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農村師資訓練學校:一千五百名〔家屬〕。山西路小學:一千


    名〔家屬〕。金陵大學宿舍:一千名〔婦女〕。總數共四萬九千三百四十


    至五萬一千三百四十名。


    在這些收容所中,收容最多的要算美國教會學校——金陵大學(今南京師範學院)所屬各單位。最多的時候校內各處好像有三萬難民(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由於越來越多的難民從安全區外擁進來, 自此比較大的私人住宅也都改作收容所了。這樣,收容所總共有二十五處,但要把所有難民全都收容在這些單位裏,那是不可能的。在安全區內,居民住宅都住滿了人,要讓幾萬難民住在現有房子裏是住不下的,倒不如在空地上、單位內部和居民住宅的院子裏搭起臨時小屋,暫時住下來。當然,安全區一片都是臨時小屋(前引書2,第三十三、五十二至五十三頁)。對居住在這種臨時小屋的難民來說,天氣—直晴朗是幸運的,但到年底,他們終於遭受大雪的襲擊。在外僑馬吉牧師(?)的信中這樣說:“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們所擔心的惡劣氣候到來了。先是雪子下個不停,接著又下起鵝毛大雪。可憐的難民們雖說是住在臨時小屋裏,其實這種小屋與狗窩沒有什麽兩樣,他們處於悲慘的境地。因為這種臨時小屋多數不能防雨,路麵又很泥濘。前些日子連續放晴,對我們來說確實感到幸運。”(前引書2,第四十一頁)


    揚子江岸邊也是集結難民的地方,那裏約有兩萬市民。在日本軍入城前由國際委員會配給他們的糧食幾乎已經吃光,他們吃盡了苦難後,要求轉到安全區來。然而,安全區裏的難民已人滿為患,事實上,日本軍也不容許他們進入安全區。在馬吉牧師(?)的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情況時,對此有所記述(前引書2,第四十一頁),這個難民區大概就是中國方麵所說的“寶塔橋難民區”。據本多勝一在南京採訪後所寫的報導說:“寶塔橋難民區”地處英租界,所以“許多居民在那裏避難,他們抱著這樣一種希望:也許日本軍不能隨便侵入這個地區”(《中國之旅》,若波文庫版,第二四四至二四五頁)。據說,在這個難民區裏收容了數千名難民,其中二千名青壯年男子在附近的煤炭港碼頭被屠殺,對此,前麵已有敘述(參照本書第四十四至四十七頁)。


    安全區雖已設置,但日本軍不承認它在國際法的意義上是具有治外法權的區域。本來,安全區的性質是:它的設置是為了在發生戰鬥期間保護那些在戰鬥中受害的一般市民,因此在占領後,日本軍理應接收。所以日本軍當局不承認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拉貝在一月十四日致函(檢證四○三九)德國駐上海總領事,就這個安全區和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問題,敘述如下:


    如同當時貴電之照會所報告的那樣,我在當地設置的難民區國際委員


    會擔任主席。


    上述地區成了二十萬中國非戰鬥人員之最後的避難場所。在該地區設


    置這個委員會不太容易。那是因為尤其日本方麵根本不承認上述地區。其


    原因在於,(中國方麵)高級武官和他們的幕僚一起,在最後的時刻,即


    在他們逃離南京前,一直居住在這個地區(中略)。


    我委員會管理著全部約有七萬難民的二十五個避難所,在七萬名中約


    有五萬名難民毫無糧食來源, 要由我們供給(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


    一六六至一六七頁)。


    如果能保證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得以全麵恢復的話,國際委員會也答應日本軍接收安全區。該委員會事實上是這樣希望的,它在十二月十七日致日本大使館的公函中提出:“本委員會雖說受舊南京市政府委託,其職權在任何意義上說都是半行政性的,但無意繼續行使該職權。我們迫切希望盡可能將這些職權及早移交給貴方。如此,本委員會則可成為單純的救濟機關。”(前引書2,第一二七頁)


    可是,日本軍在開進南京的同時,掠奪、強姦、屠殺,為所欲為,軍紀很壞,出現了軍事當局亦感到束手無策的恐慌局麵。於是出現了這樣的局麵:連在占領前還留在一般市區的市民也要求保護,陸陸續續不斷地逃到安全區。為此,日本軍事當局未能要求接管安全區,而國際委員會雖無能為力,卻也不得己而負責保護難民。不久,軍事當局對安全區的存在,在口頭上表示了不負責任的承認,即採取了默認的方式(前引書2,第二十二、一二六、一五四頁)。


    占領南京後不久,日本軍對逃入安全區的許多“便衣兵”進行了徹底的搜捕,並加以集體屠殺。許多普通男性市民受到這種殘酷無情的搜捕便衣兵的連累,也遭受了與便衣兵同樣的命運。對此,後麵還將詳細敘述。這種有組織地進行的屠殺另當別論。在安全區外,南京陷落伊始,日本兵就對市民開始犯下了可怕的暴行,而這種暴行不久就可能波及到安全區。


    國際委員會擔心日本兵的暴行影響到安全區,早在十二月十四日使致函日本軍事當局,要求在安全區的各入口處分別派駐一名衛兵。十五日,日本軍的特務機關長口頭保證實施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是,日本軍事當局卻始終沒有派駐衛兵。正如委員會所擔心的那樣,日本兵三五成群地很快潛入安全區內的東西兩邊,開始實施暴行。十六日,他們強行拉去駐屯在司法部內的五十名穿製服的警官,另外又帶走了四十五名“義務警官”。第二天,由於駐在高等法院的四十名穿製服的警官被帶走,其他警官見此情景嚇得發抖,不敢在街頭露麵,安全區內隻能任憑日本兵橫行不法。國際委員會從十六日到二十日連日來向日本大使館提出建議,要求他們在安全區內派憲兵日夜巡邏, 並在收容所的入口處設置衛兵(前引書2,第一二○、一二三、一二四、一二六、一二七、一二九、一三一、一三三、一七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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