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原判決認定被告人陳默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情節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陳默對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原曾多次供認,所供情節與有關證據相一致,上訴否認作案的理由不能成立。
本院認為,上訴人陳默搶劫、殺人,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判處死刑。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本裁定並為核準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均判處被告人陳默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審判長:劉效民
審判員:王立清
代理審判員:丁然
1996年6月22日
書記員:徐輝
4
這是陳默人生的最後一段路程了。他有些不甘。藍天、白雲、街道、樓群一一在他眼前飄逝了,他知道,穿過那片青紗帳就是一片沙灘,每年執行槍決都選擇這樣的地方,刑車停下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臉色慘白的女子朝他走來……
師永正、葉千山從另一輛車裏走下來,擋住了他的視線……
葉千山走到他麵前把一根煙夾在他的身上說:“帶在路上抽吧!
怎麽樣還有什麽要說的嗎?我總琢磨著那把槍你沒說真話,說出來,帶到墳墓裏多沒意思!“
陳默仰頭朝天,想起了魏成在全體民警大會上說的一句話:“下一次,我在這兒等著給你們開慶功表彰大會……”
陳默目光如石,凝著最後的頑固說:“我要是告訴了你們那把槍在哪兒,你們不就要在那個禮堂開慶功表彰大會又立功又受獎了嗎?不過,我想雖然我死了,死是看得見的東西,可是輸贏有時卻是看不見的東西,就像一塊玉上有暇斑便不是完美的玉,你們這案子,缺那把槍跟那塊玉上有個斑點一樣也是不完美的。非但不完美,我想在你們的刑偵生涯中,那把槍將是你們終生的缺憾。而且你們誰也別想立功!”
葉千山大度地一笑說:“如果罰我入地獄能夠拯救一下你惡到極至的靈魂,我寧願下地獄而放棄所有的功名利祿,隻求你下一輩子做一個好人。如果你成為好人了,我寧願下一輩子被輪空一回不當警察了。你知道為了當警察我是什麽都可以放棄的,可是為了你來生做個好人,我也可以放棄我一生最愛的職業……”
陳默點點頭說,下一輩子再見吧!然後他穿過師永正和葉千山肩膀的縫隙又看了那個女子一眼,商秋雲也看清了陳默,她的眼前瞬時空空渺渺的,許許多多的聲音雜織在她的意識之外,她聽見有人喚她,她還看見她的林天歌在高處站著,目光平靜地注視著這裏的一切,一切都仿佛虛幻的一般,但她清清楚楚聽到了一聲脆脆的槍聲……
尾聲
林天歌被追認為烈士的那一天,江心月悄悄來到了古城。
她去看望了林天歌的父親母親,在林家,房屋的廳堂裏擺著林天歌的遺像和骨灰盒,江心月從皮包裏拿出林天歌當年的幾封親筆信件,在林天歌的遺像前,她把紙裏的那些無聲的語言投到了火焰裏,灰飛煙滅的時候,她的心總算落定了……
十年,她整整背負了十年的沉重,沒有人知道她的自責和歉疚,而當大要案科科長第一個把案底告訴她時,她為自己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同時,她又為罪犯竟是和林天歌同桌且就在她身後坐著的陳默,她的心再次被揪緊:怎麽會是那個人家說話他總眯著眼笑的,不哼不哈的陳默呢?她感到惶然,困頓,恐怖……
他為什麽嗬?他的動機何在?目的又何在呢?
這是每個人都想問的問題。
“他一開始並沒想犯罪,誰生來都不是先天的罪犯,這裏有一個漸變的過程……
“就像一樹的果子,他們汲著同一棵樹身上相同的養分,大多成長為好果子,個別的卻長成壞果子。果子的壞也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壞,它可能是從微小的一個斑點開始壞起,然後從表層蔓延到內裏;也可能是有一種菌潛伏在它的內裏,遇到外在向壞生長的契機,它便由裏向外壞得透徹,壞得沒有轉變的餘地……
“一個犯罪的人很像一枚由表及裏或由裏及表腐爛的果子……”
這是她的同學夏小琦講給她的話。第二次來古城,她是以記者的身份,古城市公安局拒絕任何記者採訪,他們說這是市委市政府的命令。“1145”案揭底兒的時候,古城雲集了全國各大新聞媒體眾多的記者,沒有任何一名記者採訪走一個字。
“‘1145’案有什麽好采的?采來採去也是警察犯罪,警察隊伍中出現了這樣的敗類不僅僅是古城市警察的不光彩,也是中國警察的不光彩……”
江心月忘記講這話的那個領導的名字了,但她不能苟同這話涵蓋的意思,警察與犯罪作鬥爭簡單意義上說就像貓捉老鼠。
而貓也有好貓壞貓之分,警察隊伍中出現了罪犯,就像貓群裏出現了一隻惡貓,你不能因出現了一隻惡貓就以此惡貓作為貓群的整體形象。
本院認為,上訴人陳默搶劫、殺人,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判處死刑。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本裁定並為核準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均判處被告人陳默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審判長:劉效民
審判員:王立清
代理審判員:丁然
1996年6月22日
書記員:徐輝
4
這是陳默人生的最後一段路程了。他有些不甘。藍天、白雲、街道、樓群一一在他眼前飄逝了,他知道,穿過那片青紗帳就是一片沙灘,每年執行槍決都選擇這樣的地方,刑車停下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臉色慘白的女子朝他走來……
師永正、葉千山從另一輛車裏走下來,擋住了他的視線……
葉千山走到他麵前把一根煙夾在他的身上說:“帶在路上抽吧!
怎麽樣還有什麽要說的嗎?我總琢磨著那把槍你沒說真話,說出來,帶到墳墓裏多沒意思!“
陳默仰頭朝天,想起了魏成在全體民警大會上說的一句話:“下一次,我在這兒等著給你們開慶功表彰大會……”
陳默目光如石,凝著最後的頑固說:“我要是告訴了你們那把槍在哪兒,你們不就要在那個禮堂開慶功表彰大會又立功又受獎了嗎?不過,我想雖然我死了,死是看得見的東西,可是輸贏有時卻是看不見的東西,就像一塊玉上有暇斑便不是完美的玉,你們這案子,缺那把槍跟那塊玉上有個斑點一樣也是不完美的。非但不完美,我想在你們的刑偵生涯中,那把槍將是你們終生的缺憾。而且你們誰也別想立功!”
葉千山大度地一笑說:“如果罰我入地獄能夠拯救一下你惡到極至的靈魂,我寧願下地獄而放棄所有的功名利祿,隻求你下一輩子做一個好人。如果你成為好人了,我寧願下一輩子被輪空一回不當警察了。你知道為了當警察我是什麽都可以放棄的,可是為了你來生做個好人,我也可以放棄我一生最愛的職業……”
陳默點點頭說,下一輩子再見吧!然後他穿過師永正和葉千山肩膀的縫隙又看了那個女子一眼,商秋雲也看清了陳默,她的眼前瞬時空空渺渺的,許許多多的聲音雜織在她的意識之外,她聽見有人喚她,她還看見她的林天歌在高處站著,目光平靜地注視著這裏的一切,一切都仿佛虛幻的一般,但她清清楚楚聽到了一聲脆脆的槍聲……
尾聲
林天歌被追認為烈士的那一天,江心月悄悄來到了古城。
她去看望了林天歌的父親母親,在林家,房屋的廳堂裏擺著林天歌的遺像和骨灰盒,江心月從皮包裏拿出林天歌當年的幾封親筆信件,在林天歌的遺像前,她把紙裏的那些無聲的語言投到了火焰裏,灰飛煙滅的時候,她的心總算落定了……
十年,她整整背負了十年的沉重,沒有人知道她的自責和歉疚,而當大要案科科長第一個把案底告訴她時,她為自己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同時,她又為罪犯竟是和林天歌同桌且就在她身後坐著的陳默,她的心再次被揪緊:怎麽會是那個人家說話他總眯著眼笑的,不哼不哈的陳默呢?她感到惶然,困頓,恐怖……
他為什麽嗬?他的動機何在?目的又何在呢?
這是每個人都想問的問題。
“他一開始並沒想犯罪,誰生來都不是先天的罪犯,這裏有一個漸變的過程……
“就像一樹的果子,他們汲著同一棵樹身上相同的養分,大多成長為好果子,個別的卻長成壞果子。果子的壞也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壞,它可能是從微小的一個斑點開始壞起,然後從表層蔓延到內裏;也可能是有一種菌潛伏在它的內裏,遇到外在向壞生長的契機,它便由裏向外壞得透徹,壞得沒有轉變的餘地……
“一個犯罪的人很像一枚由表及裏或由裏及表腐爛的果子……”
這是她的同學夏小琦講給她的話。第二次來古城,她是以記者的身份,古城市公安局拒絕任何記者採訪,他們說這是市委市政府的命令。“1145”案揭底兒的時候,古城雲集了全國各大新聞媒體眾多的記者,沒有任何一名記者採訪走一個字。
“‘1145’案有什麽好采的?采來採去也是警察犯罪,警察隊伍中出現了這樣的敗類不僅僅是古城市警察的不光彩,也是中國警察的不光彩……”
江心月忘記講這話的那個領導的名字了,但她不能苟同這話涵蓋的意思,警察與犯罪作鬥爭簡單意義上說就像貓捉老鼠。
而貓也有好貓壞貓之分,警察隊伍中出現了罪犯,就像貓群裏出現了一隻惡貓,你不能因出現了一隻惡貓就以此惡貓作為貓群的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