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g)就成功地同日本自民黨有影響的人物竹下登(takeshita
noburu)就上述期票中的一種進行了成功的談判,(老)布希總統給竹下登的一封私人信件進一步促成了該筆交易。所以這些金融證券的真實與否取決於你的朋友是誰。
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經過協調一致的努力,花了60年的時間才重新獲得隱藏在瑞士銀行裏的資產,得到了包括大眾汽車公司在內的德國大公司對他們所從事多年苦役的賠償以及收回了從他們家中和辦公室裏搶走的藝術品。他們在這方麵所取得的成功以及日本投降50周年紀念日的到來,激勵全世界其他的倖存者發出要求賠償的正義呼聲,並導致了有關人士在這個問題上進行前所未有的國際合作。
這一“太平洋戰爭的最後一場戰役”正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庭上進行著,戰鬥的一方是倖存下來的戰俘、苦役、慰安婦和平民受害者,他們提出十幾億美元的賠償訴訟,這一賠償要求在戰後一直被神秘地拒絕。據估計,到1995年,有70萬太平洋戰爭的受害者沒有得到賠償。由於年齡和疾病,他們的人數正在急劇減少。這些受害者身後是一支不同尋常的積極分子和律師的組合,他們有著多年同德國大公司和瑞士銀行打官司要求賠償的經驗。急於避開這一不斷擴大的司法“發現”,有關政府正在向受害者支付欠債,為的是堵住他們的嘴。
華盛頓的做法有所不同。其做法是將這類訴訟案從州法院轉到聯邦法院,在這裏通過政治壓力和政府機構的幹預駁回這些訴訟。國務院、司法部援引1951年和平條約的第14條來阻止戰俘和其他受害者起訴財大氣粗的諸如三菱、三井和住友(sumitomo)這樣的大公司。在2000年6月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猶他州奧林·哈奇(orrin
hatch)主席,對國務院和司法部的律師所說的“1951年的和平條約取消了受害者所有權利”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戰。他說:“你的意思是說,我們的聯邦政府有權說‘巴丹死亡之旅’的受害者見鬼去吧,你們這些受到虐待的人放棄你們的權利吧,因為我們有權這樣做?……從憲法的角度說,我們的政府有權剝奪這些個體公民權利隻是因為他們在條約裏進行了這樣的規定?……我們沒有讓日本政府賠償。我們隻是叫那些做了壞事的公司賠償。今天,這樣的一些公司有著幾十億美元的資產。”
盡管還有其他代表受害者的呼籲,2000年9月21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沃恩· 沃克(vaughn walker
)還是做出了對美國戰俘和其他受害者不利的判決。沃克說他同意政府的立場,這些訴訟案“具有潛在的擾亂半個世紀外交條約的因素”。他判決和平條約已解決了所有的賠償問題,並對這些訴訟不予受理。{16}他說破壞自戰爭結束以來就存在的微妙的日美外交聯盟是很危險的。另外,三位前駐日大使也令人難以置信地稱這些美國前戰俘實際上是“恐怖分子”。
華盛頓用來阻止這些訴訟所花的精力和時間的確很奇怪。整個問題涉及各種不同的利益。在柯林頓當政期間,美國駐日大使托馬斯·福利(thomas
foley)非常堅決地拒絕向戰俘和其他的苦役進行賠償,認為“和平條約放棄了要求日本賠款的所有主張”。他的副手克裏斯多福·j. 拉夫勒(christopher
j.
lafleur)一有機會就附和他的立場。對受害者來說,有趣的是拉夫勒的妻子被住友公司聘為顧問。住友是日本最大的一家企業集團之一,戰時曾大量使用勞工,也是訴訟的對象。福利作為大使的任期一到,返回美國後,就到另一家大的企業集團三菱任待遇豐厚的顧問職務。三菱也是戰時使用勞工最多的公司之一。也許更耐人尋味的是拉夫勒的妻子是日本前首相、藏相宮澤的女兒,宮澤就是1951年與約翰·福斯特·杜勒斯秘密談判和平條約的三位日本人中的一個。在任命駐日外交官時,利益衝突似乎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也許是能夠被任命的一個條件。
今天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東京和華盛頓在金融方麵進行了勾結,這些證據足以對此舉行國會聽證會和審計署的調查。在半個世紀的外交謊言掩蓋後,現在是摘掉“國家安全”這塊遮羞布的時刻了。在這塊布後麵有許多勾結、腐敗和各種利害衝突,這方麵的證據不勝枚舉。
在我們調查這個問題的18年中,我們深深地懷疑有關金百合的證據中所涉及的巨額資金的問題。據權威的說法,世界上共有約130000噸加工過的黃金,包括金塊、金幣和裝飾類的黃金,如金手鐲、項鍊或戒指。官方有關黃金擁有量的記錄表明,擁有超過世界75%人口的亞洲的黃金擁有量不到全世界總量的5%,這一統計數字從表麵看有些荒唐。至少,在西方,黃金法則就像重力法則一樣灌輸給我們。實際上,沒有人真的知道究竟有多少黃金。我們不知道西班牙從新大陸掠奪了多少黃金,因為當黃金到歐洲時,其中大部分已到了歐洲銀行世家的手中,如福格爾家庭(fuggers)和韋爾澤家族(welsers)。他們贊助了征服墨西哥和秘魯的行動。福格爾和韋爾澤對如何處理這些黃金守口如瓶。除了了解他們很富有和以多種聰明的方式分散他們的財富外,我們無法知道克虜伯(krupps)、羅思柴爾德(rothschilds)、奧本海默(oppenheimers)、沃伯格(warburgs)或者洛克菲勒(rockefellers)家族的確切財富。1萬億美元聽起來很多,但是經濟學家告訴我們今天約有23萬億的美元在這些富人的手中,其中大部分沉睡在大洋彼岸的私人帳戶裏。在那裏,銀行的不透明及地方法律保護著這些資產,就連稅務官員、配偶、商業夥伴以及客戶也不了解它們的情況。我們對亞洲和中東的王公貴族、達官顯貴、富商大亨以及犯罪組織所擁有的黃金數量的了解就更少了。富可敵國的西方王公貴族可能擁有銀行、石油公司,他們甚至控製政府,但是富有的亞洲人從不相信政府或是銀行,而是更寧願以小塊金磚、白金等形式來保持他們的財富。在中國,這種絕對的不信任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我們相當確信,在亞洲,這種隱藏起來的財富數量遠遠超過在歐洲和北美洲自銀行體係(如我們所知道的黃金市場)建立後的4個世紀裏所積聚財富的數量。即便是美國政府也拒絕透露其所擁有的黃金數量,最後一次公開審計是在20世紀50年代初。簡言之,黃金是世界最大的秘密之一,這種保密也是很有道理的。
noburu)就上述期票中的一種進行了成功的談判,(老)布希總統給竹下登的一封私人信件進一步促成了該筆交易。所以這些金融證券的真實與否取決於你的朋友是誰。
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經過協調一致的努力,花了60年的時間才重新獲得隱藏在瑞士銀行裏的資產,得到了包括大眾汽車公司在內的德國大公司對他們所從事多年苦役的賠償以及收回了從他們家中和辦公室裏搶走的藝術品。他們在這方麵所取得的成功以及日本投降50周年紀念日的到來,激勵全世界其他的倖存者發出要求賠償的正義呼聲,並導致了有關人士在這個問題上進行前所未有的國際合作。
這一“太平洋戰爭的最後一場戰役”正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庭上進行著,戰鬥的一方是倖存下來的戰俘、苦役、慰安婦和平民受害者,他們提出十幾億美元的賠償訴訟,這一賠償要求在戰後一直被神秘地拒絕。據估計,到1995年,有70萬太平洋戰爭的受害者沒有得到賠償。由於年齡和疾病,他們的人數正在急劇減少。這些受害者身後是一支不同尋常的積極分子和律師的組合,他們有著多年同德國大公司和瑞士銀行打官司要求賠償的經驗。急於避開這一不斷擴大的司法“發現”,有關政府正在向受害者支付欠債,為的是堵住他們的嘴。
華盛頓的做法有所不同。其做法是將這類訴訟案從州法院轉到聯邦法院,在這裏通過政治壓力和政府機構的幹預駁回這些訴訟。國務院、司法部援引1951年和平條約的第14條來阻止戰俘和其他受害者起訴財大氣粗的諸如三菱、三井和住友(sumitomo)這樣的大公司。在2000年6月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猶他州奧林·哈奇(orrin
hatch)主席,對國務院和司法部的律師所說的“1951年的和平條約取消了受害者所有權利”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戰。他說:“你的意思是說,我們的聯邦政府有權說‘巴丹死亡之旅’的受害者見鬼去吧,你們這些受到虐待的人放棄你們的權利吧,因為我們有權這樣做?……從憲法的角度說,我們的政府有權剝奪這些個體公民權利隻是因為他們在條約裏進行了這樣的規定?……我們沒有讓日本政府賠償。我們隻是叫那些做了壞事的公司賠償。今天,這樣的一些公司有著幾十億美元的資產。”
盡管還有其他代表受害者的呼籲,2000年9月21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沃恩· 沃克(vaughn walker
)還是做出了對美國戰俘和其他受害者不利的判決。沃克說他同意政府的立場,這些訴訟案“具有潛在的擾亂半個世紀外交條約的因素”。他判決和平條約已解決了所有的賠償問題,並對這些訴訟不予受理。{16}他說破壞自戰爭結束以來就存在的微妙的日美外交聯盟是很危險的。另外,三位前駐日大使也令人難以置信地稱這些美國前戰俘實際上是“恐怖分子”。
華盛頓用來阻止這些訴訟所花的精力和時間的確很奇怪。整個問題涉及各種不同的利益。在柯林頓當政期間,美國駐日大使托馬斯·福利(thomas
foley)非常堅決地拒絕向戰俘和其他的苦役進行賠償,認為“和平條約放棄了要求日本賠款的所有主張”。他的副手克裏斯多福·j. 拉夫勒(christopher
j.
lafleur)一有機會就附和他的立場。對受害者來說,有趣的是拉夫勒的妻子被住友公司聘為顧問。住友是日本最大的一家企業集團之一,戰時曾大量使用勞工,也是訴訟的對象。福利作為大使的任期一到,返回美國後,就到另一家大的企業集團三菱任待遇豐厚的顧問職務。三菱也是戰時使用勞工最多的公司之一。也許更耐人尋味的是拉夫勒的妻子是日本前首相、藏相宮澤的女兒,宮澤就是1951年與約翰·福斯特·杜勒斯秘密談判和平條約的三位日本人中的一個。在任命駐日外交官時,利益衝突似乎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也許是能夠被任命的一個條件。
今天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東京和華盛頓在金融方麵進行了勾結,這些證據足以對此舉行國會聽證會和審計署的調查。在半個世紀的外交謊言掩蓋後,現在是摘掉“國家安全”這塊遮羞布的時刻了。在這塊布後麵有許多勾結、腐敗和各種利害衝突,這方麵的證據不勝枚舉。
在我們調查這個問題的18年中,我們深深地懷疑有關金百合的證據中所涉及的巨額資金的問題。據權威的說法,世界上共有約130000噸加工過的黃金,包括金塊、金幣和裝飾類的黃金,如金手鐲、項鍊或戒指。官方有關黃金擁有量的記錄表明,擁有超過世界75%人口的亞洲的黃金擁有量不到全世界總量的5%,這一統計數字從表麵看有些荒唐。至少,在西方,黃金法則就像重力法則一樣灌輸給我們。實際上,沒有人真的知道究竟有多少黃金。我們不知道西班牙從新大陸掠奪了多少黃金,因為當黃金到歐洲時,其中大部分已到了歐洲銀行世家的手中,如福格爾家庭(fuggers)和韋爾澤家族(welsers)。他們贊助了征服墨西哥和秘魯的行動。福格爾和韋爾澤對如何處理這些黃金守口如瓶。除了了解他們很富有和以多種聰明的方式分散他們的財富外,我們無法知道克虜伯(krupps)、羅思柴爾德(rothschilds)、奧本海默(oppenheimers)、沃伯格(warburgs)或者洛克菲勒(rockefellers)家族的確切財富。1萬億美元聽起來很多,但是經濟學家告訴我們今天約有23萬億的美元在這些富人的手中,其中大部分沉睡在大洋彼岸的私人帳戶裏。在那裏,銀行的不透明及地方法律保護著這些資產,就連稅務官員、配偶、商業夥伴以及客戶也不了解它們的情況。我們對亞洲和中東的王公貴族、達官顯貴、富商大亨以及犯罪組織所擁有的黃金數量的了解就更少了。富可敵國的西方王公貴族可能擁有銀行、石油公司,他們甚至控製政府,但是富有的亞洲人從不相信政府或是銀行,而是更寧願以小塊金磚、白金等形式來保持他們的財富。在中國,這種絕對的不信任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我們相當確信,在亞洲,這種隱藏起來的財富數量遠遠超過在歐洲和北美洲自銀行體係(如我們所知道的黃金市場)建立後的4個世紀裏所積聚財富的數量。即便是美國政府也拒絕透露其所擁有的黃金數量,最後一次公開審計是在20世紀50年代初。簡言之,黃金是世界最大的秘密之一,這種保密也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