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釋放俘虜”問題,還有許多地方需要研究。山田似乎對鈴木明說過,打算讓俘虜逃到對岸。然而,據平林說,“俘虜由船渡過揚子江,送回到鎮江的師團”。根據平林的說法,不是“釋放俘虜”,而是“將俘虜押送到後方”。這就相差很遠了,究竟誰對,誰錯?盡管他們都否認“處死俘虜”,但同是有關人員的談話,卻大相逕庭。
據說, 山田旅團長讓來自軍司令部進行巡視的憲兵軍官看了大批俘虜, 說:“你看,這些俘虜能殺嗎?”而且,聽說俘虜了一萬五千名殘兵敗卒的兩角聯隊長素以有人情味的部隊長而聞名(現已去世)。他們這樣一些旅團的首腦人物,不知為什麽,卻為釋放俘虜而苦思焦慮。然而,作為旅團長,果真能這樣擅自採取行動嗎?“處理掉俘虜”,這是軍司令部的命令。要違抗這項軍司令部的命令,當然需有必要的思想準備。即使這項命令出於那個擔任上海派遣軍情報主任參謀長中佐的異常自信的獨斷決定,總之也是以軍司令官朝香宮的名義發出的命令。旅團長對這項軍司令部和師團的命令置之不理,以自己的擅自決定來釋放一萬多名俘虜,這無論如何也是不可想像的。
結果槍殺了俘虜,而本來是預定要釋放俘虜並把他們送到對岸的——山田部隊的部分軍官這樣對鈴木明說。他們難道不是十分內疚地強忍著而不願說出其真相嗎?在審判時,應對事件負責任的人,如果其證詞沒有附上客觀的證據,反而會顯得缺乏說服力,這是常識。因此,關於這起事件,當時肯定是很需要有士兵這樣的有關人的證詞。我想,在兩角部隊的士兵中,盡管有不少人對俘虜是“處理掉”還是釋放問題一無所知,但對押送俘虜走一、兩公裏路卻費了幾個小時,這一點可能是會記憶猶新的。如果能了解個中的情況,那就更能清楚地判斷秦賢助所記述的文章之證據資料的價值,而他的文章說兩角部隊根據軍司令部的命令屠殺了一萬五千名俘虜。
此外,這已是三十五年前的事,誰也難免會記得不那麽確切。例如鈴木明說,盡管阪本明確地說秦賢助是在一九三九年從軍的,但他本人在攻陷南京時從軍參加兩角部隊,卻對該部隊抓了大批俘虜而無法處置一事也“全然不得要領”。鈴木明說:“從其麵部表情來看,我不能說他在撒謊,看來多半是真的不知道。”與其說不知道,不如說可能已從記憶中消失了,或阪本也不想講出這起事件的真相來?
鈴木明在採訪中,也採訪了曾攻占幕府山炮台的角田中隊長,聽到的內容,與平林和鈴木(現居仙台)的談話大同小異。不過,在此前一天,鈴木明事先沒有聯繫就去訪問角田。據說角田醉醺醺的,說話顛三倒四,但那時角田目不轉睛地盯著鈴木明說:“是我!我就是南京大屠殺的真正兇犯,你從誰那裏聽到這件事的?”而且,他還對其妻子說:“怎麽樣?我和你,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後一起到中國去道歉”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1○○至二○一頁)。據鈴木明說,喝得酩酊大醉的角田說話時“顛三倒四”。但是,他在三十五年前的處境非常困難,作為當時“內疚於心而活著的”與事件有關的人員的證詞,是頭腦清醒時斟字酌句地談話,還是醉後隨口而言,吐露了事件的真相?我們至今也很難作出判斷。
※ ※ ※
就提出證據的方式,本·達桑批評了《中國之旅》的著者本多勝一的態度,說:“為了使人在證據麵前表示沉默,提出的證據都是說明同一情況的,而省略、剔除了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諸君》,一九七二年六月號,第二五一頁)。但是(本多勝一在《諸君》同年四月號上提出四個有關“砍殺百人”比賽的證據,所謂“省略、剔除”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有什麽呢?且不要說本多勝一,就是本·達桑本人也肯定不知道有那種證據的),就這一點而言,鈴木明的採訪報導的確是真實的,就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也於採訪後予以介紹,誠可謂是難得的資料。在採訪報導裏看不到隨心所欲的剪裁,即:對與事件有關人員說出“事實”的談話加以選擇、取捨,隻把與他所相信的事件情節相符之處適當
保存下來。即使前後有矛盾,也把聽到的全都記下來。因此,我自然也能從他的文章中得出與他不同的看法。
鈴木明對拙著和其他文章進行了批評,說:“看了這些文章,我感到驚異的是,這些人幾乎都對對方所作的‘坦白’和文章之類的東西不加懷疑,都作為‘事實’來構成事件。例如,社會上認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是中島師團(我看未必如此。——洞富雄注)。如果確是中島師團,為何不去找一下中島師團,聽聽該師團的人的說法呢?秦賢助和今井‘目睹’了‘事件’,因而理應還有許多其他當時在南京看到現場的人”(我雖也打算致力於盡可能進行資料批判,但就是沒有親自走訪和聽取意見,尋找資料,對於這一點,我甘願接受批評)。鈴木明從這一批評出發,努力“集‘目擊’者的談話之大成”,以期獲知更具體的“事實”(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四八頁)。暫且不論鈴木明作了多少努力,但其此番四出採訪的行程,我認為恐怕也是到了採訪的極限了。這一點,如果我推測有出入,希能獲得諒解。
據說, 山田旅團長讓來自軍司令部進行巡視的憲兵軍官看了大批俘虜, 說:“你看,這些俘虜能殺嗎?”而且,聽說俘虜了一萬五千名殘兵敗卒的兩角聯隊長素以有人情味的部隊長而聞名(現已去世)。他們這樣一些旅團的首腦人物,不知為什麽,卻為釋放俘虜而苦思焦慮。然而,作為旅團長,果真能這樣擅自採取行動嗎?“處理掉俘虜”,這是軍司令部的命令。要違抗這項軍司令部的命令,當然需有必要的思想準備。即使這項命令出於那個擔任上海派遣軍情報主任參謀長中佐的異常自信的獨斷決定,總之也是以軍司令官朝香宮的名義發出的命令。旅團長對這項軍司令部和師團的命令置之不理,以自己的擅自決定來釋放一萬多名俘虜,這無論如何也是不可想像的。
結果槍殺了俘虜,而本來是預定要釋放俘虜並把他們送到對岸的——山田部隊的部分軍官這樣對鈴木明說。他們難道不是十分內疚地強忍著而不願說出其真相嗎?在審判時,應對事件負責任的人,如果其證詞沒有附上客觀的證據,反而會顯得缺乏說服力,這是常識。因此,關於這起事件,當時肯定是很需要有士兵這樣的有關人的證詞。我想,在兩角部隊的士兵中,盡管有不少人對俘虜是“處理掉”還是釋放問題一無所知,但對押送俘虜走一、兩公裏路卻費了幾個小時,這一點可能是會記憶猶新的。如果能了解個中的情況,那就更能清楚地判斷秦賢助所記述的文章之證據資料的價值,而他的文章說兩角部隊根據軍司令部的命令屠殺了一萬五千名俘虜。
此外,這已是三十五年前的事,誰也難免會記得不那麽確切。例如鈴木明說,盡管阪本明確地說秦賢助是在一九三九年從軍的,但他本人在攻陷南京時從軍參加兩角部隊,卻對該部隊抓了大批俘虜而無法處置一事也“全然不得要領”。鈴木明說:“從其麵部表情來看,我不能說他在撒謊,看來多半是真的不知道。”與其說不知道,不如說可能已從記憶中消失了,或阪本也不想講出這起事件的真相來?
鈴木明在採訪中,也採訪了曾攻占幕府山炮台的角田中隊長,聽到的內容,與平林和鈴木(現居仙台)的談話大同小異。不過,在此前一天,鈴木明事先沒有聯繫就去訪問角田。據說角田醉醺醺的,說話顛三倒四,但那時角田目不轉睛地盯著鈴木明說:“是我!我就是南京大屠殺的真正兇犯,你從誰那裏聽到這件事的?”而且,他還對其妻子說:“怎麽樣?我和你,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後一起到中國去道歉”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1○○至二○一頁)。據鈴木明說,喝得酩酊大醉的角田說話時“顛三倒四”。但是,他在三十五年前的處境非常困難,作為當時“內疚於心而活著的”與事件有關的人員的證詞,是頭腦清醒時斟字酌句地談話,還是醉後隨口而言,吐露了事件的真相?我們至今也很難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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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提出證據的方式,本·達桑批評了《中國之旅》的著者本多勝一的態度,說:“為了使人在證據麵前表示沉默,提出的證據都是說明同一情況的,而省略、剔除了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諸君》,一九七二年六月號,第二五一頁)。但是(本多勝一在《諸君》同年四月號上提出四個有關“砍殺百人”比賽的證據,所謂“省略、剔除”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有什麽呢?且不要說本多勝一,就是本·達桑本人也肯定不知道有那種證據的),就這一點而言,鈴木明的採訪報導的確是真實的,就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也於採訪後予以介紹,誠可謂是難得的資料。在採訪報導裏看不到隨心所欲的剪裁,即:對與事件有關人員說出“事實”的談話加以選擇、取捨,隻把與他所相信的事件情節相符之處適當
保存下來。即使前後有矛盾,也把聽到的全都記下來。因此,我自然也能從他的文章中得出與他不同的看法。
鈴木明對拙著和其他文章進行了批評,說:“看了這些文章,我感到驚異的是,這些人幾乎都對對方所作的‘坦白’和文章之類的東西不加懷疑,都作為‘事實’來構成事件。例如,社會上認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是中島師團(我看未必如此。——洞富雄注)。如果確是中島師團,為何不去找一下中島師團,聽聽該師團的人的說法呢?秦賢助和今井‘目睹’了‘事件’,因而理應還有許多其他當時在南京看到現場的人”(我雖也打算致力於盡可能進行資料批判,但就是沒有親自走訪和聽取意見,尋找資料,對於這一點,我甘願接受批評)。鈴木明從這一批評出發,努力“集‘目擊’者的談話之大成”,以期獲知更具體的“事實”(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四八頁)。暫且不論鈴木明作了多少努力,但其此番四出採訪的行程,我認為恐怕也是到了採訪的極限了。這一點,如果我推測有出入,希能獲得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