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我和別人搞混了,安迪奧克先生。我不是僱傭殺手,記住!”
說罷,他轉身離去,雷恩盯著他的背影,眼中透出恨意……
對於本來說,這座小鎮與其他城鎮並無兩樣,而邊境之街似乎是一條通向他生活中心的小徑。無論他身在何處,都上演著這樣的故事。通常先是流言四起,而後是人們在背地裏竊竊私語,最後再來一場公開指控。在邊境之街也不例外。他還記得所有幾乎被他一雙鐵拳要了性命的人都說過類似的話。他幾乎沒有用他那把科爾特手槍殺過人。
他走出金天鵝,穿過泥濘的大街,來到一家小餐館,在一張髒兮兮的木頭桌子前坐下,照常和格斯打了聲招呼。有時候他覺得,老格斯似乎是他在這座小鎮中唯一真正的朋友。至少是唯一的男性朋友。
“你好,本。今天怎麽樣?”多年以前,格斯曾經是個金礦開採工,直到一支印第安箭廢掉了他的左臂。現在他是個廚師,為遊蕩到這座小鎮的牧工做飯。
“很好,格斯。忙嗎?”
“一早上就兩個人。再也沒有人吃飯了。”
本清了清嗓子,正要回答,他身後的門被推開了。他向來不喜歡背對門口而坐,他一下子轉過身,麵向來人。是副警長賴利,安迪奧克想要除掉的人。
他是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在沙漠烈日的常年曝曬下,有著一身古銅色的皮膚。唯一的瑕疵便是臉頰上的一道深色疤痕,但即使是這樣的一道傷痕,在邊境也顯得微不足道。賴利身上有著一個更為嚴重,而且看不見摸不著的“瑕疵”。他認真對待他的工作,是個正派人。
“你就是本·斯諾,對吧?”他輕聲詢問道。
“是這名字沒錯。”
“你剛才和雷恩·安迪奧克談過了。”
本的肌肉繃緊了。“你知道了。”他看了看閃閃發亮的副警長警徽,見他的手伸向了他的手槍。
“拔槍吧,斯諾!我知道你是誰。”他突然發難,大喊道,俯低身子,擺出了開槍射擊的姿勢。
但是他離得太近,而本的動作又太快。櫃檯後的格斯發出一聲警告的尖叫,正如他所願使副警長分了心。他的巨拳砸在了賴利腦袋的一側,副警長癱倒在地,他一腳踩住他握槍的手,打鬥結束得像開始一樣迅速。他把賴利拎起來,將嘴貼近他的耳朵。
“聽著,白癡——我沒拿安迪奧克的錢。如果我可以,我不會殺你或者任何人。現在,你他媽的離我遠點兒。”
他一把將副警長推到一把椅子上,向門口走去,丟給格斯二十五美分,付了他還沒吃的午餐錢。今天在邊境之街沒有太平地。沒準兒在凱西·諾瑞斯的服裝店裏能尋個清靜,他突然做出決定,再次穿過大街。那裏應該會清靜點兒。
凱西比本年長——差不多三十五歲了,他猜想——但是她的年齡和她中年的商業頭腦很相配。他喜歡凱西,是他在這幾個月中在邊境遇到的所有女人中最喜歡的。她在金天鵝酒吧不遠處開了一家服裝店,每年從紐約和洛杉磯購進流行服裝,再快銷給四十至五十歲的女性,她們風韻猶存,有足夠的資本和金錢講究衣著。
凱西是十年前隨父母一起來到西部的,和很多人一樣,他們在科羅拉多山中遇到了猶特人。一天清早,她一睡醒就尖叫出聲。飛箭像雨一樣向他們射來。當一切都結束後,她發現父親陳屍在馬車外。印第安人擄走了她的母親,不知怎的,她逃過一劫。這段經歷可以摧毀所有正值妙齡的女人,但是凱西熬了過來,那段日子隻在她身上留下些許的冷酷堅毅與玩世不恭。她和本第一次見麵就把這段往事告訴了他,好像對這個悲劇甚感驕傲。
“那麽,”她帶著慣常的微笑和他打著招呼,“今天早上有什麽好消息,本?來買衣服嗎?”
“消息都是壞的。我一個小時前才起床,卻對兩個人揮了拳頭。”
“我希望不是警長。”她一邊說,一邊忙著生意,整理著蓬鬆柔軟的服裝陳列品。
“好不到哪兒去。他的副手,賴利。”
“不!”
“還有雷恩·安迪奧克。”
“你瘋了嗎,本?即便賴利不把你關進班房,雷恩也會殺了你。”
他坐下,一隻堅韌有力的手揉著前額,“老是這樣,哪個城鎮都這樣。”
“你知道他們是怎麽談論你的嗎?”她突然低下聲,問道。
“我知道他們說什麽。同樣的閑話我都已經聽了九年了。”
凱西的商店門被推開了,維克·拜德利警長走進來。細小的汗珠墜在他鐵灰色的鬍子上,閃閃發亮。“到底是怎麽回事,斯諾?”他毫無贅言,用那熟悉的老警官嗓音緩慢地問道,“你在格斯那裏打了我的副警長。”
“這隻是真相的一部分,是他毫無緣由地拔出了槍。”
“他說他是有理由的。說是你在為雷恩·安迪奧克和他哥哥工作。”
本上下打量著警長,留意他是否有突然拔槍的動作。但是沒有——警官顯然隻是想談談。“不是那樣的,警長。我是和安迪奧克談過話,但僅此而已。我不為賭徒賣命。”
說罷,他轉身離去,雷恩盯著他的背影,眼中透出恨意……
對於本來說,這座小鎮與其他城鎮並無兩樣,而邊境之街似乎是一條通向他生活中心的小徑。無論他身在何處,都上演著這樣的故事。通常先是流言四起,而後是人們在背地裏竊竊私語,最後再來一場公開指控。在邊境之街也不例外。他還記得所有幾乎被他一雙鐵拳要了性命的人都說過類似的話。他幾乎沒有用他那把科爾特手槍殺過人。
他走出金天鵝,穿過泥濘的大街,來到一家小餐館,在一張髒兮兮的木頭桌子前坐下,照常和格斯打了聲招呼。有時候他覺得,老格斯似乎是他在這座小鎮中唯一真正的朋友。至少是唯一的男性朋友。
“你好,本。今天怎麽樣?”多年以前,格斯曾經是個金礦開採工,直到一支印第安箭廢掉了他的左臂。現在他是個廚師,為遊蕩到這座小鎮的牧工做飯。
“很好,格斯。忙嗎?”
“一早上就兩個人。再也沒有人吃飯了。”
本清了清嗓子,正要回答,他身後的門被推開了。他向來不喜歡背對門口而坐,他一下子轉過身,麵向來人。是副警長賴利,安迪奧克想要除掉的人。
他是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在沙漠烈日的常年曝曬下,有著一身古銅色的皮膚。唯一的瑕疵便是臉頰上的一道深色疤痕,但即使是這樣的一道傷痕,在邊境也顯得微不足道。賴利身上有著一個更為嚴重,而且看不見摸不著的“瑕疵”。他認真對待他的工作,是個正派人。
“你就是本·斯諾,對吧?”他輕聲詢問道。
“是這名字沒錯。”
“你剛才和雷恩·安迪奧克談過了。”
本的肌肉繃緊了。“你知道了。”他看了看閃閃發亮的副警長警徽,見他的手伸向了他的手槍。
“拔槍吧,斯諾!我知道你是誰。”他突然發難,大喊道,俯低身子,擺出了開槍射擊的姿勢。
但是他離得太近,而本的動作又太快。櫃檯後的格斯發出一聲警告的尖叫,正如他所願使副警長分了心。他的巨拳砸在了賴利腦袋的一側,副警長癱倒在地,他一腳踩住他握槍的手,打鬥結束得像開始一樣迅速。他把賴利拎起來,將嘴貼近他的耳朵。
“聽著,白癡——我沒拿安迪奧克的錢。如果我可以,我不會殺你或者任何人。現在,你他媽的離我遠點兒。”
他一把將副警長推到一把椅子上,向門口走去,丟給格斯二十五美分,付了他還沒吃的午餐錢。今天在邊境之街沒有太平地。沒準兒在凱西·諾瑞斯的服裝店裏能尋個清靜,他突然做出決定,再次穿過大街。那裏應該會清靜點兒。
凱西比本年長——差不多三十五歲了,他猜想——但是她的年齡和她中年的商業頭腦很相配。他喜歡凱西,是他在這幾個月中在邊境遇到的所有女人中最喜歡的。她在金天鵝酒吧不遠處開了一家服裝店,每年從紐約和洛杉磯購進流行服裝,再快銷給四十至五十歲的女性,她們風韻猶存,有足夠的資本和金錢講究衣著。
凱西是十年前隨父母一起來到西部的,和很多人一樣,他們在科羅拉多山中遇到了猶特人。一天清早,她一睡醒就尖叫出聲。飛箭像雨一樣向他們射來。當一切都結束後,她發現父親陳屍在馬車外。印第安人擄走了她的母親,不知怎的,她逃過一劫。這段經歷可以摧毀所有正值妙齡的女人,但是凱西熬了過來,那段日子隻在她身上留下些許的冷酷堅毅與玩世不恭。她和本第一次見麵就把這段往事告訴了他,好像對這個悲劇甚感驕傲。
“那麽,”她帶著慣常的微笑和他打著招呼,“今天早上有什麽好消息,本?來買衣服嗎?”
“消息都是壞的。我一個小時前才起床,卻對兩個人揮了拳頭。”
“我希望不是警長。”她一邊說,一邊忙著生意,整理著蓬鬆柔軟的服裝陳列品。
“好不到哪兒去。他的副手,賴利。”
“不!”
“還有雷恩·安迪奧克。”
“你瘋了嗎,本?即便賴利不把你關進班房,雷恩也會殺了你。”
他坐下,一隻堅韌有力的手揉著前額,“老是這樣,哪個城鎮都這樣。”
“你知道他們是怎麽談論你的嗎?”她突然低下聲,問道。
“我知道他們說什麽。同樣的閑話我都已經聽了九年了。”
凱西的商店門被推開了,維克·拜德利警長走進來。細小的汗珠墜在他鐵灰色的鬍子上,閃閃發亮。“到底是怎麽回事,斯諾?”他毫無贅言,用那熟悉的老警官嗓音緩慢地問道,“你在格斯那裏打了我的副警長。”
“這隻是真相的一部分,是他毫無緣由地拔出了槍。”
“他說他是有理由的。說是你在為雷恩·安迪奧克和他哥哥工作。”
本上下打量著警長,留意他是否有突然拔槍的動作。但是沒有——警官顯然隻是想談談。“不是那樣的,警長。我是和安迪奧克談過話,但僅此而已。我不為賭徒賣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