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時,我可能已經死了千年,這篇小文章當然早就湮沒無聞。可是我思及此事,也無憂懼。
年輕時我想活得燦爛,墓誌銘上最好寫著“他的光輝照亮了一個黑暗的角落”之類。到了30歲,我想身後評價可以雅靜一點,“先生之風,山高水長”便好。如今我再不想這些了。這並非誌向消沉之故,而是領悟了人生至為緊要之事以及誌向實現的前提。人生苦短,歡愉有時,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當作精神尺度,慢慢學做謙謙君子。這是道德律令,可是說到本質又不盡然,其實嘉德懿行來自內心,更多地是一種審美體驗。
好的人生就是這麽回事兒吧,這一邊,荷爾蒙、虛榮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燒;那一邊,悲憫、善與愛,人格修行,也可以永無止境。當然對壞的人生來說,卑鄙和強橫也可以永無止境。後一種人和他們的組織機構可能有錢有勢,可是不屌也罷。我們還有另一個世界可以依憑。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說,他去俄國拜訪了托爾斯泰的墓地,穿過羊腸小道,在林間,看到墓地上既沒有墓碑,也沒有名字,隻有一塊方形土丘,上麵覆蓋著青草。這就是偉大的俄羅斯的靈魂的歸宿。很久以前我不覺得托爾斯泰怎麽樣,寫得那麽悶,後來看了他的《懺悔錄》,突然受了震動。怎麽說呢?長了見識了。一個人,肉體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聖。好多事,高尚,幹淨,我們常不信,不屑一顧,“嗨,那是扯淡呢!”其實是沒見過。茨威格見過,他說,在俄國所見到的景物中,再沒有比托爾斯泰墓更宏偉、更感人的了。我覺得,一個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諸懷抱,就一定會覺得自己與托爾斯泰和茨威格有那麽一星半點的相似,這就算入了他們的黨了吧?那麽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第三部分】
@跟拿蔥的大嬸談文學
30 個世紀以來我最喜愛的作家約翰·厄普代克前幾天掛了,他被稱為美國文學界的“十項全能冠軍”,既是一個寫溫柔放蕩的存在悲劇的大師,又多才多藝,從創作到批評無所不能,比喻性地說,恰如四份蘇東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長,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認為一個人若不在某些方麵是個抒情歌手簡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電影《畢業生》裏,達斯汀·霍夫曼剛剛大學畢業,成天東遊西盪,不擅實務,父母問他,你丫到底想要什麽?他回答說:“與眾不同。”當我想到厄普代克的畢生誌業時,我的感慨正是:這就是與眾不同的人生。
有時你不得不感慨於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跟厄普代克這樣的人相比,我自己活個什麽勁兒呢?這就像人家已經實現了可以裝滿鳥巢體育場的夢想,而你還對一隻小盒子說心事呢。可是有什麽辦法呢?撒嬌地說,我隻是一個在文學地圖上沒有人知道的國家裏的一個玩世不恭的傢夥嘛。我在網絡視頻上看過巴西小孩踢球,還沒有茶幾高呢,踢得跟翻花兒似的,可是我們的國足也沒集體自殺呀。我們是偉大國家,專跟人家比桌球。這就是我們的風格。餘華不是有一部《活著》
倍受讚譽嘛,就因為裏邊有一個人,任天打雷劈,怎麽著都活著。
我可不認為一個活著而不曾體驗活著之外的樂趣的故事有什麽好寫。我姥姥幾乎不識字,年近九旬,身體不好,自知死之將至,茲有存在之惑,問我說:“人這一 輩子呀,有什麽意思呢?”我沒有辦法回答她,隻好鼓勵說,你要下定決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說的去做,可我覺得隻是敷衍而已。她不能“與眾不同”,不 貪求往生彼岸,卻無法排解幻滅之失。
這就是為什麽那些最傑出的小說是文明贈予我們的禮物。它們讓你完全沉浸在床頭的檯燈能夠照射到的小小空間之中,屏除了喧譁的世界,本來你對自己幾乎一無
所知,它們卻讓你了解自己的孤獨,了解自己的悲涼,了解自己在永恆時光中的小小的位置。平時,當理科生質問“文科生有什麽用”的時候你可能很難回答,但 是在夜闌人靜、手不釋卷之時你卻會發現,世界上各種接近真知的努力都有惟一之核,就是對存在的真實的追問,最傑出的文學作品與最傑出的天文學或物理學研 究其實是一回事,它們的浩瀚之美讓我們的靈魂恐懼卻安寧。
秦檜也有仨朋友,我亦承蒙錯愛,偶爾被朋友問到為什麽不多寫點兒。他們的意思是,豌豆大的才華也不要浪費呀。我的回答總是:我不寫就是因為我不會寫唄。
我想這世上隻有兩種東西真正值得去寫,一種是重大現實問題,比如社會中潛在的巨大危險,另一種就是我們的靈魂。這兩種東西我都不會寫,因此幾乎沒有任何 作文的必要。讓我覺得疑惑的一件事是,為什麽有那麽多人比我還平庸,卻寫那麽多而且沾沾自喜呢?我覺得自己像藍藻中的一條魚,都快被這幫話癆給弄得窒息 了。有時候我幾乎想跟他們簽一個協議:大家一起收聲好不好?
海明威夠聰明的了,可是寫《永別了武器》,光最後一頁就修改了39遍,這才叫要想人前顯貴,必得背後受罪呀。我想在我們這兒,人們的問題其實在於不聰 明,而在於太不樂意受罪了。
因此我僅存的誌向就是重申常識。潘恩寫過一本書就叫《常識》,美國精神就以這本小冊子為藍本。前段時間,一架飛機迫降在哈德遜河上,一個人都沒死。我希 望等什麽時候我們的飛機也迫降在一條河裏,也不死人。經過漫長而迂迴的邏輯,常識將有助於此。這看似恢弘的誌向,其實不是。寫文章的真正的恢弘誌向應該 是文字像深澗流水一樣優美動聽,促進社會進步則隻是識文斷字者的本分。那麽我為什麽要逆流而動,大談文學呢,既然我知道列位對文學的興趣比拿蔥的大嬸強 不了多少?我就是要來點兒老生常談,是的,我們這個時代低估了真正的價值。或者更直率一點兒說吧:我們的沸騰的生活啊,太可笑了。窮措大擁一黃臉婆,自 稱好色,這不能叫風流倜儻;人民熱衷蠅頭小利,士子貪慕蝸角虛名,這也不叫大國崛起。
@硬幣重於撲滿
曾有一個時代,當我還小的時候,人們對古代知識分子充滿興趣,那時的電視劇裏最常出現的角色是狀元,而不是如今這般全是皇上。狀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後丫鬟就歡天喜地地跑進廳堂,麵對觀眾宣布“夫人生啦!”第二件事就是抓周。你知道抓周就是一個口水漣漣的嬰兒在一張堆滿禮物的桌子上爬啊爬,抓到什麽就預示什麽前程,抓一本書的就是知識分子,抓印章的是幹部,要是抓胭脂盒,父母就要暗叫一聲“壞了”,這是個流氓。電視劇總會安排兩個孩子一起抓,一個狀元,一個流氓,於是觀眾們就都明白了:這兩個孩子將終生為敵,而狀元必將取得勝利。
那會兒我就發現,自己對當狀元和當流氓都毫無興趣。要是讓我去抓周,我必定要抓一塊紅燒肉。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那說的是少先隊員,我自己的興趣可全在於永不間斷的進食。
年輕時我想活得燦爛,墓誌銘上最好寫著“他的光輝照亮了一個黑暗的角落”之類。到了30歲,我想身後評價可以雅靜一點,“先生之風,山高水長”便好。如今我再不想這些了。這並非誌向消沉之故,而是領悟了人生至為緊要之事以及誌向實現的前提。人生苦短,歡愉有時,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當作精神尺度,慢慢學做謙謙君子。這是道德律令,可是說到本質又不盡然,其實嘉德懿行來自內心,更多地是一種審美體驗。
好的人生就是這麽回事兒吧,這一邊,荷爾蒙、虛榮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燒;那一邊,悲憫、善與愛,人格修行,也可以永無止境。當然對壞的人生來說,卑鄙和強橫也可以永無止境。後一種人和他們的組織機構可能有錢有勢,可是不屌也罷。我們還有另一個世界可以依憑。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說,他去俄國拜訪了托爾斯泰的墓地,穿過羊腸小道,在林間,看到墓地上既沒有墓碑,也沒有名字,隻有一塊方形土丘,上麵覆蓋著青草。這就是偉大的俄羅斯的靈魂的歸宿。很久以前我不覺得托爾斯泰怎麽樣,寫得那麽悶,後來看了他的《懺悔錄》,突然受了震動。怎麽說呢?長了見識了。一個人,肉體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聖。好多事,高尚,幹淨,我們常不信,不屑一顧,“嗨,那是扯淡呢!”其實是沒見過。茨威格見過,他說,在俄國所見到的景物中,再沒有比托爾斯泰墓更宏偉、更感人的了。我覺得,一個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諸懷抱,就一定會覺得自己與托爾斯泰和茨威格有那麽一星半點的相似,這就算入了他們的黨了吧?那麽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第三部分】
@跟拿蔥的大嬸談文學
30 個世紀以來我最喜愛的作家約翰·厄普代克前幾天掛了,他被稱為美國文學界的“十項全能冠軍”,既是一個寫溫柔放蕩的存在悲劇的大師,又多才多藝,從創作到批評無所不能,比喻性地說,恰如四份蘇東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長,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認為一個人若不在某些方麵是個抒情歌手簡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電影《畢業生》裏,達斯汀·霍夫曼剛剛大學畢業,成天東遊西盪,不擅實務,父母問他,你丫到底想要什麽?他回答說:“與眾不同。”當我想到厄普代克的畢生誌業時,我的感慨正是:這就是與眾不同的人生。
有時你不得不感慨於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跟厄普代克這樣的人相比,我自己活個什麽勁兒呢?這就像人家已經實現了可以裝滿鳥巢體育場的夢想,而你還對一隻小盒子說心事呢。可是有什麽辦法呢?撒嬌地說,我隻是一個在文學地圖上沒有人知道的國家裏的一個玩世不恭的傢夥嘛。我在網絡視頻上看過巴西小孩踢球,還沒有茶幾高呢,踢得跟翻花兒似的,可是我們的國足也沒集體自殺呀。我們是偉大國家,專跟人家比桌球。這就是我們的風格。餘華不是有一部《活著》
倍受讚譽嘛,就因為裏邊有一個人,任天打雷劈,怎麽著都活著。
我可不認為一個活著而不曾體驗活著之外的樂趣的故事有什麽好寫。我姥姥幾乎不識字,年近九旬,身體不好,自知死之將至,茲有存在之惑,問我說:“人這一 輩子呀,有什麽意思呢?”我沒有辦法回答她,隻好鼓勵說,你要下定決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說的去做,可我覺得隻是敷衍而已。她不能“與眾不同”,不 貪求往生彼岸,卻無法排解幻滅之失。
這就是為什麽那些最傑出的小說是文明贈予我們的禮物。它們讓你完全沉浸在床頭的檯燈能夠照射到的小小空間之中,屏除了喧譁的世界,本來你對自己幾乎一無
所知,它們卻讓你了解自己的孤獨,了解自己的悲涼,了解自己在永恆時光中的小小的位置。平時,當理科生質問“文科生有什麽用”的時候你可能很難回答,但 是在夜闌人靜、手不釋卷之時你卻會發現,世界上各種接近真知的努力都有惟一之核,就是對存在的真實的追問,最傑出的文學作品與最傑出的天文學或物理學研 究其實是一回事,它們的浩瀚之美讓我們的靈魂恐懼卻安寧。
秦檜也有仨朋友,我亦承蒙錯愛,偶爾被朋友問到為什麽不多寫點兒。他們的意思是,豌豆大的才華也不要浪費呀。我的回答總是:我不寫就是因為我不會寫唄。
我想這世上隻有兩種東西真正值得去寫,一種是重大現實問題,比如社會中潛在的巨大危險,另一種就是我們的靈魂。這兩種東西我都不會寫,因此幾乎沒有任何 作文的必要。讓我覺得疑惑的一件事是,為什麽有那麽多人比我還平庸,卻寫那麽多而且沾沾自喜呢?我覺得自己像藍藻中的一條魚,都快被這幫話癆給弄得窒息 了。有時候我幾乎想跟他們簽一個協議:大家一起收聲好不好?
海明威夠聰明的了,可是寫《永別了武器》,光最後一頁就修改了39遍,這才叫要想人前顯貴,必得背後受罪呀。我想在我們這兒,人們的問題其實在於不聰 明,而在於太不樂意受罪了。
因此我僅存的誌向就是重申常識。潘恩寫過一本書就叫《常識》,美國精神就以這本小冊子為藍本。前段時間,一架飛機迫降在哈德遜河上,一個人都沒死。我希 望等什麽時候我們的飛機也迫降在一條河裏,也不死人。經過漫長而迂迴的邏輯,常識將有助於此。這看似恢弘的誌向,其實不是。寫文章的真正的恢弘誌向應該 是文字像深澗流水一樣優美動聽,促進社會進步則隻是識文斷字者的本分。那麽我為什麽要逆流而動,大談文學呢,既然我知道列位對文學的興趣比拿蔥的大嬸強 不了多少?我就是要來點兒老生常談,是的,我們這個時代低估了真正的價值。或者更直率一點兒說吧:我們的沸騰的生活啊,太可笑了。窮措大擁一黃臉婆,自 稱好色,這不能叫風流倜儻;人民熱衷蠅頭小利,士子貪慕蝸角虛名,這也不叫大國崛起。
@硬幣重於撲滿
曾有一個時代,當我還小的時候,人們對古代知識分子充滿興趣,那時的電視劇裏最常出現的角色是狀元,而不是如今這般全是皇上。狀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後丫鬟就歡天喜地地跑進廳堂,麵對觀眾宣布“夫人生啦!”第二件事就是抓周。你知道抓周就是一個口水漣漣的嬰兒在一張堆滿禮物的桌子上爬啊爬,抓到什麽就預示什麽前程,抓一本書的就是知識分子,抓印章的是幹部,要是抓胭脂盒,父母就要暗叫一聲“壞了”,這是個流氓。電視劇總會安排兩個孩子一起抓,一個狀元,一個流氓,於是觀眾們就都明白了:這兩個孩子將終生為敵,而狀元必將取得勝利。
那會兒我就發現,自己對當狀元和當流氓都毫無興趣。要是讓我去抓周,我必定要抓一塊紅燒肉。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那說的是少先隊員,我自己的興趣可全在於永不間斷的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