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頁
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 作者:胡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馬關條約規定的“賠款”達二萬萬兩之巨,還規定,在條約批準後半年內要先付五千萬兩,餘下的款項分期付清,還要負擔百分之五的年息。後來又加上贖回遼東半島的三千萬兩,限在半年內付出。當時,清朝政府的財政收入全年還不到九千萬兩。為了交付“賠款”,清朝政府的唯一辦法是舉借外債。帝國主義列強也就乘機爭著向清朝政府提供帶有政治條件的貸款,為此而在俄、法、英、德、美各國間,主要是英、俄二國間,引起了激烈的爭奪。
馬關條約訂立後四年間,清朝政府共舉辦了七次向外借款,其中三次數額最大,即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的俄法借款,二十二年(1896年)的英德借款和二十四年(1898年)的英德續借款,每次都是一萬萬兩白銀。
英國在馬關條約剛訂立時,就經過擔任中國總稅務司的赫德進行活動,要由英國的銀行承攬一筆大借款。正在以清朝政府的朋友的姿態幹涉遼東半島問題的俄、法、德三國聽到這個消息,都出來阻攔。特別是俄國,立即向清朝政府提出,由於它領先對日本進行幹涉,這筆貸款必須由它承擔,說是俄國銀行可以貸款一萬萬兩。俄國其實並沒有足夠的財力,所以它向法國聯繫,要求法國共同投資。法國決定把德國排斥在外而同俄國在這問題上合作。這時,英國固然仍不願意放棄貸款,德國也很想參與。清朝政府感到與其隻向一兩個國家借款,不如讓各國都參加一份,所以曾向俄國表示,隻願向俄國借五千萬兩。但是在俄國堅持下,終於在1895年7月在聖彼得堡簽訂了由俄國和法國的銀行聯合貸與清朝政府四萬萬法郎(合一萬萬兩白銀)的合同。
俄法集團在第一次大借款中取得了勝利。被排斥在外的德國轉過來同英國合作。在俄法借款合同簽字前,清朝當局向英德表示,下次借款,將一定輪到它們。所以到了1896年1月,英德兩國駐華公使就主動向總理衙門提出,要由英國滙豐銀行和德國德華銀行貸款一千六百萬英鎊(也相當於白銀一萬萬兩),並且拿出合同底稿,限期簽字。俄法兩國不甘退讓,俄國財政大臣維特提議由俄、法、德、荷四國共同貸款,由於英國堅決反對,德國也不願參加,沒有成功。於是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單獨活動。他向總理衙門提出由法商承擔,並且說,折扣可以低於英德提出的九五扣1。總理衙門雖然同他進行了談判,但他終於沒有能做成這筆買賣。為英德壟斷組織奔走的赫德設法使總理衙門同意把這筆借款交給他辦理。到了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下半年,清朝政府為了最後付清中日甲午戰爭的賠款,又必須進行第三次大借款。李鴻章奉令辦理這件事。他本想越過列強政府而在上海直接找外國商人進行借款。美國的一家德倫公司想攬這筆買賣,同李鴻章的代理人盛宣懷接洽,但沒有能談妥。李鴻章又同英國的哈利詹利士公司初步商訂了借款合同草案。但英國政府出來阻難,這個草案被廢棄了。在英國政府看來,這個公司所訂的草案並沒有能充分反映英國利用這次借款所要達到的政治目的。這時,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奪取沿海港口,分割勢力範圍,互爭在對中國侵略中的優先地位,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清朝政府的這次借款仍然不得不捲入以俄法為一方,和以英德為另一方的激烈爭奪中。這兩方麵各自提出條件爭著要承擔這次借款。各國公使天天在總理衙門進行威脅利誘,英國和俄國也在倫敦和聖彼得堡進行交涉。這場鬥爭的結果是英德方麵取得了勝利。在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總理衙門同英國滙豐銀行和德國德華銀行簽訂了借款一千六百萬英鎊的合同。這次借款被稱為英德續借款。
為什麽帝國主義列強如此熱烈地爭做中國的債主是很容易理解的。
每一筆大借款都增強了貸款國家在中國的政治地位。帝國主義列強爭奪貸款權,是同它們侵略中國領土,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為自己爭取奴役和宰割中國的優先地位的鬥爭結合在一起的。例如1895年俄法借款的成立,就為沙俄勢力南下滿洲,法國勢力深入兩廣、雲南諸省開闢了道路。1898年成立以英國為主的英德續借款時,英國迫使總理衙門用照會形式聲明:長江沿岸地方,"中國斷不讓與或租給他國"1。這是清朝政府第一次以正式文件承認長江流域是英國的勢力範圍。賣國的清朝政府就是這樣地在列強的競爭中為得到一次次借款而出賣著中國的國土和主權。
這三次大借款中的一個突出現象是列強爭奪中國海關和中國財政的控製權。當時海關稅收每年約二千多萬兩(例如1894年是22,523,605海關兩),為清朝政府主要的一項財政收入。控製海關就基本上能夠左右中國財政,並保證對中國資本輸出的安全。這三次借款都以海關收入作抵押,英德續借款中並加上蘇州等七處厘金收入五百萬兩作抵押。海關的絕大部分稅收(約十分之七)都用以償還借款本息,"它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的外國債權人的收款機關"1。更為重要的是,控製海關可以壟斷中國進出口貿易,保證帝國主義以低稅率輸入商品和輸出原料,從根本上取消了中國實行關稅保護製度的可能性。控製海關的國家就得到了一個排斥其他國家壟斷集團的競爭的手段。所以爭做中國的債主的列強都想通過貸款以達到控製中國海關,進而控製中國財政的目的。
馬關條約訂立後四年間,清朝政府共舉辦了七次向外借款,其中三次數額最大,即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的俄法借款,二十二年(1896年)的英德借款和二十四年(1898年)的英德續借款,每次都是一萬萬兩白銀。
英國在馬關條約剛訂立時,就經過擔任中國總稅務司的赫德進行活動,要由英國的銀行承攬一筆大借款。正在以清朝政府的朋友的姿態幹涉遼東半島問題的俄、法、德三國聽到這個消息,都出來阻攔。特別是俄國,立即向清朝政府提出,由於它領先對日本進行幹涉,這筆貸款必須由它承擔,說是俄國銀行可以貸款一萬萬兩。俄國其實並沒有足夠的財力,所以它向法國聯繫,要求法國共同投資。法國決定把德國排斥在外而同俄國在這問題上合作。這時,英國固然仍不願意放棄貸款,德國也很想參與。清朝政府感到與其隻向一兩個國家借款,不如讓各國都參加一份,所以曾向俄國表示,隻願向俄國借五千萬兩。但是在俄國堅持下,終於在1895年7月在聖彼得堡簽訂了由俄國和法國的銀行聯合貸與清朝政府四萬萬法郎(合一萬萬兩白銀)的合同。
俄法集團在第一次大借款中取得了勝利。被排斥在外的德國轉過來同英國合作。在俄法借款合同簽字前,清朝當局向英德表示,下次借款,將一定輪到它們。所以到了1896年1月,英德兩國駐華公使就主動向總理衙門提出,要由英國滙豐銀行和德國德華銀行貸款一千六百萬英鎊(也相當於白銀一萬萬兩),並且拿出合同底稿,限期簽字。俄法兩國不甘退讓,俄國財政大臣維特提議由俄、法、德、荷四國共同貸款,由於英國堅決反對,德國也不願參加,沒有成功。於是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單獨活動。他向總理衙門提出由法商承擔,並且說,折扣可以低於英德提出的九五扣1。總理衙門雖然同他進行了談判,但他終於沒有能做成這筆買賣。為英德壟斷組織奔走的赫德設法使總理衙門同意把這筆借款交給他辦理。到了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下半年,清朝政府為了最後付清中日甲午戰爭的賠款,又必須進行第三次大借款。李鴻章奉令辦理這件事。他本想越過列強政府而在上海直接找外國商人進行借款。美國的一家德倫公司想攬這筆買賣,同李鴻章的代理人盛宣懷接洽,但沒有能談妥。李鴻章又同英國的哈利詹利士公司初步商訂了借款合同草案。但英國政府出來阻難,這個草案被廢棄了。在英國政府看來,這個公司所訂的草案並沒有能充分反映英國利用這次借款所要達到的政治目的。這時,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奪取沿海港口,分割勢力範圍,互爭在對中國侵略中的優先地位,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清朝政府的這次借款仍然不得不捲入以俄法為一方,和以英德為另一方的激烈爭奪中。這兩方麵各自提出條件爭著要承擔這次借款。各國公使天天在總理衙門進行威脅利誘,英國和俄國也在倫敦和聖彼得堡進行交涉。這場鬥爭的結果是英德方麵取得了勝利。在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總理衙門同英國滙豐銀行和德國德華銀行簽訂了借款一千六百萬英鎊的合同。這次借款被稱為英德續借款。
為什麽帝國主義列強如此熱烈地爭做中國的債主是很容易理解的。
每一筆大借款都增強了貸款國家在中國的政治地位。帝國主義列強爭奪貸款權,是同它們侵略中國領土,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為自己爭取奴役和宰割中國的優先地位的鬥爭結合在一起的。例如1895年俄法借款的成立,就為沙俄勢力南下滿洲,法國勢力深入兩廣、雲南諸省開闢了道路。1898年成立以英國為主的英德續借款時,英國迫使總理衙門用照會形式聲明:長江沿岸地方,"中國斷不讓與或租給他國"1。這是清朝政府第一次以正式文件承認長江流域是英國的勢力範圍。賣國的清朝政府就是這樣地在列強的競爭中為得到一次次借款而出賣著中國的國土和主權。
這三次大借款中的一個突出現象是列強爭奪中國海關和中國財政的控製權。當時海關稅收每年約二千多萬兩(例如1894年是22,523,605海關兩),為清朝政府主要的一項財政收入。控製海關就基本上能夠左右中國財政,並保證對中國資本輸出的安全。這三次借款都以海關收入作抵押,英德續借款中並加上蘇州等七處厘金收入五百萬兩作抵押。海關的絕大部分稅收(約十分之七)都用以償還借款本息,"它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的外國債權人的收款機關"1。更為重要的是,控製海關可以壟斷中國進出口貿易,保證帝國主義以低稅率輸入商品和輸出原料,從根本上取消了中國實行關稅保護製度的可能性。控製海關的國家就得到了一個排斥其他國家壟斷集團的競爭的手段。所以爭做中國的債主的列強都想通過貸款以達到控製中國海關,進而控製中國財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