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是8月27日的晚上,南疆的月亮很亮,天空很藍。丈夫在伏案工作,我餵完剛三個月的女兒後正準備睡覺。有人打電話叫走了丈夫,他剛走,幾個人沖了進來,說我被捕了,讓我跟他們走。我大聲申辯。孩子嚇哭了,我想哄哄孩子,他們不讓。他們抄走了我的日記、信件和部分書籍,粗魯地、強行地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押走了。


    幾乎沒有任何審判,根據那位同學的誣告信和父親給我的部分回信,我成了國民黨中統特務,被宣判為“歷史反gemin”,要判處死刑。可能是丈夫做了工作,後來被判無期徒刑。在押往監獄之前,他們強迫我與丈夫劃清界限。為了我愛的人和我的孩子,我同意了。


    我想見見孩子,他們沒有同意。


    即使到了塔克拉瑪幹大漠中的監獄裏,我還覺得自己是在做一場噩夢。但黑暗的牢房、冰冷的牆壁、牢固的鐵窗,使我知道那是現實。


    家人遠在異國他鄉,丈夫和孩子不能再相認,我身陷囹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一切夢想轉眼間破滅了。想到這裏,我想以死伸冤。我咬破中指,用血在牆上寫了一個大大的“冤”字,然後一頭撞到了牆上……


    ……但我……卻沒有……沒有死成!我……我被他們……搶救……後,不再讓我回……回單人牢房,而是放在一個大牢房中,讓五個女犯輪流……監視……我……


    佚名:活著就是勝利(2)


    我身高一米六七,是公認的美人。我的命運似乎印證了“紅顏薄命”那句古話。監管人員垂涎我的美色,千方百計想占我的便宜。


    那次自殺未遂後,我就決定無論如何我都要活著——即使像牲畜一樣,我也要活著。除非他們槍斃我,我決不自殺。我認為活著就是勝利,就是戰勝邪惡的唯一手段。我要活到他們向我懺悔為止。我要用活著來證實人的良知曾被徹底泯滅過。


    半年後,我又被安排到了單人牢房,能擺脫那群魔鬼樣的女人,我暗自慶幸。我找到了打發時間的方式,那就是默記英語和法語單詞,有時還用法語和英語自己跟自己對話。


    有一天半夜,一個獄頭來到牢房,與我拉起了家常,顯出讓我受寵若驚的親切樣子,最後說,隻要你好好表現,我可以給你減刑。


    他以後就三天兩頭地來,一來就無話找話地聊上半天,磨蹭著不走。我已知道他是個人麵獸心的傢夥,所以時時防備著。他說什麽,我都以冷漠回敬。有一天,他終於撲向了我,無恥地說,隻要我答應他一次,就為我減刑一個月。我給了他一個耳光,大叫著讓他滾開。


    他惱羞成怒,臨走時惡狠狠地說,你不識抬舉,我們就走著瞧吧!


    過了幾天,我被換到一個偏僻的單人牢房,我感到了這是不祥之兆,要回到原來的牢房中去。他們“哐”的一聲關上了鐵門。我見了,就威脅說,你們敢把我關在這裏,我就自殺。


    那個傢夥說,你自殺吧,反gemin分子在這裏連狗都不如,你死了,就當死了一條狗。


    當天半夜,有三個人打開了牢房的門,他們進來後就對我劈頭蓋臉一陣毒打,把我打倒在地後,堵住我的嘴,把我按倒在地,(被禁止)了我。這樣的事後來就經常發生。在那個獄頭1968年調走時,我在監獄中先後生了三個不知父親是誰的孩子。


    我……我隻能說……我的靈……靈魂是高潔的!我後來還知道,由於肅清“反gemin分子”時打擊麵過寬,五七年曾進行過甄別平反,正是那個獄頭說我是真正的反gemin,沒有給我平反。


    在那十二年的時間裏,他就以這種卑鄙的方式強暴我。我……我認為我……我的(禁止)早已死亡……一切惡行……都隻能占有或消滅我的(禁止),卻永遠,永遠,不能占有我的靈魂!


    我說過,我不會死去。在他們把我當成一條狗,想讓我像狗一樣去死時,我要像人一樣活著。我要等到昭雪的時候,我要等到邪惡受到懲罰。如果我死去,這一段罪惡就剛好被邪惡輕易地抹殺。作為人類可以唾棄的邪惡就會以為沒有發生過。我願意把我(禁止)所承載的罪惡向世人昭示,在良知麵前,我才能控訴!


    直到1978年,我的冤案才被平反。重新獲得了自由,從監獄走出時,我的頭髮已全白了。1979年,我把三個(被禁止)犯送進了監獄。


    我要在一個適當的時候,把我的經歷講給我的兒子、孫子。我至少要讓他們銘記,人不能淪為禽獸。


    作家戴厚英在一本書中說過這樣的話——


    上帝的交給上帝,魔鬼的還給魔鬼。自己的,就勇敢地把它扛在肩上,甚至刻在臉上!


    肖業群:從“社教”開始(1)


    肖業群:從“社教”開始,我就一直是“黑樣板”


    我父親原是國民黨空軍上尉,我的少年時光就是在遷徙中度過的。父親的戰鬥機停在哪裏,我也就到了哪裏。先是桂林、貴陽,再是成都、長沙,最後到了上海。到達上海後,日本已經投降了。內戰很快就全麵爆發。到四八年,國民黨政府的統治已日薄西山,父親將我和母親送回長沙,說是讓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以便上學——我四歲開始啟蒙,但因為父親轉戰四方,所以直到新政權建立,我才上完高小。其實我父親也有迫於當時的戰爭局勢,要把親屬轉移到國統區後方的考慮。淮海戰役結束後,國民黨政府的統治大勢已去。1949年元月,我父親回到寧鄉,一臉憂鬱,心事重重。他先到祠堂祭拜了祖先,再和親屬一一作別,像是要作一次遠行。當他跪在祖母跟前時,他流下了熱淚。


    爸爸,這是怎麽回事呢?你又要去打仗嗎?我看著父親,不解地問。


    父親猛吸了一口煙,說,是的,一場惡戰,打完這次仗可能就不再打了。


    為什麽?


    因為有一方的老本已快輸完了。


    打完了仗,你就回來吧,可以安定下來了。


    好的,打完了仗,我哪裏也不去了。


    可你打仗為什麽還要把弟妹和媽媽帶上?


    你弟妹小,跟著我我放心,你媽是去照顧他們的,你要聽奶奶的話,發奮學習。頓了頓,他含著眼淚,對我和姐姐說,你們生活雖然尚難自理,但已有自謀生路的能力,我先把你母親和弟妹接走,過些日子再來接你們。


    他把我和姐姐留給了祖母,當天晚上就悄悄地走了。我們沒有想到,這一別竟是三十年之久。


    而我的叔父,也即是與我一同入伍的堂妹肖哲明的父親肖學太,則因轟動全國的“寧案”,早在30年代就家喻戶曉。他同時也是寧鄉人民革命史上與劉少奇、何叔衡、謝覺哉等一樣具有影響的風雲人物。然而,1952年,寧鄉縣將地下黨員肖學太作為反動黨團骨幹分子處死了,造成了一大冤案。直到80年代初才弄清了肖學太的身份和“寧案”的事實真相。這裏有一份1983年10月15日出版的《黨史通訊》,裏麵有一篇文章,是這樣說的,我念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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