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巴說:“可能是打算行竊,但還沒偷到手就嚇得跑走了;或許是外麵有聲音,又或許是他沒料到自己殺人了。這種事發生過一千零一次。”
“這也說不通,”韓德森呆滯地說,“她的鑽戒就放在梳妝檯上,她甚至沒戴在手上。
小偷隻要拿了就可以往外跑。不管有沒有受到驚嚇,拿起一顆鑽戒要花多少時間?那鑕戒好端端的。”他搖搖頭。“那條領帶害死我了。原本掛在最下麵,領帶架又在衣櫃最裏麵。那條領帶最配我那天的衣服。當然,因為是我挑的,但我沒用領帶勒死她。我們吵到一半,我就不知道領帶去哪了。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時候掉到地上,然後我抓起上班打的那一條,隨手係上就快步離開了。他溜進來的時候一定有注意到,她完全沒起疑心,他撿起領帶——天曉得他是誰,天曉得他為什麽這樣做!”
隆巴說:“那也有可能是一時衝動,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是一股想殺人的渴望。可能是外頭街上的神經病沒被關起來,可能是你們吵架太激烈而刺激到他,尤其他又發現門沒關好。他發現殺人之後可以不受製裁,你會扛下罪狀。你知道,真的有這種事。”
“如果是這樣,他們就永遠都找不到殺人兇手了。這種殺手最難追查,要靠運氣才能破案。或許有一天,他們會因為其他案件逮到他,然後發現他和這樁謀殺案有牽連,那是他們的第一個線索,但我那時候早已服刑了。”
“那你信裏講到的那個關鍵證人呢?”
“我現在就要來講,這是目前唯一的渺茫希望了。就算警方完全不曉得到底是誰下的手,我還是可以證明我的清白。這兩件事不是同一案,可以分開來,一旦我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就不會是殺人犯了。”
他左手拍右手掌心,又換右手拍左手掌心,一邊說話一邊輪流拍著。“有個女人,此刻不知道在哪裏,我們在牢房裏討論這整件事,但她可以證明我不在場——隻要告訴他們一件事,我是幾點幾分在離我家八個街口外的酒吧見到她。當時是六點十分。她和我一樣清楚時間。不管她是誰、人在哪,她很清楚我們見麵的時間。他們甚至實測過,我不可能在家犯下謀殺案之後,還能在那時間抵達酒吧。約翰,如果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如果你可以救我,就把她找出來。她可以解開我的劫難。”
隆巴想了很久,最後說:“他們用過哪些方法找她?”
“什麽都試過了,”他的聲音很絕望,“陽光下什麽都翻遍了。”
隆巴走過來,頹坐在床沿和他並肩。“籲!”他對著手掌吹氣。“警方查不出來、你的律師查不出來,每個人都查不出來,需要證據的時候什麽都沒有——那我有多少機會?好幾個月過去了,這案子都查不出線索了,你隻剩下十八天!”
警衛出現了。隆巴站起來,他的手順著韓德森頹喪的肩膀滑下,然後往外走去。
韓德森舉起手。“你不想要握手嗎?”他支支吾吾地問。
“握手做什麽?我明天還會再來。”
“你是說你願意奮力一搏?”
隆巴轉身用很受傷的眼神看他,好像這愚笨的問題讓他很火大。“你怎麽會覺得我要放棄呢?”他吼了一聲。
10刑前第17、1一天
隆巴在牢房裏繞來繞去,雙手插口袋,低頭看著雙腳,好像他之前從來不曉得雙腳怎麽運作。最後,他停下腳步說:“老韓,你得再認真一點,我不是魔術師,我沒法憑空變出一個人。”
“聽我說,”韓德森疲倦地說,“我已經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了,再講下去我都要暈了,我連作夢都在想。我真的想不出其他細節了。”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她的臉?”
“我看過好幾次,但我就是沒印象。”
“我們再從頭來過。不要用那種表情看我,這是我們現在唯一能做的事。你走進去的時候,她已經坐在吧檯前了。跟我講她給你的第一印象,努力回想,有時候第一印象比後來細看更強烈。好,你的第一印象是什麽?”
“她伸手去拿零食。”
隆巴嚴厲地看了他一眼。“你都離開自己的座位,要去跟人家攀談了,卻完全不看對方一眼?哪天你要好好表演給我看一下。你總知道她是個女的,對吧?你不會是對鏡子說話吧?你怎麽知道那是個女人?”
“她穿裙子,所以我知道她是女的;她沒用拐杖,所以我知道她行動自如。我剛開始就隻注意到這兩件事。我的眼神穿透她了,從頭到尾眼中隻有我的女孩。你期待我能說出什麽?”這時換韓德森惱了起來。
隆巴花了一分鍾讓彼此冷靜下來,然後說:“她的聲音呢?有沒有透露出什麽?她是哪裏人?有沒有口音?”
“她上過高中,在城市裏長大的。她說話的方式和我們一樣。標準都會女士,就和白開水一樣毫無特色。”
“如果你沒發覺任何口音,那她就是在這裏長大的,這不曉得有沒有用。那在計程車裏呢?”
“沒怎樣,車就一直往前開。”
“那在餐廳呢?”
韓德森叛逆地縮起脖子。“沒怎樣,約翰,這沒用。沒印象,什麽都想不起來,我想不起來、我不知道。她吃了東西、說了話,就這樣。”
“這也說不通,”韓德森呆滯地說,“她的鑽戒就放在梳妝檯上,她甚至沒戴在手上。
小偷隻要拿了就可以往外跑。不管有沒有受到驚嚇,拿起一顆鑽戒要花多少時間?那鑕戒好端端的。”他搖搖頭。“那條領帶害死我了。原本掛在最下麵,領帶架又在衣櫃最裏麵。那條領帶最配我那天的衣服。當然,因為是我挑的,但我沒用領帶勒死她。我們吵到一半,我就不知道領帶去哪了。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時候掉到地上,然後我抓起上班打的那一條,隨手係上就快步離開了。他溜進來的時候一定有注意到,她完全沒起疑心,他撿起領帶——天曉得他是誰,天曉得他為什麽這樣做!”
隆巴說:“那也有可能是一時衝動,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是一股想殺人的渴望。可能是外頭街上的神經病沒被關起來,可能是你們吵架太激烈而刺激到他,尤其他又發現門沒關好。他發現殺人之後可以不受製裁,你會扛下罪狀。你知道,真的有這種事。”
“如果是這樣,他們就永遠都找不到殺人兇手了。這種殺手最難追查,要靠運氣才能破案。或許有一天,他們會因為其他案件逮到他,然後發現他和這樁謀殺案有牽連,那是他們的第一個線索,但我那時候早已服刑了。”
“那你信裏講到的那個關鍵證人呢?”
“我現在就要來講,這是目前唯一的渺茫希望了。就算警方完全不曉得到底是誰下的手,我還是可以證明我的清白。這兩件事不是同一案,可以分開來,一旦我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就不會是殺人犯了。”
他左手拍右手掌心,又換右手拍左手掌心,一邊說話一邊輪流拍著。“有個女人,此刻不知道在哪裏,我們在牢房裏討論這整件事,但她可以證明我不在場——隻要告訴他們一件事,我是幾點幾分在離我家八個街口外的酒吧見到她。當時是六點十分。她和我一樣清楚時間。不管她是誰、人在哪,她很清楚我們見麵的時間。他們甚至實測過,我不可能在家犯下謀殺案之後,還能在那時間抵達酒吧。約翰,如果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如果你可以救我,就把她找出來。她可以解開我的劫難。”
隆巴想了很久,最後說:“他們用過哪些方法找她?”
“什麽都試過了,”他的聲音很絕望,“陽光下什麽都翻遍了。”
隆巴走過來,頹坐在床沿和他並肩。“籲!”他對著手掌吹氣。“警方查不出來、你的律師查不出來,每個人都查不出來,需要證據的時候什麽都沒有——那我有多少機會?好幾個月過去了,這案子都查不出線索了,你隻剩下十八天!”
警衛出現了。隆巴站起來,他的手順著韓德森頹喪的肩膀滑下,然後往外走去。
韓德森舉起手。“你不想要握手嗎?”他支支吾吾地問。
“握手做什麽?我明天還會再來。”
“你是說你願意奮力一搏?”
隆巴轉身用很受傷的眼神看他,好像這愚笨的問題讓他很火大。“你怎麽會覺得我要放棄呢?”他吼了一聲。
10刑前第17、1一天
隆巴在牢房裏繞來繞去,雙手插口袋,低頭看著雙腳,好像他之前從來不曉得雙腳怎麽運作。最後,他停下腳步說:“老韓,你得再認真一點,我不是魔術師,我沒法憑空變出一個人。”
“聽我說,”韓德森疲倦地說,“我已經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了,再講下去我都要暈了,我連作夢都在想。我真的想不出其他細節了。”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她的臉?”
“我看過好幾次,但我就是沒印象。”
“我們再從頭來過。不要用那種表情看我,這是我們現在唯一能做的事。你走進去的時候,她已經坐在吧檯前了。跟我講她給你的第一印象,努力回想,有時候第一印象比後來細看更強烈。好,你的第一印象是什麽?”
“她伸手去拿零食。”
隆巴嚴厲地看了他一眼。“你都離開自己的座位,要去跟人家攀談了,卻完全不看對方一眼?哪天你要好好表演給我看一下。你總知道她是個女的,對吧?你不會是對鏡子說話吧?你怎麽知道那是個女人?”
“她穿裙子,所以我知道她是女的;她沒用拐杖,所以我知道她行動自如。我剛開始就隻注意到這兩件事。我的眼神穿透她了,從頭到尾眼中隻有我的女孩。你期待我能說出什麽?”這時換韓德森惱了起來。
隆巴花了一分鍾讓彼此冷靜下來,然後說:“她的聲音呢?有沒有透露出什麽?她是哪裏人?有沒有口音?”
“她上過高中,在城市裏長大的。她說話的方式和我們一樣。標準都會女士,就和白開水一樣毫無特色。”
“如果你沒發覺任何口音,那她就是在這裏長大的,這不曉得有沒有用。那在計程車裏呢?”
“沒怎樣,車就一直往前開。”
“那在餐廳呢?”
韓德森叛逆地縮起脖子。“沒怎樣,約翰,這沒用。沒印象,什麽都想不起來,我想不起來、我不知道。她吃了東西、說了話,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