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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委員會主要就日本軍對安全區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報告,它已由徐淑希教授編輯出版,題為《南京安全區檔案》。其中一部分內容也被收錄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這已在前麵介紹過了。這些報告列舉了從十二月十日以後到次年(昭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間連續發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駐南京大使館提出過二十餘次。內中報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軍人的犯罪事實。另外,國際委員會委員之一、金陵大學非常時期委員會主席貝茨博士根據拉貝主席的建議,在日本軍人城後,除以國際委員會的名義外,又單獨用打字稿幾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一份報告,內容是反映日本軍在安全區內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學裏的犯罪事實。貝茨教授把這些報告中的部分內容抄錄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它是為檢察方麵向法庭提出作準備的(貝茨以證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麵前,由於他是知識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書,而是應檢察官的直接訊問,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本方麵提出這些報告外,又於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了綜合報告,內容是關於在美國國旗下保護難民的金陵大學遭日本軍破壞的情況,其概要情況已在上述宣誓口述書中談到了,這裏介紹如下:
在這些報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報告。——洞富雄注)中反映
說:一般武裝士兵非法進入金陵大學一千七百二十次,為進行強製勞動而
強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淩辱婦女二百九十人,殺傷事件超過六十起,還
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毀美國國旗七次。在此報告中未包括這些情況:有
記錄在冊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轉移和強製勞動,據說因他(她)們過
去曾在中國軍隊呆過,而現在避難於南京大學(金陵大學。——洞富雄注)
內。毫無疑問,日本軍的淩辱和暴行的實際件數要比報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顯, 那是由於沉默,或擔心報復而不願多提出來(前引書1,第五十
七頁)。
可以這樣說,參加攻打南京戰鬥的日本軍官兵中,過去根本沒有人對身臨其境的屠殺事件講過話。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開始能夠看到了兩、三份這種證詞和坦白材料。這裏介紹兩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為士兵參加南京攻陷戰的人們說的。
生於東京的岡本健三這樣說:
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
日本軍占領南京後,由於區別不出良民與遊擊隊,因而就發良民證。我們
的部隊也每天幹起像是查問之類的事情來。雖然要中國人填寫出生的年、
月、日、職業、性別,但中國人很少有人會寫字。我們對不會寫字的人作
了說明,但他們聽不懂我們的活。於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沒事,如有人講
得慢騰騰的,前言不搭後語,就被視為行跡可疑的人而另行處置。
我想日本軍是在南京機場焚燒了被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體。行跡可疑的
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
捆住,他們無法逃跑。他們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囂起來,喋喋不休。架在飛
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裏噠噠地射擊。我認為這種射擊是在接到“射擊”
的命令後進行的,是不知不覺地勾動了扳機。由於我們沒有殺人的精神準
備,因此毫無表情。如果在戰鬥中,命令我們殺人,若不把對方殺掉,則
自己有被對方殺掉的危險。可是在那種場合,有點人性的話就不會射擊。
射擊的任務由機槍隊執行。我們的部隊則駐紮在四周進行監視。
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
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
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麵放著屍體,下麵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毀。
雖說是燒起來了,但內髒之類的東西很不容易燃燒,總是於冒煙。日本軍
用棒撥動一下,這些屍體就落到下百的洞裏。後來,日本軍將路軌挪開,
把骨灰等掩埋得幹幹淨淨。如果有誰知道是用機槍掃射的,那就情況不妙
了,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在焚毀屍體後再加以掩埋。屠殺大體上是
在夜間進行的。在傍晚屠殺後,清理屍體的工作一直要幹到第二天早晨。
這些事情並不是僅僅在一天內完成的。有時我們的部隊也被拉出來,我也
幹過焚燒屍體的工作,一直要於到第二天,幹到很晚。被害的人不隻是男
的,也有婦女和兒童,甚至有不到十歲的兒童。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啊!
被殺的人是不是遊擊隊,也不清楚。在區別他們是否是良民時,並非什麽
都是有根據的。由於語言不通,情況不會弄得很清楚。雖說在地獄裏與極
樂世界相差無幾,實際上,這是胡言亂語。
強姦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占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
國際委員會主要就日本軍對安全區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報告,它已由徐淑希教授編輯出版,題為《南京安全區檔案》。其中一部分內容也被收錄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這已在前麵介紹過了。這些報告列舉了從十二月十日以後到次年(昭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間連續發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駐南京大使館提出過二十餘次。內中報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軍人的犯罪事實。另外,國際委員會委員之一、金陵大學非常時期委員會主席貝茨博士根據拉貝主席的建議,在日本軍人城後,除以國際委員會的名義外,又單獨用打字稿幾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一份報告,內容是反映日本軍在安全區內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學裏的犯罪事實。貝茨教授把這些報告中的部分內容抄錄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它是為檢察方麵向法庭提出作準備的(貝茨以證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麵前,由於他是知識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書,而是應檢察官的直接訊問,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本方麵提出這些報告外,又於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了綜合報告,內容是關於在美國國旗下保護難民的金陵大學遭日本軍破壞的情況,其概要情況已在上述宣誓口述書中談到了,這裏介紹如下:
在這些報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報告。——洞富雄注)中反映
說:一般武裝士兵非法進入金陵大學一千七百二十次,為進行強製勞動而
強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淩辱婦女二百九十人,殺傷事件超過六十起,還
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毀美國國旗七次。在此報告中未包括這些情況:有
記錄在冊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轉移和強製勞動,據說因他(她)們過
去曾在中國軍隊呆過,而現在避難於南京大學(金陵大學。——洞富雄注)
內。毫無疑問,日本軍的淩辱和暴行的實際件數要比報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顯, 那是由於沉默,或擔心報復而不願多提出來(前引書1,第五十
七頁)。
可以這樣說,參加攻打南京戰鬥的日本軍官兵中,過去根本沒有人對身臨其境的屠殺事件講過話。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開始能夠看到了兩、三份這種證詞和坦白材料。這裏介紹兩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為士兵參加南京攻陷戰的人們說的。
生於東京的岡本健三這樣說:
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
日本軍占領南京後,由於區別不出良民與遊擊隊,因而就發良民證。我們
的部隊也每天幹起像是查問之類的事情來。雖然要中國人填寫出生的年、
月、日、職業、性別,但中國人很少有人會寫字。我們對不會寫字的人作
了說明,但他們聽不懂我們的活。於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沒事,如有人講
得慢騰騰的,前言不搭後語,就被視為行跡可疑的人而另行處置。
我想日本軍是在南京機場焚燒了被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體。行跡可疑的
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
捆住,他們無法逃跑。他們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囂起來,喋喋不休。架在飛
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裏噠噠地射擊。我認為這種射擊是在接到“射擊”
的命令後進行的,是不知不覺地勾動了扳機。由於我們沒有殺人的精神準
備,因此毫無表情。如果在戰鬥中,命令我們殺人,若不把對方殺掉,則
自己有被對方殺掉的危險。可是在那種場合,有點人性的話就不會射擊。
射擊的任務由機槍隊執行。我們的部隊則駐紮在四周進行監視。
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
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
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麵放著屍體,下麵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毀。
雖說是燒起來了,但內髒之類的東西很不容易燃燒,總是於冒煙。日本軍
用棒撥動一下,這些屍體就落到下百的洞裏。後來,日本軍將路軌挪開,
把骨灰等掩埋得幹幹淨淨。如果有誰知道是用機槍掃射的,那就情況不妙
了,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在焚毀屍體後再加以掩埋。屠殺大體上是
在夜間進行的。在傍晚屠殺後,清理屍體的工作一直要幹到第二天早晨。
這些事情並不是僅僅在一天內完成的。有時我們的部隊也被拉出來,我也
幹過焚燒屍體的工作,一直要於到第二天,幹到很晚。被害的人不隻是男
的,也有婦女和兒童,甚至有不到十歲的兒童。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啊!
被殺的人是不是遊擊隊,也不清楚。在區別他們是否是良民時,並非什麽
都是有根據的。由於語言不通,情況不會弄得很清楚。雖說在地獄裏與極
樂世界相差無幾,實際上,這是胡言亂語。
強姦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占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