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往外看,右側那扇門上下都以直立式扣鎖牢罕把上,似乎經常處於固定狀態。左側那扇門則安裝了有門把的盒鎖,最近還新加上彈簧鎖扣。盒鎖是舊品,因此鎖孔內部的構造大半都鬆脫了,最近插入鑰匙轉動時,需要一些竅門,必須將鑰匙用力朝左上方轉動,就算這樣,轉動仍很困難。也就是說,若要用鑰匙鎖門,絕對要以人的手親自為之。
彈簧鎖扣是滑動式的,可以平順移動,但很牢固,而且拉開時,必須將捏柄旋轉九十度,由此得知,需要加上旋轉作用與水平移動作用兩種方向的力量。
當然,門板、止滑墊與門坎之間,也幾乎沒有絲毫的隙縫!
在房間裏,像洗臉台排水孔之類不論多小的孔洞是一個也沒有,當然更無密道的存在。
蘭子立刻指著以前我曾查看過的壁爐,“這個呢?”
“首先,壁爐裏的空間扁平狹窄,人鑽不進去,而且內部約一公尺上方,嵌著一片以十公分為間隔的鐵柵,至於煤灰也無任何碰觸的痕跡。”村上刑事絕望地環顧四周,臉上浮現極為疲憊的神情,“所以,我的結論隻有三個字——不可能。”
我很想引用福爾摩斯的話激勵他,“若除去一切不可能,最後剩下的就是可能!”
蘭子聽了,用手指勾纏溫柔垂覆於耳下的捲髮,“村上先生,我認為現在就泄氣還太早了,但黎人說的福爾摩斯得意的名言也有錯誤,事實上,如果除去一切不可能,最後就一無所有了。真正聰明的偵探,會從不可能的表麵開始剝去不可能的麵紗,找出隱藏於深處的真正可能。”
“你有什麽好構想?”
“雖然還模糊下清,但的確有。”她語帶猶豫,“不過,在此之前,針對如何打造不可能的密室詭計,我想以推理小說的詭計為例,進行簡單的分類和說明。”
“為什麽?”
“因為兇手沒讓犯行單純結束,還加上繁瑣的密室情境,其中絕對有更深層的理由。”
“邪惡智慧的結晶嗎?”
蘭子回答:“沒錯!所以,若要拆穿兇手的殺人計劃,就必須拆穿密室詭計。”
“我了解了!”
蘭子接著開始敘述:“在推理小說歷史中,將密室詭計從作者出其不意的構思,升華為邏輯性創作意圖的人便是約翰?狄克森·卡爾。一九三五年,在他的代表作《三口棺材》裏,讓名偵探菲爾博士針對密室詭計進行收集、挑選和分類,這是與提倡推理小說公平原則相匹敵的劃時代創舉,因為他確立了在此之前隻是個別作家或兇手,隨興而至想到詭計的方法論。
當然,這項榮耀的創舉給許多作家帶來了影響,尤其是我國的江戶川亂步更足受到強烈影響者之一,他認為這樣的分類應該不僅局限於密室詭計,而應該及於在推理小說中出現過的所有詭計,因此在昭和二十九年的《續·幻影城》隨筆文集上發表了《詭計分類集成》,無庸置疑地,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密室構成的分類。
另外,克雷頓?羅森以卡爾的分類為基礎,也在《死亡由帽中飛出》中進行補充講解。其他像是八重座螢四、木木高太郎與天城一等人,也都有此類作品,隻是實例太少,也過度強調了機能性,比不上前麵三個人的分類。”
“原來如此。那具體而言,密室殺人有哪些方法?”村上刑事邊鬆開領帶邊問。
“個別的方法如後所述,但卡爾、羅森和亂步,卻大致區分為二或三個綱要,若以亂步的分類來說,便是這樣的:一、行兇時,兇手不在室內。
二、行兇時,兇手在室內。
三、行兇時,被害者不在室內。
乍看之下,好像簡便而又具備機能性,但其實卻是頗為錯綜的觀點,原因在於隻要看到使用繩索或鐵釘,從室外轉動室內鑰匙的機械式詭計等大標題,就可包括了二、三,甚至是一。
因此,我嚐試將他們整理出來的密室方法,改變排列於如下的綱要之下:一、利用房門上鎖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二、利用殺人手段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三、借著兇手及被害者進出房間構成密室者。
也就是說,著眼於行兇手段。”
蘭子說到這兒,要我記下她接著要敘述的內容。
“其詳細方法個別如下:
密室分類
具體手法
備註
利用房門上鎖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被害者自己鎖上房門者
在小說中,這種方法已令人厭膩
將房門借著意外自行鎖上
這種密室令人噴飯
有兩支鑰匙,利用調包手法,偽裝成密宣狀態從外麵將房門鎖上,趁著破門而入、發現被害者之際的混亂,將鑰匙帶入室內利用動作與言詞的暗示、眼睛的錯覺等,偽裝成密室,進入室內之後再布置成密室狀態破壞門或窗戶進入室內
將門鎖利用室內的自動裝置,或是從室外以繩索、磁鐵之類的工具鎖上借著複數的門鎖組合,偽裝成完美的密室
利用殺人手段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偽裝成他殺的自殺
讓被害者親自完成死亡行為
利用窗戶之類的隙縫,由室外進行殺人
彈簧鎖扣是滑動式的,可以平順移動,但很牢固,而且拉開時,必須將捏柄旋轉九十度,由此得知,需要加上旋轉作用與水平移動作用兩種方向的力量。
當然,門板、止滑墊與門坎之間,也幾乎沒有絲毫的隙縫!
在房間裏,像洗臉台排水孔之類不論多小的孔洞是一個也沒有,當然更無密道的存在。
蘭子立刻指著以前我曾查看過的壁爐,“這個呢?”
“首先,壁爐裏的空間扁平狹窄,人鑽不進去,而且內部約一公尺上方,嵌著一片以十公分為間隔的鐵柵,至於煤灰也無任何碰觸的痕跡。”村上刑事絕望地環顧四周,臉上浮現極為疲憊的神情,“所以,我的結論隻有三個字——不可能。”
我很想引用福爾摩斯的話激勵他,“若除去一切不可能,最後剩下的就是可能!”
蘭子聽了,用手指勾纏溫柔垂覆於耳下的捲髮,“村上先生,我認為現在就泄氣還太早了,但黎人說的福爾摩斯得意的名言也有錯誤,事實上,如果除去一切不可能,最後就一無所有了。真正聰明的偵探,會從不可能的表麵開始剝去不可能的麵紗,找出隱藏於深處的真正可能。”
“你有什麽好構想?”
“雖然還模糊下清,但的確有。”她語帶猶豫,“不過,在此之前,針對如何打造不可能的密室詭計,我想以推理小說的詭計為例,進行簡單的分類和說明。”
“為什麽?”
“因為兇手沒讓犯行單純結束,還加上繁瑣的密室情境,其中絕對有更深層的理由。”
“邪惡智慧的結晶嗎?”
蘭子回答:“沒錯!所以,若要拆穿兇手的殺人計劃,就必須拆穿密室詭計。”
“我了解了!”
蘭子接著開始敘述:“在推理小說歷史中,將密室詭計從作者出其不意的構思,升華為邏輯性創作意圖的人便是約翰?狄克森·卡爾。一九三五年,在他的代表作《三口棺材》裏,讓名偵探菲爾博士針對密室詭計進行收集、挑選和分類,這是與提倡推理小說公平原則相匹敵的劃時代創舉,因為他確立了在此之前隻是個別作家或兇手,隨興而至想到詭計的方法論。
當然,這項榮耀的創舉給許多作家帶來了影響,尤其是我國的江戶川亂步更足受到強烈影響者之一,他認為這樣的分類應該不僅局限於密室詭計,而應該及於在推理小說中出現過的所有詭計,因此在昭和二十九年的《續·幻影城》隨筆文集上發表了《詭計分類集成》,無庸置疑地,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密室構成的分類。
另外,克雷頓?羅森以卡爾的分類為基礎,也在《死亡由帽中飛出》中進行補充講解。其他像是八重座螢四、木木高太郎與天城一等人,也都有此類作品,隻是實例太少,也過度強調了機能性,比不上前麵三個人的分類。”
“原來如此。那具體而言,密室殺人有哪些方法?”村上刑事邊鬆開領帶邊問。
“個別的方法如後所述,但卡爾、羅森和亂步,卻大致區分為二或三個綱要,若以亂步的分類來說,便是這樣的:一、行兇時,兇手不在室內。
二、行兇時,兇手在室內。
三、行兇時,被害者不在室內。
乍看之下,好像簡便而又具備機能性,但其實卻是頗為錯綜的觀點,原因在於隻要看到使用繩索或鐵釘,從室外轉動室內鑰匙的機械式詭計等大標題,就可包括了二、三,甚至是一。
因此,我嚐試將他們整理出來的密室方法,改變排列於如下的綱要之下:一、利用房門上鎖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二、利用殺人手段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三、借著兇手及被害者進出房間構成密室者。
也就是說,著眼於行兇手段。”
蘭子說到這兒,要我記下她接著要敘述的內容。
“其詳細方法個別如下:
密室分類
具體手法
備註
利用房門上鎖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被害者自己鎖上房門者
在小說中,這種方法已令人厭膩
將房門借著意外自行鎖上
這種密室令人噴飯
有兩支鑰匙,利用調包手法,偽裝成密宣狀態從外麵將房門鎖上,趁著破門而入、發現被害者之際的混亂,將鑰匙帶入室內利用動作與言詞的暗示、眼睛的錯覺等,偽裝成密室,進入室內之後再布置成密室狀態破壞門或窗戶進入室內
將門鎖利用室內的自動裝置,或是從室外以繩索、磁鐵之類的工具鎖上借著複數的門鎖組合,偽裝成完美的密室
利用殺人手段的方法構成密室者
偽裝成他殺的自殺
讓被害者親自完成死亡行為
利用窗戶之類的隙縫,由室外進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