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張記小麵館的門,小町和隆龍生怕張寡婦反悔,就往黑胡同兒裏緊跑……找到了剛才擱自行車的牆角兒,早已是空空如也!


    小町氣得一個勁兒埋怨隆龍說:“就你臭美、臭大方!連點兒僱車的錢也不留下。”


    隆龍自己也累得垂頭喪氣:“你怎麽就不帶點零錢在身上?”


    小町越發惱火了:“我不是請你吃了一大碗滷煮火燒嗎?要不然,咱們還沒有走路的力氣呢!”


    兩個人互相拉扯著、沮喪不堪地走在回東城皇糧胡同的夜路上。


    孫隆龍安慰小町,也安慰著自己:“不過,咱們這趟還真不白來。”


    小町想想也是:“八成,露露洋服店著火以前,陳姐就是為了交待這封信的事情,叫小末兒到她屋裏去說話的。”


    隆龍接著往下聯想道:“那個真正的縱火犯,還真估摸得挺準。晚上會到陳姐那兒去的人,一準都是跟她關係不一般的。沒想到,小末兒倒黴,撞了個正著。”


    小町卻說:“我想啊,放火的主要目的,陷害小末兒還在其次。倒是一要滅口、二要滅證。”


    孫隆龍這下更得意了:“多虧咱倆這一趟南城歷險,胖子那兒,我可以牛他三天,讓他破財請我們打牙祭了。”


    小町心裏也癢癢的:“犯人是沒有想到,人家陳姐提早一步,就把東西送出來了。再聰明的猴兒,也有它夠不著的桃子呢!”


    小町終於坐在馬路牙子上,耍賴不肯走了。隆龍怎麽拉,姑娘就是不起來。沒辦法:


    “我……我背你一段吧!我怎麽這麽倒黴呢!”


    小町達到了目的,趴在隆龍寬厚的脊背上,咧著小嘴兒偷偷直樂——


    第十章


    這個像豬八戒一樣“呼哧呼哧”背著“媳婦”的,可是個名副其實的富家少爺。他年齡跟小町差不多,人家大學畢業都就業了,他卻還在大學二年級裏混著。


    嚴格地說,混在大學裏是為了“騙錢”——騙他家老爺子的學費書費生活費,然後填進自己創辦的那個啥“大都私家偵探所”。


    他父親算是位當今“新興”氣息挺濃厚的實業家,在撫順投資、經營了一個大煤礦。


    十年前,他給兒子請過一個英倫留洋回國的家庭教師,那位先生為了讓坐不住的小少爺,哪怕安安靜靜地呆上半個鍾頭兒,隻好繪聲繪色地大講“英吉利大神探福爾摩斯”。


    這種故事打小聽多了,好端端的一個中國貴公子,高中還沒有畢業,突然就變成了一個披著福爾摩斯式鬥篷,叼著海泡石大菸鬥的小怪物!為此,孫隆龍在皇糧胡同裏榮獲雅號:“渾球兒。”


    混進大學以後,作為父母的“升學祝賀”,他再把一輛德國dkw公司製造的rt100型摩托車騎上,就更加不像個地道的中國人了。


    遺憾的是,距離成為一個真正的“福爾摩斯”,這小夥子顯然還需要一個漫長的歷練過程……


    孫隆龍長得並不算特別英俊,但是挺有男孩子應有的氣質和個頭兒。至於“腦子”嘛……好在作為一個男性,他還年輕,還有的是瞎折騰的時間。


    孫家在皇糧胡同裏,占有一座三進七十多間房的前王府大院。他卻非逼著他媽媽,把紫姨的五間西廂房租下來,美其名曰:在此“潛心攻讀”。


    紫姨的這一排西廂房連同窄窄的一處偏院兒,因為閑置,早先就做了出租房。房間坐西朝東,通著主院的一個月亮門洞,多少年前就被磚頭封死了。


    為了租戶的方便,隻好在十九號院兒大門的旁邊,單獨開了一個小門。皇糧胡同重新編排門牌號兒的時候,這個小偏院子就被單獨登記為十八號了。實際上,產權同屬於十九號院兒的業主紫姨。


    隆龍的媽正好巴不得躲開家裏兩個爭寵不休的姨太太,心裏一不痛快,也樂得隔三差五地藉口跑到兒子這邊來,好落得個眼不見心不煩……


    小渾球兒常常是搬個小梯子,攀上牆頭兒扯著嗓子,不是叫“小町——”,就是叫“紫姨——”……


    隆龍的那個什麽“大都偵探社”的小木牌子,就掛在“皇糧胡同十八號”的小門口。


    掛牌兒的那天,隻有房東紫姨一個人,為他送了個“恭祝開張”的大紅包。


    孫隆龍的爹媽說:“紫姨,這孩子是吃飽了撐的,胡鬧呢!你理他幹嘛?”


    紫姨說:“不論是餓著了,還是撐著了,年輕人都應該胡鬧。一個連年輕人都不胡鬧的國家,還有啥希望?”


    這番話,說得聽者暈頭轉向,不知所雲。


    孫隆龍的日常起居,仍然由他的老乳母和其他下人照顧著,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公子生活。這會兒,如果皇糧胡同有人看見,他氣喘如牛地背著小町往家挨,非要笑他是“上輩子欠下人家天大的一筆情債”不成!


    古城的路燈渾渾晃晃的,把他們倆摞在一起的影子,拉得老長老長……


    那隻牛皮紙信封,被秋姍小心翼翼地濡濕封口後打開來。出現在眾人眼前的,是一張顯得已經有了些年代的舊照片。


    照片上,一個五官秀氣的年輕女人,穿著民國初期花哨兒的繡花大襟兒上衣,百褶裙下,隱約露出筍尖尖一般小巧的三寸金蓮兒。


    她的身邊,筆直地站著個半大的漂亮男孩子。小分頭兒被梳得一絲不苟。


    也許,這是為了紀念兒子即將接受開蒙的母子合影。照片的反麵寫著“宣統二年八月,吾兒旺旺六周歲留影”的字樣。


    紫姨開始仔細地端詳這張照片。孫隆龍和小町好不容易連搶帶買的,從南城張家麵店寡婦手裏弄了它來,真有什麽價值嗎?這不知名的神秘母親,僅從裝扮上看,像是個當年的風塵女子。而她身邊那個表情嚴肅的男孩子,又在講述著怎樣一段神秘的往事呢?


    紫姨突然發問:“你們說說看,這個女人的眉眼像誰?”


    所有人開始傳看這張照片……


    秋姍發出了驚呼:“林橋橋!”


    不錯,這個女人的眉眼和臉型,都像極了林記糕餅店的小姐。


    這似乎是某種暗示,也是一團雲霧。所有的人又一次陷入了迷惑。誰也想不明白:這張照片,對於那位已經魂葬火海的陳姐和身陷羅網的小末兒,到底意味著什麽?


    還是秋姍心細一些,她指著相片背麵右下角上一個淺淺的印記,那似乎是一家照相館的店名。


    第十一章


    這回,孫隆龍終於能夠騎上他那部德意誌“rt100”,風流到家地馱著小町,一塊兒滿城地尋找一家照相館了。


    他很得意自己得到了炫耀技能的機會,鋥亮的摩托車搖頭擺尾、神氣十足地從皇糧胡同招搖穿過……


    他們辛辛苦苦地逐家尋訪著北平城所有的照相館。


    終於,有一家照相館的老闆對他們說,這好像是離老八大胡同不遠的一家照相館,店名叫“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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