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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人(神探林肯萊姆係列) 作者:[美]傑佛瑞·迪弗/傑夫裏·迪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鑰匙上沒有他的指紋,”薩克斯說,“隻有被害人的。”
“他一定有鑰匙。”萊姆堅持。
“不,”卡拉說,“他是自己開鎖進去的。”
“不可能,”萊姆說,“也許他以前曾潛入那裏,早已準備好複製的鑰匙。薩克斯,你應該再回去檢查一下,看看他是否……”
“鎖是被他用工具打開的,”這位年輕女子固執地說,“這點我敢保證。”
萊姆搖搖頭。“六十秒的時間能連開兩道鎖?根本不可能。”
卡拉嘆了口氣。“對不起,但我不得不說,六十秒的時間絕對夠他連開兩道鎖。而且,說不定他花的時間更少。”
“好吧,那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不到,”萊姆不高興地說,“然後……”
卡拉打斷他的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到了。這點相當重要,絕對不可以遺漏。這個事實可以幫助我們多了解他一點。有個很重要的信息——對他來說,門鎖根本就不在話下。”
萊姆瞄了塞林托一眼,而這位警探立刻說,“我得說,我在盜竊組服務時,逮捕過十幾個慣偷,但他們之中沒有人有這麽快的開鎖速度。”
“巴爾紮克先生要我每星期練十個小時的開鎖技術,”卡拉說,“我沒帶工具來,但如果要我做的話,我一樣能在三十秒內打開你的外門,用六十秒打開裏麵的門,而且這是在我還沒學會擦揉開鎖的情況下。如果是‘魔法師’,他可以再把時間縮短一半以上。我知道你們喜歡講證據,什麽事都得看證物,但如果你要阿米莉亞回去搜索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那隻是白白浪費時間而已。”
“你確定?”塞林托問。
“百分之百。”
薩克斯瞟了萊姆一眼。他極不情願地接受了卡拉的假設——但拋開工作不談,他倒是很高興看到這個女孩的勇氣,這非常有助於改善她初見萊姆時的“那種表情”和“那種笑容”。他點點頭,對托馬斯說:“好吧,把這點寫在表格上,就寫我們這位先生開鎖技巧嫻熟。”
薩克斯繼續說:“現場找不到‘魔法師’用來擊昏被害人的武器。從死者頭上的鈍器外傷判斷,嫌疑犯使用的可能是鐵管,而且已被他帶離了現場。”
指紋採集的結果送來了。從命案現場死者陳屍處以及“魔法師”有可能觸摸過的地方,一共採集到八十九枚指紋,但萊姆湊近一看,立即發現其中一些指紋的樣子很奇怪。他知道那是嫌疑犯的指套造成的,便懶得再去研究其餘的指紋了。
他們把重點轉到薩克斯從現場搜集回來的證物上,結果找出微量的礦物油,與早上音樂學校的現場一樣。此外,他們還發現更多的橡膠、化妝品和藻膠。
第五分局的姓關的警探打電話來,說他們已搜索過卡爾沃特住處附近的所有垃圾箱,但沒發現嫌疑犯換裝所用的道具或殺人兇器。萊姆謝過他,請他繼續搜查。這位警探雖然答應了,但敷衍的口氣讓萊姆知道,搜查就到此為止了。
萊姆問薩克斯:“你說他弄碎了卡爾沃特的手錶?”
“是的。手錶停在正午,隻超過幾秒而已。”
“上一個被害人遇害的時間是八點,看來,他是在按照時間表進行。說不定,今天下午四點鍾就會出現第三名被害人。”
現在隻剩不到三個小時了。
庫珀說:“鏡子這方麵也沒有線索。查不出生產廠家——看來他是從鏡框上取下來的。鏡子上麵有一些真正的指紋,可是有些被疑犯的指套痕跡蓋住了,因此我猜這些指紋應該是出售這麵鏡子的店員或製造商留下的。不過,我還是會把它們全部輸進指紋自動識別係統做比對。”
“我還找到一雙鞋子。”薩克斯說,一邊從板條箱裏取出了一個塑膠袋。
“是他的嗎?”
“大概是吧。這雙鞋和我們在音樂學校發現的鞋印一樣,都是愛步牌,而且同樣是十號。”
“奇怪,他為什麽故意把鞋子留下來?”塞林托納悶道。
萊姆猜道:“也許他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他在第一個現場穿的是愛步牌鞋子,如果他扮成老太太還穿著這雙鞋,恐怕就會被趕至現場的警員識破。”
梅爾·庫珀說:“我們從這雙鞋的鞋麵、鞋底和鞋尖的鋸齒凹痕處採下不少痕跡證物。”他打開一個袋子,把裏麵的物質全倒了出來。“還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說了一聲,隨即俯身開始仔細檢視這堆東西。
雖然這僅僅是一小堆殘渣雜質,但對刑事鑑定人員而言,卻大得像座山一樣,裏麵可能富含大量信息。“梅爾,放大出來看,”萊姆說,“我們一起看看裏頭到底有什麽。”
盡管科學儀器日新月異,但在刑事實驗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顯微鏡。而且從理論上而言,現代的顯微鏡與十六世紀荷蘭人安東尼·範·列文虎克【注】發明的那台簡陋的黃銅座顯微鏡比起來,其實沒有什麽區別。
【注】安東尼·範·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蘭顯微鏡學家、微生物學的開拓者。
“他一定有鑰匙。”萊姆堅持。
“不,”卡拉說,“他是自己開鎖進去的。”
“不可能,”萊姆說,“也許他以前曾潛入那裏,早已準備好複製的鑰匙。薩克斯,你應該再回去檢查一下,看看他是否……”
“鎖是被他用工具打開的,”這位年輕女子固執地說,“這點我敢保證。”
萊姆搖搖頭。“六十秒的時間能連開兩道鎖?根本不可能。”
卡拉嘆了口氣。“對不起,但我不得不說,六十秒的時間絕對夠他連開兩道鎖。而且,說不定他花的時間更少。”
“好吧,那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不到,”萊姆不高興地說,“然後……”
卡拉打斷他的話。“先讓我們假設他辦到了。這點相當重要,絕對不可以遺漏。這個事實可以幫助我們多了解他一點。有個很重要的信息——對他來說,門鎖根本就不在話下。”
萊姆瞄了塞林托一眼,而這位警探立刻說,“我得說,我在盜竊組服務時,逮捕過十幾個慣偷,但他們之中沒有人有這麽快的開鎖速度。”
“巴爾紮克先生要我每星期練十個小時的開鎖技術,”卡拉說,“我沒帶工具來,但如果要我做的話,我一樣能在三十秒內打開你的外門,用六十秒打開裏麵的門,而且這是在我還沒學會擦揉開鎖的情況下。如果是‘魔法師’,他可以再把時間縮短一半以上。我知道你們喜歡講證據,什麽事都得看證物,但如果你要阿米莉亞回去搜索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那隻是白白浪費時間而已。”
“你確定?”塞林托問。
“百分之百。”
薩克斯瞟了萊姆一眼。他極不情願地接受了卡拉的假設——但拋開工作不談,他倒是很高興看到這個女孩的勇氣,這非常有助於改善她初見萊姆時的“那種表情”和“那種笑容”。他點點頭,對托馬斯說:“好吧,把這點寫在表格上,就寫我們這位先生開鎖技巧嫻熟。”
薩克斯繼續說:“現場找不到‘魔法師’用來擊昏被害人的武器。從死者頭上的鈍器外傷判斷,嫌疑犯使用的可能是鐵管,而且已被他帶離了現場。”
指紋採集的結果送來了。從命案現場死者陳屍處以及“魔法師”有可能觸摸過的地方,一共採集到八十九枚指紋,但萊姆湊近一看,立即發現其中一些指紋的樣子很奇怪。他知道那是嫌疑犯的指套造成的,便懶得再去研究其餘的指紋了。
他們把重點轉到薩克斯從現場搜集回來的證物上,結果找出微量的礦物油,與早上音樂學校的現場一樣。此外,他們還發現更多的橡膠、化妝品和藻膠。
第五分局的姓關的警探打電話來,說他們已搜索過卡爾沃特住處附近的所有垃圾箱,但沒發現嫌疑犯換裝所用的道具或殺人兇器。萊姆謝過他,請他繼續搜查。這位警探雖然答應了,但敷衍的口氣讓萊姆知道,搜查就到此為止了。
萊姆問薩克斯:“你說他弄碎了卡爾沃特的手錶?”
“是的。手錶停在正午,隻超過幾秒而已。”
“上一個被害人遇害的時間是八點,看來,他是在按照時間表進行。說不定,今天下午四點鍾就會出現第三名被害人。”
現在隻剩不到三個小時了。
庫珀說:“鏡子這方麵也沒有線索。查不出生產廠家——看來他是從鏡框上取下來的。鏡子上麵有一些真正的指紋,可是有些被疑犯的指套痕跡蓋住了,因此我猜這些指紋應該是出售這麵鏡子的店員或製造商留下的。不過,我還是會把它們全部輸進指紋自動識別係統做比對。”
“我還找到一雙鞋子。”薩克斯說,一邊從板條箱裏取出了一個塑膠袋。
“是他的嗎?”
“大概是吧。這雙鞋和我們在音樂學校發現的鞋印一樣,都是愛步牌,而且同樣是十號。”
“奇怪,他為什麽故意把鞋子留下來?”塞林托納悶道。
萊姆猜道:“也許他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他在第一個現場穿的是愛步牌鞋子,如果他扮成老太太還穿著這雙鞋,恐怕就會被趕至現場的警員識破。”
梅爾·庫珀說:“我們從這雙鞋的鞋麵、鞋底和鞋尖的鋸齒凹痕處採下不少痕跡證物。”他打開一個袋子,把裏麵的物質全倒了出來。“還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說了一聲,隨即俯身開始仔細檢視這堆東西。
雖然這僅僅是一小堆殘渣雜質,但對刑事鑑定人員而言,卻大得像座山一樣,裏麵可能富含大量信息。“梅爾,放大出來看,”萊姆說,“我們一起看看裏頭到底有什麽。”
盡管科學儀器日新月異,但在刑事實驗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顯微鏡。而且從理論上而言,現代的顯微鏡與十六世紀荷蘭人安東尼·範·列文虎克【注】發明的那台簡陋的黃銅座顯微鏡比起來,其實沒有什麽區別。
【注】安東尼·範·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蘭顯微鏡學家、微生物學的開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