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發展中的經濟


    與技術進步相一致的是相應的經濟發展。900至1300年,經濟穩步發展。然後出現了14世紀的經濟大蕭條。它由多種因素共同引起。這些因素是連年的糧食歉收和饑荒、黑死病、英法"百年戰爭"以及德國和義大利的其他鬥爭。糧食歉收和饑荒在1315和1316年期間尤為嚴重。黑死病首次流行於1349年,奪去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城市居民的生命;以後又多次周期性地發生。不過,1400年後不久,經濟開始復甦;從那時起,經濟發展的趨勢是普遍地上升。


    經濟的全麵發展自然同技術進步有關;技術進步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的生產率的提高。這幾個世紀未曾遭受任何外來侵略也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另外,10至14世紀,人口大約增長了50%這一增長率在全球性人口爆炸的今天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在當時卻是世界上任何一個麵積大體相當的地區無法與其相比的。人口激增促進了維持人口增長的農業的改進;而食物供應的增加反過來又使人口的進一步增長成為可能。


    歐洲經濟的發展在各個領域中都很顯著。新的採礦法提高了中歐和北歐地區的鹽、銀、鉛、鋅、銅、錫和鐵礦石的產量。同樣,不列顛、斯堪地那維亞和波羅的海沿岸的豐富的水材和鬆脂的開採範圍這時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北部地區的漁業的產量,尤其是愛爾蘭和挪威的鱈魚、波羅的海的鯡魚的捕撈量也大大增加。當然,最重要的是,大多數人所從事的農業的生產率也大大提高了。農民首次開墾了村莊周圍的荒地。這是一個驚人擔卻千真萬確的事實:12世紀,法國隻有約二分之一、德國隻有三分之一、英格蘭隻有五分之一的土地被耕種,其餘的都是森林、沼澤地和荒地。在小塊耕地的周圍是大片有待殖民者去開墾的荒地。歐洲農民絡繹不絕地湧進這些無人居住的空地,砍伐森林,燒毀灌木叢,抽幹沼澤地,準備開墾和耕種。到1300年時,法國的耕地麵積比今天還要大。


    農民不僅在自己所在的地區開荒種地,而且隨人口的增長移居廣闊無垠、人煙稀少的邊遠地區。正如美國發起過向太平洋沿岸的西遷運動一樣,歐洲這時開始了向俄羅斯邊境的東遷運動。例如,到1350年,西裏西亞地區有新殖民地1500個,由15萬到20萬移民經營。不僅日耳曼移民渡過易北河,排擠東歐的斯拉夫和波羅的海諸民族,而且其他移民也隨著征服進入西班牙,盎格魯撒克遜人挺進威爾斯、蘇格蘭和愛爾蘭。


    人口的增長,以及農業、採礦業、漁業和林業產量的提高,都相應地促進了商業和城市的發展。10世紀時,雖然歐洲各地已可見到商人,但他們經營的商品絕大多數是奢侈品。到14世紀時,商業已從日常生活的外國發展到日常生活的中心。當時交換的貨物有:英格蘭的原羊毛,佛蘭德的用英國羊毛製成的毛織品,德意誌的鐵和木材,斯拉夫地區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鋼,以及東方的奢侈品等。盡管從事商業的人隻占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中世紀後期商業的巨大發展,對整個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城市作為地方貿易和地方行政的中心,開始慢慢地出現。義大利在這方麵居領先地位,擁有威尼斯、阿馬爾菲和那不勒斯這樣的商業中心;這些商業中心的居民被倫巴第侵略者切斷了同內地的聯繫,於是開始出海謀生。後來,內地商路上和波羅的海沿岸相繼出現了一些城市。另外,定期大集市對商品銷售也很重要;這些集市出現在商路兩旁,以香檳地區的那些集市最為著名;香檳離佛蘭德、義大利和德意誌的距離相等,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在人口和貿易量方麵,中世紀西歐的城市同中國、印度或中東的城市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由於擁有日益增長的自治權和政治力量,它們顯得十分獨特。恰恰因為它們再從頭開始,而且處於政治上支離破碎的歐洲而不是堅如磐石的帝國的結構中,所以自治市的自由民從一開始就表現出自信和獨立,這種自信和獨立是歐亞大陸其他任何地區所沒有的。


    由於自治市的自由民擁有權力和財政資源,他們通常從國王那裏獲得皇家特許狀;特許狀準許他們組成單獨的小自治市,享有自治體的權利,可以用自治市的印章簽定協議,擁有自己的市政廳、法院以及市外屬地。皇家特許狀還準許商人和工匠組織行會,或自願同盟會,用以自衛和互助,其中包括對產品標準、價格和工作時間的規定。因而,城市逐漸被公認為新的社會成分,市民不再受封建法律的製約。這一點在下麵這個慣例中得到反映:如果一個農奴逃到城市,在那裏住了一年零一天而未被捕捉到,他便成為自由人。正如當時的俗話所說的那樣:"城市的空氣能使人自由。"


    在某些地區,一批批城市聯合起來組成聯盟,這些聯盟成為強有力的政治及經濟統一體。當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企圖強迫義大利北部的米蘭、布雷西亞、帕爾馬、維羅納等富庶城市納稅,並接受帝國管轄時,這些城市便結成倫巴第聯盟;聯盟在教皇的支持下,成功地進行了反對皇帝的戰爭。同樣,1350年,不萊梅、呂貝克、斯德丁、但澤等波羅的海沿岸的90個城市組成了漢薩阿盟,反對海盜,迫使外國承認它們的商業特權,實際上壟斷了北歐的貿易。


    這一發展給歐洲商人帶來了地位及權力,這在歐亞大陸是獨一無二的。例如,在中國和印度,商人被視為下等人和不受歡迎的人:在西北歐,商人則擁有社會地位,其財富和政治權力也隨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長。在中國,各時代的商人在衣著打扮、攜帶武器、騎馬乘車和擁有土地方麵受到種種限製;他們將商品從一處運到另一處、被認為是非生產性和寄生性的活動,他們被置於社會底層。同樣,在印度,由於印度教強調放棄財產,商人毫無聲譽。在印度,最理想的人物不是賺錢造宅第的、忙忙碌碌的商人,而是坐墊子、吃大蕉葉、無物質財產牽累的神秘主義者。因此,在東方諸帝國中,商人毫無機會上升到當權者的地位。中國是學者主管行政,日本是軍人治理國事,馬來西亞地區和印度拉傑普特諸國是地方貴族管理國家,但沒有一個地方是由商人當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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