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顧小風提出共情的時候,他驚呆了。  許陽揚活著的時候,對他表示過善意的人極少,死後被碎魂雖然是他自願與人做下的交易,但在碎魂之痛,將他對善意殘留的一點奢望絞碎,隻剩下人世間對他的惡意。  原本以為自己的鬼生會就這樣結束,沒想到竟在顧小風身上感覺到了生前求而不得的善意。  作為鬼,許陽揚自然知道人與鬼共情的多危險。  就算他憎惡世間所有人,也不願意傷害顧小風。  許陽揚搖頭:“還是算了吧。”  “你不想見你外婆?”  “想。”  “那就來吧。”  顧小風突然抓住許陽揚的手,按在死神人偶的心口上。  眼前景致消失。  等顧小風眼前景致重新出現的時候,他變成了還在高二的在校學生,十七歲,叫許陽揚。  從他記事起,父母就在吵架。  別家兩三歲的孩子,把大人丟在屁股後麵瘋跑,而他卻每天小心翼翼地往角落縮,減少自己的存在感,唯恐在爸爸媽媽的眼皮下麵多晃了一下,又引發一場可怕的家庭戰爭,讓自己變成沒有爸爸或者媽媽的孩子。  爸爸媽媽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每當這種時候,他連呼吸都會變很輕,不讓自己發一點聲音。  兩人吵完,一個摔門出去,一走就一晚上,另一個往床上一躺,也是一躺一整天。  沒有人做飯,讓他三歲就學會了泡方便麵。  這讓他沒餓死在吵爸吵架和冷戰的漫長歲月裏。  可是不管他怎麽小心翼翼,他害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五歲的時候,父母離婚了。  一直盡量過著隱形人生活的他,成了撇不開的問題,被提到了台麵上。  向來意見不合的爸媽,對他的看法卻是難得的一致他是累贅,誰也不想要的累贅。  經過民政局調解,二人勉強達成協議,一人帶他三個月,三個月一換,到他十八歲。  也就是說,在他十八歲以前的未來日子,將跟媽媽過三個月,然後跟爸爸過三個月,之後再跟媽媽過三個月,然後再跟爸爸過三個月,周而複始。  但離婚那天,他的爸爸媽媽從民政局出來就大吵了一架,二人一氣之下,把他丟民政局門口就各自走了。  他望著父母的背影,想跟上去,又不敢,另外也不知道該跟誰去。  爸爸媽媽走得很快,沒等他想好怎麽辦,他們已經不見了人影。  他一個人站在民政局門口,無措極了,也害怕極了,卻包著淚不敢哭,怕哭了會讓爸爸媽媽心煩,不回來接他了。  那天,他等了很久,站累了,蹲著,蹲累了,就坐在台階上。  坐在台階上,又怕把褲子弄髒了會挨打,又接著站。  可是他一直沒等到爸爸媽媽回來接他。  民政局的阿姨下班出來,看見蹲在門邊上的他,問他為什麽一個人在這裏,他說不出為什麽。  他後來長大一些,知道那時他不是說不出來,而是不想承認爸媽不要他的想法,總覺得隻要不說出來,他就不是沒有人要的孩子。  阿姨之前給他爸媽辦過離婚手續,有他們的聯係電話,但聯係不上人,就把他送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倒是聯係上了他的爸媽。  但人是聯係上了,卻不見他們來接人。  到了晚上,警察叔叔在電話裏說他們再不來,就告他們遺棄罪,他們才說他們不是不來接他,是因為在外地,趕回來需要時間。  這話,別說警察叔叔,就連隻有五歲的他都不相信。  他在派出所等到了半夜,最終還是沒能等來爸爸媽媽。  最後接走他的是和媽媽斷絕來往很多年的外婆,外婆對他冷冷淡淡的,但終究把他領走了。  他們連夜回了外婆的家,離容城一百多公裏的一個小縣城。  外婆住在一間偏屋裏,很窄很黑,也很破,有一股散不去的黴味。  煮飯睡覺都在一個房間裏。  他們到家以後,外婆煮了兩碗東西,一人一碗。  燈光很暗,能勉強看出來是兩碗麵疙瘩。  在派出所的時候,警察叔叔買過飯盒給他吃,但等了一晚上,又坐了很久的車,又已經很餓了。  什麽也沒有的麵疙瘩,他覺得特別好吃。  那麽好吃的麵疙瘩,吃完以後,沒能讓他變精神,反而困得眼皮直打架。  自從跟著爸爸媽媽去了民政局,就沒有睡過覺。  在民政局門口等爸爸媽媽的時候,就已經很困,但他不敢睡,怕睡著了,錯過來接他的爸爸媽媽。  後來去了派出所,也不敢睡。  一是害怕警察叔叔抓回來的那些壞人,二還是害怕錯過來接他的爸爸媽媽。  離開派出所,跟著外婆坐了很久的車,但他害怕再次被丟掉,仍然是不敢睡……  直到躺在床上,蓋著舊得看不出本來顏色的被子,才沉沉睡了過去。  睡到半夜,他在噩夢中驚醒。  夢見自己又被丟在了街上。  從小到大,他習慣了靜無聲息,就算被惡夢嚇醒,也隻是猛地睜開眼睛,不會有更多的動靜。  眼前是死沉死沉的黑,沒有一點燈光。  他大口吸氣,是跟著外婆進門時聞到的那股黴味,不怎麽好聞,卻消除了他的恐懼。  接著聽見外婆咳了幾聲,然後伸手過來,給他掖了一下被子。  他的眼皮重新合攏,幾乎是瞬間睡了過去,睡得前所未有的踏實。  他在家裏的時候,從來都是在爸爸媽媽醒來以前起床,把自己收拾幹淨,絕對不敢睡到等爸媽叫他。  再次醒來的時候,外婆已經起床了,正在灶台邊煮東西。  他嚇壞了,慌忙爬起來,哆哆嗦嗦地折好被子,小心地蹭到外婆身邊。  外婆正在粥裏放紅薯。  轉頭看見他,什麽也沒說,隻讓他自己去舀水洗臉。  他被丟在民政局門口,衣服隻有身上這一套,自然不會有牙刷和毛巾。  但水缸旁邊放著一把牙刷和一張毛巾。  牙刷是大人用的,一塊錢一把的廉價牙刷,塑料柄不是很新,不是用過的舊,而是放了很長時間,失去光澤的那種舊。  毛巾是舊的,但洗得很幹淨。  他轉頭看向外婆,外婆背對著他,什麽也沒說,但他知道那是給他的。  對他來說,那個牙刷頭太大了,但他卻用得很珍惜。  他一邊洗漱,一邊偷看外婆,心裏很忐忑。  他在容城很少出門,但他認路很厲害,如果把他送到家附近,他是能找到家的。  昨天外婆接到他的時候,已經很晚了,而且警察叔叔說他的爸媽說他們在外地,他雖然不相信,但並不知道外婆相不相信。  或許是相信的,要不然外婆也不會把他帶回縣城。  他想,等爸爸媽媽‘回’家了,外婆應該會把他送回去。  他沒有可以換的衣服,昨晚洗澡的時候,外婆把他脫下來的髒衣服洗了,還沒有幹,現在沒有衣服穿,身上套了件外婆的衣服。  外婆很瘦小,但她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仍然長大得像唱戲的。  吃完紅薯粥,外婆就出去了,他沒有合身的衣服,隻能呆在家裏。  外婆是中午回來的,隻撿到幾個易拉罐,兩個紙皮箱,另外還有一套小孩的衣服。  作者有話要說:昨天寫晚了,還沒寫完,還有一章,三點更。第42章 挺想他的(四)  他以前跟媽媽去菜市場買菜看見過, 是市場外麵小攤上賣十塊錢一件的那種。  他是第一次見到外婆,雖然進屋的瞬間,就知道外婆會很窮, 但並不知道外婆窮到什麽程度。  見外婆隻買了一套衣服,就認為外婆給他買衣服,是為了在媽媽來接他之前, 讓他能有衣服換。  如果媽媽不來接他, 應該會送他回去的。  他忐忑不安地換了衣服。  中午飯, 還是紅薯粥。  吃完飯,他搶著把碗洗了。  他搶著洗碗, 外婆沒說什麽,但站在旁邊看著,應該是害怕他打破碗。  看著他手雖然小, 但很穩,不像會打壞碗的樣子,才走開去翻箱倒櫃地找了幾件衣服褲子出來。  他不知道外婆要做什麽,不敢問, 隻做好自己能做的事。  外婆找了衣服褲子出來, 整齊地放在一邊,然後帶著他出去撿紙皮。  他沒做過這種事,但這種事很簡單,看見外婆撿什麽,他就撿什麽。  一路上, 外婆都不怎麽和他說話,他不告訴他哪些東西可以要, 哪些東西不能要,他就自己看, 有看見相似的,就問一句。  by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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