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九時,我們才獲準上岸。很早起床的人都說是聽到對岸激烈的槍聲,遙
見火焰沖天。看來,在舉行盛大的入城式前,為了清除馬路上的屍體和掃
盪殘敵,士兵們好像忙了一個通宵。
我們乘小艇先來到傍靠在棧橋邊的軍艦“a——”(中略)。
我邊想著邊舉杯喝茶,一麵透過船窗望著早晨的長江。寬闊的江麵,
江水像隅田川(隅田川,經東京都市街地東部而流入東京灣的一條河流—
—譯者)那樣混濁,但沒有看到浮屍。不過,一片油膩的東西漂浮在江麵
上,閃閃發光。從未見過的黑色水鳥在軍艦附近江麵上,時而浮起,時而
沉下水。
我順著舷梯下了軍艦,上岸(中略)。
我出去一看,見碼頭斜對麵有一座高高的板牆。牆內中國兵的屍體堆
積如山。我心想:“已漸漸開始啦。”
我一直往前跑去,來到寬闊的中山北路。那是白楊樹覆蓋的林蔭道,
參加閱兵式的軍隊在不斷地行進著。他們首先要穿過陰暗的挹江門。那裏,
在厚得令人吃驚的鐵門背後,堆起丁敵人的沙袋,像揚子江岸邊裝來的草
包那樣,沙袋集中在一起。從這一帶開始,一路上,看到橫躺著很多穿著
當地居民衣服的中國兵屍體以及死去的軍馬。
對於文中所說“已漸漸開始啦”這句話,高崎解釋說,西條八十看到“屍體堆積如山”後慨然地說“已漸漸開始啦”,這無疑意味著屠殺俘虜。這隻能認為是西條八十根據自己的判斷預料到將會發生這種事情,或是西條八十從誰那裏聽說到即將會發生這種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屠殺決非偶然發生的事件,所謂“不幸”的事件,似乎隻能說是出自於日本軍隊本質的有計劃、有意識的殘忍的屠殺。
在上述見聞中,還談到了在舉行入城式的當天,即在十七日淩晨,下關地區響起了激烈的槍聲。西條八十把這一射擊的情況說是“掃蕩殘敵”,其實,那是集體屠殺俘虜。
在南京城內集體處決中國軍民
集體處決中國軍民的地方,不僅僅是在揚子江岸邊的下關和草鞋峽。它遍於南京城內外各地,如果看一看後麵列表介紹的關於遺棄屍體的掩哩情況,這個問題就很清楚了。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個掩埋隊所處理的遺棄屍體,合起來,城內有九千三百四十一具,城外有十四萬六千零四十八具。就城內的情況來說,可以肯定,除上述數字外,還有不少屍體已為軍隊自己或市民所掩埋。自然,在這些被掩埋的屍體中,包括許多陣亡者。
下麵就城內外(揚子江畔除外)被集體屠殺的情況,列舉幾個例子。
新島淳良從南京涉外人員中聽到這樣一個事實:從城南光華門逃出來後為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個慈善團體所收容的一萬七千名難民,在那裏被就地槍殺(《奪去三十萬生命的“南京事件”》,載《東風新聞》,一九七五年七月三日號)。如上所述,在揚子江岸邊也有難民集結所,說是那裏收容了二萬人(參照本書第一○三頁),那或許就是新島聽說的收容所,但我現在已無法查明。
※ ※ ※
在城西,集體屠殺的情況有如下幾個例子。南京糧商伍長德曾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他在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一一九)中,概括地作證如下:“我當時擔任警官,南京陷落後,我和三百名警官一起,把全部武器交給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然後走進當時作為難民收容所的司法部房子裏,那裏也有許多普通老百姓。十二月十五日,日本兵來到司法部,要把收容在這裏的全部難民帶到西大門去。我們一到門口,日本兵就將我們推出門外,每批一百多個人,共分十六批,依次進行槍殺。我想逃跑,便在機槍即將掃射前趴在地上。正當此時,我背後吃了一刺刀,但由於不是致命傷,我假裝死去,才得以倖存。”(《遠速》,三十五號,載前引書1,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頁)
此外,證人伍長德在南京地方法院也對此作證,他的證詞收入在先前提到的該法院檢察官的報告(檢證一七○二)中,他在證詞中的陳述是:在漢中門現場,慘遭殺害的人達二千多名(在法庭上宣讀時,由於此處省略未讀,因而未在速記的記錄中記下來,現根據譽寫的原資料補上)。所謂西大門,恐怕就是石城門的俗稱。石城門,也叫漢西門(今漢中門——譯者)。漢中門是在民國二十年新辟漢中路時設置的,在漢西門的北部,相距很近。所以,叫西大門(漢西門)外也好,叫漢中門外也好,這一帶就在莫愁湖畔,實際上是同一個地方。
可見,伍長德的證詞似乎有某些錯誤。事件不是發生在十五日,而是發生在第二天,即十六日。被強行拉走的警官,在數字上也有出入。根據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於十八日向日本大使館提交的文件,說是早在十四日已從司法部這個收容所裏強行拉走了兩、三百個殘兵敗卒,然而至十六日,強行拉走了五十名穿製服的警官和四十五名誌願警官(並非三百名警官),並從這最高法院的收容所裏也強行拉走了四十名穿製服的軍官。當時,同時從上述兩個收容所裏強行拉走後被處決的,好像還有全部難民。附在上述文件中的、關於十七日那天的難民收容所一覽表,其中所記這些收容所的難民數都是零(前引書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頁)。估計是該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在給其住在上海的妻子的一封密信中,對此情況記述如下:
見火焰沖天。看來,在舉行盛大的入城式前,為了清除馬路上的屍體和掃
盪殘敵,士兵們好像忙了一個通宵。
我們乘小艇先來到傍靠在棧橋邊的軍艦“a——”(中略)。
我邊想著邊舉杯喝茶,一麵透過船窗望著早晨的長江。寬闊的江麵,
江水像隅田川(隅田川,經東京都市街地東部而流入東京灣的一條河流—
—譯者)那樣混濁,但沒有看到浮屍。不過,一片油膩的東西漂浮在江麵
上,閃閃發光。從未見過的黑色水鳥在軍艦附近江麵上,時而浮起,時而
沉下水。
我順著舷梯下了軍艦,上岸(中略)。
我出去一看,見碼頭斜對麵有一座高高的板牆。牆內中國兵的屍體堆
積如山。我心想:“已漸漸開始啦。”
我一直往前跑去,來到寬闊的中山北路。那是白楊樹覆蓋的林蔭道,
參加閱兵式的軍隊在不斷地行進著。他們首先要穿過陰暗的挹江門。那裏,
在厚得令人吃驚的鐵門背後,堆起丁敵人的沙袋,像揚子江岸邊裝來的草
包那樣,沙袋集中在一起。從這一帶開始,一路上,看到橫躺著很多穿著
當地居民衣服的中國兵屍體以及死去的軍馬。
對於文中所說“已漸漸開始啦”這句話,高崎解釋說,西條八十看到“屍體堆積如山”後慨然地說“已漸漸開始啦”,這無疑意味著屠殺俘虜。這隻能認為是西條八十根據自己的判斷預料到將會發生這種事情,或是西條八十從誰那裏聽說到即將會發生這種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屠殺決非偶然發生的事件,所謂“不幸”的事件,似乎隻能說是出自於日本軍隊本質的有計劃、有意識的殘忍的屠殺。
在上述見聞中,還談到了在舉行入城式的當天,即在十七日淩晨,下關地區響起了激烈的槍聲。西條八十把這一射擊的情況說是“掃蕩殘敵”,其實,那是集體屠殺俘虜。
在南京城內集體處決中國軍民
集體處決中國軍民的地方,不僅僅是在揚子江岸邊的下關和草鞋峽。它遍於南京城內外各地,如果看一看後麵列表介紹的關於遺棄屍體的掩哩情況,這個問題就很清楚了。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個掩埋隊所處理的遺棄屍體,合起來,城內有九千三百四十一具,城外有十四萬六千零四十八具。就城內的情況來說,可以肯定,除上述數字外,還有不少屍體已為軍隊自己或市民所掩埋。自然,在這些被掩埋的屍體中,包括許多陣亡者。
下麵就城內外(揚子江畔除外)被集體屠殺的情況,列舉幾個例子。
新島淳良從南京涉外人員中聽到這樣一個事實:從城南光華門逃出來後為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個慈善團體所收容的一萬七千名難民,在那裏被就地槍殺(《奪去三十萬生命的“南京事件”》,載《東風新聞》,一九七五年七月三日號)。如上所述,在揚子江岸邊也有難民集結所,說是那裏收容了二萬人(參照本書第一○三頁),那或許就是新島聽說的收容所,但我現在已無法查明。
※ ※ ※
在城西,集體屠殺的情況有如下幾個例子。南京糧商伍長德曾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他在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一一九)中,概括地作證如下:“我當時擔任警官,南京陷落後,我和三百名警官一起,把全部武器交給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然後走進當時作為難民收容所的司法部房子裏,那裏也有許多普通老百姓。十二月十五日,日本兵來到司法部,要把收容在這裏的全部難民帶到西大門去。我們一到門口,日本兵就將我們推出門外,每批一百多個人,共分十六批,依次進行槍殺。我想逃跑,便在機槍即將掃射前趴在地上。正當此時,我背後吃了一刺刀,但由於不是致命傷,我假裝死去,才得以倖存。”(《遠速》,三十五號,載前引書1,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頁)
此外,證人伍長德在南京地方法院也對此作證,他的證詞收入在先前提到的該法院檢察官的報告(檢證一七○二)中,他在證詞中的陳述是:在漢中門現場,慘遭殺害的人達二千多名(在法庭上宣讀時,由於此處省略未讀,因而未在速記的記錄中記下來,現根據譽寫的原資料補上)。所謂西大門,恐怕就是石城門的俗稱。石城門,也叫漢西門(今漢中門——譯者)。漢中門是在民國二十年新辟漢中路時設置的,在漢西門的北部,相距很近。所以,叫西大門(漢西門)外也好,叫漢中門外也好,這一帶就在莫愁湖畔,實際上是同一個地方。
可見,伍長德的證詞似乎有某些錯誤。事件不是發生在十五日,而是發生在第二天,即十六日。被強行拉走的警官,在數字上也有出入。根據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於十八日向日本大使館提交的文件,說是早在十四日已從司法部這個收容所裏強行拉走了兩、三百個殘兵敗卒,然而至十六日,強行拉走了五十名穿製服的警官和四十五名誌願警官(並非三百名警官),並從這最高法院的收容所裏也強行拉走了四十名穿製服的軍官。當時,同時從上述兩個收容所裏強行拉走後被處決的,好像還有全部難民。附在上述文件中的、關於十七日那天的難民收容所一覽表,其中所記這些收容所的難民數都是零(前引書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頁)。估計是該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在給其住在上海的妻子的一封密信中,對此情況記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