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師一共分去一百多名女兵,我留在了政治部組織科,任見習幹事,是一百多人中唯一留在師機關的,所以覺得十分幸運。其實是師部協理員看上了我,有意把我留下的,和許多女兵一樣,我當時並不知道。


    開始,協理員找我幫他寫家書,我同意了。後來,我發現協理員的家書越寫越頻繁,姑舅姨表,堂兄堂弟,侄兒侄女,包括同村的鄰居等,他都在不停地給人家寫。開始十天半月找我幫著寫一封,然後變成了每個禮拜找我一次,再然後是兩三天找我一次,最後每天都要找我幫忙寫信。我當時年紀很小,並沒有在意,隻是覺得這個協理員很想念家鄉,很想念親人——他對家鄉和親人的愛甚至使我深受感動。


    但有一天,協理員紅著臉,非常緊張地來到我麵前,支吾了半天,說,王建華同誌,我有話要對你說。


    我當時覺得很奇怪,他突然變成那樣,也使我覺得很可笑,就說,你是首長,你有什麽話就說吧!


    他的臉更紅了,一直紅到了脖子根。過了好久,他也沒有憋出一句話來,卻把一封信硬塞到了我的手中。


    我們抬頭不見低頭見,你給我寫什麽信呀?我深感奇怪,忍不住問他。


    我有一件事一直想跟你說,但你知道,我這人不會說話,我覺得在信中說著方便些。他語無倫次地對我說。


    我看一看有什麽事。我說著就要把信撕開。


    協理員更是不好意思了。你先不要看,我走後你再看吧!他說完,就慌忙走開了。


    我拆開信看後,知道是一封求愛信,我又羞又生氣,就把信撕了。


    協理員一直在等待著我的回音,見我好幾天都沒動靜,就壯了膽子前來問我,那封信,你看完了沒有?


    我當時還是個孩子,心靈單純,當時看了那信很生氣,但過了幾天後,也就沒再把那件事放在心上。協理員一提起此事,我不由愣了一下。待明白他問的是什麽事後,就毫不客氣地說,你這麽老的同誌,給我當父親還差不多,你卻寫那樣的信給我,我當時就把信撕掉了。


    協理員尷尬地站在那裏,臉上紅一塊、白一塊的,過了好久,才低著頭,轉身走了。


    我在師部已聽說了許多有關女兵婚配方麵的事情,心裏特別警惕,我也從別人那裏得來了經驗,遇到這樣的事,首先就不和你唆。我死死守住一條:寧願槍斃,也不答應。


    師機關比下麵要文明許多,現在想起來,那位協理員的方式也算是很文明的了。你不同意,別人也不會強求。我當時對這事處理得很魯莽,對他的態度也實在太過分了,一點麵子也沒有給人家。但聽說的事太多了,所以內心特別敏感。一聽到這樣的事就來氣,就害怕。後來覺得,應該好好地跟人家說,不該讓人家下不了台。但當時年紀太小,沒有想到這些,所以,協理員想報復我。


    協理員報復我的方式在當時是很要命的,那就是要查我的家庭出身。


    有一天,他帶著一臉嚴肅的神情找到我,用冰冷的口氣對我說,你在你的家庭出身上隱瞞欺騙了組織,要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嚴肅、非常嚴重的問題。


    我出身下中農,這是組織審查過的。


    你養父是國民黨的官吏,所以你的出身應是反動官僚家庭。他說。


    我養父隻是個小官吏,我小時候家裏很窮,父母被逼得沒有辦法,讓我去給他當了幾年養女。後來,我又回到親生父母家了,跟養父再沒什麽關係了。所以,我還是下中農。我沒有隱瞞和欺騙組織,我希望你盡可以依靠你的工作之便,去查個水落石出。我話中帶刺地對他說完,就轉身走了。我聽到他在我身後不甘心地冷笑了一聲,說,我們走著瞧吧!


    沒過多久,二十七師除留一個團給六師外,其餘各部全部調往北疆。官兵們都很高興,因為北疆的條件與南疆相比,相對而言要好得多。


    我卻決心隨那個團一起留下來。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避開那協理員。協理員畢竟是我的上級,對我這個小戰士來說,在那樣的環境中工作的確別扭。好多人都勸我一起到北疆去,我都搖頭謝絕了。最後連政治部主任都對我說,小鬼,你在機關工作,條件要好許多,你要知道,下去容易,要想再上來可就難了。


    我說,多謝首長關心,我願意留在這個艱苦的地方。


    到了六師後,我很高興。因為這是王震將軍的老部隊,它的前身三五九旅曾經天下聞名,而二十七師是起義改編部隊,最初分我去時我就不太樂意。


    我到了和靜。我想老部隊中,一定不會再有那樣的事情發生,所以覺得自己像一隻出籠的鳥兒,自由了許多,沒想到這樣的事情還是沒能避免。這兩次都不是給我寫信,而是由組織出麵,直接給我介紹,這使我非常絕望。我這才知道,這種事情,在駐疆部隊中已很普遍。我不服他們的做法,所以不論組織怎樣做工作,我都抱定一條信念:寧死不嫁。


    我當時隻能讓時間來改變這種現狀。我相信,時間會讓這一切成為過去。


    如果真正要找對象,那時的女兵從內心來講,首先想找的是子弟兵,不願意找起義軍官,這是由於當時政治宣傳的影響;其次是想找機關裏的參謀幹事,因為他們大多是學生兵出身,有文化,年齡差距小,顯得文明一些,有教養一些;最害怕找營長、連長一類的軍事幹部,他們經常帶兵打仗,顯得粗魯。然後希望是南方人,這樣,生活習慣接近一些。我當時就是這麽想的,要找對象,就要按這個條件去找,若找不到,就不結婚。


    我最後如願以償。與我在南疆相守了四十多年的丈夫季國綱是浙江人,畢業於華東軍政大學,當時在團宣傳股任股長,我們是自由戀愛結婚的。


    時至今日,我似乎已理解了當年的那些做法——


    王建華:協理員把一封信塞到我的手裏(2)


    從客觀上說,因為戰爭,一些從槍林彈雨中倖存下來的老同誌不可能考慮婚姻的問題。國家解放了,誰不想享受和平的果實,誰不想成個家、立個業呢?但新疆當時的情況太特殊了,二十萬軍屯墾天山南北,而新疆當地的漢人當時才三十來萬,上麵又有規定,不準與少數民族婦女通婚。這就形成了矛盾,沒法在當地解決軍人的婚姻問題。仗打完了,不能讓他們解甲回家,還要以部隊為建製在這裏屯墾戍邊,不解決他們的婚姻問題,誰能在這裏待下去?誰能在邊疆紮下根呢?所以這個問題在當時就顯得十分緊迫。但作為個人,就從我們女兵角度出發,我們是懷著純潔、樸素的革命願望,懷抱著滿腔報國熱情,響應號召,報名進疆的,一心想為邊疆建設拋灑熱血、添磚加瓦——這些話在現在聽起來像是空洞的口號,但在當時,都是我們的真實想法。來到這裏後,苦吃了,這都沒什麽,但在婚姻上要接受這種間接或直接的組織分配,內心肯定難以接受。特別是剛到部隊,就提出婚姻問題,就更是接受不了。不管老同誌在革命中多麽戰功卓著,他也沒有權利要求一個與他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女人同他結合。這關係到內心的尊嚴,還有這種方式打碎了女兵們來這裏的最初夢想和願望,更主要的是——剝奪了我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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