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秘檔》
太宗大呼卻虎
天聰六年十月,獵於費德裏山。上獨前,禦前待衛詹土謝圖距上二十步許。前行突遇虎,即以射罷矢射中之。虎撲詹土謝圖,墜馬噬之。上大呼,直前虎卻。詹土謝圖幸未大傷。虎為禦前眾侍衛射死。
《滿洲秘檔》
纂譯宋遼金元史
(天聰九年五月)己巳,纂譯宋遼金元史。太宗召文館諸臣諭之曰:“朕觀漢文史書,殊多飾詞,雖全覽無益也。今於宋遼金元四史內,擇其勤於求治而國祚昌隆,或所行悖道而統緒廢墜,與夫命將行師之方,及賢奸忠佞之有關政要者,彙纂翻繹成書,用備觀覽。《通鑑》之外,野史所載語多不經,無知之人轉相流傳,信以為實,著禁止翻譯。又見漢人稱其君者,無論有道無道,概曰天子。不知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必有德者,乃克副天子之稱。今朕隻承天佑為國之主,豈敢遂以為天之子為天所親愛乎?倘不行善道,不體天心,則天命靡常,寧足恃耶?朕惟朝幹夕惕,以仰答天眷而已。”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其二
天聰九年四月己巳,上諭文館諸臣曰:“朕觀漢文史書,殊多飾詞,雖全覽無益也。今宜於遼宋元金四史內,擇其勤於求治而國祚昌隆或所行悖道而統緒廢墜,與其用兵行師之方略,以及佐理之忠良、亂國之奸佞有關緊要者,擇實匯譯成書用備觀覽。至漢文《通鑑》之外,野史所載如交戰幾合逞施法術之語皆係妄誕,此等書籍傳至國中恐無知之人信以為真,當停其翻譯。”
按逞施法術本小說不經之談,以此垂戒後世,猶有信義和團拳匪以肇亂者。又本朝未入關之先,以盌譯《三國誌演義》為兵略,故極崇拜關羽,其後有托為關神顯靈衛駕之說,屢加封號,廟祀遂遍天下。
《掌固零拾》卷1
勖諸貝勒愛養人民
(天聰九年六月)辛醜勖諸貝勒愛養人民。太宗諭諸貝勒大臣曰:“皇考所遺人民,能愛養之,使漸富庶,此即為臣子者之孝思也。先時八家貝勒恪守朝廷法度,今貝勒等凡有工作不遵朕製,額外役民,試思民不得所,逃亡離叛,戶口減少,是違皇考之誌,有虧孝道,且無異於助敵長寇也。茲者荷承天庥,朝鮮賓服,蒙古向化,朕常念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故時以為訓。夫善養人者,無論大小賢愚,隨材器使,俱有裨益。譬如刊伐,則用斧斤;宰割則用壞丁<糜糜諏偈保必須豫養於平日。爾大臣等職司匡救,諸貝勒知小民之疾苦,而不能告,及見驕縱之人不能切責之,其何以為大臣也。且朕招徠遠人,勤求治道,於新舊人等憫恤不忘,時加宴賚,非不憚勞也,不過為國與民耳。若疆圉大定,民生安樂,則昇平之福貝勒大臣實共享之。否則雖拓土開疆,亦何以安輯之哉?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禁諸臣徇私枉斷
(天聰九年)秋七月癸酉,禁諸臣徇私枉斷。先是二月癸卯總兵官尚可喜奏言:“上恩養新人,每事概從寬典,小民無知,漸生驕縱,與其懲治於犯罪之後,不如嚴禁於未犯之先。如某罪應以某法處之,其重者或請旨,或徑送刑部,輕者或令臣便宜處分,乞一一頒示。”命遵照舊例行。至是太宗諭曰:“朕於滿洲、蒙古、漢人不分新舊,視之如一。凡有鬥毆之事,既經控告,宜聽法司秉公審斷。近聞漢人與滿洲、蒙古鬥毆,各相袒庇,是不遵國法而妄行也。犯者必重懲之。”是月分別管理漢人官員以各堡生聚增減黜陟之。升李思忠、楊於渭、佟三、吳裕、李國翰等世職,罰高鴻中、張士彥、金玉和、李時馨、張大猷、祝世蔭、吳守進等銀各百兩。高拱極、蒲時雍、楊國興俱革職為民,斥金海塞為奴。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太宗定三院職掌
崇德元年三月,上欽定三院之名分任職掌,諭曰:“國史院職掌記注詔令,收藏禦製文字。凡皇上起居、用兵、行政等事,編纂史書,撰郊天祝文及升殿宣讀慶賀表文,祭祀宗廟祝文,纂修列祖列宗實錄,撰擬碑誌,編纂一切機密文移,掌記官員升降冊文編纂、各官奏章,撰追贈諸貝勒冊文,凡六部所辦事可入史冊者,選擇記載,撰功臣母妻誥命及印文,一切鄰國往來書劄,具編為史冊;內秘書院,職掌撰與外國往來書劄,掌錄各衙門奏疏及辨冤詞狀,撰擬敕諭文武各官敕書,又遣祭文廟並撰諭各祭官文;內弘文院,職掌注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禦前,侍講太子,並教諸親王頒布製度。”
《滿洲秘檔》
太宗改定盛京各門名
崇德元年四月,內院諸臣仿明製,擬新築城門名曰:揚威門、昭德門、永安門、興化門、定遠門。上曰:“此等驕傲僭越之字,素與朕意不合,興之揚之定之,要皆在天。不在人矜己之力而得也。此等字樣,概置勿用。別以字義切當者書之。”遂更興化、揚威、定遠三門名曰:鞏固、靖遠、鎮西。
《滿洲秘檔》
第一冊(1)太宗皇太極(1592—1643)(3)
太宗卻獻鳥
崇德元年四月,有弋人獲銅嘴雀,盛籠來獻。上曰:“此鳥雖有好音,可以悅耳,然玩物喪誌,憲臣來諫,於理不合也。”遂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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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大呼卻虎
天聰六年十月,獵於費德裏山。上獨前,禦前待衛詹土謝圖距上二十步許。前行突遇虎,即以射罷矢射中之。虎撲詹土謝圖,墜馬噬之。上大呼,直前虎卻。詹土謝圖幸未大傷。虎為禦前眾侍衛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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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譯宋遼金元史
(天聰九年五月)己巳,纂譯宋遼金元史。太宗召文館諸臣諭之曰:“朕觀漢文史書,殊多飾詞,雖全覽無益也。今於宋遼金元四史內,擇其勤於求治而國祚昌隆,或所行悖道而統緒廢墜,與夫命將行師之方,及賢奸忠佞之有關政要者,彙纂翻繹成書,用備觀覽。《通鑑》之外,野史所載語多不經,無知之人轉相流傳,信以為實,著禁止翻譯。又見漢人稱其君者,無論有道無道,概曰天子。不知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必有德者,乃克副天子之稱。今朕隻承天佑為國之主,豈敢遂以為天之子為天所親愛乎?倘不行善道,不體天心,則天命靡常,寧足恃耶?朕惟朝幹夕惕,以仰答天眷而已。”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其二
天聰九年四月己巳,上諭文館諸臣曰:“朕觀漢文史書,殊多飾詞,雖全覽無益也。今宜於遼宋元金四史內,擇其勤於求治而國祚昌隆或所行悖道而統緒廢墜,與其用兵行師之方略,以及佐理之忠良、亂國之奸佞有關緊要者,擇實匯譯成書用備觀覽。至漢文《通鑑》之外,野史所載如交戰幾合逞施法術之語皆係妄誕,此等書籍傳至國中恐無知之人信以為真,當停其翻譯。”
按逞施法術本小說不經之談,以此垂戒後世,猶有信義和團拳匪以肇亂者。又本朝未入關之先,以盌譯《三國誌演義》為兵略,故極崇拜關羽,其後有托為關神顯靈衛駕之說,屢加封號,廟祀遂遍天下。
《掌固零拾》卷1
勖諸貝勒愛養人民
(天聰九年六月)辛醜勖諸貝勒愛養人民。太宗諭諸貝勒大臣曰:“皇考所遺人民,能愛養之,使漸富庶,此即為臣子者之孝思也。先時八家貝勒恪守朝廷法度,今貝勒等凡有工作不遵朕製,額外役民,試思民不得所,逃亡離叛,戶口減少,是違皇考之誌,有虧孝道,且無異於助敵長寇也。茲者荷承天庥,朝鮮賓服,蒙古向化,朕常念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故時以為訓。夫善養人者,無論大小賢愚,隨材器使,俱有裨益。譬如刊伐,則用斧斤;宰割則用壞丁<糜糜諏偈保必須豫養於平日。爾大臣等職司匡救,諸貝勒知小民之疾苦,而不能告,及見驕縱之人不能切責之,其何以為大臣也。且朕招徠遠人,勤求治道,於新舊人等憫恤不忘,時加宴賚,非不憚勞也,不過為國與民耳。若疆圉大定,民生安樂,則昇平之福貝勒大臣實共享之。否則雖拓土開疆,亦何以安輯之哉?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禁諸臣徇私枉斷
(天聰九年)秋七月癸酉,禁諸臣徇私枉斷。先是二月癸卯總兵官尚可喜奏言:“上恩養新人,每事概從寬典,小民無知,漸生驕縱,與其懲治於犯罪之後,不如嚴禁於未犯之先。如某罪應以某法處之,其重者或請旨,或徑送刑部,輕者或令臣便宜處分,乞一一頒示。”命遵照舊例行。至是太宗諭曰:“朕於滿洲、蒙古、漢人不分新舊,視之如一。凡有鬥毆之事,既經控告,宜聽法司秉公審斷。近聞漢人與滿洲、蒙古鬥毆,各相袒庇,是不遵國法而妄行也。犯者必重懲之。”是月分別管理漢人官員以各堡生聚增減黜陟之。升李思忠、楊於渭、佟三、吳裕、李國翰等世職,罰高鴻中、張士彥、金玉和、李時馨、張大猷、祝世蔭、吳守進等銀各百兩。高拱極、蒲時雍、楊國興俱革職為民,斥金海塞為奴。
《皇清開國方略》卷20
太宗定三院職掌
崇德元年三月,上欽定三院之名分任職掌,諭曰:“國史院職掌記注詔令,收藏禦製文字。凡皇上起居、用兵、行政等事,編纂史書,撰郊天祝文及升殿宣讀慶賀表文,祭祀宗廟祝文,纂修列祖列宗實錄,撰擬碑誌,編纂一切機密文移,掌記官員升降冊文編纂、各官奏章,撰追贈諸貝勒冊文,凡六部所辦事可入史冊者,選擇記載,撰功臣母妻誥命及印文,一切鄰國往來書劄,具編為史冊;內秘書院,職掌撰與外國往來書劄,掌錄各衙門奏疏及辨冤詞狀,撰擬敕諭文武各官敕書,又遣祭文廟並撰諭各祭官文;內弘文院,職掌注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禦前,侍講太子,並教諸親王頒布製度。”
《滿洲秘檔》
太宗改定盛京各門名
崇德元年四月,內院諸臣仿明製,擬新築城門名曰:揚威門、昭德門、永安門、興化門、定遠門。上曰:“此等驕傲僭越之字,素與朕意不合,興之揚之定之,要皆在天。不在人矜己之力而得也。此等字樣,概置勿用。別以字義切當者書之。”遂更興化、揚威、定遠三門名曰:鞏固、靖遠、鎮西。
《滿洲秘檔》
第一冊(1)太宗皇太極(1592—1643)(3)
太宗卻獻鳥
崇德元年四月,有弋人獲銅嘴雀,盛籠來獻。上曰:“此鳥雖有好音,可以悅耳,然玩物喪誌,憲臣來諫,於理不合也。”遂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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