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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 作者:胡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清朝官方漸漸地發現了由於鴉片大量進口而引起的一個後果,就是現銀的出口。嘉慶年間,朝廷在禁止鴉片進口的同時,也禁止“偷漏銀兩齣洋”。但那時還不很清楚這是密切相關的兩件事。按正常的商品貿易來說,中國是出超的,其所以出口現銀,就是因為大量鴉片走私進口的原故。道光十一年(1831年)監察禦史馮贊勛的奏摺說清楚了問題:"查煙土一項,私相售買,每年出口紋銀不下數百萬,是以內地有用之財而易外洋害人之物,其流毒無窮,其竭財亦無盡。於國用民生,均大有關係。"1早在道光初年,已經開始出現"各省市肆銀價愈昂,錢價愈賤"2的現象。一兩銀子在道光元年(1821年)前後值製錢一千文上下,到了道光十六到十八年(1836-1838年),值到一千三百到一千六百文了。當時人們認為,這就是現銀出口,內地銀兩短絀所造成的結果。銀貴錢賤使各級地方官員感到吃虧,他們以各種名義向百姓徵收的稅大多是錢,而向上報銷則以銀兩計。道光十三年(1833年)江蘇巡撫林則徐說:"近年以來,銀價之貴,州縣最受其虧。而銀商因緣為奸,每於錢糧緊迫之時倍抬高價。州縣虧空之由,與鹽務之積疲、關稅之短絀,均未必不由於此。要皆偷漏出洋之弊有以致此也"3。由於鴉片私運入口造成了銀貴錢賤,造成了對社會經濟和國家財政不利的影響,所以禁止鴉片就更顯得是個迫切問題了。
雖然朝廷幾乎每年都下令禁止進口和販運鴉片,但是這些禁令都不發生效果,腐朽的官僚機構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事實上,越是嚴厲禁止,販運鴉片的利潤越大,各級官員也越可以得到更多的賄賂。於是有的官員提出了“變通辦理”的主張,其代表是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他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了一個奏摺,主張"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也就是讓鴉片貿易合法化,使官員們從走私商人得到的賄賂變成國家的稅收。他以為,嗜鴉片的人都是"遊情無誌、不足重輕之輩",所以除了"文武員弁士子兵丁"以外,可以聽任民間吸食。至於漏銀的問題,他以為在鴉片貿易合法化後,規定"隻準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就可以解決了1。
許乃濟的“弛禁”主張立即得到廣州的一些大員(兩廣總督鄧廷楨等)的響應,但也遭到了另一些官員的反對。禦史袁玉麟很有力地駁斥了許乃濟提出的論點。他說,政令應該是劃一的,既然在民間開禁,就無法禁止“官弁士兵”吸食。隻準“以貨易貨”也是行不通的,因為並沒有那麽多出口貨用以同鴉片交換,“內地載出之茶葉大黃等貨,與外夷載入呢羽鍾錶等貨,僅足相抵。今每歲添入二千萬兩銀之鴉片,則內地安得再有二千萬兩之貨與之相抵”,因此既然準許鴉片進口,那就必然隻好用銀子去買2。
弛禁的主張顯然站不住,但是怎樣才能有效地禁止鴉片,應該從何下手呢?道光十八年(1838年)閏四月,鴻臚寺卿黃爵滋上奏認為隻在海口禁止鴉片進口是無效的,根本辦法是禁止吸食鴉片,他主張對吸鴉片的人限期一年戒絕,過期犯禁的處以死刑。皇帝把他的奏摺發交各省官員徵求意見。最堅定地支持他的主張的是湖廣總督林則徐。他還提出了禁止吸食鴉片的六條具體辦法,並在兩湖地區切實執行,取得良好效果,獲得社會輿論的廣泛支持和擁護。黃爵滋強調因鴉片進口而"漏銀"的危機:"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臣不知伊於胡底"1。林則徐也認為,鴉片流行,不但吸食的人受害,而且使財富"漏向外洋",所以必須視為嚴重的問題,"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2。他們是從維護封建統治政權立論,所以道光皇帝不能不為他們的主張所打動,官員中也沒有人能公開表示反對。
當時,吸食鴉片很普遍,各級官員和各級衙門裏的人員,軍隊裏的軍官和士兵,嗜好這種毒品成癮的人越來越多。所以,黃爵滋的那種逾期不戒菸的人處以死刑的主張,是許多官員不贊成的,道光皇帝也沒有採納。但是弛禁的主張沒有人敢提了。提出弛禁主張的許乃濟受到了降職的處分。曾經同意弛禁的兩廣總督鄧廷楨也表示應當禁止販運鴉片。以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為首的一些大員是鴉片走私得利者在朝廷中的代表,他們希望維持鴉片走私,一貫地暗中抵製和破壞禁菸措施,在表麵上則以“有傷國體”為名表示不同意公開買賣鴉片。
道光皇帝這時下了決心禁止鴉片,他想從禁止鴉片進口來解決這個問題。道光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1838年12月31 日),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到廣州去專辦這件事情。
(二)林則徐的禁菸和英國侵略者
林則徐(1785-1850),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是主張嚴禁鴉片的主要代表人,也是鴉片戰爭時期清朝官員中抵抗派的首領。他在嘉慶十六年(1811年)中進士進入官場,先後在浙江、江蘇、陝西、湖北、河南等省任地方官,還在河南督修過堤工,比較了解社會的情況和民間的疾苦。他曾與黃爵滋、龔自珍、魏源等提倡經世之學,他們是一群對腐朽黑暗的現實政治不滿,要求有所改革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道光十二年(1832年)林則徐任江蘇巡撫,比較注意興修水利,十七年調任湖廣總督。在他受任欽差大臣離京時,他的朋友龔自珍寫了一篇送行文章,文章說,在廣州禁菸,外國人可能動武,應該有所準備。林則徐覆信同意這種看法。龔自珍的文章還要林則徐警惕在廣東的官員紳士中都會有阻撓禁菸的人。對此,林則徐答覆說,他所擔心的還不是在廣東那邊有人阻撓。這實際上是說,阻撓可能來自京城。所以他說:"如履如臨,易能已已!"1他知道是冒著風險去廣州的。
雖然朝廷幾乎每年都下令禁止進口和販運鴉片,但是這些禁令都不發生效果,腐朽的官僚機構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事實上,越是嚴厲禁止,販運鴉片的利潤越大,各級官員也越可以得到更多的賄賂。於是有的官員提出了“變通辦理”的主張,其代表是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他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了一個奏摺,主張"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也就是讓鴉片貿易合法化,使官員們從走私商人得到的賄賂變成國家的稅收。他以為,嗜鴉片的人都是"遊情無誌、不足重輕之輩",所以除了"文武員弁士子兵丁"以外,可以聽任民間吸食。至於漏銀的問題,他以為在鴉片貿易合法化後,規定"隻準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就可以解決了1。
許乃濟的“弛禁”主張立即得到廣州的一些大員(兩廣總督鄧廷楨等)的響應,但也遭到了另一些官員的反對。禦史袁玉麟很有力地駁斥了許乃濟提出的論點。他說,政令應該是劃一的,既然在民間開禁,就無法禁止“官弁士兵”吸食。隻準“以貨易貨”也是行不通的,因為並沒有那麽多出口貨用以同鴉片交換,“內地載出之茶葉大黃等貨,與外夷載入呢羽鍾錶等貨,僅足相抵。今每歲添入二千萬兩銀之鴉片,則內地安得再有二千萬兩之貨與之相抵”,因此既然準許鴉片進口,那就必然隻好用銀子去買2。
弛禁的主張顯然站不住,但是怎樣才能有效地禁止鴉片,應該從何下手呢?道光十八年(1838年)閏四月,鴻臚寺卿黃爵滋上奏認為隻在海口禁止鴉片進口是無效的,根本辦法是禁止吸食鴉片,他主張對吸鴉片的人限期一年戒絕,過期犯禁的處以死刑。皇帝把他的奏摺發交各省官員徵求意見。最堅定地支持他的主張的是湖廣總督林則徐。他還提出了禁止吸食鴉片的六條具體辦法,並在兩湖地區切實執行,取得良好效果,獲得社會輿論的廣泛支持和擁護。黃爵滋強調因鴉片進口而"漏銀"的危機:"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臣不知伊於胡底"1。林則徐也認為,鴉片流行,不但吸食的人受害,而且使財富"漏向外洋",所以必須視為嚴重的問題,"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2。他們是從維護封建統治政權立論,所以道光皇帝不能不為他們的主張所打動,官員中也沒有人能公開表示反對。
當時,吸食鴉片很普遍,各級官員和各級衙門裏的人員,軍隊裏的軍官和士兵,嗜好這種毒品成癮的人越來越多。所以,黃爵滋的那種逾期不戒菸的人處以死刑的主張,是許多官員不贊成的,道光皇帝也沒有採納。但是弛禁的主張沒有人敢提了。提出弛禁主張的許乃濟受到了降職的處分。曾經同意弛禁的兩廣總督鄧廷楨也表示應當禁止販運鴉片。以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為首的一些大員是鴉片走私得利者在朝廷中的代表,他們希望維持鴉片走私,一貫地暗中抵製和破壞禁菸措施,在表麵上則以“有傷國體”為名表示不同意公開買賣鴉片。
道光皇帝這時下了決心禁止鴉片,他想從禁止鴉片進口來解決這個問題。道光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1838年12月31 日),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到廣州去專辦這件事情。
(二)林則徐的禁菸和英國侵略者
林則徐(1785-1850),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是主張嚴禁鴉片的主要代表人,也是鴉片戰爭時期清朝官員中抵抗派的首領。他在嘉慶十六年(1811年)中進士進入官場,先後在浙江、江蘇、陝西、湖北、河南等省任地方官,還在河南督修過堤工,比較了解社會的情況和民間的疾苦。他曾與黃爵滋、龔自珍、魏源等提倡經世之學,他們是一群對腐朽黑暗的現實政治不滿,要求有所改革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道光十二年(1832年)林則徐任江蘇巡撫,比較注意興修水利,十七年調任湖廣總督。在他受任欽差大臣離京時,他的朋友龔自珍寫了一篇送行文章,文章說,在廣州禁菸,外國人可能動武,應該有所準備。林則徐覆信同意這種看法。龔自珍的文章還要林則徐警惕在廣東的官員紳士中都會有阻撓禁菸的人。對此,林則徐答覆說,他所擔心的還不是在廣東那邊有人阻撓。這實際上是說,阻撓可能來自京城。所以他說:"如履如臨,易能已已!"1他知道是冒著風險去廣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