彭定康於10月7日做了上任後的第一次施政報告,公布了他的政改方案。此前,9月25日,在我出席紐約聯合國大會期間會晤赫德外相時,他向我通報了政改方案的內容;同時,英方在北京通過外交渠道,也提交了文本。我當場做了原則表態,強調對1995年選舉的安排,必須先經雙方磋商一致,並應與基本法的規定相銜接。幾天後,中方經研究,決定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會見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對彭定康方案做初步評論,具體說明了方案與基本法相違背之處,並指出按方案產生的立法機構無法過渡“九七”的前景,還特別提醒英方,不要進行公開論戰。
英方顯然已決定挑起事端,完全無視中方的反對和提醒,未經磋商達成一致,便單方麵公開發表了這份政改方案。這種做法違反了聯合聲明的規定,是蓄意挑起公開爭論,企圖借輿論向中方施加壓力。方案一出台,英國首相和外相就馬上公開表示支持。
中方也立即公開表明立場,對英方舉措深表憂慮,並指出將來香港回歸前後的政製不能銜接,其責任不在中方。特區的有關機構將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來設立。
彭定康先發表方案,然後才於10月22日到北京訪問。他想以既成事實來要挾中方,要中方以他的方案為基礎,提出反建議。
我們堅持按照聯合聲明所規定的原則辦事,認為1994/1995年度選舉安排直接關係到平穩過渡,須由雙方討論,達成一致,英方不應不經磋商,便單方麵採取行動。所以,中方要求彭定康應首先改變態度,公開收回其政改方案。
在會晤中,中方反覆、詳細地分析了政改方案如何違反了聯合聲明,如何違反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以及如何違反雙方過去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三違反”。
當時,我們得出的印象是,彭定康本人似乎還不大了解上述中英兩國外長1990年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在我同彭定康的會見中,我嚴肅地指出,他的方案是“對中英合作提出了挑戰”,今後的問題在於雙方是繼續合作,還是“分道揚鑣,另起爐灶”。這些話說得很重,在過渡期以往的交涉和談判中,我們還從未使用過這種語言。可惜的是,彭定康置若罔聞,完全聽不進中方的忠告,也不理會中方的警告。
彭定康的北京之行沒有任何成果,雙方的立場形成了公開的對立。
這時,我們對形勢做了冷靜的分析,判定英方“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出籠絕非偶然,而是有著深刻的背景。方案嚴重威脅著香港的平穩過渡,是完全無法接受的。
為了應付可能到來的危機,我們做好了兩種準備:一方麵採取堅定的立場,進行必要的鬥爭,爭取維護雙方合作的基礎;另一方麵也要為最終可能出現的政製不銜接的情況,做好“另起爐灶”的準備。
1993年3月,就在彭定康將他的政改方案刊登於憲報之後,中方即採取了第一項反措施,在第八屆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機構的決定。
17輪外交談判
英方見中方對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採取了堅決拒絕的態度,而其政改方案又遭到各方麵輿論的強烈批評,於是,建議通過外交渠道正式談判,來解決分歧。
1993年2月6日,赫德外相給我來了一封信,建議雙方“不附加先決條件地”進行談判。我們當時還是希望英方能夠回心轉意,重回“三符合”之路,同中方繼續合作下去,就從大局出發,同意了英方的談判建議。
我於2月11日回信答覆赫德,提出談判應在“三符合”的基礎上進行,作為對英方“不附加先決條件”的回應。我還指出,如英方此時將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討論,將無益於談判,希望英方慎重考慮。
此後兩個多月裏,雙方就談判的新聞發布和雙方代表團的組成等問題,進行了反覆的內部磋商。最後商定,於1993年4月22日在北京開始兩國政府代表間的談判。中方代表為薑恩柱副外長,英方代表為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
中英之間的這一次交鋒,長達半年之久,一共進行了17輪談判,過程相當曲折、複雜。中方抱著誠意,為維護雙方的合作,做出了許多努力,提出了不少合理建議,也做了必要的讓步和妥協。遺憾的是,英方一直不肯放棄其“三違反”的立場,更在最後階段,在雙方就大部分問題幾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突然節外生枝,單方麵中斷了談判。隨後,英方即把其政改方案交立法局通過,從此與中方“分道揚鑣”,最終走上對抗的不歸路。
後來,中英雙方分別發表了有關談判的詳細經過,因立場不同,雙方是各說各的。
原來,中英已就香港“九七”前後政製的銜接達成了諒解和共識。七份外交文件,正是就香港最後一屆立法局的議員過渡到香港回歸後的安排問題所達成的協議。隨後,1990年4月通過的全國人大決定,更是明確規定了這一屆立法局議員如何直接過渡成為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成員。這就是所謂的“直通車”安排。
1993年的17輪北京談判,主要議題就是詳細討論了香港1994/1995年度選舉的安排,其總目標就是在英方“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威脅之下,爭取挽救“直通車”的安排,以確保“九七”前後政製的銜接。
英方顯然已決定挑起事端,完全無視中方的反對和提醒,未經磋商達成一致,便單方麵公開發表了這份政改方案。這種做法違反了聯合聲明的規定,是蓄意挑起公開爭論,企圖借輿論向中方施加壓力。方案一出台,英國首相和外相就馬上公開表示支持。
中方也立即公開表明立場,對英方舉措深表憂慮,並指出將來香港回歸前後的政製不能銜接,其責任不在中方。特區的有關機構將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來設立。
彭定康先發表方案,然後才於10月22日到北京訪問。他想以既成事實來要挾中方,要中方以他的方案為基礎,提出反建議。
我們堅持按照聯合聲明所規定的原則辦事,認為1994/1995年度選舉安排直接關係到平穩過渡,須由雙方討論,達成一致,英方不應不經磋商,便單方麵採取行動。所以,中方要求彭定康應首先改變態度,公開收回其政改方案。
在會晤中,中方反覆、詳細地分析了政改方案如何違反了聯合聲明,如何違反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以及如何違反雙方過去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三違反”。
當時,我們得出的印象是,彭定康本人似乎還不大了解上述中英兩國外長1990年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在我同彭定康的會見中,我嚴肅地指出,他的方案是“對中英合作提出了挑戰”,今後的問題在於雙方是繼續合作,還是“分道揚鑣,另起爐灶”。這些話說得很重,在過渡期以往的交涉和談判中,我們還從未使用過這種語言。可惜的是,彭定康置若罔聞,完全聽不進中方的忠告,也不理會中方的警告。
彭定康的北京之行沒有任何成果,雙方的立場形成了公開的對立。
這時,我們對形勢做了冷靜的分析,判定英方“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出籠絕非偶然,而是有著深刻的背景。方案嚴重威脅著香港的平穩過渡,是完全無法接受的。
為了應付可能到來的危機,我們做好了兩種準備:一方麵採取堅定的立場,進行必要的鬥爭,爭取維護雙方合作的基礎;另一方麵也要為最終可能出現的政製不銜接的情況,做好“另起爐灶”的準備。
1993年3月,就在彭定康將他的政改方案刊登於憲報之後,中方即採取了第一項反措施,在第八屆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機構的決定。
17輪外交談判
英方見中方對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採取了堅決拒絕的態度,而其政改方案又遭到各方麵輿論的強烈批評,於是,建議通過外交渠道正式談判,來解決分歧。
1993年2月6日,赫德外相給我來了一封信,建議雙方“不附加先決條件地”進行談判。我們當時還是希望英方能夠回心轉意,重回“三符合”之路,同中方繼續合作下去,就從大局出發,同意了英方的談判建議。
我於2月11日回信答覆赫德,提出談判應在“三符合”的基礎上進行,作為對英方“不附加先決條件”的回應。我還指出,如英方此時將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討論,將無益於談判,希望英方慎重考慮。
此後兩個多月裏,雙方就談判的新聞發布和雙方代表團的組成等問題,進行了反覆的內部磋商。最後商定,於1993年4月22日在北京開始兩國政府代表間的談判。中方代表為薑恩柱副外長,英方代表為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
中英之間的這一次交鋒,長達半年之久,一共進行了17輪談判,過程相當曲折、複雜。中方抱著誠意,為維護雙方的合作,做出了許多努力,提出了不少合理建議,也做了必要的讓步和妥協。遺憾的是,英方一直不肯放棄其“三違反”的立場,更在最後階段,在雙方就大部分問題幾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突然節外生枝,單方麵中斷了談判。隨後,英方即把其政改方案交立法局通過,從此與中方“分道揚鑣”,最終走上對抗的不歸路。
後來,中英雙方分別發表了有關談判的詳細經過,因立場不同,雙方是各說各的。
原來,中英已就香港“九七”前後政製的銜接達成了諒解和共識。七份外交文件,正是就香港最後一屆立法局的議員過渡到香港回歸後的安排問題所達成的協議。隨後,1990年4月通過的全國人大決定,更是明確規定了這一屆立法局議員如何直接過渡成為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成員。這就是所謂的“直通車”安排。
1993年的17輪北京談判,主要議題就是詳細討論了香港1994/1995年度選舉的安排,其總目標就是在英方“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威脅之下,爭取挽救“直通車”的安排,以確保“九七”前後政製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