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再進一步,以免弄得不可收拾。
五卅慘案後,中國一般名流和有見識的商人,都覺得這個抵抗外力壓迫的事件,必須由
政府負責處理;單憑民眾的消極抵抗是不夠的。甚至左傾的學生,也主張由政府根據法律,
展開有力的交涉。但北京的段政府如何能這樣做?於是人們對北京政府的無能,感到不能容
忍了。
中共中央認為不能對北京段政府有所期待,迷信實力的外國殖民者也不會輕易對中國人
讓步的,隻有增強民眾的力量,用革命的方法,才能解決對外對內的根本問題。我們曾再三
商討,一時也提不出具體的方案。曾有人想到應依孫中山先生北上時的主張,從速召開國民
會議,組織舉國一致對外的政府,但我們也估計到,失去了孫先生的國民黨,暫時不會有這
樣主動的氣魄;而由幼齡的中共來單獨號召,一時也難於獲得人們的重視。如果勉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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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二冊
反可能因內在的糾紛,影響一致對外的陣線。
六月五日,中共中央曾發表告民眾書,除對帝國主義者的野蠻殘暴,表示極端的憤慨外,
並指出這次上海事變的性質既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法律的,完全是政治的。提醒民眾“萬不可
依賴和信任政府的交涉”。告民眾書反對調和與妥協,提出慎防帝國主義藉口反共的離間和破
壞;並號召堅持長期反抗和鞏固反帝的聯合戰線;但它並未說明用政治解決此一事變的具體
方案和可能的發展前途;反暗示毋寧光榮的失敗。這個文件似清楚的說明了當時中共力量的
局限性。
然而中共在五卅運動中,獲得了組織上的發展,不少工人和學生相繼參加了中共和共產
主義青年團的組織。這個時候,中共開始成批的招收黨員。我曾主持過凡次工人新黨員入黨
的儀式,每次都有四十名左右的新黨員。他們多是五卅運動中的積極分子,經過短期的主義
訓練,就成為正式黨員。他們之入黨多數因對中共在五卅運動中的領導表示敬佩;本人又充
滿了民族熱情。
在事態演變之中,五升運動的另一主角商人代表虞治卿的調和政策逐漸得勢了。他是一
個有勢力的人商人;任上海總商會會長;憑藉合法的上海總商會的地位,進行調和政策,獲
得上海一般大商人的支持。五卅慘案發生時,他洽在北京,負著北京段政府某種程度的調解
使命趕回上海,施展出他在政治方麵的解數。他採用兩麵的手法—一麵是與工商學聯合會建
立友好關係,利用民氣,逼使外人作些輕微的讓步;一麵以外人不能接受為理由,利用總商
會的地位,修改了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出之十七條要求;終於達到了他那逐步妥協的目的。
上海總商會於六月十一日將六月八日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出的十七條要求,修改為較溫和
的十三條件。這件事最初工商學聯合會是一致反對的,尤其不滿虞洽卿的操縱手法。
中共中央最初反對最烈,尤其不同意將原十七條中之第六條(原文:“優待工人。外人所
設工廠,對於工作之華人,須由工部局會同納稅華人會訂定工人保護法,不得虐待;並承認
工人有組織工會及罷工之自由;並不得因此次罷工,而開除工人。”)加以修改(總商會所修
改提出之十三條中的第七、第八兩條原文為“洋務職工、海員、工廠工人等,因悲憤罷業者,
將來仍還原職,並不扣罷業期內薪資”、“優待工人,工人工作與否隨其自便,不得因此處罰”),
中共中央認為這是大商人為了本身的階級利益,有意抹煞工人的要求。
但中共中央為了避免聯合戰線的破裂,終於讓步了。它認為如果上海總商會所提出的十
三條,均能實現,也就是個奇蹟。至於有關工人利益的條件,本不能希望大商人的忠誠支持,
應由工人作長期不懈的鬥爭,方能達到目的。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維持這一反帝的聯合戰線,
不可因工人方麵的反對,趨於破裂。李立三本著中共中央的意旨,向虞治卿表示,希望他能
根據十三條,據理力爭,堅持到底,並勸告工商學聯合會不可與上海總商會分道揚鐮。這樣,
虞洽卿便獲得第一回合的勝利。
這件事曾引起上海總工會內部的嚴重糾紛。當李立三在總工會代表大會上報告這事的經
過,並要求大會接納總商會所提十三條時,引起了嚴重的反對。具有國民黨籍的一些工人代
表首先指責李立三事先並未經代表大會的同意,擅自接納犧牲工人利益的條件。這種議論獲
得不少工人代表的支持;甚至一些具有中共黨籍的代表也加以附和。於是,在情緒激昂之下,
撤換李立三的呼聲四起。李立三麵臨著這種不易卸責的局麵,隻好託故先行退席,要求我以
全國總工會代表身份,代他主持這個重要的會議;並聲言,他將接受大會的任何決定。
五卅慘案後,中國一般名流和有見識的商人,都覺得這個抵抗外力壓迫的事件,必須由
政府負責處理;單憑民眾的消極抵抗是不夠的。甚至左傾的學生,也主張由政府根據法律,
展開有力的交涉。但北京的段政府如何能這樣做?於是人們對北京政府的無能,感到不能容
忍了。
中共中央認為不能對北京段政府有所期待,迷信實力的外國殖民者也不會輕易對中國人
讓步的,隻有增強民眾的力量,用革命的方法,才能解決對外對內的根本問題。我們曾再三
商討,一時也提不出具體的方案。曾有人想到應依孫中山先生北上時的主張,從速召開國民
會議,組織舉國一致對外的政府,但我們也估計到,失去了孫先生的國民黨,暫時不會有這
樣主動的氣魄;而由幼齡的中共來單獨號召,一時也難於獲得人們的重視。如果勉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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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二冊
反可能因內在的糾紛,影響一致對外的陣線。
六月五日,中共中央曾發表告民眾書,除對帝國主義者的野蠻殘暴,表示極端的憤慨外,
並指出這次上海事變的性質既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法律的,完全是政治的。提醒民眾“萬不可
依賴和信任政府的交涉”。告民眾書反對調和與妥協,提出慎防帝國主義藉口反共的離間和破
壞;並號召堅持長期反抗和鞏固反帝的聯合戰線;但它並未說明用政治解決此一事變的具體
方案和可能的發展前途;反暗示毋寧光榮的失敗。這個文件似清楚的說明了當時中共力量的
局限性。
然而中共在五卅運動中,獲得了組織上的發展,不少工人和學生相繼參加了中共和共產
主義青年團的組織。這個時候,中共開始成批的招收黨員。我曾主持過凡次工人新黨員入黨
的儀式,每次都有四十名左右的新黨員。他們多是五卅運動中的積極分子,經過短期的主義
訓練,就成為正式黨員。他們之入黨多數因對中共在五卅運動中的領導表示敬佩;本人又充
滿了民族熱情。
在事態演變之中,五升運動的另一主角商人代表虞治卿的調和政策逐漸得勢了。他是一
個有勢力的人商人;任上海總商會會長;憑藉合法的上海總商會的地位,進行調和政策,獲
得上海一般大商人的支持。五卅慘案發生時,他洽在北京,負著北京段政府某種程度的調解
使命趕回上海,施展出他在政治方麵的解數。他採用兩麵的手法—一麵是與工商學聯合會建
立友好關係,利用民氣,逼使外人作些輕微的讓步;一麵以外人不能接受為理由,利用總商
會的地位,修改了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出之十七條要求;終於達到了他那逐步妥協的目的。
上海總商會於六月十一日將六月八日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出的十七條要求,修改為較溫和
的十三條件。這件事最初工商學聯合會是一致反對的,尤其不滿虞洽卿的操縱手法。
中共中央最初反對最烈,尤其不同意將原十七條中之第六條(原文:“優待工人。外人所
設工廠,對於工作之華人,須由工部局會同納稅華人會訂定工人保護法,不得虐待;並承認
工人有組織工會及罷工之自由;並不得因此次罷工,而開除工人。”)加以修改(總商會所修
改提出之十三條中的第七、第八兩條原文為“洋務職工、海員、工廠工人等,因悲憤罷業者,
將來仍還原職,並不扣罷業期內薪資”、“優待工人,工人工作與否隨其自便,不得因此處罰”),
中共中央認為這是大商人為了本身的階級利益,有意抹煞工人的要求。
但中共中央為了避免聯合戰線的破裂,終於讓步了。它認為如果上海總商會所提出的十
三條,均能實現,也就是個奇蹟。至於有關工人利益的條件,本不能希望大商人的忠誠支持,
應由工人作長期不懈的鬥爭,方能達到目的。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維持這一反帝的聯合戰線,
不可因工人方麵的反對,趨於破裂。李立三本著中共中央的意旨,向虞治卿表示,希望他能
根據十三條,據理力爭,堅持到底,並勸告工商學聯合會不可與上海總商會分道揚鐮。這樣,
虞洽卿便獲得第一回合的勝利。
這件事曾引起上海總工會內部的嚴重糾紛。當李立三在總工會代表大會上報告這事的經
過,並要求大會接納總商會所提十三條時,引起了嚴重的反對。具有國民黨籍的一些工人代
表首先指責李立三事先並未經代表大會的同意,擅自接納犧牲工人利益的條件。這種議論獲
得不少工人代表的支持;甚至一些具有中共黨籍的代表也加以附和。於是,在情緒激昂之下,
撤換李立三的呼聲四起。李立三麵臨著這種不易卸責的局麵,隻好託故先行退席,要求我以
全國總工會代表身份,代他主持這個重要的會議;並聲言,他將接受大會的任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