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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位以個人悲劇書寫歷史的巨人 作者:張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貧, 三官貧, 必削。”所謂三官貧指貴人貧, 商貧, 農貧而言, 貴人
貧即官吏貧也。說民篇“: 三官無蠢。”義同。
4 . ??三官者生蠢官者六??
亨按: 蠢官義不可通, 當作蠢害, 害官因字形相似而誤。蠢
者害人之蟲, 故謂之蠢害。下文“ 禮樂蠢官生”,“ 國無禮樂蠢
官”,“蠢官生, 必削”, 蠢官皆蠢害之誤。又雲“ 六官之樸一人”,
六官當作六害。又雲“故攻官、攻力、攻敵”, 攻官當作攻害。
5 .?? 六者有樸, 必削。三官之樸三人。六官之樸一人
??
亨按: 樸猶本也, 根也。說文:“ 樸, 本素也。”引申樸可訓本
根。本書墾令篇:“貴酒肉之價, 重其租, 令十倍其樸。”歸有光
注“: 樸,本也。”(諸子匯函)此樸可訓本之證。又靳令篇“: 十二
者成樸。”義同。三官之樸三人, 言農、商、官三種職業之根在於
此三種人。六官當作六害, 六害之樸一人, 言六種蠢害之根在於
一人, 一人謂國君, 六害之產生皆由國君一人政治之失當。
6 . ??常官治者遷官??
314 附錄
嚴萬裏曰“: 範本治者作法去。”
朱師轍曰“: 各本皆同範本。”
亨按: 此句解得通。常官謂久任一官也。治謂其官事治, 即
辦事有成績也。遷官謂升其官也。此句言官吏任官既久, 官事
又治, 則升其官也。但如此解, 與上文不聯, 疑此句原作“ 常守法
者遷官”。守官因字形相似而誤。法字當從範本, 者字當從嚴
本。
7 . ??故攻官, 攻力, 攻敵。國用其二, 舍其二, 必強; 令用
三者威, 必王??
朱師轍曰“: 令,善也。善用三者有威,故王。或謂令為全字
之訛。”
亨按: 攻官當作攻害, 謂攻蠢害也。攻力謂消耗實力於戰爭
也。攻敵謂進攻敵國也。令字雖有善義, 但古書無如此用之者,
朱說非也。或以為全字之誤, 近之矣, 但“ 全用”為古語所無者。
餘謂令當作合, 因字形相似而誤。合用三者猶言兼用三才耳。
8 . ??竟內倉口之數??
陶鴻慶曰“: 倉乃食字之誤。”
朱師轍曰“: 倉廩戶口之數。”
亨按: 下文雲“ 壯男壯女之數, 老弱之數”等, 已包括食口與
戶口之數, 知陶、朱之說皆非也。餘謂此處之口乃錄者所寫之
口, 以代表闕文。上文雲:“ 倉、府兩虛”。又雲:“倉、府兩實”。
據此, 則闕文當作府字, 此句當作“竟內倉、府之數”。倉者糧倉,
府者財庫也。倉、府、壯男、壯女、老、弱、官、士、說客、利民、牛、
馬、芻槁, 共十三項。故上下文皆言十三數。如陶、朱之說, 僅有
十二項, 以此益知其非矣。
9 . ??利民之數??
朱師轍曰“: 利,饒也,謂富民也。”
附二:高亨與《商君子》新校315
亨按: 古書無稱富民為利民者, 朱說無據, 不可信從。餘謂
利民可有三解: 其一, 利民即黎民, 謂農夫也。古者利黎犁為一
字。說文:“ , 也, 從刀, 和然後利, 從和省。易曰:‘ 利者義之和
也。’物古文利。”金文利用初, ( 利鼎) , (師遽尊) 甲骨文利作, ( 殷
虛書契前編卷二第十八葉) , (卷五第三十二葉) , ( 殷虛書契後編
下第十三葉) 並與說文之篆文古文略同。許慎說解迂曲難通。
俞樾曰“: 利字從刀從禾會意,非從和省也。成二年左傳曰‘: 先
王疆理天下, 物土之宜, 而布其利。’蓋利之本義謂土地所出者。
土地所出, 莫重於禾, 從刀刈禾, 利無大於此者矣。詩曰:‘彼有
不, 此有不斂, 彼有遺秉, 此有滯穗, 伊寡婦之利。’則利字從刀
從禾之意也。”(兒錄)其說較許為勝。但餘謂利乃之初文。說
文“: ,耕也,從牛,黎聲。”字通作犁,廣雅釋地“: 犁,耕也。”利字
從禾, 像耕地之耒。古代之耒以木為之, 上有柄, 下有叉。內加
兩畫作, 則像所起土塊之形, 非從刀字也。上古耕田, 以手推
耒, 故其字作利, 其後耕田以牛, 故其字作, 作。利又為黎之初
文。說文“: ,履黏也,從黍, 省聲。古文利。作履黏以黍米也。”
其實, 黎即利之重文, 從黍與從禾同意, 勿當作, 即古文利所從
之勿也。犁字從牛從利, 說文作, 從牛從黎, 可證利黎為一字。
利犁黎既為一字, 則利民即黎民, 謂耕田之農夫, 明矣。古書常
言“黎民”, 書堯典:“ 黎民於變時雍。”秦誓:“以保我子孫黎民。”
詩雲漢“: 周餘黎民,靡有孑遺。”等是。又省稱黎,詩天保“: 群黎
百姓。”楚辭天問“: 而黎服大說。”等是。所謂黎民皆指農夫。奴
隸也, 農奴也, 農民也, 皆包括其含義之中。商子此處之利民則
貧即官吏貧也。說民篇“: 三官無蠢。”義同。
4 . ??三官者生蠢官者六??
亨按: 蠢官義不可通, 當作蠢害, 害官因字形相似而誤。蠢
者害人之蟲, 故謂之蠢害。下文“ 禮樂蠢官生”,“ 國無禮樂蠢
官”,“蠢官生, 必削”, 蠢官皆蠢害之誤。又雲“ 六官之樸一人”,
六官當作六害。又雲“故攻官、攻力、攻敵”, 攻官當作攻害。
5 .?? 六者有樸, 必削。三官之樸三人。六官之樸一人
??
亨按: 樸猶本也, 根也。說文:“ 樸, 本素也。”引申樸可訓本
根。本書墾令篇:“貴酒肉之價, 重其租, 令十倍其樸。”歸有光
注“: 樸,本也。”(諸子匯函)此樸可訓本之證。又靳令篇“: 十二
者成樸。”義同。三官之樸三人, 言農、商、官三種職業之根在於
此三種人。六官當作六害, 六害之樸一人, 言六種蠢害之根在於
一人, 一人謂國君, 六害之產生皆由國君一人政治之失當。
6 . ??常官治者遷官??
314 附錄
嚴萬裏曰“: 範本治者作法去。”
朱師轍曰“: 各本皆同範本。”
亨按: 此句解得通。常官謂久任一官也。治謂其官事治, 即
辦事有成績也。遷官謂升其官也。此句言官吏任官既久, 官事
又治, 則升其官也。但如此解, 與上文不聯, 疑此句原作“ 常守法
者遷官”。守官因字形相似而誤。法字當從範本, 者字當從嚴
本。
7 . ??故攻官, 攻力, 攻敵。國用其二, 舍其二, 必強; 令用
三者威, 必王??
朱師轍曰“: 令,善也。善用三者有威,故王。或謂令為全字
之訛。”
亨按: 攻官當作攻害, 謂攻蠢害也。攻力謂消耗實力於戰爭
也。攻敵謂進攻敵國也。令字雖有善義, 但古書無如此用之者,
朱說非也。或以為全字之誤, 近之矣, 但“ 全用”為古語所無者。
餘謂令當作合, 因字形相似而誤。合用三者猶言兼用三才耳。
8 . ??竟內倉口之數??
陶鴻慶曰“: 倉乃食字之誤。”
朱師轍曰“: 倉廩戶口之數。”
亨按: 下文雲“ 壯男壯女之數, 老弱之數”等, 已包括食口與
戶口之數, 知陶、朱之說皆非也。餘謂此處之口乃錄者所寫之
口, 以代表闕文。上文雲:“ 倉、府兩虛”。又雲:“倉、府兩實”。
據此, 則闕文當作府字, 此句當作“竟內倉、府之數”。倉者糧倉,
府者財庫也。倉、府、壯男、壯女、老、弱、官、士、說客、利民、牛、
馬、芻槁, 共十三項。故上下文皆言十三數。如陶、朱之說, 僅有
十二項, 以此益知其非矣。
9 . ??利民之數??
朱師轍曰“: 利,饒也,謂富民也。”
附二:高亨與《商君子》新校315
亨按: 古書無稱富民為利民者, 朱說無據, 不可信從。餘謂
利民可有三解: 其一, 利民即黎民, 謂農夫也。古者利黎犁為一
字。說文:“ , 也, 從刀, 和然後利, 從和省。易曰:‘ 利者義之和
也。’物古文利。”金文利用初, ( 利鼎) , (師遽尊) 甲骨文利作, ( 殷
虛書契前編卷二第十八葉) , (卷五第三十二葉) , ( 殷虛書契後編
下第十三葉) 並與說文之篆文古文略同。許慎說解迂曲難通。
俞樾曰“: 利字從刀從禾會意,非從和省也。成二年左傳曰‘: 先
王疆理天下, 物土之宜, 而布其利。’蓋利之本義謂土地所出者。
土地所出, 莫重於禾, 從刀刈禾, 利無大於此者矣。詩曰:‘彼有
不, 此有不斂, 彼有遺秉, 此有滯穗, 伊寡婦之利。’則利字從刀
從禾之意也。”(兒錄)其說較許為勝。但餘謂利乃之初文。說
文“: ,耕也,從牛,黎聲。”字通作犁,廣雅釋地“: 犁,耕也。”利字
從禾, 像耕地之耒。古代之耒以木為之, 上有柄, 下有叉。內加
兩畫作, 則像所起土塊之形, 非從刀字也。上古耕田, 以手推
耒, 故其字作利, 其後耕田以牛, 故其字作, 作。利又為黎之初
文。說文“: ,履黏也,從黍, 省聲。古文利。作履黏以黍米也。”
其實, 黎即利之重文, 從黍與從禾同意, 勿當作, 即古文利所從
之勿也。犁字從牛從利, 說文作, 從牛從黎, 可證利黎為一字。
利犁黎既為一字, 則利民即黎民, 謂耕田之農夫, 明矣。古書常
言“黎民”, 書堯典:“ 黎民於變時雍。”秦誓:“以保我子孫黎民。”
詩雲漢“: 周餘黎民,靡有孑遺。”等是。又省稱黎,詩天保“: 群黎
百姓。”楚辭天問“: 而黎服大說。”等是。所謂黎民皆指農夫。奴
隸也, 農奴也, 農民也, 皆包括其含義之中。商子此處之利民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