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斯諾(ben snow):西部快槍手偵探,小說雖具推理成分,不過因為人物設定關係,讀者經常可以看到槍戰和動作場麵,背景時間設定為1880至1910年間。最早的探案是1961年刊登在《聖徒雜誌》(the saint mystery magazine)上的“箭穀”(the valley of arrows),最後一篇為2008年7月號eqmm刊載的“辛女士的黃金(暫譯)”(madam sings gold),此係列共計44篇。
傑弗瑞·蘭德(jeffery rand):傑弗瑞·蘭德是一位密碼專家,退休前是英國隱秘通訊局的特工。蘭德係列總是帶有外國情調,基本都和密碼或諜報有關。初登場為1965年5月號eqmm刊載的“無所事事的間諜”(the spy who did nothing),最後一篇為2008年12月號的“亞歷山大真相(暫譯)”(the alexandrian solution),此係列共計84篇。
麥克·瓦拉多(mi插el do):主角偵探麥克·瓦拉多是羅馬尼亞一個吉卜賽部落的國王,口頭禪是“我隻不過是個貧窮的農民”。此係列開始創作較晚,1984年,霍克受比爾·普洛奇尼之邀(bill pronzini,2008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大師獎得主,塑造了著名私家偵探“無名”),替《民俗偵探》(the ethnic detectives)撰稿,發表了瓦拉多的登場作:“吉卜賽人的好運”(the luck of a gypsy),最後一篇為2007年12月號eqmm刊載的“吉卜賽黃金(暫譯)”(the gypsy gold),此係列共計30篇。
裏奧波德探長(inspector leopold):康乃狄克州某市警察局重案科隊長,在霍克的短篇小說係列中,他出現的次數最多,亦是霍克筆下唯一創作數目過百篇的係列,背景設定相對較為現代,早期作品大多具有警察程序小說特徵,後期則趣味性略有增強,不可能犯罪數量上升。
創作
霍克一生共創作數量近千的短篇推理小說,平均兩周便產出一個故事,就算稱之為故事製造機恐怕也不為過!盡管如此,霍克的作品卻令人驚嘆地保持齊一的高水準,幾乎每一個故事都兼具趣味性與意外性。霍克去世之後,許多讀者甚至表示喪失了續訂eqmm的興趣。
這其中秘訣究竟何在?關於這個問題,大抵可以用兩個詞來概括:一是處處留心;二是不拘一格。
霍克是一個好奇心旺盛,求知慾強烈的人。每天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會用在閱讀報刊雜誌或網絡新聞(這當然是在電腦普及之後的事了)。而這樣處處留心的結果便是積累了大量新鮮有趣的背景資料,實際創作時信手拈來即可。
例如,他筆下有一對還算比較新出道的偵探拍檔(最早於2002年的eqmm出場和讀者見麵),叫做斯坦頓(stanton)和艾夫斯(ives),這兩人是情侶,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想去歐洲旅行,但又沒錢負擔高昂的機票費用,恰在此時,免費機票這樣的好事出現了,代價就是他們的行李中要包含委託人的一件貨物。好奇的讀者不禁要問,世上還有這種活兒?可偏偏還就真有,這個故事的靈感源於霍克在紐約時報上看到的一則報導。報導裏描述了一些年輕人通過承接公司委託的小件貨物託運業務,可以享受超低折扣機票的好處。
霍克是美國人,但他的很多故事卻發生在充滿異域情調的地區,如中東、南亞、東亞等地,跟隨著霍克的故事,讀者仿佛也進行了一次次週遊世界的旅行。尤其令人稱奇的是,這些故事裏的場景,有很多隻有到過現場才可能寫得出來。因此,讀者自然猜想他是否鍾愛旅遊,去過世界各地許多地方。實際上,霍克每年去的地方很少,主要還是在美國國內以及加拿大,偶爾才會去芬蘭等北歐國家。
而那些栩栩如生的描寫,是得益於他閱讀導遊手冊(guide book)的習慣,尤其是那些配有生動插圖的畫冊,為他的寫作提供了很大幫助。
盡管霍克生前始終沒有機會來中國旅行,但他仍將一些故事發生的地點設在中國,例如2007年8月號eqmm刊載了一篇“中國藍調(暫譯)”(china blues),安排斯坦頓和艾夫斯千裏跋涉,去了一次黃河邊的農村。故事剛一開場,兩人便已經身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了!而早在1989年,當時10月號的eqmm則讓傑弗瑞·蘭德去香港進行了一次冒險旅程,故事的名字是《間諜和風水師(暫譯)》(the spy and the geomancers)。
霍克的故事總能營造出兩個世界,偵探的冒險世界和真實的花花世界——無論是哪種偏好的讀者,都很難不被這亦真亦幻的奇妙感受所打動。
而說到不拘一格,則是霍克對抗古典推理老化的武器。
偵探小說發展至今,已超過160年,詭計挖掘殆盡,人物千篇一律,有時連台詞都似曾相識。讀者不禁要問,偵探小說的前途在哪裏?霍克曾舉山姆·霍桑醫生的不可能犯罪係列為例,對此類問題進行了簡單的剖析。
以約翰·狄克森·卡爾為代表的一些作家曾經指出,密室問題的解答種類必然是有限的,也就是說,讀者隻需要採用窮舉法,就一定可以找得到正確的破解方法。古典推理要在當代繼續開拓新的生命力,詭計的外延需要拓展,某些並不直接關聯謀殺手法的元素必須成為詭計的有機構成。
偵探小說作家的首要任務是要說一個好的故事,其次才是推理和偵探。詭計隻有達到和故事的高度結合,其本來麵貌才可能被淡化。因此,故事比詭計重要,這一點對於新世紀的推理小說創作是毋庸置疑的。山姆·霍桑係列,幾乎全部依循此理念而生,霍克把新瓶裝舊酒的技巧玩得老道嫻熟,令人驚嘆。故而,霍克的大部分故事乃是先構思完成故事大綱,再予以安插合理的解答——對霍克而言,酒可以不甘醇,但瓶子不能不漂亮。
傑弗瑞·蘭德(jeffery rand):傑弗瑞·蘭德是一位密碼專家,退休前是英國隱秘通訊局的特工。蘭德係列總是帶有外國情調,基本都和密碼或諜報有關。初登場為1965年5月號eqmm刊載的“無所事事的間諜”(the spy who did nothing),最後一篇為2008年12月號的“亞歷山大真相(暫譯)”(the alexandrian solution),此係列共計84篇。
麥克·瓦拉多(mi插el do):主角偵探麥克·瓦拉多是羅馬尼亞一個吉卜賽部落的國王,口頭禪是“我隻不過是個貧窮的農民”。此係列開始創作較晚,1984年,霍克受比爾·普洛奇尼之邀(bill pronzini,2008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大師獎得主,塑造了著名私家偵探“無名”),替《民俗偵探》(the ethnic detectives)撰稿,發表了瓦拉多的登場作:“吉卜賽人的好運”(the luck of a gypsy),最後一篇為2007年12月號eqmm刊載的“吉卜賽黃金(暫譯)”(the gypsy gold),此係列共計30篇。
裏奧波德探長(inspector leopold):康乃狄克州某市警察局重案科隊長,在霍克的短篇小說係列中,他出現的次數最多,亦是霍克筆下唯一創作數目過百篇的係列,背景設定相對較為現代,早期作品大多具有警察程序小說特徵,後期則趣味性略有增強,不可能犯罪數量上升。
創作
霍克一生共創作數量近千的短篇推理小說,平均兩周便產出一個故事,就算稱之為故事製造機恐怕也不為過!盡管如此,霍克的作品卻令人驚嘆地保持齊一的高水準,幾乎每一個故事都兼具趣味性與意外性。霍克去世之後,許多讀者甚至表示喪失了續訂eqmm的興趣。
這其中秘訣究竟何在?關於這個問題,大抵可以用兩個詞來概括:一是處處留心;二是不拘一格。
霍克是一個好奇心旺盛,求知慾強烈的人。每天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會用在閱讀報刊雜誌或網絡新聞(這當然是在電腦普及之後的事了)。而這樣處處留心的結果便是積累了大量新鮮有趣的背景資料,實際創作時信手拈來即可。
例如,他筆下有一對還算比較新出道的偵探拍檔(最早於2002年的eqmm出場和讀者見麵),叫做斯坦頓(stanton)和艾夫斯(ives),這兩人是情侶,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想去歐洲旅行,但又沒錢負擔高昂的機票費用,恰在此時,免費機票這樣的好事出現了,代價就是他們的行李中要包含委託人的一件貨物。好奇的讀者不禁要問,世上還有這種活兒?可偏偏還就真有,這個故事的靈感源於霍克在紐約時報上看到的一則報導。報導裏描述了一些年輕人通過承接公司委託的小件貨物託運業務,可以享受超低折扣機票的好處。
霍克是美國人,但他的很多故事卻發生在充滿異域情調的地區,如中東、南亞、東亞等地,跟隨著霍克的故事,讀者仿佛也進行了一次次週遊世界的旅行。尤其令人稱奇的是,這些故事裏的場景,有很多隻有到過現場才可能寫得出來。因此,讀者自然猜想他是否鍾愛旅遊,去過世界各地許多地方。實際上,霍克每年去的地方很少,主要還是在美國國內以及加拿大,偶爾才會去芬蘭等北歐國家。
而那些栩栩如生的描寫,是得益於他閱讀導遊手冊(guide book)的習慣,尤其是那些配有生動插圖的畫冊,為他的寫作提供了很大幫助。
盡管霍克生前始終沒有機會來中國旅行,但他仍將一些故事發生的地點設在中國,例如2007年8月號eqmm刊載了一篇“中國藍調(暫譯)”(china blues),安排斯坦頓和艾夫斯千裏跋涉,去了一次黃河邊的農村。故事剛一開場,兩人便已經身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了!而早在1989年,當時10月號的eqmm則讓傑弗瑞·蘭德去香港進行了一次冒險旅程,故事的名字是《間諜和風水師(暫譯)》(the spy and the geomancers)。
霍克的故事總能營造出兩個世界,偵探的冒險世界和真實的花花世界——無論是哪種偏好的讀者,都很難不被這亦真亦幻的奇妙感受所打動。
而說到不拘一格,則是霍克對抗古典推理老化的武器。
偵探小說發展至今,已超過160年,詭計挖掘殆盡,人物千篇一律,有時連台詞都似曾相識。讀者不禁要問,偵探小說的前途在哪裏?霍克曾舉山姆·霍桑醫生的不可能犯罪係列為例,對此類問題進行了簡單的剖析。
以約翰·狄克森·卡爾為代表的一些作家曾經指出,密室問題的解答種類必然是有限的,也就是說,讀者隻需要採用窮舉法,就一定可以找得到正確的破解方法。古典推理要在當代繼續開拓新的生命力,詭計的外延需要拓展,某些並不直接關聯謀殺手法的元素必須成為詭計的有機構成。
偵探小說作家的首要任務是要說一個好的故事,其次才是推理和偵探。詭計隻有達到和故事的高度結合,其本來麵貌才可能被淡化。因此,故事比詭計重要,這一點對於新世紀的推理小說創作是毋庸置疑的。山姆·霍桑係列,幾乎全部依循此理念而生,霍克把新瓶裝舊酒的技巧玩得老道嫻熟,令人驚嘆。故而,霍克的大部分故事乃是先構思完成故事大綱,再予以安插合理的解答——對霍克而言,酒可以不甘醇,但瓶子不能不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