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的經商技術
造船、航海術和海軍裝備方麵的進步,對於歐洲的海外擴張,具有顯而易見的重要性。不過,從長遠的觀點來看,處理商業事務的新技術的發展,也同樣重要。這方麵,頗引人注目的是義大利發明的複式簿記。方濟各會修道主兼數學家盧卡·佩西奧利在1494年發表的《數學概論;幾何學及比值比例》,是一部專論複式簿記的經典著作。佩西奧利在這部曾用作全歐洲的教科書的著作中,極力主張商人們應將每筆帳在借方與貸方均登記一次。這種簿記方法使歐洲商人任何時候都能確定商業經營的財務狀況,並進一步激發他們更努力地工作、更其有貨幣觀念。
商業方麵的另一重大發展是,鑄造出各地通用的標準硬幣、貨幣的使用日益廣泛。其起因:部分在於商業增加,部分在於礦產量上升,為鑄造貨幣提供了更多的金銀。佛羅倫斯城於1252年率先鑄造金幣弗羅林,不久,其他城市和國家也紛紛仿效。具有標準的、可靠的價值的貨幣的出現,對商業極為有利。
這時,還出現了原始而重要的銀行和信用票據。雖然支票、匯票和有限公司如我們今日所知道的那樣,直到17至19世紀間西北歐大舉擴張時,才發展起來,但是,義大利人開始這一漫長的發展過程,為時要早得多。他們早在12世紀時,便已研製出種種形式簡單的匯票。到1408年,熱那亞的聖喬治公會已擔負起銀行的職責,使帳單和票據流通。漸漸地,首先在義大利,其後在北歐,出現了一些強大的金融家族。如果將下述三個世紀裏一些傑出的金融家族的財產(折合成1958年的美元)加以比較,可清楚地看出財富的數全及其位置方麵的發展趨向:
1300年——佩魯齊家族(佛羅倫斯)$ 1600000
1440年——梅迪契家族(佛羅倫斯)$ 15000000
1546年——富格爾家族(奧格斯堡)$ 80000000
金融活動的驚人發展,不可避免地導致基督教放棄中世紀時它對利息的強烈譴責和排斥。本來,在一個貿易.活動不多、投資牟利譏會相應少的社會裏;對利息持嫌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到中世紀後期,情況起了變化,隨之,教義也有了改變。在早先數世紀裏,教士們一直猛烈抨擊導致高利貸的利息,說它"在上帝看來,是一種最醜惡、最可憎的罪惡"。但是,到1546年,法國的法學家查爾斯·杜穆林卻在懇求承認"適度且可接受的高利貸"。他說:
……日常的商業實踐表明,一筆數目可觀的錢在使用之後所帶來的效益,不是微不足道的。……這,並不有助於說明,錢獨自不會生錢:因為即使田地,假如沒有錢財的花費、勞動和人的勤奮,也不會獨自給出果實;錢,同樣如此,即便錢是借來的,過一段時間後仍須歸還,但在此期間,由於人的勤奮,它也會生出相當多的錢。……而且有時,錢借出後使債權人的所關與債務人的所得正好相等。……因此,對高利貸的一切憎恨、譴責和懲罰,應被理解為:僅適用於過度且不合理的高利貸,而並不適用於適度且可接受的高利貸。
最後,歐洲的擴張在最初的伊比利亞階段之後,因合股公司的激增而大大加強,其速度也大大加快。這些新組織是經濟動員和經濟滲透的最有效的工具。東方的商人,不管其資本多麽雄厚,都是單槍匹馬或以私人合作的關係經營商業;而歐洲則組織起在世界各地從事貿易活動的合股公司。東印度諸公司(荷蘭的、英國的和法國的)成立後,其他許多公司也相繼成立,其中包括地中海東部諸國的各種公司、莫斯科公司和至今仍存在的哈得孫灣公司。
這些合股公司是無與倫比的,因為它們所具有的合股性質限定了投資者的責任,使投資所起的作用與經營管理的職責相分離,同時,也使人們有可能動員大量資本以從事種種商業投機。任何想用少量錢做投機的人,都可以不冒自己整個前途之險而如願以償。對他們來說,有風險的僅在於他們用以買進公司股票的那一部分錢,對於公司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他們不用進一步負責任。而且,各投資者無須相識,無須彼此信賴,也無須關心市場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的方針政策。具體的經營管理都委託給根據其責任心之強弱和經驗之多寡而選拔出來的董事們,而這些董事又可以挑選可靠的人管理公司某一方麵的業務。這種安排方式吸引各種分散的人——倫敦的羊毛商、巴黎的零售店店主、哈萊姆的捕鯡魚人、安特衛普的銀行家或約克郡的地主——將他們的儲蓄金投入各種商業冒險事業;因此,能輕而易舉地動員起歐洲資本,使大筆大筆的巨款投入各種海外事業。東方的商人由於受到自己或合夥人的財力的限製,由於是從家人或熟人中挑選經理,所以,誰也無法期望與強大的、非個人的合股公司競爭。
六、民族君主國的崛起
中世紀後期朝強大的民族君主政體發展的政治趨勢,使上麵提到的宗教好戰精神、思想騷動、經濟活力和技術進步這四股力量結合成一體,並指向外部世界,從而大大促進了西歐的擴張。
814年,查理曼去世後,歐洲進入一個四分五裂、政治混亂的時期。當時,起作用的幾種傳統和勢力彼此不合。封建君主們不斷地與常領有較大封地、行使較多權力的封臣們相衝突。教俗封建公國提出了棘手的敘任權問題。諸城市國家有時結成教倫巴第聯盟和漢薩同盟那樣強大的組織。它們都以自己為中心;然而其時,還存在著一股與它們相對抗的勢力,即正在為實現一個以羅馬教皇或者以查理曼及其前任的繼承人"羅馬"皇帝為首的統一的天主教世界而不懈奮鬥的勢力。這些互相衝突的勢力錯綜交織在一起,使政治生活中產生了各種程度的無限多樣、不斷變化的同盟和聯盟。
造船、航海術和海軍裝備方麵的進步,對於歐洲的海外擴張,具有顯而易見的重要性。不過,從長遠的觀點來看,處理商業事務的新技術的發展,也同樣重要。這方麵,頗引人注目的是義大利發明的複式簿記。方濟各會修道主兼數學家盧卡·佩西奧利在1494年發表的《數學概論;幾何學及比值比例》,是一部專論複式簿記的經典著作。佩西奧利在這部曾用作全歐洲的教科書的著作中,極力主張商人們應將每筆帳在借方與貸方均登記一次。這種簿記方法使歐洲商人任何時候都能確定商業經營的財務狀況,並進一步激發他們更努力地工作、更其有貨幣觀念。
商業方麵的另一重大發展是,鑄造出各地通用的標準硬幣、貨幣的使用日益廣泛。其起因:部分在於商業增加,部分在於礦產量上升,為鑄造貨幣提供了更多的金銀。佛羅倫斯城於1252年率先鑄造金幣弗羅林,不久,其他城市和國家也紛紛仿效。具有標準的、可靠的價值的貨幣的出現,對商業極為有利。
這時,還出現了原始而重要的銀行和信用票據。雖然支票、匯票和有限公司如我們今日所知道的那樣,直到17至19世紀間西北歐大舉擴張時,才發展起來,但是,義大利人開始這一漫長的發展過程,為時要早得多。他們早在12世紀時,便已研製出種種形式簡單的匯票。到1408年,熱那亞的聖喬治公會已擔負起銀行的職責,使帳單和票據流通。漸漸地,首先在義大利,其後在北歐,出現了一些強大的金融家族。如果將下述三個世紀裏一些傑出的金融家族的財產(折合成1958年的美元)加以比較,可清楚地看出財富的數全及其位置方麵的發展趨向:
1300年——佩魯齊家族(佛羅倫斯)$ 1600000
1440年——梅迪契家族(佛羅倫斯)$ 15000000
1546年——富格爾家族(奧格斯堡)$ 80000000
金融活動的驚人發展,不可避免地導致基督教放棄中世紀時它對利息的強烈譴責和排斥。本來,在一個貿易.活動不多、投資牟利譏會相應少的社會裏;對利息持嫌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到中世紀後期,情況起了變化,隨之,教義也有了改變。在早先數世紀裏,教士們一直猛烈抨擊導致高利貸的利息,說它"在上帝看來,是一種最醜惡、最可憎的罪惡"。但是,到1546年,法國的法學家查爾斯·杜穆林卻在懇求承認"適度且可接受的高利貸"。他說:
……日常的商業實踐表明,一筆數目可觀的錢在使用之後所帶來的效益,不是微不足道的。……這,並不有助於說明,錢獨自不會生錢:因為即使田地,假如沒有錢財的花費、勞動和人的勤奮,也不會獨自給出果實;錢,同樣如此,即便錢是借來的,過一段時間後仍須歸還,但在此期間,由於人的勤奮,它也會生出相當多的錢。……而且有時,錢借出後使債權人的所關與債務人的所得正好相等。……因此,對高利貸的一切憎恨、譴責和懲罰,應被理解為:僅適用於過度且不合理的高利貸,而並不適用於適度且可接受的高利貸。
最後,歐洲的擴張在最初的伊比利亞階段之後,因合股公司的激增而大大加強,其速度也大大加快。這些新組織是經濟動員和經濟滲透的最有效的工具。東方的商人,不管其資本多麽雄厚,都是單槍匹馬或以私人合作的關係經營商業;而歐洲則組織起在世界各地從事貿易活動的合股公司。東印度諸公司(荷蘭的、英國的和法國的)成立後,其他許多公司也相繼成立,其中包括地中海東部諸國的各種公司、莫斯科公司和至今仍存在的哈得孫灣公司。
這些合股公司是無與倫比的,因為它們所具有的合股性質限定了投資者的責任,使投資所起的作用與經營管理的職責相分離,同時,也使人們有可能動員大量資本以從事種種商業投機。任何想用少量錢做投機的人,都可以不冒自己整個前途之險而如願以償。對他們來說,有風險的僅在於他們用以買進公司股票的那一部分錢,對於公司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他們不用進一步負責任。而且,各投資者無須相識,無須彼此信賴,也無須關心市場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的方針政策。具體的經營管理都委託給根據其責任心之強弱和經驗之多寡而選拔出來的董事們,而這些董事又可以挑選可靠的人管理公司某一方麵的業務。這種安排方式吸引各種分散的人——倫敦的羊毛商、巴黎的零售店店主、哈萊姆的捕鯡魚人、安特衛普的銀行家或約克郡的地主——將他們的儲蓄金投入各種商業冒險事業;因此,能輕而易舉地動員起歐洲資本,使大筆大筆的巨款投入各種海外事業。東方的商人由於受到自己或合夥人的財力的限製,由於是從家人或熟人中挑選經理,所以,誰也無法期望與強大的、非個人的合股公司競爭。
六、民族君主國的崛起
中世紀後期朝強大的民族君主政體發展的政治趨勢,使上麵提到的宗教好戰精神、思想騷動、經濟活力和技術進步這四股力量結合成一體,並指向外部世界,從而大大促進了西歐的擴張。
814年,查理曼去世後,歐洲進入一個四分五裂、政治混亂的時期。當時,起作用的幾種傳統和勢力彼此不合。封建君主們不斷地與常領有較大封地、行使較多權力的封臣們相衝突。教俗封建公國提出了棘手的敘任權問題。諸城市國家有時結成教倫巴第聯盟和漢薩同盟那樣強大的組織。它們都以自己為中心;然而其時,還存在著一股與它們相對抗的勢力,即正在為實現一個以羅馬教皇或者以查理曼及其前任的繼承人"羅馬"皇帝為首的統一的天主教世界而不懈奮鬥的勢力。這些互相衝突的勢力錯綜交織在一起,使政治生活中產生了各種程度的無限多樣、不斷變化的同盟和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