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瑪猶豫著,電話始終沒有撥出去,因為裹子警告過她,電話是最容易泄密的。就在她徘徊於打還是不打的時候,位於監獄外麵的公用電話響了。電話就在那裏一直響個不停,瑰瑪有種感覺,似乎電話就是打給她的,於是她接起了電話。
“瑰瑪小姐。”
“你是誰?”果然,電話的那一端是找她的。
“我是誰並不重要,關鍵是我知道你現在把兩個人關在了裹子的住處,他們現在已經醒過來了,罹就在屋子外麵,過一會兒可能還會來一個老頭。”
“你說什麽,你怎麽知道的?”
“因為他們都是在我的授意下才這麽幹的。我是裹子的朋友,我來就是為了把罹引出來,並且查出他的真實身份。”聽筒那端的人不慌不忙的地說著,語氣很讓人信服。瑰瑪開始相信了,知道這些事的隻有她和裹子。
“好吧,我相信你,需要我做些什麽呢?”
“現在回到裹子的住處,把那兩個傢夥放出來。”
“然後呢?”
“然後就作你自己想做的事。每天晚上七點一刻我都會撥通這個公用電話的,我們暫時就這樣取得聯繫。好嗎?”
“可以。”
於是瑰瑪按照一不所說的返回了裹子的住處,把兩個傢夥放了出來。一切似乎都在一不的掌控之中,罹跟上了其中的一個,而栓老頭則跟上了另外的一個,這樣做是需要一點冒險精神的,因為如果罹還有別的幫手的話,則完全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了,好在想見的人都已出現了,一不還特意注意看了一下老頭的脖頸,果然有一道長長的疤痕,一直延伸到脖子下麵。於是他開始了對栓老頭的跟蹤。
一不找到了好幫手,既然身弓是個可以拍下喲喲飛奔鏡頭的記者,他當然有理由把監視栓老頭的任務交給他。此刻,他正在盯著另外一個受僱的傢夥。
受僱的小混混已經除去了偽裝,卻依舊是個大鬍子,每天無所事事。雖說長相很魁梧,卻隻是個領導著不足十個下屬的小角色,每天還得看老大的臉色,地位低了,似乎誰都是大哥,卻唯獨自己要到處跑腿。路跑的多了,肉卻一點也沒減下來。中午十二點,對於大鬍子是剛剛起床的時間,他懶洋洋的邁著將軍步,打算吃些早點。那天罹一直跟蹤的就是他,也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在跟著他。罹比栓老頭難對付的地方就在於他沒有固定的住所,完全是一隻生活在黑暗洞穴裏可怕的蝙蝠。
大鬍子將一瓶啤酒一股腦地灌了進去,這讓一不明白了啤酒肚是這樣練就的道理。他一邊吃著,一邊還抱怨著飯菜如何的不合口味,如何的難以下咽,這大概也是他慣用的手法。一切都很平常,莫非罹已經知道了他的確是個小混混,否則怎麽會不出現呢。一不警覺地朝四周望了望,整條街道的兩邊都是飯館,進進出出的人很多,於是他也把帽子往低壓了些。人群的另一端,一個帶著紅色棒球帽的人也把帽簷往低拉了拉,這個角度剛好可以把自己隱藏起來,還能看見那個正在吃飯的大鬍子。他四處張望著,直到眼光落在了一不的身上,他急忙把身體藏在了牆壁後麵。
“怎麽回事,又出來一個。”他小心翼翼地探出頭去,穿過穿梭的人群,一不的目光也落在了餐桌上正在進食的傢夥身上,隔著兩層玻璃,他在飯館的另外一側,雖然可以看得見,但卻隔著一整座餐館兒。“今天要把你們兩個一網打盡。”戴紅帽子的就是罹,他像一不預料的一樣,緊盯著那個雇來的小混混。
整個下午,大鬍子都在四處閑逛,一不和罹就悄悄地伴隨在他的左右,這更堅定了罹對於他和一不是一夥的判斷。“難道說他們之間有什麽秘密,或許他知道裹子現在在哪裏。”
天終於黑了,這是屬於大鬍子的時間,他的生活才剛剛開始。幾個傢夥聚在了一起。見到這些人他很高興,咧著大嘴巴,寒暄著,相互講著粗口,像是遇見了久別重逢的親人。就在這時,一個小個子跑過來,示意他俯下身子。他很聽話,把耳朵湊到了小個子的嘴巴跟前,小個子在他耳邊嘀嘀咕咕說了一大堆,他的表情一下子凝重起來。氣氛似乎一下子緊張起來,一不和罹在不同的位置上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大鬍子像是接到了命令,馬上拿起電話,衝著電話一通亂吼,不一會,剛剛的一小撮人就聚成了三十幾個,看不出誰領導誰,來了三輛麵包車,三十幾個人一擁而上。大鬍子的啤酒肚有些占地方,險些被擠下了車,好容易把肚子縮回去,才勉強坐了上去,就在車門即將關上的一刻,一不注意到,車裏的人手上都拿著一尺多長明晃晃的刀。三輛車揚長而去,盪起一片塵土,塵土的另一端,罹像箭一樣跑了出去,當塵土散盡的時候,這一邊也沒了人影。
前一天同阿嗔在車裏度過了前半夜,後來兩個人都睡著了,在困頓麵前,一切似乎都顯得不那麽浪漫了,完全記不得什麽時候睡著的。阿嗔則比他睡得更死,當他在後半夜醒來把車開回家的時候,她居然還沒有清醒的意思。裹子把她抱進了房間,感慨著她的嬌小,幾乎沒有感覺到一點分量。
現在,裹子正百無聊賴的嚼著口香糖,抬頭望著星星,一顆也沒有,是陰天,可能要下雨了。金塔馬那邊可能都下雪了,裹子想到了一不,他現在應該正躲在某個角落裏監視著栓老頭的一舉一動吧。想到這裏,他取出了手機準備給他打個電話,“嘿。”是阿嗔,就在這時她從亞亦奴的家裏出來了。
“瑰瑪小姐。”
“你是誰?”果然,電話的那一端是找她的。
“我是誰並不重要,關鍵是我知道你現在把兩個人關在了裹子的住處,他們現在已經醒過來了,罹就在屋子外麵,過一會兒可能還會來一個老頭。”
“你說什麽,你怎麽知道的?”
“因為他們都是在我的授意下才這麽幹的。我是裹子的朋友,我來就是為了把罹引出來,並且查出他的真實身份。”聽筒那端的人不慌不忙的地說著,語氣很讓人信服。瑰瑪開始相信了,知道這些事的隻有她和裹子。
“好吧,我相信你,需要我做些什麽呢?”
“現在回到裹子的住處,把那兩個傢夥放出來。”
“然後呢?”
“然後就作你自己想做的事。每天晚上七點一刻我都會撥通這個公用電話的,我們暫時就這樣取得聯繫。好嗎?”
“可以。”
於是瑰瑪按照一不所說的返回了裹子的住處,把兩個傢夥放了出來。一切似乎都在一不的掌控之中,罹跟上了其中的一個,而栓老頭則跟上了另外的一個,這樣做是需要一點冒險精神的,因為如果罹還有別的幫手的話,則完全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了,好在想見的人都已出現了,一不還特意注意看了一下老頭的脖頸,果然有一道長長的疤痕,一直延伸到脖子下麵。於是他開始了對栓老頭的跟蹤。
一不找到了好幫手,既然身弓是個可以拍下喲喲飛奔鏡頭的記者,他當然有理由把監視栓老頭的任務交給他。此刻,他正在盯著另外一個受僱的傢夥。
受僱的小混混已經除去了偽裝,卻依舊是個大鬍子,每天無所事事。雖說長相很魁梧,卻隻是個領導著不足十個下屬的小角色,每天還得看老大的臉色,地位低了,似乎誰都是大哥,卻唯獨自己要到處跑腿。路跑的多了,肉卻一點也沒減下來。中午十二點,對於大鬍子是剛剛起床的時間,他懶洋洋的邁著將軍步,打算吃些早點。那天罹一直跟蹤的就是他,也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在跟著他。罹比栓老頭難對付的地方就在於他沒有固定的住所,完全是一隻生活在黑暗洞穴裏可怕的蝙蝠。
大鬍子將一瓶啤酒一股腦地灌了進去,這讓一不明白了啤酒肚是這樣練就的道理。他一邊吃著,一邊還抱怨著飯菜如何的不合口味,如何的難以下咽,這大概也是他慣用的手法。一切都很平常,莫非罹已經知道了他的確是個小混混,否則怎麽會不出現呢。一不警覺地朝四周望了望,整條街道的兩邊都是飯館,進進出出的人很多,於是他也把帽子往低壓了些。人群的另一端,一個帶著紅色棒球帽的人也把帽簷往低拉了拉,這個角度剛好可以把自己隱藏起來,還能看見那個正在吃飯的大鬍子。他四處張望著,直到眼光落在了一不的身上,他急忙把身體藏在了牆壁後麵。
“怎麽回事,又出來一個。”他小心翼翼地探出頭去,穿過穿梭的人群,一不的目光也落在了餐桌上正在進食的傢夥身上,隔著兩層玻璃,他在飯館的另外一側,雖然可以看得見,但卻隔著一整座餐館兒。“今天要把你們兩個一網打盡。”戴紅帽子的就是罹,他像一不預料的一樣,緊盯著那個雇來的小混混。
整個下午,大鬍子都在四處閑逛,一不和罹就悄悄地伴隨在他的左右,這更堅定了罹對於他和一不是一夥的判斷。“難道說他們之間有什麽秘密,或許他知道裹子現在在哪裏。”
天終於黑了,這是屬於大鬍子的時間,他的生活才剛剛開始。幾個傢夥聚在了一起。見到這些人他很高興,咧著大嘴巴,寒暄著,相互講著粗口,像是遇見了久別重逢的親人。就在這時,一個小個子跑過來,示意他俯下身子。他很聽話,把耳朵湊到了小個子的嘴巴跟前,小個子在他耳邊嘀嘀咕咕說了一大堆,他的表情一下子凝重起來。氣氛似乎一下子緊張起來,一不和罹在不同的位置上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大鬍子像是接到了命令,馬上拿起電話,衝著電話一通亂吼,不一會,剛剛的一小撮人就聚成了三十幾個,看不出誰領導誰,來了三輛麵包車,三十幾個人一擁而上。大鬍子的啤酒肚有些占地方,險些被擠下了車,好容易把肚子縮回去,才勉強坐了上去,就在車門即將關上的一刻,一不注意到,車裏的人手上都拿著一尺多長明晃晃的刀。三輛車揚長而去,盪起一片塵土,塵土的另一端,罹像箭一樣跑了出去,當塵土散盡的時候,這一邊也沒了人影。
前一天同阿嗔在車裏度過了前半夜,後來兩個人都睡著了,在困頓麵前,一切似乎都顯得不那麽浪漫了,完全記不得什麽時候睡著的。阿嗔則比他睡得更死,當他在後半夜醒來把車開回家的時候,她居然還沒有清醒的意思。裹子把她抱進了房間,感慨著她的嬌小,幾乎沒有感覺到一點分量。
現在,裹子正百無聊賴的嚼著口香糖,抬頭望著星星,一顆也沒有,是陰天,可能要下雨了。金塔馬那邊可能都下雪了,裹子想到了一不,他現在應該正躲在某個角落裏監視著栓老頭的一舉一動吧。想到這裏,他取出了手機準備給他打個電話,“嘿。”是阿嗔,就在這時她從亞亦奴的家裏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