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田雄二在《在戰爭的浪潮中》一書出版後不久,又將《目擊者的證詞:“南京大屠殺”的真相》一文寄給桶穀繁雄主辦的《星期一評論》,他在文中也這樣說道:
日本軍自占領南京後的第二天,即十四日起,指定市民的居住地區為
“難民區”,禁止日本官兵入內,在各處要地有憲兵站崗放哨,維持秩序。
由於同盟通訊社的原分社在難民區內,自十七日起難民區內的分社恢復工
作後,我們以此為活動基地。在難民區內,商店、飲食店、錢莊等已經開
門營業,人們恢復了日常生活。中國人多次經歷過戰亂,我們對他們的頑
強的生活能力瞠目結舌。於是,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裏,日本軍不可能胡
作非為,即使有胡作非為之事,也逃不出開始生活在該區內的我們的情報
網。
前田這樣記述道:“十四日,在難民區內搜捕便衣兵的工作也已結束,治安得到了恢復。記者們誰都不知道後來日本軍在難民區內發生過暴行之類的事。”然而,這果真是事實嗎?
※ ※ ※
在研究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談幾句話,因為後來在前田所發表的文章中發現,他在前一部分的記述裏有自相矛盾之處。
“難民區”,正確地說是“安全區”,而這種安全區並不是等於“市民居住區”。當時,留在南京城內有二十五萬至三十萬市民,其中劃入安全區的,即使在高峰時期也隻是十三萬人左右。所謂日本軍在十四日指定了安全區,是什麽意思,不得而知。然而,日本軍絕對不會承認國際委員會管理的這種安全區是治外法權區。
其次是在各處要地都有憲兵站崗放哨這一點。最初,在南京隻有十四、五名憲兵,不久似乎增加了十七名。僅這些憲兵,如何監督得了在南京城內橫行不法的五萬多名日本兵呢。而且,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再三要求日本軍當局派衛兵前往安全區的各入口處和收容所,要求憲兵在安全區內巡邏。但是,給安全區配備憲兵則是前田離開南京的那天,即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後。
再有,那就是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問題。前田說,搜捕散兵的工作在十四日就已結束了。不過,這一記憶也有錯誤。實際上,似乎是前田所說的第二天即十五日以後才開始在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參照本書第一二三頁以後)。
在安全區內,沒有一兵一卒的憲兵和衛兵在維持治安,日本軍慘無人道地搜捕散兵,並將其強行押走,連普通的市民也被牽連進去。在這種情況下,市民生活怎麽能安定下來,自不必問了。
※ ※ ※
我也不認為在安全區內會發生“大規模的掠奪、暴行和縱火事件”。但是,不能說“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內,日本軍不可能胡作非為”等等。雖說“恢復和平”,“恢復治安”,但在安全區內,南京陷落時本來就沒有進行過掃蕩。所謂在安全區十四日已恢復治安的說法,是莫名其妙的。如前所述,搜捕散兵也是從十五日才開始的。
持續不斷的縱火,使整個南京城的房屋焚毀了百分之十三,主要商業區有百分之六十五的房屋被焚毀(參照本書第一編第一四三至一四四頁上的表格),但在安全區內卻幾乎沒有縱火。可是,就是在前田雄二所說的“恢復治安”之後,三五成群在安全區內到處遊進的日本兵強姦、掠奪和傷害市民之事住勝枚舉。因搜捕散兵而發生的大批人被強行帶走和屠殺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關於這方麵情況, 在前一章第4節已有詳細例證。因此,似乎已無必要再作說明。在此,我想僅就前田在南京的這段時間,對安全區內居民的悲慘情景盡可能避免重複地作一些敘述。
貝茨博士既是金陵大學的負責人,又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委員。他在為提交給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準備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根據有關在該大學校園內難民收容所(安全區內最大的)裏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而每天提出的報告(給日本大使館),作了如下敘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寫信報告了在前一天和前兩天內發生的
掠奪、破壞門窗、撕破美國國旗和美國大使館的布告及搶奪婦女等情況,
也報告了十二月十五日晚發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汙辱婦女——包括在大學的
一幢建築物內汙辱三十名婦女——等問題。
十二月十七日,我寫道:“從閣下的建築物附近的建築物裏可以清楚
地看到,恐怖和暴行每天不斷地發生。”(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我這樣報告說:“不幸的是,由於士兵的強姦、暴行
和盜竊,到處都使人感到恐怖。”就在前一天晚上,大學附中裏有八名婦
女遭到淩辱,在驚恐萬狀的情況下發出叫喊聲的兒童被刺刀戳死,其餘的
兒童都負了傷。美國的國旗在一片嘲笑聲中被士兵撕破。我詳盡地敘述了
在大學的其他五幢建築物內所發生的淩辱婦女事件。我說:“士兵不分晝
夜地數次登上牆頭。 許多人在這三天內不敢睡覺, (為此)產生了一種
日本軍自占領南京後的第二天,即十四日起,指定市民的居住地區為
“難民區”,禁止日本官兵入內,在各處要地有憲兵站崗放哨,維持秩序。
由於同盟通訊社的原分社在難民區內,自十七日起難民區內的分社恢復工
作後,我們以此為活動基地。在難民區內,商店、飲食店、錢莊等已經開
門營業,人們恢復了日常生活。中國人多次經歷過戰亂,我們對他們的頑
強的生活能力瞠目結舌。於是,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裏,日本軍不可能胡
作非為,即使有胡作非為之事,也逃不出開始生活在該區內的我們的情報
網。
前田這樣記述道:“十四日,在難民區內搜捕便衣兵的工作也已結束,治安得到了恢復。記者們誰都不知道後來日本軍在難民區內發生過暴行之類的事。”然而,這果真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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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談幾句話,因為後來在前田所發表的文章中發現,他在前一部分的記述裏有自相矛盾之處。
“難民區”,正確地說是“安全區”,而這種安全區並不是等於“市民居住區”。當時,留在南京城內有二十五萬至三十萬市民,其中劃入安全區的,即使在高峰時期也隻是十三萬人左右。所謂日本軍在十四日指定了安全區,是什麽意思,不得而知。然而,日本軍絕對不會承認國際委員會管理的這種安全區是治外法權區。
其次是在各處要地都有憲兵站崗放哨這一點。最初,在南京隻有十四、五名憲兵,不久似乎增加了十七名。僅這些憲兵,如何監督得了在南京城內橫行不法的五萬多名日本兵呢。而且,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再三要求日本軍當局派衛兵前往安全區的各入口處和收容所,要求憲兵在安全區內巡邏。但是,給安全區配備憲兵則是前田離開南京的那天,即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後。
再有,那就是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問題。前田說,搜捕散兵的工作在十四日就已結束了。不過,這一記憶也有錯誤。實際上,似乎是前田所說的第二天即十五日以後才開始在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參照本書第一二三頁以後)。
在安全區內,沒有一兵一卒的憲兵和衛兵在維持治安,日本軍慘無人道地搜捕散兵,並將其強行押走,連普通的市民也被牽連進去。在這種情況下,市民生活怎麽能安定下來,自不必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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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認為在安全區內會發生“大規模的掠奪、暴行和縱火事件”。但是,不能說“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內,日本軍不可能胡作非為”等等。雖說“恢復和平”,“恢復治安”,但在安全區內,南京陷落時本來就沒有進行過掃蕩。所謂在安全區十四日已恢復治安的說法,是莫名其妙的。如前所述,搜捕散兵也是從十五日才開始的。
持續不斷的縱火,使整個南京城的房屋焚毀了百分之十三,主要商業區有百分之六十五的房屋被焚毀(參照本書第一編第一四三至一四四頁上的表格),但在安全區內卻幾乎沒有縱火。可是,就是在前田雄二所說的“恢復治安”之後,三五成群在安全區內到處遊進的日本兵強姦、掠奪和傷害市民之事住勝枚舉。因搜捕散兵而發生的大批人被強行帶走和屠殺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關於這方麵情況, 在前一章第4節已有詳細例證。因此,似乎已無必要再作說明。在此,我想僅就前田在南京的這段時間,對安全區內居民的悲慘情景盡可能避免重複地作一些敘述。
貝茨博士既是金陵大學的負責人,又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委員。他在為提交給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準備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根據有關在該大學校園內難民收容所(安全區內最大的)裏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而每天提出的報告(給日本大使館),作了如下敘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寫信報告了在前一天和前兩天內發生的
掠奪、破壞門窗、撕破美國國旗和美國大使館的布告及搶奪婦女等情況,
也報告了十二月十五日晚發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汙辱婦女——包括在大學的
一幢建築物內汙辱三十名婦女——等問題。
十二月十七日,我寫道:“從閣下的建築物附近的建築物裏可以清楚
地看到,恐怖和暴行每天不斷地發生。”(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我這樣報告說:“不幸的是,由於士兵的強姦、暴行
和盜竊,到處都使人感到恐怖。”就在前一天晚上,大學附中裏有八名婦
女遭到淩辱,在驚恐萬狀的情況下發出叫喊聲的兒童被刺刀戳死,其餘的
兒童都負了傷。美國的國旗在一片嘲笑聲中被士兵撕破。我詳盡地敘述了
在大學的其他五幢建築物內所發生的淩辱婦女事件。我說:“士兵不分晝
夜地數次登上牆頭。 許多人在這三天內不敢睡覺, (為此)產生了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