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準備工作結束之後,現在麵臨的任務是把囚犯裝進車廂,這是一場複雜的戰鬥行動。進行這件事必須達到兩個重要的目標:


    ——要使老百姓看不到上車,以及


    ——要使犯人感到恐怖。


    上車必須瞞過當地居民,因為一趟列車一次要裝進一千來人(至少掛了二十五節車皮),這不同於“澤克車廂”裏運的那一小股,那一點人當眾押送也是不礙事的。當然盡人皆知每日每時都在抓人,但是不應當讓任何人看到大批犯人來在一起的情景而感到可怕。一九三八年在奧廖爾,沒有一家沒有人被抓,奧廖爾監獄門前的廣場上停滿了農村來的大車,旁邊站著哭哭啼啼的農村婦女,活像蘇裏柯夫的《射手刑場》的畫麵。(啊,什麽時候還會有人給我們畫一幅呢!不用指望了:這已經不時髦,很不時髦……)當時當地這類事情是沒有法於掩蓋的。但是何必在我們蘇維埃人眼前顯示出一天就抓來一列車之多呢(當年的奧廖爾被抓的人一天就能湊足一列車),況且更不應該計青年們看到這些——青年是我們的未來。所以這事隻能夜間幹——每天晚上從監獄押出一支黑色的解犯隊伍步行去車站(“烏鴉車”正用於新的逮捕),這樣連續幾個月。誠然,女人們是警覺的,女人們有法子打聽出來,她們深更半夜從全城偷偷地溜到車站,緊盯著停在待避線上的列車,她們沿著列車奔跑,在枕木和軌道上磕磕絆絆,她們朝一節車廂裏喊:某人在這裏嗎?……某某和某某在這裏嗎?……


    接著又跑向另一節車皮,然後又有另一些人跑到這節車廂來問:有某某人嗎?忽然從貼了封條的車廂裏傳來了回話:“我!我在這兒!”或者:“快去找!他在別的車廂!”或者:“大嫂子們,勞你們的駕,我老婆就住在車站附近,請你們跑一趟告訴她!”


    這類有損於我們現時代榮譽的場麵之所以能發生,是上車的組織工作不完善所致。當局從錯誤中汲取了教訓,於是從某一夜晚起,一群狂吠亂叫的狼狗組成了一個警戒圈,遠遠地把列車包圍起來。


    在莫斯科也是如此,不知是老斯列金卡遞解站(這地方現在連囚犯們也不記得了)還是紅色普列斯尼亞遞解站,把犯人裝上紅色列車隻準許在夜間進行,這是法律規定的。


    然而,盡管白日的光輝對於押解隊是多餘的,可是他們卻使用夜間的小太陽——探照燈。這東西用起來方便,因為它們的光束可以集中射向需要的地點——坐在地上的驚慌失措的囚犯的人堆。他們在那裏聽候命令:“下一批的五個人——起立!目標——車廂,跑步走!”(一切都是“跑步走!”,免得他們東張西望,免得他們心裏打主意,要使他們覺得像被一群狗追趕著,隻顧往前跑,千萬別摔倒);探照燈射向他們奔跑的坎坷不平的小路;射向他們攀登的車廂踏板。探照燈的陰森悽慘的光束不單是為了照明:它是恐嚇囚犯的重要的戲劇性手段。此外還有對落後者的厲聲恫嚇與槍托的猛擊;還有“就地坐下!”的命令(有時命令:“跪下!”例如在上麵講過的奧勒爾的車站廣場上就曾如此,一千個人像現代的朝聖者一樣紛紛跪倒在地上。);還有本身毫無必要但具有很大震懾作用的向車廂的跑步前進;還有警犬的嗥叫;還有對準犯人的槍口(早年是步槍,後來是自動步槍);這一切都屬於這種手段。主要目的是壓垮和摧毀囚犯的意誌,使他們不能產生逃跑的念頭,使他們長久地不能領悟自己新的有利條件:他們從石砌的監獄裏轉入了薄木板製成的車廂。


    但是為了能在一夜之間把成千人麻利地裝進車廂,監獄當局必須頭天早晨就把犯人從監室裏提出來進行起解前的處理,押解隊要花一整天時間在監獄裏長久而嚴格地進行接收,對接收來的犯人還要負責看押好幾小時,不過不是把他們放在監室裏,而是集中在大院裏,以免和留獄的犯人摻混。所以,夜間的登車對於因犯說來不過是一整天磨難的令人鬆一口氣的結束。


    除了常規的點數、核對、剃頭、蒸衣和洗澡,起解準備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總搜查。搜查不由獄方主持,而由前來接收的押解隊負責。遵照紅色列車押解條例並出於押懈隊本身的戰鬥行動的考慮,搜查時要做到不給犯人留下任何有助於逃跑的物件:沒收一切帶尖的有刃的東西;為了防止犯人們灑迷押解人員的眼睛,必須沒收各種粉末狀的市西(諸如牙粉、砂糖、鹽粒、煙末、茶葉之類);任何繩索,不管是粗繩、細繩、腰帶,要一律沒收,因為都可以利用於逃跑。(小皮帶當然也不例外!一個獨腿人係義肢的小皮帶也被剪掉了,這個殘廢人隻好把假腿扛在肩上,靠旁邊的人扶著往前跳。)其他東西,包括資重物品和提箱,按條例應一律送進專門的寄存車廂,到押解終點再歸還原主。


    但是對於沃洛格達或者古比雪夫的押解隊,莫斯科定的條例的權威是疲軟而鬆弛的,而對於囚犯們,押解隊的權威可是具體而實在的,這一因素便決定了登車行動的第三個目的:為了維護正義,必須沒收人民之敵的一切值錢的東西,供給人民之子享用。“就地坐下!”“跪下!”“脫光!”——這幾句條例中規定的押解口令體現了一種不容爭辯的根本權威。要知道,一個赤身露體的人心裏是發虛的,他不能驕傲地挺起胸膛和一個穿著衣服的人平等地談話。搜查開始了。(古比雪夫,一九四九年夏天。)赤條條的人們拿著自己的東西和脫下的衣服一個個地走過來,四麵站著大批戒備森嚴的武裝士兵。氣氛不像是起解,而是要拉出去槍斃或者送進煤氣室燒死。人在這時候已經不再關心身外之物。押解隊故意把一切做得生硬、粗魯,沒有一個字是用普通人類的聲音說出來的,因為目的就在於嚇倒和壓垮。箱子全被抖空(把東西抖在地下),然後扔進一個大堆裏。囚犯們的煙盒、皮夾子以及其他一些可憐的“貴重物品”全被挑揀出來,不標姓名,一概丟進旁邊的大木桶。(不用保險櫃,不用木箱,不用大盒子,偏偏用大木桶——這種做法對於赤身露體的人們不知為什麽具有特殊的壓力,使他們覺得反抗是無益的。)光著身子的人們隻得趕緊從地麵上收拾起搜查後剩餘的破爛,塞進小包袱或者打進行李卷裏。氈靴嗎?可以寄存,扔在這一堆裏,在登記表上籤個名吧!(不是發給你收據,而是要你自己簽字證明你往這一堆裏扔了東西!)最後一輛裝運囚犯的卡車開出監獄大院的時候天已昏黑了,囚犯們看見,押解人員們一擁而上,從大堆裏搶光最好的皮箱,從大木箱裏挑揀最好的煙盒。接著是看守員們跑來揀點便宜,隨後是遞解站的雜役們。


    這就是為了登上悶罐車在一天之內需要付出的代價!好了,現在總算鬆了一口氣,爬進來了,身子換上了紮人的鋪板。但是這裏哪有什麽鬆快,這算什麽取暖宿營車?!囚犯們又陷入了寒冷和飢餓、幹渴和恐懼、盜竊犯和押解隊的兩麵夾攻。


    如果阿罐車廂裏有盜竊犯(在紅色列車裏麵當然也不會單獨把他們隔開的),他們便會占據著靠窗孔的上層鋪的傳統的好位置。這是夏天。我們可以猜出冬天他們在什麽位置。當然是靠著爐子,緊緊圍成一圈。當過小偷的米納耶夫回憶,一九四九年的嚴冬,從沃羅涅日到科特拉斯全程(好幾晝夜),他們那一節“取暖宿營車”統共領到三提桶煤塊!這時候盜竊犯們不單是占據了爐邊的位置,不單搶光“福來兒”的全部厚衣裳穿在自己身上,甚至連他們的包腳布也不嫌棄,把這東西從他們的鞋裏抖出來,纏到自己的賊腳上。“今天該你死,明天才是我!”吃飯問題更要稍微糟糕一些——全車廂的口糧全由盜竊犯負責領取,他們留下最好的或者他們需要的。洛希林回憶起一九三七年的那一次由莫斯科到佩列波爾的三天三夜的遞解。因為隻有短短的三晝夜,不值得在列車裏麵煮熱食,所以隻發給幹糧。盜竊犯們把全部夾心糖給自己留下,麵包和鮮魚允許別人均分;這表明他們當時肚裏不餓。當供給熱食的時候,盜竊犯近水樓台,菜湯是由他們分配的(由基什涅夫到伯朝拉的為期三周的遞解,一九四五年)。除此以外,盜竊犯們在途中也不嫌棄普普通通的小搶小劫:他們發現一個愛沙尼亞人鑲著金牙,便把他撂倒,用一根火鉤子把金牙敲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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