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隔著桌子坐在他對麵,當漢森小心翼翼地把他的手槍放在他們中間的斑痕累累的木質桌麵上時,本已經感覺自己像是個囚犯了。漢森是個友善而老實的男人,但他好像巴不得本伸手搶槍呢。大概所有小鎮警長都希望告訴自己的孫兒們,是自己射死了比利小子,即使此言不實。
“說吧,本。”
“好吧。你聽著,因為我們可能沒有多少時間了。”
“會發生什麽事?”微笑的痕跡又爬上了他的嘴角。
“你聽著就好。湯米說的都是真的——羅賓的確認為我就是比利小子。他其實是個騙子。他在東部了解到了這個飛行裝置,便盤算著用它大撈一筆。順便說一句,那個用這裝置滑翔數千次的德國人已經死了,但羅賓隱瞞了這部分。他打算收取十美金的預付定金,而後今晚溜之大吉。如果出現任何不測,我要負責掩護他,隻不過我拒絕和他同流合汙罷了。不管怎麽樣,他離開我房間的時候說他再去找別人,而這就是線索。你找對了動機,警長,卻抓錯了兇手。”
他頭頂上的時鍾嘀嗒作響。下午幾乎要過去了。“你是什麽意思,本?”
“羅賓離開我的房間後,他又去找了另一個人,另一個居住在蜿蜒河、被他認出曾是個槍手的人。既然他今天願意實行他的計劃,那麽他肯定又找到了一個幫手。隻不過,他接近的第二個人在這裏的地位不能受到威脅。這個人不能讓這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暴露自己的過去。羅賓必須得死,他甚至還以為這個兇手同意為他賣命呢。”
“有道理。你是否能指證兇手的名字?”
“我能,警長。想想吧——羅賓博士之所以能認出我,是因為他講話時我站在旅館的門廊上,正好在他的視線之內。但他曾告訴我,他的眼睛不好。他可能在多年之後,認出甚至隻是注意到——舉個例子,考克森這樣的人嗎?”
“我猜不能。”
“但他會注意到像你這樣的人。騙子總是留意警長,”當本說出這話時,漢森的手移向手槍,“但這裏還有來復槍的問題。羅賓是被一支來復槍殺死的,而你的警員們沒有在山裏找到藏匿的武器。所以,兇手隨身攜帶著那支來復槍。當圍觀群眾的注意力被飛人吸引時,他朝羅賓開了槍,而後又將兇器帶離了現場。”
“誰能這麽做呢?除了我有把手槍以外,鎮上就沒有人有任何武器了。”
“確實如此,警長。來復槍是個顯眼的武器,不便於藏匿。”
“我讀到過有一種可以拆分的……”
“那種槍在射擊遠距離目標時的精準度還是個問題。不,肯定是個經驗豐富的神槍手用一把完整的來復槍作的案。”
“是誰?”
“把一支來復槍藏在女人裙子下麵雖說有點兒難度,但也不是不可行,但是羅賓不太可能接近一個女人尋求掩護。那麽,什麽樣的男人在今天早上可以在身上藏匿一支來復槍呢?隻有一個——蜿蜒河的跛腳銀行家,傑斯羅·阿龍斯先生。”
“不可能!”
“是嗎,警長?所有事實都與他吻合。一個需要保護的重要地位,一隻跛腳,高大的身材使他在人群中如鶴立雞群,還有一個藏匿來復槍的絕佳位置——在他的褲腿裏!”
“沒有人看到他嗎?”
“他一瘸一拐地和我們一起走,但在石崗上停下了。他在人群之外,當沒有人看他時,他拿出了來復槍,開槍射中了正在他們頭頂上飛翔的男人。然後,他隻要將槍藏回不能伸直的那條腿的褲管裏就行了,然後和其他人一道走回來。他個子很高,記得嗎,腿也很長。”
“可能,”漢森勉強承認道,“隻是可能。”
“你知道,阿龍斯因為腿腳不便,很少走動。你們甚至為了遷就他而在銀行大廳開會。就算他要看飛人,一瘸一拐地跑到那麽崎嶇不平的山地去,難道你一點兒都不覺得奇怪嗎?”
警長站起身,拿起手槍,“我們去找他談談。”
他們下了滿是塵土的木製樓梯,斜穿過街道,走向銀行的紅磚大樓。他們剛走到馬路中間,就聽到一聲槍響打破了午後的寧靜。漢森一手按住自己的肩膀,被子彈的衝擊力撞得側過身,倒下了。
“這一槍本來可以穿過他腦袋的。”一個聲音從銀行有遮蔽的門廊上傳來,本看到阿龍斯站在那裏,手中的來復槍像第三隻眼睛般,緊盯著他。
“你今天已經殺了一個人了。”本邊說邊靠近。德林格槍仍在他的衣袋裏,但在這樣的距離,根本派不上用場。“還不夠嗎?”
槍聲引來了人,年少的湯米第一個跑到。當他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事時,已經跑入了銀行家手中的來復槍的射程。阿龍斯稍稍調整槍口,對著這個少年。“好了,小夥子。現在你也得摻一腳。看到街那邊的那輛馬車了嗎?你要用那個把我送出鎮,如果你想活命,就別耍花樣。”
湯米向後退去,“我……阿龍斯先生……怎麽……?”
“是他殺死了羅賓博士,湯米。是他,不是我。而且我敢打賭,這不是他第一次殺人。”
“說吧,本。”
“好吧。你聽著,因為我們可能沒有多少時間了。”
“會發生什麽事?”微笑的痕跡又爬上了他的嘴角。
“你聽著就好。湯米說的都是真的——羅賓的確認為我就是比利小子。他其實是個騙子。他在東部了解到了這個飛行裝置,便盤算著用它大撈一筆。順便說一句,那個用這裝置滑翔數千次的德國人已經死了,但羅賓隱瞞了這部分。他打算收取十美金的預付定金,而後今晚溜之大吉。如果出現任何不測,我要負責掩護他,隻不過我拒絕和他同流合汙罷了。不管怎麽樣,他離開我房間的時候說他再去找別人,而這就是線索。你找對了動機,警長,卻抓錯了兇手。”
他頭頂上的時鍾嘀嗒作響。下午幾乎要過去了。“你是什麽意思,本?”
“羅賓離開我的房間後,他又去找了另一個人,另一個居住在蜿蜒河、被他認出曾是個槍手的人。既然他今天願意實行他的計劃,那麽他肯定又找到了一個幫手。隻不過,他接近的第二個人在這裏的地位不能受到威脅。這個人不能讓這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暴露自己的過去。羅賓必須得死,他甚至還以為這個兇手同意為他賣命呢。”
“有道理。你是否能指證兇手的名字?”
“我能,警長。想想吧——羅賓博士之所以能認出我,是因為他講話時我站在旅館的門廊上,正好在他的視線之內。但他曾告訴我,他的眼睛不好。他可能在多年之後,認出甚至隻是注意到——舉個例子,考克森這樣的人嗎?”
“我猜不能。”
“但他會注意到像你這樣的人。騙子總是留意警長,”當本說出這話時,漢森的手移向手槍,“但這裏還有來復槍的問題。羅賓是被一支來復槍殺死的,而你的警員們沒有在山裏找到藏匿的武器。所以,兇手隨身攜帶著那支來復槍。當圍觀群眾的注意力被飛人吸引時,他朝羅賓開了槍,而後又將兇器帶離了現場。”
“誰能這麽做呢?除了我有把手槍以外,鎮上就沒有人有任何武器了。”
“確實如此,警長。來復槍是個顯眼的武器,不便於藏匿。”
“我讀到過有一種可以拆分的……”
“那種槍在射擊遠距離目標時的精準度還是個問題。不,肯定是個經驗豐富的神槍手用一把完整的來復槍作的案。”
“是誰?”
“把一支來復槍藏在女人裙子下麵雖說有點兒難度,但也不是不可行,但是羅賓不太可能接近一個女人尋求掩護。那麽,什麽樣的男人在今天早上可以在身上藏匿一支來復槍呢?隻有一個——蜿蜒河的跛腳銀行家,傑斯羅·阿龍斯先生。”
“不可能!”
“是嗎,警長?所有事實都與他吻合。一個需要保護的重要地位,一隻跛腳,高大的身材使他在人群中如鶴立雞群,還有一個藏匿來復槍的絕佳位置——在他的褲腿裏!”
“沒有人看到他嗎?”
“他一瘸一拐地和我們一起走,但在石崗上停下了。他在人群之外,當沒有人看他時,他拿出了來復槍,開槍射中了正在他們頭頂上飛翔的男人。然後,他隻要將槍藏回不能伸直的那條腿的褲管裏就行了,然後和其他人一道走回來。他個子很高,記得嗎,腿也很長。”
“可能,”漢森勉強承認道,“隻是可能。”
“你知道,阿龍斯因為腿腳不便,很少走動。你們甚至為了遷就他而在銀行大廳開會。就算他要看飛人,一瘸一拐地跑到那麽崎嶇不平的山地去,難道你一點兒都不覺得奇怪嗎?”
警長站起身,拿起手槍,“我們去找他談談。”
他們下了滿是塵土的木製樓梯,斜穿過街道,走向銀行的紅磚大樓。他們剛走到馬路中間,就聽到一聲槍響打破了午後的寧靜。漢森一手按住自己的肩膀,被子彈的衝擊力撞得側過身,倒下了。
“這一槍本來可以穿過他腦袋的。”一個聲音從銀行有遮蔽的門廊上傳來,本看到阿龍斯站在那裏,手中的來復槍像第三隻眼睛般,緊盯著他。
“你今天已經殺了一個人了。”本邊說邊靠近。德林格槍仍在他的衣袋裏,但在這樣的距離,根本派不上用場。“還不夠嗎?”
槍聲引來了人,年少的湯米第一個跑到。當他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事時,已經跑入了銀行家手中的來復槍的射程。阿龍斯稍稍調整槍口,對著這個少年。“好了,小夥子。現在你也得摻一腳。看到街那邊的那輛馬車了嗎?你要用那個把我送出鎮,如果你想活命,就別耍花樣。”
湯米向後退去,“我……阿龍斯先生……怎麽……?”
“是他殺死了羅賓博士,湯米。是他,不是我。而且我敢打賭,這不是他第一次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