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西伯利亞的俄國人也正在試圖開展同中國的貿易關係。中國人以同樣方式作出反應:嚴密地控製和限製貿易。尼布楚條約(1689年)和恰克圖條約(1727年)規定,俄國人可以在兩國的三個鄰接點經商,每隔三年方可派遣商隊前往北京。中國人允許他們在北京建一所教堂,留一名牧師和三名副牧師,不過,其教團在中國京城的人數限製在300人。在這些條件下,少數貨物得到交換——俄國的毛皮、皮革製品、紡織品、牛、馬和玻璃製品同中國的絲綢、茶、漆器和瓷器交換(見第八章第四節)。


    這些較早的世紀裏,中國和西方在文化上的相互影響,僅限於耶穌會會士努力傳布天主教方麵。耶穌會會士已認識到,在一個象中國那樣有先進文化的國家裏,如果採用在民眾中間布道說教以改變人們信仰這種通常的手段,那是不會奏效的,因此,他們專在結交、說眼朝廷和官僚方麵下功夫。1582年,利瑪竇經許可定居廣州,20年後移居北京;居留期間,他的數學和天文學知識給中國官吏和知識分子留下了深刻印象。當他終於敢起來辯論宗教問題時,他力圖證明基督教教義與儒家學說是相容的。較後的耶穌會神父繼續實行這種做法;他們擔任技術專家、導師和外交代表,使自己成為對明朝皇帝和滿族皇帝有用的人。耶穌會神父幫助中國人鑄造了他們的第一門大炮和議定了他們與俄國的第一份條約。這些做法並沒招致大批人皈依天主教,但他們的確贏得了對西方的基督教和科學的尊重;到18世紀,參加天主教的中國人已有30多萬。


    耶穌會對儒家學說的遷就,導致了它與天主教其他修會之間的爭論及其最後的災難;這對基督教事業來說,是頗為不幸的。當時的主要問題在於"儀式之爭",即中國的祖先崇拜與基督教是否相容。耶穌會堅持認為,祖先崇拜權僅是一種世俗儀式,旨在保持家族傳統的連續性。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則完全相反地認為,它是異教的宗教儀式,與基督教不相容。1745年,羅馬教皇最後判耶穌會敗訴;這時,中國皇帝早已因這種長期的爭吵和偶爾來其朝廷的教皇使節的傲慢無禮而心懷敵意,所以,進行了報復,禁止基督教的一切傳教活動。從那時起,基督教在中國迅速衰落了。


    耶穌會這數世紀的傳教活動的最後結果已證明是微不足道的。實際上,當時,中國的考試製度和儒家倫理觀給歐洲留下的印象,較之歐洲的科學和數學給中國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這時期的一位歐洲旅行者稱中國人為di nostra qualita——"具有我們優點的人"。中國人大概根本沒想到過要回敬別人的這種稱讚。


    羅馬教皇作出裁決後的那個世紀裏,中國和西方之間無任何思想交流。中國人在與歐洲發生第一次衝突之後,依然極度自信和獨立。他們將西方商人限製在少數海港和邊境貿易站;處理國際事務時,僅有些例外地承認納貢關係;他們隻是對耶穌會關於科學和神學的教導表示過一時的興趣,但這些教導最終還是為他們所拋棄和遺忘。有史以來,從未有過一個民族麵對未來竟如此自信,卻又如此缺乏根據。


    五、日本吸收中國文明


    日本甚至比中國更與歐亞其他地區相隔離。很少有旅人抵達日本海岸,因此,它引起許多猜測和神話。如馬可·波羅,盡管他遊歷頗廣,且有甚多的官方關係,然提及日本時,卻隻能重複少數謠傳。他寫道:"日本這一大島上的人們,屬白種人,業已開化,且長得漂亮;是些不依賴於任何人的偶像崇拜者,擁有不計其數的黃金。"


    較之中國,日本在16世紀歐洲人首次來到時,顯然是一個邊緣國家、一個邊緣文明區。這並不意味著日本人是原始的;實際上,他們已發展起一個複雜的、生氣勃勃的社會。歐洲人剛剛到來時,日本人最初的反應是積極的,有許多人皈依基督教。可隨後,他們同中國人一樣,反抗這些"橫蠻無禮的蠻人",並事實上斷絕了與後者的一切聯繫。但是,日本人最終認識到,鎖國政策並不可行,遂開始研究西方的方式,並加以改變,使之適應自己的需要。由於其獨特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日本人取得了非凡的成功,迅速地將長久以來一直是他們良師益友的中國人遠遠拋在後麵。


    就日本歷史而言,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尤其明顯。這方麵,日本列島與歐亞大陸另一端的不列顛群島極相類似。不過,前者較後者更與世隔絕;分隔日本列島和大陸的水域寬115哩,而英吉利海峽僅寬21哩。所以,日本人到近代為美國所敗之前,僅遭受過一次外來入侵的嚴重威脅,那是在13世紀。因此,就日本離大陸的距離來說,近到日本人可以從偉大的中國文明中受益,然而。又遠到他們能夠隨意地對外界事物進行選擇和抵製。事實上,日本人對他們從國外輸入的東西具有異乎尋常的敏感性和警覺性。他們雖然被普遍地看作是個借用者民族,但由於它與世隔絕,比起其他任何人口和發展水平大體相似的民族,已獨立地發展起一種其更大部分屬於他們自己的文化。


    日本人基本上屬於從東北亞移來的蒙古人種,不過,其種族的形成也得力於原先居住日本島北部的多毛的高加索人種的蝦夷人,可能還得力於來自南洋群島的馬來人和玻裏尼西亞人。早期的日本社會由許多部族組成,各部族均由一位世襲的祭司酋長統治。將近公元1世紀末時,邪馬台部族征服其他部族,建立起一個鬆散的政治和宗教霸權。其首領成為皇帝,其部族之神被奉為民族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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