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們吃頓中飯會吃掉兩個小時?”提摩西不敢置信地問道。“我們中午吃個漢堡和可樂會吃掉兩個小時?”
她怒視著他,她的身材像遊泳選手,肌肉像體育健將,有一雙藍綠色的眼睛。胸部扁平,臀部一點肉也沒有,赤褐色的長髮緊緊的盤梳在頭頂,就像一個赤褐色的蜂窩。
珊曼莎的背景數據報括在美國陸軍服役四年,紐約市警察局服務三年,在一家私家偵探社工作兩年。也許有人懷疑她是不是女人,但就沒有人懷疑過她的能力。
“好,”她說:“我們先把工作分配之後,大家各自回去工作。”她開始分髮捲宗。“厄尼,這是你的。福瑞,這是你的。索爾,你拿這個。提摩西,這一份留給你。”
“是,老闆。”他說:“你對我可真好!”
“隨你說。”她說:“待會兒警方還要分別找你們談話,你們先不要走。”
“警方要不要複印一份這些檔案?”索爾·費伯問道。
“他們會要。”珊曼莎說:“如果你們找出任何疑點,能幫助警方偵破愛德華的案子,那麽盡量說出來,不要害臊。還有一點:你們的工作進度,全都落後,得快加油。完畢,回去吧!”
四個調查員走過走廊,各自回到他們小得像儲藏室的辦公室。
“珊曼莎是個鐵娘子。”厄尼·瓦特說道,嘆了一口氣。
“鐵拳頭套在鐵手套裏。”提摩西·柯恩說。
同事們七嘴八舌瞎扯著。
提摩西·柯恩把愛德華的檔案帶回他的辦公塞,塞進一個黃色大袋子,把封口用膠帶封緊,然後離開了辦公大樓。
他知道紐約警探終會找到他,他用不著枯坐在辦公室等他們。
提摩西·柯恩住在百老匯一棟建築物的閣樓。天氣好的時候,他走路去上班。安步當車很悠閑,一邊走一邊吐著煙霧,看著紐約日漸改變的外觀。
這個特別的一天,是溫暖多霧的九月傍晚,天上飄浮著幾捲雲朵。他一路走著,一路想著艾德華·葛佛。
愛德華並不算他特別親密的朋友,但提摩西也沒有任何走得很近的朋友。哈德林公司其他的偵探們,認為他有時嚴肅,有時癲狂。雖然,提摩西與人寡合,但愛德華卻誠心想試著和他交朋友,他沒有成功,可是提摩西·柯恩心裏還是感激的。也許,愛德華看出他冷漠外表下的愛心和羞澀。
愛德華一直試著使不修邊幅的提摩西多注意儀表,變得整潔漂亮一點。“我知道你並不是沒有錢,可是你住的地方像個垃圾堆,穿得像個無業遊民,何苦如此呢?”
“我不喜歡去買東西。”他沒提百貨公司的店員脅迫他買東西。“此外,我對流行服裝沒有興趣。”
“提摩西,要是我陪你去,你會買些象樣的西裝嗎?”
“不用,我的衣服夠穿了。”
其實,提摩西很欣賞華德華·葛佛,甚至可以說是羨慕他。他看來總是充滿朝氣,衣履光鮮。
但是,他去陳屍間看到躺在光潔不鏽鋼台上的愛德華屍體時,他卻全身血跡淋漓,慘不忍睹。
“不該是這樣子的!”
走在路上的提摩西·柯恩突然大叫了起來,路人為之側目,緊張地看著他。
這個華爾街的偵探個子細瘦,剽悍似鷹。他從未認真刮過鬍子,所以他下顎永遠是黑紮紮的胡碴。個子雖高,卻駝背,走起路來,步態難看,讓人想到貧苦的農夫,其實他是地道的都市人,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區。
沒有人認為他很英俊,可是他一笑,卻有一股魅力,缺點也消失了,但卻難得看到他的笑容。他肯負責任,不辭勞苦。可是天生的脾氣壞,每一分鍾他都等著這世界末日,但是在他的生命中,卻一直有美好的事情發生,令他震驚不已。
這一天,他穿了一件寬大的黑色風衣,那件風衣舊得發縐,黑色也褪成泛灰色,領口和袖口油膩膩的。頭上戴了一頂舊黑皮帽子,壓住那一頭像稻穗一樣但赤黃色的帽子。風衣下麵,穿著一套黑色燈芯絨西裝,一雙大腳上穿著笨重的黃色工作鞋。
他回到住處,正要爬樓梯走進閣樓寓所,看到朝街那扇門門鎖被撬開。這幾個月來,已經第三次了。
他迅速蹲下去,從足脛處掏出點三五七手槍,放進風衣口袋裏。
這棟建築一至四樓都是辦公室。那個載貨大電梯到下午六點就停了。他爬鐵梯上去,一手握著搶,一手捧著黃紙袋,裏麵是愛德華的檔案卷夾。
他一邊爬樓梯,一邊聽著經過辦公室傳出的談話聲。爬到六樓,他停下來,深深吸一口氣,檢查他的門鎖好了沒有。好好的,沒事。他住的這地方,曾經有兩次被人破門而入,那是一個月前的事,小偷也沒再來,再來幹嘛?反正沒東西可偷。
愛德華說得沒錯:這是個垃圾堆。
一間大房間,粉刷的牆壁都龜裂了。洗水槽、爐子、洗澡盆全一覽無遺,完全曝光。上麵的噴灑係統水管全看得見,光線照下來,把屋子裏的髒亂陳舊照得原形畢露。有一格玻璃窗破了,提摩西索性用一件舊衣塞著。
地上放著一塊床墊。提摩西從來沒有想到要買一張床,把床墊放在床上。有張搖搖晃晃的桌子,權充餐桌。一個五鬥櫃是他在街上發現搬回來的。牆上唯一的裝飾是張石版畫,畫的是華盛頓經過德拉威印第安人保留地。這畫是他搬來時就掛在牆上的,從沒動過。
她怒視著他,她的身材像遊泳選手,肌肉像體育健將,有一雙藍綠色的眼睛。胸部扁平,臀部一點肉也沒有,赤褐色的長髮緊緊的盤梳在頭頂,就像一個赤褐色的蜂窩。
珊曼莎的背景數據報括在美國陸軍服役四年,紐約市警察局服務三年,在一家私家偵探社工作兩年。也許有人懷疑她是不是女人,但就沒有人懷疑過她的能力。
“好,”她說:“我們先把工作分配之後,大家各自回去工作。”她開始分髮捲宗。“厄尼,這是你的。福瑞,這是你的。索爾,你拿這個。提摩西,這一份留給你。”
“是,老闆。”他說:“你對我可真好!”
“隨你說。”她說:“待會兒警方還要分別找你們談話,你們先不要走。”
“警方要不要複印一份這些檔案?”索爾·費伯問道。
“他們會要。”珊曼莎說:“如果你們找出任何疑點,能幫助警方偵破愛德華的案子,那麽盡量說出來,不要害臊。還有一點:你們的工作進度,全都落後,得快加油。完畢,回去吧!”
四個調查員走過走廊,各自回到他們小得像儲藏室的辦公室。
“珊曼莎是個鐵娘子。”厄尼·瓦特說道,嘆了一口氣。
“鐵拳頭套在鐵手套裏。”提摩西·柯恩說。
同事們七嘴八舌瞎扯著。
提摩西·柯恩把愛德華的檔案帶回他的辦公塞,塞進一個黃色大袋子,把封口用膠帶封緊,然後離開了辦公大樓。
他知道紐約警探終會找到他,他用不著枯坐在辦公室等他們。
提摩西·柯恩住在百老匯一棟建築物的閣樓。天氣好的時候,他走路去上班。安步當車很悠閑,一邊走一邊吐著煙霧,看著紐約日漸改變的外觀。
這個特別的一天,是溫暖多霧的九月傍晚,天上飄浮著幾捲雲朵。他一路走著,一路想著艾德華·葛佛。
愛德華並不算他特別親密的朋友,但提摩西也沒有任何走得很近的朋友。哈德林公司其他的偵探們,認為他有時嚴肅,有時癲狂。雖然,提摩西與人寡合,但愛德華卻誠心想試著和他交朋友,他沒有成功,可是提摩西·柯恩心裏還是感激的。也許,愛德華看出他冷漠外表下的愛心和羞澀。
愛德華一直試著使不修邊幅的提摩西多注意儀表,變得整潔漂亮一點。“我知道你並不是沒有錢,可是你住的地方像個垃圾堆,穿得像個無業遊民,何苦如此呢?”
“我不喜歡去買東西。”他沒提百貨公司的店員脅迫他買東西。“此外,我對流行服裝沒有興趣。”
“提摩西,要是我陪你去,你會買些象樣的西裝嗎?”
“不用,我的衣服夠穿了。”
其實,提摩西很欣賞華德華·葛佛,甚至可以說是羨慕他。他看來總是充滿朝氣,衣履光鮮。
但是,他去陳屍間看到躺在光潔不鏽鋼台上的愛德華屍體時,他卻全身血跡淋漓,慘不忍睹。
“不該是這樣子的!”
走在路上的提摩西·柯恩突然大叫了起來,路人為之側目,緊張地看著他。
這個華爾街的偵探個子細瘦,剽悍似鷹。他從未認真刮過鬍子,所以他下顎永遠是黑紮紮的胡碴。個子雖高,卻駝背,走起路來,步態難看,讓人想到貧苦的農夫,其實他是地道的都市人,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區。
沒有人認為他很英俊,可是他一笑,卻有一股魅力,缺點也消失了,但卻難得看到他的笑容。他肯負責任,不辭勞苦。可是天生的脾氣壞,每一分鍾他都等著這世界末日,但是在他的生命中,卻一直有美好的事情發生,令他震驚不已。
這一天,他穿了一件寬大的黑色風衣,那件風衣舊得發縐,黑色也褪成泛灰色,領口和袖口油膩膩的。頭上戴了一頂舊黑皮帽子,壓住那一頭像稻穗一樣但赤黃色的帽子。風衣下麵,穿著一套黑色燈芯絨西裝,一雙大腳上穿著笨重的黃色工作鞋。
他回到住處,正要爬樓梯走進閣樓寓所,看到朝街那扇門門鎖被撬開。這幾個月來,已經第三次了。
他迅速蹲下去,從足脛處掏出點三五七手槍,放進風衣口袋裏。
這棟建築一至四樓都是辦公室。那個載貨大電梯到下午六點就停了。他爬鐵梯上去,一手握著搶,一手捧著黃紙袋,裏麵是愛德華的檔案卷夾。
他一邊爬樓梯,一邊聽著經過辦公室傳出的談話聲。爬到六樓,他停下來,深深吸一口氣,檢查他的門鎖好了沒有。好好的,沒事。他住的這地方,曾經有兩次被人破門而入,那是一個月前的事,小偷也沒再來,再來幹嘛?反正沒東西可偷。
愛德華說得沒錯:這是個垃圾堆。
一間大房間,粉刷的牆壁都龜裂了。洗水槽、爐子、洗澡盆全一覽無遺,完全曝光。上麵的噴灑係統水管全看得見,光線照下來,把屋子裏的髒亂陳舊照得原形畢露。有一格玻璃窗破了,提摩西索性用一件舊衣塞著。
地上放著一塊床墊。提摩西從來沒有想到要買一張床,把床墊放在床上。有張搖搖晃晃的桌子,權充餐桌。一個五鬥櫃是他在街上發現搬回來的。牆上唯一的裝飾是張石版畫,畫的是華盛頓經過德拉威印第安人保留地。這畫是他搬來時就掛在牆上的,從沒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