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本來指墳堆,即堆在葬穴上的封土,與此有相同概念的還有“壠”,壠與“壟”相通。《漢書?楚元王傳》稱,“堯葬濟陰,丘壠皆小。”意思是,堯當年葬於濟陰,其墓的封土很少,地麵的墳頭不大。“墓”與“墳”、“塚”、“丘”意思上的不同,反映的是中國古代早期人類的等級差別。普通人家的葬處可說是墓,也可說是墳,但“丘”則非下層民眾可用。《周禮?椽宮》稱,“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大概意思是,死者下葬後,墓上封土的高低和植樹的多少,與其生前的地位相一致,否則是越禮。王公級別的才叫“丘”,如蘇州著名的虎丘斜塔,即因吳王闔閭之塚所在而得名。
墓中的更高等級,則是“山”和“陵”。北魏酈道元所著的《水經注?渭水》(卷十九)有這樣的文字,“秦名天子塚曰‘山’,漢曰‘陵’,故通曰‘山陵’矣。”
“陵”的本義是指高大突兀的山丘,後來則逐漸成為皇家墳塚的專用名詞。其衍變過程就是指墳塚的封土越來越高大,最後到了堆積成山的地步,這非帝王不可為,所以隻有帝王才能把墓造得如山一樣高大。但早期的“陵”,也可以是王公們的墳塚。《史記?趙世家》(卷四十三)稱,“肅侯元年,奪晉君端氏,徙處屯留……十五年,起壽陵。”清代學者顧炎武據此考證,肅侯的墓是高墳大塚,其也稱“陵”,可見“陵”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且是諸侯可以使用的。
更有學者考證,在此前的春秋時期,已有了“陵”的概念。但在劉姓定下漢家天下後,特別是漢高祖劉邦的墳塚稱為“長陵”後,“陵”就不能亂用了。隻到今天,一般人的墓仍不可稱為陵,蔣借石在中國台灣去世後,其葬處才叫“蔣陵”。
“寢”,是陵的最高級別,寢本身並不是屍體所藏之處,是附屬建築,一般認為是“陵上的正殿”。“寢”原指正規的起臥房間,即“寢室”,成語“壽終正寢”中的“寢”,即取此原義。帝王所居之處則叫“寢宮”。而帝王死後去陰間仍想當皇帝,自然其魂靈依附的屍體所藏之處,也要造得如生前的宮殿一樣,於是有了“陵寢”,這一專指帝王墳墓的特定稱呼。
晉代堪輿大師郭璞在《葬經》稱,“夫葬,以左為青龍,右為白胡,前為朱雀,後為玄武。”此風水觀對後世,特別是帝王陵寢選址影響很大,即便是普通人家,也要請風水先生相墓,尋一塊可以旺子旺孫的吉地下葬。歷史上更是有許多神乎其神非比尋常的風水堪輿大家,皆能望氣察形、開宗明義,分金定穴、相宅擇日更是不在話下。
因此可以說墓葬文化博大精深歷史悠久。
屬於外八行的倒鬥這一行也有自己的一套規矩和傳承,其中有各種流派和分支。
盜墓之事古來已有,追根溯源,自項盜秦後,歷二十三朝,天下無不發之塚,世間朝代更替,穴地掘塚之輩多如牛虻,按其動機、手法、宗係區分,不外乎發丘、摸金、搬山、卸嶺四派。
發丘摸金之輩,始於後漢,劉豫效仿三國時的盜墓狂人曹操,設置了專門的盜墓機構和官職——“淘沙官”,這也是中國盜墓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官方盜墓機構”。曹草的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算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軍方盜墓機構”。“淘沙官”與曹草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個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遊離態存在的單質金,一般混雜在沙粒中。隻要將其從沙子中分離出來即可。古人常採用“沉澱法”進行生產,最常見的是將金沙放在專用篩子裏過濾出金粒,即所謂“淘金”,或“淘沙”。專門從事金子生產的人,便叫“淘金者”,或也有稱淘沙者的。可見,劉豫將自己負責盜墓的官員命名為“淘沙官”,是相當形象和準確的。發丘摸金實皆一脈,摸金秘術,“易”字當頭,生生變化為“易”,天地之大德曰“生”。南宋未年以來便無“發丘”之說,並稱“摸金校尉”,以易學五行之理分金定穴,多存立身濟世之心,或三兩四五人結為一黨,無師徒傳承之名份,唯以發丘印、摸金符、尋龍訣等物為憑,進退有章,攻守有法,盜亦有道,雞嗚燈滅不摸金,盜不離道,敬鬼神而遠之。搬山道人能人異士輩出,會異術方術之法,獨善“搬山分甲術”,次術可細分為“搬山填海術”和“分山掘子甲”兩門,歷來密不外傳。卸嶺之徒最眾,其行事不計後果,大鏟大鋤、牛牽馬拽、藥石土炮,無所不用其極,其輩所盜發之塚,即便斬山作廊、穿石為藏、土堅如鐵、幕牆銅灌金箍,亦皆以外力破之。
發丘、摸金、搬山、卸嶺,便囊括了世上以“風水、方術、外力”來盜墓的三大體係,簡言之可作“理、技、物”,也完全涵蓋了盜墓之輩“濟世、尋藥、求財”這三種動機,餘者皆民盜散盜,不乏雞嗚狗盜之流,泥沙混雜難成氣候,不足立說。而當今社會,那些前人們所留傳下來的智慧和經驗正在被所謂的科技和科學所取代更替,光就說從事倒鬥這個行當的大多都是些大字識不了一籮筐心狠手辣、劣跡斑斑的粗夫笨漢亡命之徒,隻知道用蠻力和暴力來解決所麵臨的問題,更就別說還保留遵從前人的規矩和囑咐了,至於說分金定穴識風辨水的技術活懂得人想必就更少了。不可否認的是,科技的確為這個行當帶來了太多的方便和裨益,過去許多無法實現和完成的事情都能夠被科學技術所彌補和完成,盜墓下水可以用潛水服,進洞可以用探照燈,防毒防瘴可以用防毒麵具……甚至可以搞到槍枝彈藥雷管炸藥用來防身攻擊和爆破炸墓。我想胖子無非就是屬於沒有技術含量的民盜散偷之類。
墓中的更高等級,則是“山”和“陵”。北魏酈道元所著的《水經注?渭水》(卷十九)有這樣的文字,“秦名天子塚曰‘山’,漢曰‘陵’,故通曰‘山陵’矣。”
“陵”的本義是指高大突兀的山丘,後來則逐漸成為皇家墳塚的專用名詞。其衍變過程就是指墳塚的封土越來越高大,最後到了堆積成山的地步,這非帝王不可為,所以隻有帝王才能把墓造得如山一樣高大。但早期的“陵”,也可以是王公們的墳塚。《史記?趙世家》(卷四十三)稱,“肅侯元年,奪晉君端氏,徙處屯留……十五年,起壽陵。”清代學者顧炎武據此考證,肅侯的墓是高墳大塚,其也稱“陵”,可見“陵”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且是諸侯可以使用的。
更有學者考證,在此前的春秋時期,已有了“陵”的概念。但在劉姓定下漢家天下後,特別是漢高祖劉邦的墳塚稱為“長陵”後,“陵”就不能亂用了。隻到今天,一般人的墓仍不可稱為陵,蔣借石在中國台灣去世後,其葬處才叫“蔣陵”。
“寢”,是陵的最高級別,寢本身並不是屍體所藏之處,是附屬建築,一般認為是“陵上的正殿”。“寢”原指正規的起臥房間,即“寢室”,成語“壽終正寢”中的“寢”,即取此原義。帝王所居之處則叫“寢宮”。而帝王死後去陰間仍想當皇帝,自然其魂靈依附的屍體所藏之處,也要造得如生前的宮殿一樣,於是有了“陵寢”,這一專指帝王墳墓的特定稱呼。
晉代堪輿大師郭璞在《葬經》稱,“夫葬,以左為青龍,右為白胡,前為朱雀,後為玄武。”此風水觀對後世,特別是帝王陵寢選址影響很大,即便是普通人家,也要請風水先生相墓,尋一塊可以旺子旺孫的吉地下葬。歷史上更是有許多神乎其神非比尋常的風水堪輿大家,皆能望氣察形、開宗明義,分金定穴、相宅擇日更是不在話下。
因此可以說墓葬文化博大精深歷史悠久。
屬於外八行的倒鬥這一行也有自己的一套規矩和傳承,其中有各種流派和分支。
盜墓之事古來已有,追根溯源,自項盜秦後,歷二十三朝,天下無不發之塚,世間朝代更替,穴地掘塚之輩多如牛虻,按其動機、手法、宗係區分,不外乎發丘、摸金、搬山、卸嶺四派。
發丘摸金之輩,始於後漢,劉豫效仿三國時的盜墓狂人曹操,設置了專門的盜墓機構和官職——“淘沙官”,這也是中國盜墓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官方盜墓機構”。曹草的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算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軍方盜墓機構”。“淘沙官”與曹草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個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遊離態存在的單質金,一般混雜在沙粒中。隻要將其從沙子中分離出來即可。古人常採用“沉澱法”進行生產,最常見的是將金沙放在專用篩子裏過濾出金粒,即所謂“淘金”,或“淘沙”。專門從事金子生產的人,便叫“淘金者”,或也有稱淘沙者的。可見,劉豫將自己負責盜墓的官員命名為“淘沙官”,是相當形象和準確的。發丘摸金實皆一脈,摸金秘術,“易”字當頭,生生變化為“易”,天地之大德曰“生”。南宋未年以來便無“發丘”之說,並稱“摸金校尉”,以易學五行之理分金定穴,多存立身濟世之心,或三兩四五人結為一黨,無師徒傳承之名份,唯以發丘印、摸金符、尋龍訣等物為憑,進退有章,攻守有法,盜亦有道,雞嗚燈滅不摸金,盜不離道,敬鬼神而遠之。搬山道人能人異士輩出,會異術方術之法,獨善“搬山分甲術”,次術可細分為“搬山填海術”和“分山掘子甲”兩門,歷來密不外傳。卸嶺之徒最眾,其行事不計後果,大鏟大鋤、牛牽馬拽、藥石土炮,無所不用其極,其輩所盜發之塚,即便斬山作廊、穿石為藏、土堅如鐵、幕牆銅灌金箍,亦皆以外力破之。
發丘、摸金、搬山、卸嶺,便囊括了世上以“風水、方術、外力”來盜墓的三大體係,簡言之可作“理、技、物”,也完全涵蓋了盜墓之輩“濟世、尋藥、求財”這三種動機,餘者皆民盜散盜,不乏雞嗚狗盜之流,泥沙混雜難成氣候,不足立說。而當今社會,那些前人們所留傳下來的智慧和經驗正在被所謂的科技和科學所取代更替,光就說從事倒鬥這個行當的大多都是些大字識不了一籮筐心狠手辣、劣跡斑斑的粗夫笨漢亡命之徒,隻知道用蠻力和暴力來解決所麵臨的問題,更就別說還保留遵從前人的規矩和囑咐了,至於說分金定穴識風辨水的技術活懂得人想必就更少了。不可否認的是,科技的確為這個行當帶來了太多的方便和裨益,過去許多無法實現和完成的事情都能夠被科學技術所彌補和完成,盜墓下水可以用潛水服,進洞可以用探照燈,防毒防瘴可以用防毒麵具……甚至可以搞到槍枝彈藥雷管炸藥用來防身攻擊和爆破炸墓。我想胖子無非就是屬於沒有技術含量的民盜散偷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