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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親王奕訢政海沉浮錄 作者:湯黎/餘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就在這種充滿仇恨的氣氛當中,雙方簽訂了《中英北京條約》。當時,北京城上空,英法強盜焚燒圓明園的濃濃黑煙仍然未絕……第二日,仍在禮部大堂設宴,以同樣的方式與法國公使葛羅簽訂了《中法北京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第一,《天津條約》繼續有效;第二,增開天津為商埠;第三,中國對“大沽事件”表示“謝罪”;第四,改賠款數額為800萬兩(《天津條約》規定為400萬兩);第五,英國公使駐京;第六,中國割讓九龍司半島南部給英國。《中法北京條約》共十條,內容與《中英北京條約》大致相同,另外增加了“中國歸還天主教產,準許法國天主教士在各省購買田地、建造房屋”一項。
《北京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喪失了更多的主權,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地位進一步加深,無疑也使飽受外侮的中國人民的原本深重的苦難又雪上加霜。
條約簽訂後,恆祺等人經與巴夏禮“麵商酌定”,代擬一道諭旨,稱“所有英法兩國條約,現經互換,均已允準,即著行知各該省查照辦理”,由奕訢、文祥奏請確認。鹹豐帝據此另行頒發一道上諭,令“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但卻未提“允準”二字。此項上諭送達北京前,英法侵略者又進而另擬一道上諭,強調“無不允準”,“永遠遵行”,要求清政府照發。奕訢恐再生枝節,根據英法侵略者的旨意,將鹹豐帝從熱河發來的上諭“前後字句,恭加潤飾”,隨即向英法侵略者宣布:“所有和約內所定各條,均著逐款允準,行諸久遠,從此永息幹戈,共敦和好,彼此相安以信,即著通行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鹹豐帝聞奏,亦無異議。至此,中國近代史上又一係列喪權辱國的條約,被清政府所承認。
第七章 棄舊圖自強(1)
和約簽訂之後,奕訢的心裏並不輕鬆,英、法聯軍退至天津,可並沒有南撤,原來洋人要求的兩點:親遞國書、公使駐京並沒有徹底解決。這可是鹹豐帝最怕的兩款。當然,奕訢心情沉重還有更重要的原因,現在和議已成,皇上會不會收回自己的權力?這些年來,他已摸透了皇上的心思,隻有國家危難之時,萬不得已,他才會把自己推向前台,一旦險情結束,他又會馬上翻臉。而且這次議和,國力大傷,朝廷顏麵盡失,追究起來,自己處在一線,當然難辭其咎,自己這一次會落得怎樣的下場呢?奕訢經歷過一次大起大落,此時變得謹小慎微起來。他思慮良久,最終決定給皇上寫份奏摺,申明情況,自請處置:
臣等自受命以來,與夷酋周旋數日,謹遵聖諭,與夷議和,草簽和約,雖暫退夷兵,然危情未解,種種錯誤,雖由顧全大局,而捫心自問,目前之所失既多,日後之貽害無已,實屬辦理未臻完善,臣請皇上議處。
言詞懇切,態度之謙卑謹慎,溢於言表。也許由於危難未過,鹹豐帝反覆權衡之後,在答覆中說:“恭親王辦理撫局,本屬不易,朕亦深諒苦衷。自請處分之處,著無庸議。”對奕訢的議和之勤勉和實績給予了肯定。但是,言詞當中也透露出心中的隱憂。條約簽訂,已成事實,此時的鹹豐帝,心裏最擔心的是,英法侵略者能否撤兵南返?如果他們在天津過冬,而不南撤,那麽他一旦回京,侵略者也許就會捲土重來,再次提出無理要求。另外,英法侵略者提出的公使駐京、親遞國書的要求,怎樣解決?而這兩項要求,鹹豐帝心裏實在很難接受。為此,鹹豐帝諭令奕訢在他回京之前,務必將親遞國書、公使駐京及不得再有要求諸事“與之議定,以免再生枝節”。
對此,奕訢敏銳地察覺到,自己議和在外,聲望日隆,皇上身邊的一些別有用心的政敵難免會從中挑撥。他與皇上分開的時間越長,皇上對自己的疑忌會越深,自己的處境就越為不利。於是,奕訢和諸位留京大臣上奏道:“皇上為天下臣民之主,而京師乃四方拱極之區,宮禁虛懸,國基不穩,鑾輿早日還宮,人心方能大定,天下才可安寧,乞望聖上早作聖斷,擇佳期迴鑾。”可鹹豐的答覆說:夷人雖退至天津,但天津距京較近,夷人又反覆無常,難保不會來京挾製,又生事端,所以,不能答應奕訢等人的請求。
於是,奕訢等人又上奏,建議鹹豐帝西巡,定都西安。認為西安地處關中,既有山河之險,又有四關可守,夷人絕對不能攻取。奕訢等人起初要求皇上早日回京,現在又建議西巡,難免不引起鹹豐帝猜疑。肅順等人更是從中詆毀:奕訢議和成功,留京諸臣對其多有傾慕,夷人也都支持他,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想取代皇上而自立。一年前,當英法強盜兵臨城下,肅順等人力主逃奔熱河,而奕訢等人力主不可,兩人就已經結下仇怨,也由此形成了分別以他們為首的兩個政治集團。肅順之所以竭力阻止鹹豐帝回京,也是出於他的野心。肅順明白,鹹豐帝龍體已垮,時日恐怕不多,而他惟一的兒子載淳年僅五歲,顯然難擔大任,鹹豐帝臨終前必然要託孤於親信大臣,他肅順必大權在握。所以他利用鹹豐帝和奕訢之間的微妙關係,一再從中挑撥離間。肅順的讒言,使鹹豐帝回憶起他們兄弟二人以前爭奪皇位時明爭暗鬥的一幕幕情景,不管他是否相信奕訢會自立為帝,但至少這大大加深了鹹豐帝對奕訢的猜忌,心中的天平傾向了肅順一邊。
《中英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第一,《天津條約》繼續有效;第二,增開天津為商埠;第三,中國對“大沽事件”表示“謝罪”;第四,改賠款數額為800萬兩(《天津條約》規定為400萬兩);第五,英國公使駐京;第六,中國割讓九龍司半島南部給英國。《中法北京條約》共十條,內容與《中英北京條約》大致相同,另外增加了“中國歸還天主教產,準許法國天主教士在各省購買田地、建造房屋”一項。
《北京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喪失了更多的主權,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地位進一步加深,無疑也使飽受外侮的中國人民的原本深重的苦難又雪上加霜。
條約簽訂後,恆祺等人經與巴夏禮“麵商酌定”,代擬一道諭旨,稱“所有英法兩國條約,現經互換,均已允準,即著行知各該省查照辦理”,由奕訢、文祥奏請確認。鹹豐帝據此另行頒發一道上諭,令“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但卻未提“允準”二字。此項上諭送達北京前,英法侵略者又進而另擬一道上諭,強調“無不允準”,“永遠遵行”,要求清政府照發。奕訢恐再生枝節,根據英法侵略者的旨意,將鹹豐帝從熱河發來的上諭“前後字句,恭加潤飾”,隨即向英法侵略者宣布:“所有和約內所定各條,均著逐款允準,行諸久遠,從此永息幹戈,共敦和好,彼此相安以信,即著通行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鹹豐帝聞奏,亦無異議。至此,中國近代史上又一係列喪權辱國的條約,被清政府所承認。
第七章 棄舊圖自強(1)
和約簽訂之後,奕訢的心裏並不輕鬆,英、法聯軍退至天津,可並沒有南撤,原來洋人要求的兩點:親遞國書、公使駐京並沒有徹底解決。這可是鹹豐帝最怕的兩款。當然,奕訢心情沉重還有更重要的原因,現在和議已成,皇上會不會收回自己的權力?這些年來,他已摸透了皇上的心思,隻有國家危難之時,萬不得已,他才會把自己推向前台,一旦險情結束,他又會馬上翻臉。而且這次議和,國力大傷,朝廷顏麵盡失,追究起來,自己處在一線,當然難辭其咎,自己這一次會落得怎樣的下場呢?奕訢經歷過一次大起大落,此時變得謹小慎微起來。他思慮良久,最終決定給皇上寫份奏摺,申明情況,自請處置:
臣等自受命以來,與夷酋周旋數日,謹遵聖諭,與夷議和,草簽和約,雖暫退夷兵,然危情未解,種種錯誤,雖由顧全大局,而捫心自問,目前之所失既多,日後之貽害無已,實屬辦理未臻完善,臣請皇上議處。
言詞懇切,態度之謙卑謹慎,溢於言表。也許由於危難未過,鹹豐帝反覆權衡之後,在答覆中說:“恭親王辦理撫局,本屬不易,朕亦深諒苦衷。自請處分之處,著無庸議。”對奕訢的議和之勤勉和實績給予了肯定。但是,言詞當中也透露出心中的隱憂。條約簽訂,已成事實,此時的鹹豐帝,心裏最擔心的是,英法侵略者能否撤兵南返?如果他們在天津過冬,而不南撤,那麽他一旦回京,侵略者也許就會捲土重來,再次提出無理要求。另外,英法侵略者提出的公使駐京、親遞國書的要求,怎樣解決?而這兩項要求,鹹豐帝心裏實在很難接受。為此,鹹豐帝諭令奕訢在他回京之前,務必將親遞國書、公使駐京及不得再有要求諸事“與之議定,以免再生枝節”。
對此,奕訢敏銳地察覺到,自己議和在外,聲望日隆,皇上身邊的一些別有用心的政敵難免會從中挑撥。他與皇上分開的時間越長,皇上對自己的疑忌會越深,自己的處境就越為不利。於是,奕訢和諸位留京大臣上奏道:“皇上為天下臣民之主,而京師乃四方拱極之區,宮禁虛懸,國基不穩,鑾輿早日還宮,人心方能大定,天下才可安寧,乞望聖上早作聖斷,擇佳期迴鑾。”可鹹豐的答覆說:夷人雖退至天津,但天津距京較近,夷人又反覆無常,難保不會來京挾製,又生事端,所以,不能答應奕訢等人的請求。
於是,奕訢等人又上奏,建議鹹豐帝西巡,定都西安。認為西安地處關中,既有山河之險,又有四關可守,夷人絕對不能攻取。奕訢等人起初要求皇上早日回京,現在又建議西巡,難免不引起鹹豐帝猜疑。肅順等人更是從中詆毀:奕訢議和成功,留京諸臣對其多有傾慕,夷人也都支持他,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想取代皇上而自立。一年前,當英法強盜兵臨城下,肅順等人力主逃奔熱河,而奕訢等人力主不可,兩人就已經結下仇怨,也由此形成了分別以他們為首的兩個政治集團。肅順之所以竭力阻止鹹豐帝回京,也是出於他的野心。肅順明白,鹹豐帝龍體已垮,時日恐怕不多,而他惟一的兒子載淳年僅五歲,顯然難擔大任,鹹豐帝臨終前必然要託孤於親信大臣,他肅順必大權在握。所以他利用鹹豐帝和奕訢之間的微妙關係,一再從中挑撥離間。肅順的讒言,使鹹豐帝回憶起他們兄弟二人以前爭奪皇位時明爭暗鬥的一幕幕情景,不管他是否相信奕訢會自立為帝,但至少這大大加深了鹹豐帝對奕訢的猜忌,心中的天平傾向了肅順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