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過去一首都是扶梯的一


    但是,事有湊巧。正在這個時候發表了我的小說《伊萬·傑尼索維奇的一天》。它描寫了一個人很久以前遭到的無端災禍。這時,區委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那隻總能鎮住老鼠的貓了。於是我決心幹預這件事。我寫信給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更主要的是我使《消息報》的記者奧·柴可夫斯卡婭也來幹預了這件事。這樣,就開始了我們長達三年的鬥爭。


    愚蠢麻木的偵查和司法的臃腫軀體之所以能夠存活,全靠著它是不會有錯的。這個軀體之所以有力,之所以信心十足,是因為它對自己的決定從不複查,任何一個法官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判決並堅信不會有人來糾正他。為此,他們之間訂有一條秘密默契:不管上訴狀遞交到哪裏,哪怕遞到“超莫斯科”去,都要統統轉回原審理機關處理。而且任何司法人員(審判員和檢察長等),即使發現他們有濫用職權、感情用事、挾嫌報復、判斷錯誤或處理不當等情節,也都一概不受指責,不受懲罰。我們要庇護他們!保護他們!成為他們的擋風牆!正是因為能這樣作,我們的名字才叫“法律”!


    既然已經開始偵查,結果卻不起訴,這怎麽行?!那不等於偵查工作放了空炮嗎?既然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結果卻不判刑,這怎麽行?!這不等於愚弄了人民審判員嗎?!法院不是白忙了嗎?!州法院對地方人民法院的案件進行再審?這意味著什麽?這等於在本係統內部增加廢品率!而且還會使自己的同事們感到不快。何必呢?!舉例說吧,由於告密而一旦開始的偵查工作,必然要以有罪判決而結束,而這判決則應該是不可能受到覆審的。這樣,大家也就不會互相扯後腿。不要使區委為難,他們怎麽說,你就照辦好了;這樣,他們也不會使你為難。


    還有一點也很重要:當代法院裏不需要有磁帶錄音機,也不必有速記員,隻有慢條斯理地寫字的女書記員,她隻會用兩個世紀前小學生寫字的速度在筆錄紙上慢吞吞地寫下一點什麽。這個審判筆錄並不當庭宣讀,審判員審閱和批準之前誰也不能看到它。隻有審判員批準的東西才能構成法庭材料,才被承認是在法庭上發生過的。至於我們旁聽者在法庭上親耳聽見的,那都是雲煙,早已消散,不,它從未存在過;


    在審判員的視野中始終有一張漆黑髮亮的真理的麵孔,它就是合議室裏的電話機。這個傳達上帝旨意的神壇是從來不會坑害人的,所以,隻管照它所說的去做好啦!


    可是我們呢,我們居然爭取到了上訴的權利,這真是空前的事。從此便開始了一個重新偵查的漫長過程,它一直拖了兩年。那些不幸的孩子長大了一點,他們想從自己過去作的偽證中解脫出來,把這一切都忘掉。但是,不行,父母們和新偵查員又對他們進行訓練了:你們該這樣說,不然的話,你媽媽會吃苦頭的;如果不判米沙叔叔有罪,就得判你媽媽有罪了。


    我們終於來到梁贊州法院的法庭上。律師像往常一樣毫無權利。審判員可以駁回他的任何抗議,而這種駁回是不受任何監督的。照舊是利用仇人鄰居的證詞作根據,還是無恥地利用未成年人的證詞。(請與巴茲別伊的案件比較一下看。)剛一開庭,審判員不是對證人說:“你把事實經過說一說。”也不是要求他們:“你把真實情況說說。”而是要求證人:“你講講你在最初偵查時是怎麽說的!”而對於被告方麵的證人的發言,審判員竟公然打斷他們,擾亂他們的思路,並且進而實行威脅:“預審偵查時你在證詞裏說的可是……現在你有什麽權利不承認它呢?”


    女審判員阿夫傑耶娃不斷地對幾位陪審員施加壓力,就像一頭母獅對待羔羊。(順便說一句,現在到哪兒去找白髮蒼蒼的老法官啊!如今我國法院裏的審判員的職位幾乎全被一些善於看風使舵的狡猾女人占據了。)她的頭髮像馬鬃一樣,說話像個男人,語氣堅定、強硬,她自己可能也為她那鏗鏘有力的聲音和談話的重要意義所陶醉了吧。隻要審訊進程稍不如意,她就大發脾氣,甩尾巴,臉漲得通紅,打斷不中用的證人的話,威脅我的教員同事們。她說;“你們怎麽能懷疑蘇聯的法院呢?”“你們怎麽能設想是別人唆使孩子們那麽說的呢?那就公說.你們自己一定也在教給孩子們撒謊吧?”“集體給法院寫聯名信是誰策劃的?”(在社會主義國家,“集體行動”這個想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誰?是誰?是誰?)檢察長克裏沃娃(都是誰給她們選擇了這些貼切合適的姓氏呢?)麵對這樣氣勢洶洶的審判員卻一聲不吭,毫無作為。


    審判過程表明,一切指控都站不住腳。男孩子沃瓦不可能從窗外看到什麽;奧麗婭也把證詞全推翻了,根本沒有人糟蹋她;在可能進行犯罪活動的那些日子裏,波塔波夫的妻子一直臥病在家,躺在她家唯一的一間屋子裏,丈夫總不能當著妻子的麵強姦鄰家的吉卜賽姑娘吧;這個吉卜賽姑娘在這之前曾偷過波塔波夫家的東西;吉卜賽姑娘平時經常夜不歸宿,盡管她隻有十四歲,可在這之前就常在外麵跟男人們鬼混。但是,蘇維埃的偵查員是不犯錯誤的!蘇聯的法院也不可能犯錯誤!判決——十年勞改!親愛的司法人員們,快慶祝勝利吧!偵查員同誌們,不要動搖!繼續這麽幹下去!


    這一切都是在《消息報》記者在場的情況下發生的!還是在俄羅斯聯邦共和國最高法院已經出麵幹預的情況下發生的!那麽,那些無人替他們出麵幹預的人該怎麽樣呢?……


    後來,又經過將近一年的是非真偽的辯論和鬥爭,最高法院才終於作出裁決:波塔波夫無罪,恢復名譽,予以釋放!(他已經坐了三年牢……)那些教唆孩子們淫穢行為的人怎麽樣了呢?一點也沒怎麽樣。沒關係,失敗了就失敗了嘛!那麽,雄獅般的阿夫傑耶娃審判員總該有個汙點,有些難堪吧?不,她仍舊是人民選舉的崇高司法代表。那麽,史達林式的摧殘者瓦休拉呢?他仍在原處。仍任原職,連他那長指甲都沒有修剪一下。


    堅守陣地吧,繁榮昌盛吧,司法階層!是我們為你而存在,不是你為我們!就讓司法製度成為你腳下的一塊毛茸茸的地毯吧。隻要你覺得舒服就好!老早就宣布過,在邁入無階級社會的時候,司法審判也將是無衝突的(為了反映出社會秩序內部的無衝突性):在這樣的審判中,法院人員,檢察員,辯護人,甚至被告人自己,都將結為一體,奔向共同的目標。


    司法工作這種可靠的穩定性使民警機關的日子也好過多了:它使民警可以毫無顧忌地實行“掛車”或者“犯罪口袋”的辦法。情況是這樣的,由於地方民警玩忽職守,動作遲緩,有時還是因為膽小怕事,犯罪事件接二連三地破不了案。但在表報裏可一定要寫成業已偵破(即已結案)!這就得等一個方便的機會了。碰巧有一個好捏鼓的,揍蒙了的,傻頭傻腦的傢夥進了局子。所有這些沒破的案子都能往他脖子上套。這些全都是這個不法之徒一年之內作的案!讓他挨一頓“練”,再餓上兩天,什麽罪都能“認”,簽字畫押,數罪併罰,長期徒刑——本區的汙點也就洗刷幹淨了。(在葉裏溫附近的阿爾塔沙特,出了一件殺人案。一九五三年胡亂抓了一個人,安排了假證人,經過拳打腳踢,判了二十五年。可是一九六二年找到了真正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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