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之所以“提不出積極的政治主張”,與其說是力有所不逮,毋寧說是意有所不屑。既然對政治有著深深的懷疑,既然認定無論多麽美妙的政治主張都不過是空談,那當然也就不會自己再去提出什麽政治主張了。在魯迅看來,政治,尤其是中國的政治,都不過是“做戲”,各種各樣的政客們,都不過是“做戲的虛無黨”。在《馬上支日記》中,魯迅說:“看看中國的一些人,至少是上等人,他們的對於神,宗教,傳統的權威,是‘信’和‘從’呢,還是‘怕’和‘利用’?隻要看他們的善於變化,毫無特操,是什麽也不信從的,但總要擺出和內心兩樣的架子來。要尋虛無黨,在中國實在很不少;和俄國的不同的處所,隻在他們這麽想,便這麽說,這麽做,我們的卻雖然這麽想,卻是那麽說,在後台這麽做,到前台又那麽做------。將這種特別人物,另稱為‘做戲的虛無黨’或‘體麵的虛無黨’以示區別罷”。對政界的“做戲”,魯迅多次施以辛辣的嘲諷。這種政治如同“做戲”的觀念之形成,原因當不隻一種,而辛亥以後中國政局的動盪和混亂,應是促使魯迅視政治如“做戲”的直接原因。這也正如他自己所說:“見過辛亥革命,見過二次革命,見過袁世凱稱帝,張勳復辟,看來看去,就看得懷疑起來,於是失望,頹唐得很了。”(6)
魯迅的不罵蔣介石與胡適的敢罵蔣介石(3)
魯迅的政治觀,或者說魯迅視政治如“做戲”的觀念,在寫於1933年4月的《現代史》(7)一文中,表現得最直接最典型。文章雖名曰“現代史”,卻通篇寫的是街頭的“變戲法”。在描寫了街頭空地上的幾種騙人的把戲後,魯迅說:
這空地上,暫時是沉寂了。過了些時,就又來這一套。俗語說,“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其實是許多年間,總是這一套,也總有人看,總有人huazaa,不過其間必須經過沉寂的幾日。
我的話說完了,意思也淺得很,不過說大家huazaahuazaa一通之後,又要靜幾天了,然後再來這一套。
到這裏我才記得寫錯了題目,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東西。
按照表麵的文章,題目自然應該定為“變戲法”,因為並沒有一字一句提到“現代史”。而之所以把“變戲法”三字“錯”寫成“現代史”,就因為在魯迅看來,一部現代史,無非是變戲法而已。對政治的這種深刻懷疑,使得魯迅不對“政治家”寄予任何希望,也不認為政治製度的變革和建設有什麽實質作用。而胡適則不同。胡適雖然也重視啟蒙,也終生花大氣力做改造國人深層的思想意識、價值觀念的工作,但他並不把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視作是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也不把它與政治製度的革新對立起來,不在二者之間有所偏廢。在胡適看來,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是重要的,國人深層的心理、意識、觀念的改造是重要的,但現實的政治操作層麵的變革同樣是刻不容緩的。所以胡適也對政治層麵的建設投以巨大的熱情。如果說魯迅建設性的努力隻用於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對現行政治則隻是冷嘲熱諷,自己並沒有什麽正麵的意見要表達,並沒有什麽“主義”要宣傳,那胡適則在兩方麵都正麵地、建設性地用力。
而胡適之所以在現行政治層麵也能夠滿懷熱情地做出正麵的建設性的努力,就因為他有正麵的建設性的政治信念在驅使,就因為他有深信不疑的“主義”要宣傳。必須走英美式的憲政民主的政治之路,必須在中國全麵廢除人治而實行法治,必須終止由當政者隨心所欲的“變戲法”一般的政治操作而走向“有計劃的政治”,必須切實保障人權,必須允許反對黨的存在,等等,這就是驅使胡適採取正麵的建設性的政治行動的信念,這也是胡適所要宣傳的“主義”。胡適的信念,胡適的“主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英美式自由主義政治理念。
而胡適之所以能有如此堅定的政治信念和執著信奉的“主義”,就因為他相信現行政治層麵的改革和建設,不是可有可無的,不是無關宏旨的。他深信“有政府”與“無政府”、“好政府”與“鳥政府”(8)是有著根本的區別的。胡適十分重視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但卻不能認同那種隻有民眾的思想文化素質都提高到了必要的程度才有可能從事製度建設的觀念。胡適是“政治工具主義者”,即把政治看作是治理國家的一種必要的工具。“有政府”與“無政府”、“好政府”與“鳥政府”的區別,也就是“有工具”與“無工具”、“好工具”與“鳥工具”的區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國家富強、要民眾安樂,首先要把“政治”這件工具打磨好,用胡適慣常的說法,就是政治要“上軌道”。從當時到現在,都有許多人認為,有了再好的工具,而從政府官員到廣大民眾,都不懂得這工具的性能、都不能夠合理地使用這工具,那也是白搭。而胡適則認為,要讓從政府官員到廣大民眾都真正理解和善於運用好的工具,就必須先有這工具。也許一開始大家都不能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工具,但在對這工具的使用過程中,漸漸地就能理解得準確和使用得合理。在前麵曾引用了胡適《我們什麽時候才可有憲法?》中對民主政治需要訓練的強調。胡適認為,要走向法治,要實行民主,必須首先要打造出一部憲法,然後從蔣介石、馮玉祥到廣大民眾,才可能知道什麽叫權利、什麽叫義務,才有可能慢慢學會守法用法。類似的觀點,胡適一生多次“宣傳”過。例如,早在1922年8月為《努力周報》寫的《這一周》(9)中,胡適就說:
魯迅的不罵蔣介石與胡適的敢罵蔣介石(3)
魯迅的政治觀,或者說魯迅視政治如“做戲”的觀念,在寫於1933年4月的《現代史》(7)一文中,表現得最直接最典型。文章雖名曰“現代史”,卻通篇寫的是街頭的“變戲法”。在描寫了街頭空地上的幾種騙人的把戲後,魯迅說:
這空地上,暫時是沉寂了。過了些時,就又來這一套。俗語說,“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其實是許多年間,總是這一套,也總有人看,總有人huazaa,不過其間必須經過沉寂的幾日。
我的話說完了,意思也淺得很,不過說大家huazaahuazaa一通之後,又要靜幾天了,然後再來這一套。
到這裏我才記得寫錯了題目,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東西。
按照表麵的文章,題目自然應該定為“變戲法”,因為並沒有一字一句提到“現代史”。而之所以把“變戲法”三字“錯”寫成“現代史”,就因為在魯迅看來,一部現代史,無非是變戲法而已。對政治的這種深刻懷疑,使得魯迅不對“政治家”寄予任何希望,也不認為政治製度的變革和建設有什麽實質作用。而胡適則不同。胡適雖然也重視啟蒙,也終生花大氣力做改造國人深層的思想意識、價值觀念的工作,但他並不把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視作是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也不把它與政治製度的革新對立起來,不在二者之間有所偏廢。在胡適看來,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是重要的,國人深層的心理、意識、觀念的改造是重要的,但現實的政治操作層麵的變革同樣是刻不容緩的。所以胡適也對政治層麵的建設投以巨大的熱情。如果說魯迅建設性的努力隻用於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對現行政治則隻是冷嘲熱諷,自己並沒有什麽正麵的意見要表達,並沒有什麽“主義”要宣傳,那胡適則在兩方麵都正麵地、建設性地用力。
而胡適之所以在現行政治層麵也能夠滿懷熱情地做出正麵的建設性的努力,就因為他有正麵的建設性的政治信念在驅使,就因為他有深信不疑的“主義”要宣傳。必須走英美式的憲政民主的政治之路,必須在中國全麵廢除人治而實行法治,必須終止由當政者隨心所欲的“變戲法”一般的政治操作而走向“有計劃的政治”,必須切實保障人權,必須允許反對黨的存在,等等,這就是驅使胡適採取正麵的建設性的政治行動的信念,這也是胡適所要宣傳的“主義”。胡適的信念,胡適的“主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英美式自由主義政治理念。
而胡適之所以能有如此堅定的政治信念和執著信奉的“主義”,就因為他相信現行政治層麵的改革和建設,不是可有可無的,不是無關宏旨的。他深信“有政府”與“無政府”、“好政府”與“鳥政府”(8)是有著根本的區別的。胡適十分重視思想文化方麵的啟蒙,但卻不能認同那種隻有民眾的思想文化素質都提高到了必要的程度才有可能從事製度建設的觀念。胡適是“政治工具主義者”,即把政治看作是治理國家的一種必要的工具。“有政府”與“無政府”、“好政府”與“鳥政府”的區別,也就是“有工具”與“無工具”、“好工具”與“鳥工具”的區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國家富強、要民眾安樂,首先要把“政治”這件工具打磨好,用胡適慣常的說法,就是政治要“上軌道”。從當時到現在,都有許多人認為,有了再好的工具,而從政府官員到廣大民眾,都不懂得這工具的性能、都不能夠合理地使用這工具,那也是白搭。而胡適則認為,要讓從政府官員到廣大民眾都真正理解和善於運用好的工具,就必須先有這工具。也許一開始大家都不能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工具,但在對這工具的使用過程中,漸漸地就能理解得準確和使用得合理。在前麵曾引用了胡適《我們什麽時候才可有憲法?》中對民主政治需要訓練的強調。胡適認為,要走向法治,要實行民主,必須首先要打造出一部憲法,然後從蔣介石、馮玉祥到廣大民眾,才可能知道什麽叫權利、什麽叫義務,才有可能慢慢學會守法用法。類似的觀點,胡適一生多次“宣傳”過。例如,早在1922年8月為《努力周報》寫的《這一周》(9)中,胡適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