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這樣吧。因為犯人讓朝島打開了右側的門鎖。”


    袴田點了點頭。


    “但是呢,這樣一來,不打傘的話肯定會全身濕透。犯人在進體育館時必須帶兩把傘,用於偽裝的傘,以及扔掉第一把後使用的傘。”


    “那個……”


    推理越來越複雜,柚乃再次做了總結。


    那把傘是犯人為了偽裝準備的,這種情況已經否定了。所以隻剩下“那把傘是犯人自用的”這種情況。但是扔掉自己的傘後又無法逃離體育館,所以必須再帶一把逃跑用的傘。原來如此,柚乃理解了。


    不,等下,這樣一來——


    “這樣一來,又變回了第一種情況。必須有兩把傘,但又不能從自己家裏、以及在上學路上得到……”


    “哦,對的,對的,你很聰明嘛,袴田妹!”


    裏染興奮的敲了敲桌子,看來他覺得麵對柚乃沒必要保持禮貌。


    “大家明白了麽,就結論而言,犯人無論如何都需要兩把傘。但就像我剛才所說,上學時拿著兩把傘太顯眼了。當然,犯人也不可能事先準備。那麽得到第二把傘隻能是在到學校以後,或是使用上學時能藏在包裏的那種雨具——拆疊傘或雨衣。”


    “啊,也對”,柚乃改變了想法。現在的情況與a前提不同。b前提下的“第二把”不是被扔在廁所裏的黑傘,沒人知道那是一把怎樣的雨具。所以有可能是拆疊傘。


    還是說,裏染已經知道那把傘是什麽樣子?


    在柚乃的期待與不安中,機關槍繼續射擊。


    “在這裏,我還要逐一的討論可能性。首先是在學校裏得到。和剛才的討論一樣,借傘是行不通的,外麵下著大雨,沒人會把自己的傘給別人。偷傘太危險。如果物主通報,拿著偷來的傘的怪人就會暴露。還有一種可能是犯人自己在前一天丟了傘,事件當天取回。但根據教工的證詞,事件之前幾天的失物中沒有傘。所以這種可能性被否定。


    “那麽是撿到的嗎?現在的推理沒有之前的限製。犯人撿到的傘不一定是全新品,所以撿到舊傘用來逃亡是可能的。


    “但是考慮到犯人的心理又會如何呢?如果我是犯人,肯定會把那把撿來的、不知物主是誰的傘留在廁所裏,然後打著自己的傘逃跑。不過,這隻是沒有證據的推理……”


    “不……我可以認同。”


    仙堂說道。


    “本來就不會有人把自己日常使用的東西留在犯罪現場。偷來也好,撿來也罷,如果事前拿到了替代用品,所有人都會將那把用作偽裝。”


    警部今天第一次幫偵探說話。裏染微微一笑,恭敬的他向行了一禮。


    “謝謝你,刑警先生。……這樣在學校裏得到的可能性也消失了。那麽隻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摺疊傘和雨衣。”


    他停頓了一下,喝了口瓶裝水潤了潤嗓子。


    “犯人扔了自己的長傘,隨後換用摺疊傘或雨衣。這樣的雨具不太適合用在瓢潑大雨中,但隻要不特意的引人注意,也會不給別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這個方法有充分的合理性。


    “——但是,第一個條件可以絕對的否定這種可能性。”


    唉?


    隨著懷疑的聲音,所有人都看向寫在裏染身後黑板上的文字。


    “第一個條件,在校生,經常使用舊體育館的廣播室”


    “根據第一個條件,犯人經常使用舊體育館的廣播室,也就限定在了戲劇部、學生會以及廣播部的成員中。回想一下事件當天他們的的行動。


    “首先是戲劇部。他們三點以後在活動室裏集合,然後去了舊體育館。在雨中所有人都打著傘。對吧?”


    裏染向梶原確認,他保持著警惕的同時,表示了同意。


    “接下來是學生會。正木和八橋被警察拘留到了六點多,然後回到學生會室與一年級的成員會合。當時又下起了雨,回去的時候他們還發牢騷。當時所有人都打著傘,對吧?”


    “是的。昨天八橋在你麵前說過。”


    麵色認真的正木表示同意。


    “那麽最後是廣播部。所有人在活動室裏等待朝島,但過了三點二十分響起了公告事件的全校廣播,於是在很早的時候就和其他學生一道回家了。當時還在下雨,所有人都打著傘。對吧?”


    “是的。我不是說過麽。我們不知道朝島與事件有關,所以大家都回去了……”


    森永悠子麵對低年級學生毫不畏縮,還用了有些威懾力的口氣。


    裏染在講桌上張開雙臂,


    “總結下剛才的線索,就會變成這樣。犯人是經常使用舊體育館廣播室的人。他,或者是她把自己的傘扔在體育館裏,使用摺疊傘或其他便攜性雨具逃跑。隨後與同伴匯合,在雨中和其他同伴一起外出!你們明白這意味著什麽嗎?


    “犯人已經沒有了長傘。但在數名朋友的麵前,必須使用雨具,摺疊雨或是雨衣。不論是哪一種,其他人肯定會感到奇怪。外麵的雨這麽大,為何會用這麽小巧的雨具?第二天當警察進行確認時,應該能回想起這個異常之處……但是,所有的社團中都沒人提出。”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體育館殺人事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青崎有吾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青崎有吾並收藏體育館殺人事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