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忙著收拾行李時,她走了進來,“要去什麽地方嗎?”


    “要離開幾天。去聖路易斯。我會回來的。”


    “去聖路易斯幹什麽?”


    “公事。”


    “那個法國人?”有天晚上,他曾和她說起過。對她講得太多了。


    “對,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他發現了我要找的人。”


    “這對你這麽重要嗎,本?甚至比你的工作和……我還要重要?”


    他在床邊坐下,把她拉到身邊,感受著她裙子下麵熟悉的柔滑觸感。“珍,珍——看著我。我已經四十一歲了,而我這輩子都做了什麽?牛仔,雇用兵,酒吧招待,賭場莊家——每年一個工作,每年一個城鎮。我停留下來,過著平凡的生活,直到某個人恰巧知道那個名字,那張臉或者那段流言。本·斯諾,當然了!西部最快的槍手,他的真實身份是比利小子,因為人人都知道比利沒死。”


    “本……”


    “每個城鎮都是這樣。不論我走還是留。如果我留下,我總會殺掉什麽人。他們都想給比利小子一槍。或者為了他們的目的,他們要雇我做槍手。”


    “但是那都已經過去了,本!現在是1901年了——二十世紀了!西部已經文明開化了。沒有人帶槍了,至少在堪薩斯城沒有了。”


    “我要一直向東走,但即使在這裏,也無法逃離那些流言。我曾試圖改名換姓,但是沒有用。我真是一籌莫展,直到我雇用了這個平克頓的偵探。你看,我得想可能這些流言不是空穴來風。可能比利小子並沒有在1881年死在新墨西哥。可能他仍然活著,而如果我能找到他,我就可以擺脫麻煩了。”


    “那麽,那個法國人找到他了?”


    本聳聳肩膀,“他已經尋找了六個月了。他找到了一些線索——在聖路易斯——一個人,但我還不知道具體情況。難道你還不明白我必須得去一趟嗎?”


    “我明白了。我想我明白了這對你意味著什麽了,本。”


    他輕吻了她,“我會回來的。”


    “除非你找到他。除非你找到他,本,他會殺了你的。”


    “不要為這個擔心。我還年輕,死不了。”


    “如果比利還活著,他和你同歲,本。也許他也覺得他還年輕。”


    “也許……”


    聖路易斯伸展在八月的炙熱下。森林公園就在城的西沿,這個原本原始的荒野之地現在卻充斥著施工的喧鬧聲。雖然路易斯安那州採購博覽會還有將近三年才開幕,但這地方已經初具雛形了。一千二百多英畝的土地已經被清理,用數字標明的洞孔表明了暫時和永久建築的前期階段。本終於找到了藝術大廈,這裏也不過是土地上的一個洞孔。他在附近的一棵樹下坐下,等待著穆塞。


    他不喜歡炙熱的天氣,從沒喜歡過。在這兒,源遠流長的密西西比河沿岸,氣候不像沙漠地區那麽幹燥,而是有種潮濕的霧氣包裹著他的皮膚。他可以感到衣袋中那把他總是隨身攜帶的德林格槍,接著,他從另一個口袋中掏出一份《豐足周刊》。堪薩斯城以東,人人都讀阿瑟·s.普蘭提[1]在《豐足》上發表的犀利尖刻的政治觀點和國際事務評論,本沒用多長時間就染上了這個習慣。“總統在俄亥俄州休假,最高法院拒絕承認波多黎各人民的公民權。”一條副標題這樣寫道。雖然這話不夠嚴謹,但卻很好地吊起了《豐足》讀者的胃口。


    正當本費力地讀著一篇關於一年前義大利國王赫伯特被刺的社論時,身材高大的平克頓偵探從樹林間走入視線。“你遲到了,”本和他打著招呼,“我開始想我是不是找錯了地方。”


    穆塞笑了,“很漂亮的一個公園,對吧?你是第一次來聖路易斯?”


    “我是第一次。我們要找的人在哪兒?”


    “呃,恐怕我有些壞消息要告訴你了,我的朋友。他離開了。”


    “離開了!在我大老遠地跑來以後?”


    “請你聽著,就是聽著。我們要找的人,使用威廉姆·基德[2]這個名字——”


    “就是他!威廉姆·基德——比利小子!”本感到他的心髒越跳越快。


    穆塞慢慢地露出一個微笑,“不要妄下定論。記住,近二十年中,人們就是這樣對待你的。很不幸,這個名字是我們最有力的證據了。威廉姆·基德的年紀相符,曾經在西部生活,但我隻能告訴你這些了。在聖路易斯這裏,他打打散工,和一些很有意思的人有聯繫。”


    “比如說誰?”


    “他有個妻子——或者是情婦——名叫薩迪,一直陪他四處週遊。昨天以前,他們在這公園前麵有套公寓。他頻繁與一個名叫艾瑪·戈德曼的女性無政府主義者接觸,而這個女人很有名。她來自紐約州的羅切斯特,週遊全國,沿途發表演說。”


    “如果她還在這兒的話,難道我們不能從她嘴裏問出基德可能的去向嗎?”


    “哦,我知道他的去向。他和薩迪買了去布法羅的火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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