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一下書,還是以前的統計數字,警察廳根據偽裝方法,將1978年至1985年的保險金殺人案分類列成表格。
根據這個表,在總數六十八件之中,占第一位的是“偽裝成第三者行兇的殺人事件”,有二十五宗。其次是“偽裝成交通事故死亡”,有二十三宗。“偽裝成其他事故死亡”,有十八宗,其中偽裝溺死的七宗;煤氣中毒死亡和失火燒死的各四宗;偽裝成墜落死亡的三宗。還有不能斷定是用了何種方法的“偽裝自然死亡”的有兩宗。
也就是說,出人意料的是,偽裝自殺的竟然一宗也沒有。作為一般的死因,自殺極普遍,殺人則極少。然而,書中所列的偽裝方法則正好相反。這是怎麽回事?
首先會有一個解釋:列出的六十八宗案件不夠全麵,可能因此未能包括在內。另外,因為這純粹是已偵破的案例統計,所以可能在犯罪手法十分巧妙的未偵破的案件中,有不少偽裝成自殺的殺人案。
若槻轉念又想,可能在保險金殺人案之中,原本偽裝成自殺的例子就少。雖有期限存在,自殺的責任免除仍是一道關,另外,可能將殺人弄成自殺的樣子,實際比想像中的要困難。
看具體例子。外國某醫生的妻子為奇異的自殺欲望所煩惱,去看精神科醫生,丈夫卻為妻子投了高額人壽保險,然後以催眠術誘其自殺。事件被揭發。這是極少見的事例。
此外,1980年發生過“偽裝自殺的殺害前任社長事件”。此案不知何故,為前麵提及的警察廳統計所遺漏。
兩名快倒閉的公司的幹部,見前任社長以公司為受益人投了二億日元保險,便將他灌醉後勒死,偽裝成在樹上上吊自殺。不過警方對死因有懷疑,展開搜查,隨即破案。
若槻心想,恐怕就是從縊死和勒死時,顏麵充血和索溝等區別之處看出破綻的吧。菰田重德是怎麽解決這些難題的呢?
他的想法嚴重動搖了。菰田重德可能是“白”的。
假定菰田工作後歸來,偶然地發現了和也上吊的屍體。但是,他有因“切指族”事件被捕的前科,會不會因為害怕被警察懷疑,特地叫若槻來,讓若槻成為第一發現者呢?
菰田重德打電話到支社是下午l點半,菰田和也的死亡推定時刻是上午10時至正午之間,所以這樣考慮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吧。
且慢。要是這樣,砍貓頭又是何意?如果菰田重德是“白”的,他要做到這個地步幹嗎?而且菰田和也的保險金也拿到手了。要說導火索的話,隻能考慮那封寄給菰田幸子的信了。
那樣做,不就是警告我別多管閑事嗎?若如此,菰田和也還是被殺的。還有金石也是。
可如果重德不是罪犯……
翻動書頁之中,手指無意中停在某一頁上。讀出條目名:“毒死親子事件(蒂爾托曼夫人事件),1951年,西德。”
粗略掃過事件的概要。
1950年6月,埃爾弗雷德。蒂爾托曼的丈夫克爾托投了五萬馬克的人壽保險,另附帶災害特約。除此之外他還投了很多保險,受益人均為妻子。同年9月,克爾托死亡。
1951年2月,埃爾弗雷德同時在三家人壽保險公司為兒子馬丁投保。當時西德有規定,限製未滿十四歲兒童死亡的保險金,但因為埃爾弗雷德強烈要求若馬丁在十四歲前死亡,也要領取全額保險金,外務員覺得很奇怪。
1951年3月,馬丁迎來十四歲生日,然後在6月份死亡。埃爾弗雷德在葬禮上以帕拭淚,扮演成一個悲痛的母親,但最終事發。原來她是用鉛溶液冒充藥要馬丁喝下……
突然,若槻腦海裏冒出了金石說的話,仿佛他遊蕩在這個世界的魂魄往若槻身上注入了靈感。
“他們連自己的孩子也不愛。”
腦海中火花一閃。自己做了一個完全錯誤的估計?若槻懷疑菰田重德帶有先人之見,這是因為和也是幸子帶來的孩子。然而,如果妻子幸子是罪犯呢?
在孩子被害的人壽保險方麵,“殺害繼子”的案例占壓倒性多數,這一點可能成了固定不變的觀念。根本沒有想過母親會殺害親生兒子。
然而,這樣的案件除了蒂爾托曼夫人之外,現實中不也發生過好幾宗嗎?槍擊妨礙自己再婚的子女,沉屍湖底;放在浴池裏使之無法逃生,然後縱火燒房子……
這樣一想,就一切都能解釋了。即使重德不可能作案,在幸子方麵,時間就很充分了。
若槻腦海裏浮現出鮮明的圖像。首先,預先在欄間搭好繩子,另一端做個圈套,藏好。其次找個理由把兒子喊過來,讓他踏上帶小腳輪的椅子,大概說是要取放在高處的某物吧。親生母親的吩咐,孩子自然毫不懷疑地照做。可能換了菰田重德便做不到了吧?
幸子從背後迅速地往孩子脖上套繩圈。椅子有腳輪,輕易就可以踢開。頸脖被勒住,孩子幾乎在一瞬間便失去了知覺,自然無從掙紮。
若槻無意識地摸摸手臂,沒有開冷氣空調,卻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可是,要自己相信這個想法,感情上還是有牴觸的。
他總是聯想起自己的母親。自父親死後,一直未曾在外工作過的母親,做了保險外務員,養育兄弟倆。
那情形如同拚死捍衛小貓的母貓。
母親要保護孩子吧?無論要做出何種犧牲。
可是,若金石的說法是對的,他們對孩子的感情,可能與我們的感受有根本性的區別。充其量不過是昆蟲或蜘蛛對自己的卵的感覺罷了。
根據這個表,在總數六十八件之中,占第一位的是“偽裝成第三者行兇的殺人事件”,有二十五宗。其次是“偽裝成交通事故死亡”,有二十三宗。“偽裝成其他事故死亡”,有十八宗,其中偽裝溺死的七宗;煤氣中毒死亡和失火燒死的各四宗;偽裝成墜落死亡的三宗。還有不能斷定是用了何種方法的“偽裝自然死亡”的有兩宗。
也就是說,出人意料的是,偽裝自殺的竟然一宗也沒有。作為一般的死因,自殺極普遍,殺人則極少。然而,書中所列的偽裝方法則正好相反。這是怎麽回事?
首先會有一個解釋:列出的六十八宗案件不夠全麵,可能因此未能包括在內。另外,因為這純粹是已偵破的案例統計,所以可能在犯罪手法十分巧妙的未偵破的案件中,有不少偽裝成自殺的殺人案。
若槻轉念又想,可能在保險金殺人案之中,原本偽裝成自殺的例子就少。雖有期限存在,自殺的責任免除仍是一道關,另外,可能將殺人弄成自殺的樣子,實際比想像中的要困難。
看具體例子。外國某醫生的妻子為奇異的自殺欲望所煩惱,去看精神科醫生,丈夫卻為妻子投了高額人壽保險,然後以催眠術誘其自殺。事件被揭發。這是極少見的事例。
此外,1980年發生過“偽裝自殺的殺害前任社長事件”。此案不知何故,為前麵提及的警察廳統計所遺漏。
兩名快倒閉的公司的幹部,見前任社長以公司為受益人投了二億日元保險,便將他灌醉後勒死,偽裝成在樹上上吊自殺。不過警方對死因有懷疑,展開搜查,隨即破案。
若槻心想,恐怕就是從縊死和勒死時,顏麵充血和索溝等區別之處看出破綻的吧。菰田重德是怎麽解決這些難題的呢?
他的想法嚴重動搖了。菰田重德可能是“白”的。
假定菰田工作後歸來,偶然地發現了和也上吊的屍體。但是,他有因“切指族”事件被捕的前科,會不會因為害怕被警察懷疑,特地叫若槻來,讓若槻成為第一發現者呢?
菰田重德打電話到支社是下午l點半,菰田和也的死亡推定時刻是上午10時至正午之間,所以這樣考慮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吧。
且慢。要是這樣,砍貓頭又是何意?如果菰田重德是“白”的,他要做到這個地步幹嗎?而且菰田和也的保險金也拿到手了。要說導火索的話,隻能考慮那封寄給菰田幸子的信了。
那樣做,不就是警告我別多管閑事嗎?若如此,菰田和也還是被殺的。還有金石也是。
可如果重德不是罪犯……
翻動書頁之中,手指無意中停在某一頁上。讀出條目名:“毒死親子事件(蒂爾托曼夫人事件),1951年,西德。”
粗略掃過事件的概要。
1950年6月,埃爾弗雷德。蒂爾托曼的丈夫克爾托投了五萬馬克的人壽保險,另附帶災害特約。除此之外他還投了很多保險,受益人均為妻子。同年9月,克爾托死亡。
1951年2月,埃爾弗雷德同時在三家人壽保險公司為兒子馬丁投保。當時西德有規定,限製未滿十四歲兒童死亡的保險金,但因為埃爾弗雷德強烈要求若馬丁在十四歲前死亡,也要領取全額保險金,外務員覺得很奇怪。
1951年3月,馬丁迎來十四歲生日,然後在6月份死亡。埃爾弗雷德在葬禮上以帕拭淚,扮演成一個悲痛的母親,但最終事發。原來她是用鉛溶液冒充藥要馬丁喝下……
突然,若槻腦海裏冒出了金石說的話,仿佛他遊蕩在這個世界的魂魄往若槻身上注入了靈感。
“他們連自己的孩子也不愛。”
腦海中火花一閃。自己做了一個完全錯誤的估計?若槻懷疑菰田重德帶有先人之見,這是因為和也是幸子帶來的孩子。然而,如果妻子幸子是罪犯呢?
在孩子被害的人壽保險方麵,“殺害繼子”的案例占壓倒性多數,這一點可能成了固定不變的觀念。根本沒有想過母親會殺害親生兒子。
然而,這樣的案件除了蒂爾托曼夫人之外,現實中不也發生過好幾宗嗎?槍擊妨礙自己再婚的子女,沉屍湖底;放在浴池裏使之無法逃生,然後縱火燒房子……
這樣一想,就一切都能解釋了。即使重德不可能作案,在幸子方麵,時間就很充分了。
若槻腦海裏浮現出鮮明的圖像。首先,預先在欄間搭好繩子,另一端做個圈套,藏好。其次找個理由把兒子喊過來,讓他踏上帶小腳輪的椅子,大概說是要取放在高處的某物吧。親生母親的吩咐,孩子自然毫不懷疑地照做。可能換了菰田重德便做不到了吧?
幸子從背後迅速地往孩子脖上套繩圈。椅子有腳輪,輕易就可以踢開。頸脖被勒住,孩子幾乎在一瞬間便失去了知覺,自然無從掙紮。
若槻無意識地摸摸手臂,沒有開冷氣空調,卻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可是,要自己相信這個想法,感情上還是有牴觸的。
他總是聯想起自己的母親。自父親死後,一直未曾在外工作過的母親,做了保險外務員,養育兄弟倆。
那情形如同拚死捍衛小貓的母貓。
母親要保護孩子吧?無論要做出何種犧牲。
可是,若金石的說法是對的,他們對孩子的感情,可能與我們的感受有根本性的區別。充其量不過是昆蟲或蜘蛛對自己的卵的感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