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2月23日,中共第二任領袖瞿秋白在福建長汀被國民黨逮捕。
這四人中的前二人,顧順章和向忠發,在被捕後立即叛變。這二人都是工人出身。正因為是工人出身,所以在“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裏占據了要職。又正因為他們實際上是所謂“流氓無產者”,本就毫無政治信念和人格操守可言,於是在被捕後立即向國民黨叛變。在他們的價值天平上,生命重於泰山而名譽則輕如鴻毛。而這四人中的後二人,陳獨秀和瞿秋白,是知識分子出身。如果是為著一己的名利,他們完全用不著去發動和投身革命。是超越一己名利的壯麗的理想、偉大的信念,使他們成為了職業革命家。既然本就是放棄了對個人生活舒適的追求而獻身革命,既然在成為職業革命家的第一天起就時刻準備著為理想和信念而拋頭顱灑熱血,他們就決不會因為貪生怕死而出賣理想和信念、而成為革命的叛徒。退一步說,即便在被敵人捕獲時,原有的理想已動搖、原有的信念已轟毀,他們為著個人的名譽也不會出賣早已對自己“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組織和早已同床異夢的“同誌”。在他們的價值天平上,不但理想和信念遠重於肉體生命,作為一個人、一個知識分子的名譽也比生命更重要。說得更直白些,即便他們精神上已然背叛了革命,即便他們在內心深處早已是革命的“叛徒”,他們仍然不會為求生而如顧順章、向忠發一般現實地出賣革命。實際上,陳獨秀在被捕前早被中共視為“非我族類”而開除其黨籍,但國民黨對他的勸降仍然無濟於事。1938年8月,因胡適等人的奔走而減刑出獄時,報章發表的司法院呈文中有“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一類說法,陳獨秀立即致函《申報》,為自己辯誣:“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獄之賠償,亦希望社會人士,尤其是新聞界勿加以難堪之誣衊也。”並希望新聞界勿“以誣衊手段,摧毀他人人格”。(2)在國民黨的獄中因“深自悔悟”而減刑獲釋,在陳獨秀這類人看來,便意味著“人格”的徹底淪喪;他一出獄便致函《申報》,與其說是在表明自己的理想依舊、信念未改,毋寧說是在表明自己的“人格”不可侮。換句話說,陳獨秀之所以覺得這樣的說法“難堪”,倒並不在於“深自悔悟”這幾個字,而在於“深自悔悟”成為了減刑獲釋的理由。作為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知識分子,陳獨秀這樣的人如果真的“悔悟”了,是不會刻意隱藏自己的“悔悟”的。實際上,在蟄居江津的最後歲月裏,陳獨秀以一係列文字,如《資本主義在中國》、《說老實話》、《我們不要害怕資本主義》、《給西流的信》、《給連根的信》、《給托洛斯基的信》、《我的根本意見》、《戰後世界大勢之輪廓》、《被壓迫民族之前途》等,表達了對自己原有理想、信念的反思,表達了自己在一些重大理論問題上的省悟。要說這是“深自悔悟”也沒有什麽不可。而這樣的“悔悟”之所以並不令陳獨秀覺得“難堪”,並不讓陳獨秀覺得人格受損,是因為在表達這樣的“悔悟”前,陳獨秀已宣布與一切政治力量斷絕關係,已聲明不再聽命於任何人;是因為表達這樣的悔悟已不會有絲毫被誤解、被歪曲的可能。
應該說,陳獨秀真是很幸運的。上蒼給了他以無黨無派之身、可以不計任何利害地獨立思考與表達的幾年時間。如果他當初不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如果像瞿秋白一樣在被捕後便清楚地知道死期將至,不知陳獨秀是否也會不顧被誤解和被歪曲的可能而寫下他的那些“最後的政治意見”。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寫,他的這些“最後的政治意見”就必然會被看成是向國民黨求饒輸誠的“自白書”,就必然使陳獨秀的“人格”受到“難堪之誣衊”。——而這樣的不幸,就曾落到瞿秋白頭上。
瞿秋白被捕後,麵對國民黨的勸降,說過這樣的話:“我不是顧順章,我是瞿秋白,我不願作個出賣靈魂的人。”(3)像顧順章那樣為苟且偷生而現實地出賣原來所從屬的組織和原來的所謂“同誌”,在瞿秋白看來,無異於出賣人格和靈魂。像瞿秋白這樣的知識分子,在以被告的身份回答國民黨的政治訊問時,也是決不會把自己當下最真實的思考、反省和悔悟說出來的。這關乎他看得比生命更重的人格、靈魂和名譽,當然也因為他即便自己原有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有所改變、即便他對自己已有的政治生涯有所悔悟,也不意味著他對國民黨政治的認同。在生死關頭,瞿秋白隻可能向真理屈服;而他在國民黨手裏,並沒有看見真理。於是,麵對國民黨的政治訊問,他就隻能以“政治家”的腔調,說一些策略性的話,說一些無損於自己原本所從屬的政治陣營的話。事實上,瞿秋白在被捕後也的確對國民黨寫過一份“供詞”,周永祥編撰的《瞿秋白年譜》對這份“供詞”有這樣的評價:“(瞿秋白)在長汀獄中,寫了一份所謂《供詞》,真實地反映中央蘇區的政治經濟麵貌,熱情地歌頌中共中央,同時譴責國民黨的罪行,駁斥國民黨的種種誣衊和誹謗。”(4)這樣的評價多少有些與事實不符。這篇“供詞”語調是很低緩的,並沒有慷慨激昂,對“蘇區”和“中共中央”的歌頌並沒有到“熱情”的地步,對國民黨的“駁斥”也不給人以義正辭嚴之感。但這篇“供詞”的確是在為共產黨說好話,的確是在為所謂的“蘇區”辯誣。為證明瞿秋白對“蘇區”的描述是“真實”的,周永祥的《瞿秋白年譜》引用了瞿秋白《供詞》中最後的話為證:“最後我隻要說:我所寫的都是我心上真實的感覺。我所見,所聞,所作,所想的。至於我所沒有見過的,沒有覺到的,或者違背事實,捕風捉影的話,我是不寫的。我不會隨聲附和罵幾句‘共匪’,更不會裝腔作勢扮成共產黨的烈士——因為反正一樣是個死,何苦自欺欺人呢?!”這番話其實是大有深意的。與其說瞿秋白是在強調自己對“蘇區”描述的真實性,毋寧說是在暗示、聲明自己描述的不全麵或曰片麵性。這實際上也就是在強調:自己隻能說所寫的是自己“所見所聞”的真實,並不能保證自己所說的就是“蘇區”的全部真實;“蘇區”或許還有著種種不好之處,但自己沒有“見過”和“覺到”,因而不寫。在寫這份專供國民黨審訊者閱讀的《供詞》時,瞿秋白其實採取了這樣的策略,即隻寫自己所認為的“蘇區”好的一麵,而對那自己所認為的不好的一麵則不置一詞,這樣,至少在邏輯上並沒有說假話,也既能無損於自己原本所從屬的陣營,又能無損於自己的人格。但《供詞》當然不過是瞿秋白與國民黨的虛與委蛇,而非他臨死前真想說的話,否則,他就用不著在寫了四千來字的《供詞》後,再去寫二萬來字的《多餘的話》了。
這四人中的前二人,顧順章和向忠發,在被捕後立即叛變。這二人都是工人出身。正因為是工人出身,所以在“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裏占據了要職。又正因為他們實際上是所謂“流氓無產者”,本就毫無政治信念和人格操守可言,於是在被捕後立即向國民黨叛變。在他們的價值天平上,生命重於泰山而名譽則輕如鴻毛。而這四人中的後二人,陳獨秀和瞿秋白,是知識分子出身。如果是為著一己的名利,他們完全用不著去發動和投身革命。是超越一己名利的壯麗的理想、偉大的信念,使他們成為了職業革命家。既然本就是放棄了對個人生活舒適的追求而獻身革命,既然在成為職業革命家的第一天起就時刻準備著為理想和信念而拋頭顱灑熱血,他們就決不會因為貪生怕死而出賣理想和信念、而成為革命的叛徒。退一步說,即便在被敵人捕獲時,原有的理想已動搖、原有的信念已轟毀,他們為著個人的名譽也不會出賣早已對自己“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組織和早已同床異夢的“同誌”。在他們的價值天平上,不但理想和信念遠重於肉體生命,作為一個人、一個知識分子的名譽也比生命更重要。說得更直白些,即便他們精神上已然背叛了革命,即便他們在內心深處早已是革命的“叛徒”,他們仍然不會為求生而如顧順章、向忠發一般現實地出賣革命。實際上,陳獨秀在被捕前早被中共視為“非我族類”而開除其黨籍,但國民黨對他的勸降仍然無濟於事。1938年8月,因胡適等人的奔走而減刑出獄時,報章發表的司法院呈文中有“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一類說法,陳獨秀立即致函《申報》,為自己辯誣:“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獄之賠償,亦希望社會人士,尤其是新聞界勿加以難堪之誣衊也。”並希望新聞界勿“以誣衊手段,摧毀他人人格”。(2)在國民黨的獄中因“深自悔悟”而減刑獲釋,在陳獨秀這類人看來,便意味著“人格”的徹底淪喪;他一出獄便致函《申報》,與其說是在表明自己的理想依舊、信念未改,毋寧說是在表明自己的“人格”不可侮。換句話說,陳獨秀之所以覺得這樣的說法“難堪”,倒並不在於“深自悔悟”這幾個字,而在於“深自悔悟”成為了減刑獲釋的理由。作為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知識分子,陳獨秀這樣的人如果真的“悔悟”了,是不會刻意隱藏自己的“悔悟”的。實際上,在蟄居江津的最後歲月裏,陳獨秀以一係列文字,如《資本主義在中國》、《說老實話》、《我們不要害怕資本主義》、《給西流的信》、《給連根的信》、《給托洛斯基的信》、《我的根本意見》、《戰後世界大勢之輪廓》、《被壓迫民族之前途》等,表達了對自己原有理想、信念的反思,表達了自己在一些重大理論問題上的省悟。要說這是“深自悔悟”也沒有什麽不可。而這樣的“悔悟”之所以並不令陳獨秀覺得“難堪”,並不讓陳獨秀覺得人格受損,是因為在表達這樣的“悔悟”前,陳獨秀已宣布與一切政治力量斷絕關係,已聲明不再聽命於任何人;是因為表達這樣的悔悟已不會有絲毫被誤解、被歪曲的可能。
應該說,陳獨秀真是很幸運的。上蒼給了他以無黨無派之身、可以不計任何利害地獨立思考與表達的幾年時間。如果他當初不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如果像瞿秋白一樣在被捕後便清楚地知道死期將至,不知陳獨秀是否也會不顧被誤解和被歪曲的可能而寫下他的那些“最後的政治意見”。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寫,他的這些“最後的政治意見”就必然會被看成是向國民黨求饒輸誠的“自白書”,就必然使陳獨秀的“人格”受到“難堪之誣衊”。——而這樣的不幸,就曾落到瞿秋白頭上。
瞿秋白被捕後,麵對國民黨的勸降,說過這樣的話:“我不是顧順章,我是瞿秋白,我不願作個出賣靈魂的人。”(3)像顧順章那樣為苟且偷生而現實地出賣原來所從屬的組織和原來的所謂“同誌”,在瞿秋白看來,無異於出賣人格和靈魂。像瞿秋白這樣的知識分子,在以被告的身份回答國民黨的政治訊問時,也是決不會把自己當下最真實的思考、反省和悔悟說出來的。這關乎他看得比生命更重的人格、靈魂和名譽,當然也因為他即便自己原有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有所改變、即便他對自己已有的政治生涯有所悔悟,也不意味著他對國民黨政治的認同。在生死關頭,瞿秋白隻可能向真理屈服;而他在國民黨手裏,並沒有看見真理。於是,麵對國民黨的政治訊問,他就隻能以“政治家”的腔調,說一些策略性的話,說一些無損於自己原本所從屬的政治陣營的話。事實上,瞿秋白在被捕後也的確對國民黨寫過一份“供詞”,周永祥編撰的《瞿秋白年譜》對這份“供詞”有這樣的評價:“(瞿秋白)在長汀獄中,寫了一份所謂《供詞》,真實地反映中央蘇區的政治經濟麵貌,熱情地歌頌中共中央,同時譴責國民黨的罪行,駁斥國民黨的種種誣衊和誹謗。”(4)這樣的評價多少有些與事實不符。這篇“供詞”語調是很低緩的,並沒有慷慨激昂,對“蘇區”和“中共中央”的歌頌並沒有到“熱情”的地步,對國民黨的“駁斥”也不給人以義正辭嚴之感。但這篇“供詞”的確是在為共產黨說好話,的確是在為所謂的“蘇區”辯誣。為證明瞿秋白對“蘇區”的描述是“真實”的,周永祥的《瞿秋白年譜》引用了瞿秋白《供詞》中最後的話為證:“最後我隻要說:我所寫的都是我心上真實的感覺。我所見,所聞,所作,所想的。至於我所沒有見過的,沒有覺到的,或者違背事實,捕風捉影的話,我是不寫的。我不會隨聲附和罵幾句‘共匪’,更不會裝腔作勢扮成共產黨的烈士——因為反正一樣是個死,何苦自欺欺人呢?!”這番話其實是大有深意的。與其說瞿秋白是在強調自己對“蘇區”描述的真實性,毋寧說是在暗示、聲明自己描述的不全麵或曰片麵性。這實際上也就是在強調:自己隻能說所寫的是自己“所見所聞”的真實,並不能保證自己所說的就是“蘇區”的全部真實;“蘇區”或許還有著種種不好之處,但自己沒有“見過”和“覺到”,因而不寫。在寫這份專供國民黨審訊者閱讀的《供詞》時,瞿秋白其實採取了這樣的策略,即隻寫自己所認為的“蘇區”好的一麵,而對那自己所認為的不好的一麵則不置一詞,這樣,至少在邏輯上並沒有說假話,也既能無損於自己原本所從屬的陣營,又能無損於自己的人格。但《供詞》當然不過是瞿秋白與國民黨的虛與委蛇,而非他臨死前真想說的話,否則,他就用不著在寫了四千來字的《供詞》後,再去寫二萬來字的《多餘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