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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 作者:胡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總之,所謂新政激起的群眾反抗鬥爭,最足以說明,清朝統治者已經不可能用任何辦法來改變自己的腐朽的、賣國的、隻能帶給人民以災難的形象。
史料工作者曾經根據《東方雜誌》上的《中國大事記》和故宮檔案,彙編清朝的末日快要來到的幾年間各地群眾的自發鬥爭的材料3。從這些不完全的材料中可以看到,無論是抗糧搶米的鬥爭還是反抗各種新政的鬥爭,在宣統二年(1910年)發生的次數最多,地區也最普遍。這是辛亥革命爆發的前一年。
資產階級革命派不能從這種鬥爭中看出群眾的力量。孫中山在1907年發動欽州防城的起義時,對於當地農民反抗糖捐的自發鬥爭置之不顧,就是一個顯著的例證。事實上,這種到處蜂起的、自發的群眾鬥爭,主要是農民群眾的鬥爭,使清朝統治的基礎發生嚴重的動搖,使清朝統治者惶惶不可終日。客觀上說來,資產階級革命派正是依靠這種力量才能夠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一舉而推翻清朝統治。他們不能自覺地組織和動員這種力量,又是他們雖然推翻清朝統治但並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勝利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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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748、5770。
3 同上書,總頁5743。
1 陳天華:《警世鍾》。《辛亥革命資料》第二冊,頁134。
1 《論南昌教案》,載《外交報》第137期。《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上冊,頁163。
2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442。
1 關於這次長沙搶米風潮詳情,參閱《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501-516;《辛亥革命前湖南史事》(楊世驥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頁130-148。
1 許玨:《復庵遺集》1922年刊本,奏議卷三,頁3。
1 《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804。
1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395。
2 同上書,頁435。
1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527-529。
2 《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814。
3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中的《人民反清鬥爭資料》,參看《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一輯,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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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諮議局、資政院和袁世凱
清朝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宣布"預備仿行立憲"後,為了想把資產階級拉到自己這一邊來,作出了獎勵資本家的進一步的規定。三十三年六月的上諭說:"凡有能辦農工商礦,或獨立經營,或集合公司,其確有成效者,即各從優獎勵。果有一廠一局,所用資本數逾千萬,所用工人至數千名者,尤當破格優獎,即爵賞亦所不惜。"1根據這個精神,農工商部提出了十條章程,其中具體規定了按照"個人資本之大小,所用工人之多寡",給予商人以不同等級的"爵賞",例如:資本二千萬元以上的,"特賞一等子爵",資本七百萬元的,"特賞三品卿"等等,最低的是資本十萬元以上不足三十萬元的,"奏獎五品銜"2。在頒布這個章程後,由於還沒有照顧到資本較小的人,農工商部又補充規定,"凡商人出資營業,自一萬元以至八萬元以上"的,分別發給七品至九品的"獎牌頂戴"1。與此同時,又把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製定的《獎勵公司章程》修訂頒布,那是對於集資開辦公司的人的獎勵。這次修訂放寬了獎勵的標準,例如原定集股五千萬元以上的授予商部"頭等顧問官,加頭品頂戴",改為二千萬元以上;原定"集股三百萬元以上"(不到五百萬元)的,授予商部的"頭等議員,加五品銜"改為集股"一百萬元以上"(不到二百萬元)2。
這類所謂爵賞和顧問官之類的頭銜,雖然提高了資本家的政治地位,使他們有權與相當的官員平起平坐,但是,對於私人資本的發展的種種妨害,包括捐稅繁重,關卡林立,以至外國商品傾銷,外國資本在中國享有特權等等,一切依然如故。
作為對資產階級的一種讓步,清朝當局又宣布要建立資政院和各省的諮議局。資產階級不是主張設立議院麽?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上諭說:"中國上下議院,一時未能成立,亟宜設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3。一個月後,又下令各省督撫在省會設諮議局,並籌劃在各府州縣設立議事會4。後一年六月,宣布了諮議局的章程,規定各省都要在一年內把諮議局成立起來。為了表示正式成立議會之期不會因為資政院和諮議局之設立而無限地拖延下去,八月裏又宣布要在九年內完成立憲的籌備工作。上諭如此說:"自本年起,務在第九年內將各項籌備事宜一律辦齊。屆時即行頒布欽定憲法,並頒布召集議員之詔。"1
1908年十月,慈禧太後病死了。這個婦人統治中國幾乎達半個世紀之久。在這期間,中國的主權大量喪失,日益加深地變成了帝國主義控製下的半殖民地國家。她以宮廷政變起家,用盡狡詐的陰謀手段保持著自己在統治集團中的最高地位。為了維護大地主階級的統治利益,她盡力保持中國社會的落後性,同時使中國在外國帝國主義侵略下蒙受極端可恥的屈辱。她為中國做盡了一切壞事。在一生的最後一段時期內,她為應付革命的危機,還安排好了一套虛偽的維新和立憲的把戲。大地主階級已經是一個如此沒落和腐朽的階級,以至它隻能把慈禧太後這樣的人作為自己的最適當的代表者。
史料工作者曾經根據《東方雜誌》上的《中國大事記》和故宮檔案,彙編清朝的末日快要來到的幾年間各地群眾的自發鬥爭的材料3。從這些不完全的材料中可以看到,無論是抗糧搶米的鬥爭還是反抗各種新政的鬥爭,在宣統二年(1910年)發生的次數最多,地區也最普遍。這是辛亥革命爆發的前一年。
資產階級革命派不能從這種鬥爭中看出群眾的力量。孫中山在1907年發動欽州防城的起義時,對於當地農民反抗糖捐的自發鬥爭置之不顧,就是一個顯著的例證。事實上,這種到處蜂起的、自發的群眾鬥爭,主要是農民群眾的鬥爭,使清朝統治的基礎發生嚴重的動搖,使清朝統治者惶惶不可終日。客觀上說來,資產階級革命派正是依靠這種力量才能夠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一舉而推翻清朝統治。他們不能自覺地組織和動員這種力量,又是他們雖然推翻清朝統治但並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勝利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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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748、5770。
3 同上書,總頁5743。
1 陳天華:《警世鍾》。《辛亥革命資料》第二冊,頁134。
1 《論南昌教案》,載《外交報》第137期。《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上冊,頁163。
2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442。
1 關於這次長沙搶米風潮詳情,參閱《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501-516;《辛亥革命前湖南史事》(楊世驥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頁130-148。
1 許玨:《復庵遺集》1922年刊本,奏議卷三,頁3。
1 《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804。
1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395。
2 同上書,頁435。
1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頁527-529。
2 《光緒朝東華錄》第五冊,總頁5814。
3 《辛亥革命資料》第三冊中的《人民反清鬥爭資料》,參看《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一輯,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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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諮議局、資政院和袁世凱
清朝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宣布"預備仿行立憲"後,為了想把資產階級拉到自己這一邊來,作出了獎勵資本家的進一步的規定。三十三年六月的上諭說:"凡有能辦農工商礦,或獨立經營,或集合公司,其確有成效者,即各從優獎勵。果有一廠一局,所用資本數逾千萬,所用工人至數千名者,尤當破格優獎,即爵賞亦所不惜。"1根據這個精神,農工商部提出了十條章程,其中具體規定了按照"個人資本之大小,所用工人之多寡",給予商人以不同等級的"爵賞",例如:資本二千萬元以上的,"特賞一等子爵",資本七百萬元的,"特賞三品卿"等等,最低的是資本十萬元以上不足三十萬元的,"奏獎五品銜"2。在頒布這個章程後,由於還沒有照顧到資本較小的人,農工商部又補充規定,"凡商人出資營業,自一萬元以至八萬元以上"的,分別發給七品至九品的"獎牌頂戴"1。與此同時,又把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製定的《獎勵公司章程》修訂頒布,那是對於集資開辦公司的人的獎勵。這次修訂放寬了獎勵的標準,例如原定集股五千萬元以上的授予商部"頭等顧問官,加頭品頂戴",改為二千萬元以上;原定"集股三百萬元以上"(不到五百萬元)的,授予商部的"頭等議員,加五品銜"改為集股"一百萬元以上"(不到二百萬元)2。
這類所謂爵賞和顧問官之類的頭銜,雖然提高了資本家的政治地位,使他們有權與相當的官員平起平坐,但是,對於私人資本的發展的種種妨害,包括捐稅繁重,關卡林立,以至外國商品傾銷,外國資本在中國享有特權等等,一切依然如故。
作為對資產階級的一種讓步,清朝當局又宣布要建立資政院和各省的諮議局。資產階級不是主張設立議院麽?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上諭說:"中國上下議院,一時未能成立,亟宜設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3。一個月後,又下令各省督撫在省會設諮議局,並籌劃在各府州縣設立議事會4。後一年六月,宣布了諮議局的章程,規定各省都要在一年內把諮議局成立起來。為了表示正式成立議會之期不會因為資政院和諮議局之設立而無限地拖延下去,八月裏又宣布要在九年內完成立憲的籌備工作。上諭如此說:"自本年起,務在第九年內將各項籌備事宜一律辦齊。屆時即行頒布欽定憲法,並頒布召集議員之詔。"1
1908年十月,慈禧太後病死了。這個婦人統治中國幾乎達半個世紀之久。在這期間,中國的主權大量喪失,日益加深地變成了帝國主義控製下的半殖民地國家。她以宮廷政變起家,用盡狡詐的陰謀手段保持著自己在統治集團中的最高地位。為了維護大地主階級的統治利益,她盡力保持中國社會的落後性,同時使中國在外國帝國主義侵略下蒙受極端可恥的屈辱。她為中國做盡了一切壞事。在一生的最後一段時期內,她為應付革命的危機,還安排好了一套虛偽的維新和立憲的把戲。大地主階級已經是一個如此沒落和腐朽的階級,以至它隻能把慈禧太後這樣的人作為自己的最適當的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