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裹子為她打開了車門,她鑽進了車廂,裹子也跟著進了汽車,他注意到男孩居然還沒有回去。
裹子發動了汽車,“阿嗔小姐的魅力真是厲害啊。”
“哈,也許他對每個家教都很好呢。”
直到裹子掉轉車頭,消失在茫茫夜幕中,小男孩才回到屋子裏。
“少爺,您對他很滿意。”是其中的一名保鏢。
“恩,”他點點頭,“她讓我想起了媽媽。”
汽車行駛在新努爾寬廣的街道上,正駛向凱達格霖大道。
“就知道這麽多了。”
“除了他叫做亞亦奴之外真的就沒別的信息了嗎?”這顯然不能滿足裹子的要求。
阿嗔搖搖頭,“第一天去,難道讓我把他家族的世係表都問清楚嗎。”
“那倒不是。你說他很聰明,那你能教她些什麽呢?”
阿嗔有些不好意思,“我怎麽教的了他啊,他比我知道的還要多。就連騎耷朵朵他都去過。”
“那不是連導遊也沒得當了。”
“是啊。不過,他請家教似乎隻是為了找個人談心。我們除了聊天就沒幹別的了。”阿嗔也有點納悶兒,誰會在這麽小的年紀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找家教又隻是聊天呢。
就在幾乎已經看到了裹子租住的房子的時候,裹子突然調轉了車頭。
“你要去哪裏?”
裹子吐了吐舌頭,“暫時保密。”
不一會兒,廣闊無垠的大海出現在裹子和阿嗔的視線裏。深藍的海,深藍的天,靜靜地聽海的聲音,一切語言都成了多餘。裹子打開了窗戶,任海風從天邊吹來,阿嗔把腦袋靠在了裹子肩膀上,“為什麽不等白天來。”
“這樣不是更浪漫。”
時間像是靜止了一樣,不知過了多久,阿嗔揚起了頭,在浩瀚的天空中尋找著什麽。
“你在找什麽?”
“啟明星。”
“嗬嗬,”裹子笑了,“現在哪裏有什麽啟明星啊。你喜歡星星?”
阿嗔又重新把頭靠在了裹子的肩膀上,“是啊,在騎耷朵朵待的久了,似乎真的喜歡上星星了。那裏的星星都比這裏的多。”說道這裏,阿嗔便不再說話了。
的確,廢除了視覺,也無需語言,隻需豎起耳朵,用心去聆聽,聆聽大自然的聲音,也聆聽彼此的心跳。
十三 戰鬥
一不就是一塊膠皮糖,一旦被他沾上是很難甩掉的。如今他的身邊也多了一個幫手,就是身弓。身弓是一名合格的記者,他執著地挖掘著自己的素材,一旦確定目標,就絕不輕言放棄,然而離奇的故事卻並不等同於吸引觀眾的好素材,除非你能證明它的合理性,找出相關的證據,這有時候又比離奇故事本身更為離奇,難以捉摸。
就像栓老頭,裹子沒能發現他的身邊有什麽可攜式的通訊器材,比如手機什麽的,也從未見他使用過公用電話,然而他似乎又在一絲不苟地執行著罹的每一步計劃,他們之間是如何取得聯繫的,一不就不得而知了。
幾天前,當一不接到裹子的委託來到金塔馬的時候,他就在想如何能把隱藏在裹子家附近的老頭引出來,同時又能驚動罹並且不暴露自己,於是,他想出了一個一箭三雕的主意。
第一步就是聯繫到瑰瑪,這似乎是件容易的事情,裹子已經告訴了一不她的電話號碼,然而,罹掌握著先進的竊聽技術,他可以很容易地通過對普通通訊工具的監視獲取一不已經到達金塔馬的信息。於是像往常一樣,他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記者。為自己貼上一臉的鬍鬚,在嘴唇邊上在鑲嵌一層,顯得嘴巴很厚,還特意戴上了金絲眼鏡。罹和一不並不熟悉,雖然在一起共事,也就見過幾麵,因此,一不確信他不會認出他。
緊接著,一不雇來了兩個打手。他們個個膀大腰圓,與普通的記者並不一樣,一不為他們裝上了與自己相仿的裝束,大鬍子,厚嘴唇,金絲眼鏡,記者帽,粗壯的身體。這樣不協調的搭配或許更能引起人的懷疑,當然也就更能起到迷惑罹的作用。
第二步就是聯繫瑰瑪了。她每天的作息時間都很規律,從不遲到。上午,一個大鬍子的記者先到了,按照一不教他的,說了一氣不著邊際的話,然後把紙條遞給了她。瑰瑪看了紙條,知道對方是裹子的人,於是很高興,把他送回了裹子的住處。臨走的時候,就把紙條隨手放進了抽屜裏。而一不,就跟在他們的後麵,這樣就知道了裹子的住處,並很有可能找到罹的行蹤。果然,就在瑰瑪離開不久,罹就出現了,帶著那頂紅色的棒球帽,盡量把帽簷拉下來。他試圖知道那個闖入的人究竟是誰,卻遲遲不見那個大鬍子出來。
下午時分,第二個人出現了,他掏出了相似的紙條,說出的話也幾乎完全相同。這讓瑰瑪大為震驚。她不知道怎麽會有兩個長相打扮都酷似的人,說著相同的話跑到她這裏來,似乎她們都動機不純。於是,她暗暗地計上心來。這一次,她把紙條扔進了垃圾桶。
當瑰瑪和第二名大鬍子來到裹子的房子的時候,在一不的授意下,第一個人藏在暗處擊倒了第二個進來的人,並聲稱他是冒充自己的,瑰瑪當然不確定他們誰的話是真的,於是索性也把另一個擊倒了,把兩個來路不明的傢夥擊倒後,瑰瑪用繩子結結實實地綁好,確定他們逃不出去了,才離開了裹子的住處,她不知道該怎麽辦,似乎隻有打電話給裹子才能證實。
裹子發動了汽車,“阿嗔小姐的魅力真是厲害啊。”
“哈,也許他對每個家教都很好呢。”
直到裹子掉轉車頭,消失在茫茫夜幕中,小男孩才回到屋子裏。
“少爺,您對他很滿意。”是其中的一名保鏢。
“恩,”他點點頭,“她讓我想起了媽媽。”
汽車行駛在新努爾寬廣的街道上,正駛向凱達格霖大道。
“就知道這麽多了。”
“除了他叫做亞亦奴之外真的就沒別的信息了嗎?”這顯然不能滿足裹子的要求。
阿嗔搖搖頭,“第一天去,難道讓我把他家族的世係表都問清楚嗎。”
“那倒不是。你說他很聰明,那你能教她些什麽呢?”
阿嗔有些不好意思,“我怎麽教的了他啊,他比我知道的還要多。就連騎耷朵朵他都去過。”
“那不是連導遊也沒得當了。”
“是啊。不過,他請家教似乎隻是為了找個人談心。我們除了聊天就沒幹別的了。”阿嗔也有點納悶兒,誰會在這麽小的年紀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找家教又隻是聊天呢。
就在幾乎已經看到了裹子租住的房子的時候,裹子突然調轉了車頭。
“你要去哪裏?”
裹子吐了吐舌頭,“暫時保密。”
不一會兒,廣闊無垠的大海出現在裹子和阿嗔的視線裏。深藍的海,深藍的天,靜靜地聽海的聲音,一切語言都成了多餘。裹子打開了窗戶,任海風從天邊吹來,阿嗔把腦袋靠在了裹子肩膀上,“為什麽不等白天來。”
“這樣不是更浪漫。”
時間像是靜止了一樣,不知過了多久,阿嗔揚起了頭,在浩瀚的天空中尋找著什麽。
“你在找什麽?”
“啟明星。”
“嗬嗬,”裹子笑了,“現在哪裏有什麽啟明星啊。你喜歡星星?”
阿嗔又重新把頭靠在了裹子的肩膀上,“是啊,在騎耷朵朵待的久了,似乎真的喜歡上星星了。那裏的星星都比這裏的多。”說道這裏,阿嗔便不再說話了。
的確,廢除了視覺,也無需語言,隻需豎起耳朵,用心去聆聽,聆聽大自然的聲音,也聆聽彼此的心跳。
十三 戰鬥
一不就是一塊膠皮糖,一旦被他沾上是很難甩掉的。如今他的身邊也多了一個幫手,就是身弓。身弓是一名合格的記者,他執著地挖掘著自己的素材,一旦確定目標,就絕不輕言放棄,然而離奇的故事卻並不等同於吸引觀眾的好素材,除非你能證明它的合理性,找出相關的證據,這有時候又比離奇故事本身更為離奇,難以捉摸。
就像栓老頭,裹子沒能發現他的身邊有什麽可攜式的通訊器材,比如手機什麽的,也從未見他使用過公用電話,然而他似乎又在一絲不苟地執行著罹的每一步計劃,他們之間是如何取得聯繫的,一不就不得而知了。
幾天前,當一不接到裹子的委託來到金塔馬的時候,他就在想如何能把隱藏在裹子家附近的老頭引出來,同時又能驚動罹並且不暴露自己,於是,他想出了一個一箭三雕的主意。
第一步就是聯繫到瑰瑪,這似乎是件容易的事情,裹子已經告訴了一不她的電話號碼,然而,罹掌握著先進的竊聽技術,他可以很容易地通過對普通通訊工具的監視獲取一不已經到達金塔馬的信息。於是像往常一樣,他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記者。為自己貼上一臉的鬍鬚,在嘴唇邊上在鑲嵌一層,顯得嘴巴很厚,還特意戴上了金絲眼鏡。罹和一不並不熟悉,雖然在一起共事,也就見過幾麵,因此,一不確信他不會認出他。
緊接著,一不雇來了兩個打手。他們個個膀大腰圓,與普通的記者並不一樣,一不為他們裝上了與自己相仿的裝束,大鬍子,厚嘴唇,金絲眼鏡,記者帽,粗壯的身體。這樣不協調的搭配或許更能引起人的懷疑,當然也就更能起到迷惑罹的作用。
第二步就是聯繫瑰瑪了。她每天的作息時間都很規律,從不遲到。上午,一個大鬍子的記者先到了,按照一不教他的,說了一氣不著邊際的話,然後把紙條遞給了她。瑰瑪看了紙條,知道對方是裹子的人,於是很高興,把他送回了裹子的住處。臨走的時候,就把紙條隨手放進了抽屜裏。而一不,就跟在他們的後麵,這樣就知道了裹子的住處,並很有可能找到罹的行蹤。果然,就在瑰瑪離開不久,罹就出現了,帶著那頂紅色的棒球帽,盡量把帽簷拉下來。他試圖知道那個闖入的人究竟是誰,卻遲遲不見那個大鬍子出來。
下午時分,第二個人出現了,他掏出了相似的紙條,說出的話也幾乎完全相同。這讓瑰瑪大為震驚。她不知道怎麽會有兩個長相打扮都酷似的人,說著相同的話跑到她這裏來,似乎她們都動機不純。於是,她暗暗地計上心來。這一次,她把紙條扔進了垃圾桶。
當瑰瑪和第二名大鬍子來到裹子的房子的時候,在一不的授意下,第一個人藏在暗處擊倒了第二個進來的人,並聲稱他是冒充自己的,瑰瑪當然不確定他們誰的話是真的,於是索性也把另一個擊倒了,把兩個來路不明的傢夥擊倒後,瑰瑪用繩子結結實實地綁好,確定他們逃不出去了,才離開了裹子的住處,她不知道該怎麽辦,似乎隻有打電話給裹子才能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