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想像著實有些荒謬可笑,可惜john笑不出來――不僅是因為他們正在前往一個兇案現場的路上――他隻是控製不了地去擔心自己結婚搬出去住之後會不會讓射rlock覺得不習慣。


    蘇豪區的夜晚其實並沒人們想像中那麽熱鬧――鱗次櫛比的俱樂部和ji院,街道上到處都是衣著暴露的流鶯,聽見巡查的警車聲就一鬧而散――事實上一眼望去跟普通的街道也差不了太多,雖然的確有不少掛著“licensed”標誌的ji院、性用品商店、色情錄像店,但還沒紙醉金迷到慕名而來的觀光客們想像中的地步,尤其今天晚上下了霧,就更顯得冷清。


    距離屍體被發已經過了二十個小時,警戒帶還拉著,不過並沒什麽人在線外圍觀――某種程度上,在這地方出現個把具屍體不是什麽新鮮事,性和毒品不分家,一年到頭總有幾個嗑多了藥的癮君子倒斃街頭。雖然這回是起謀殺案,但在警方的封鎖下也沒引起多大的騷動,更沒人會在警戒帶外徘徊不去自找麻煩。


    “昨晚也起了霧,這天氣真是見鬼了,”lestrade先一步下了警車,已經等在警戒線外,正指揮看守現場的警員把氙氣燈和防霧燈都打開,“希望從明天開始能正常起來。”


    “得了吧,lestrade,下不下霧和死不死人沒太大關係,”射rlock拉高警戒帶,等john鑽過去才放下手,“永遠別把巧合當成必然。”


    “可你自己也說趁著霧還沒散……”


    “我也沒說完全無關。”


    lestrade被噎得無話可說,比了個“反正理都被你說完了”的手勢,主動退到一邊。


    巷子並不長,還不到四百米,也不是條死胡同,兩側連接著街道,天氣晴朗的夜裏完全可以從一端望到另一端,雖然有點僻靜,可也稱不上十分隱蔽,不能算是個理想的殺人場所。


    但是因為此時下了大霧,能見度已經驟降到關掉防霧燈後幾米外就看不清人的地步。不過射rlock似乎對於細枝末節也不像往常那樣感興趣,沒有上躥下跳東翻西找,也沒有趴下身去仔細研究平凡無奇的地麵。他隻是蹲下來看了會兒那些血跡,然後站起身,手插在褲袋裏,一步步走進霧中,從巷口走到巷尾,再一步步折返,然後又走了回去,john也猜不透他在想什麽。


    “我們就差挖地三尺了,”lestrade站在john身邊,突然開口說了句,“不止是這兒,附近都被翻了個底朝天,下水道、垃圾箱,什麽線索都沒有。”


    “找不到兇器很常見,”john望著同居人完全隱沒霧中的背影,“他很可能把它帶回去了。”


    “太‘幹淨’了,我是說這個現場,”lestrade頭痛地抱怨道,“甚至連個完整的腳印都提取不出來。兇手明顯拿什麽東西把鞋子包住了,或許是戴了鞋套,並且把血跡抹得一團糟,謹慎地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可你知道被害人的東西都還在,說明他根本不在乎讓我們查出來她們是誰,典型的無計劃型犯罪,隨機挑選目標,不過被害人都是ji女,這肯定意味著什麽,我想我們該找人做個心理側寫……”


    “設想確實很重要,”射rlock再次走了回來,打斷lestrade的推想,“我對心理側寫沒意見,但我也跟你說過好多回了,在占有全部線索之前,光下某種設想性的結論會使判斷出現誤差。”


    “所以你看出什……”


    “所以關上燈,全部的,”射rlock繼續不客氣地打斷他,一把將john扯了過去,“以及他有比聽你嘮嘮叨叨更重要的用途。”


    兩分鍾後john獨自站在黑暗中,四周是潮濕粘人的霧,腳邊血漬淩亂――二十個小時前還有個被開腸破肚的女人躺在這兒――他想如果這就是同居人所指的那個“更重要的用途”的話,自己倒寧肯跟lestrade一塊兒站得遠遠的,聽他喋喋不休地嘮叨案情。


    不過john知道自己也就是隨便抱怨一下罷了,好像診所裏的同事工作之餘總會各自抱怨些煩心事:洗碗機一個禮拜壞了兩次,孩子不聽話,切爾西輸給了阿森納,吧啦吧啦吧啦。當然john很少參與此類閑聊,因為他想他總不能在人們抱怨洗碗機和足球隊時舉著咖啡來一句:“我頭一回跟女朋友約會就被中國走私團夥綁架,那真是太糟了。後來還差點跟室友一起在一個遊泳池邊上被穿著westwood的倫敦犯罪頭子炸死,這日子過得可真煩人。”


    於是john現在站在這兒――在一個大霧迷濛的深夜,站在一個命案現場,豎起耳朵試圖分辨從黑暗中傳來的腳步聲。


    他以為射rlock是想試試兇手走到離被害人多近的地方才會被她察覺,可這說不通――她們醉了,沒醉到不省人事,但人醉了時總會有些反應遲鈍,別說從背後過來個人,哪怕是後麵有輛車狂按喇叭她們估計一時半會兒都躲不開。


    那麽別去聽,想像你醉了,腦子一團漿糊,唯一的念頭是趕緊爬回家蒙頭大睡……john努力放空感知,閉上眼,假裝自己是個遲鈍的醉鬼,然後過了十幾秒――或許更長,他不知道,對於時間的感覺也模糊了――john突然猛地瞪大眼,反射性地掙紮,抬起胳膊去扯那隻死死捂在自己嘴上的手,同時感到脖子上有什麽冰涼的東西劃過,來回劃了兩次。


    理智上他知道那隻會是射rlock,而劃過自己咽喉的東西不過是對方的手指,沒什麽好怕的――和預想的一樣,他沒有察覺到他的接近,射rlock的腳步如此輕敏,像從濃霧中驟然浮現的幽靈,力氣卻又大得驚人,迅猛地捂住他的嘴,讓人幾乎發不出任何聲音――但john無法控製住自己的本能,他承認那一刻他有點被嚇到了,盡管他知道身後人是射rlock holmes,他的室友、朋友,這世界上自己最熟悉的人之一。


    “lestrade!”感謝上帝那不過是短暫的一刻,下一秒射rlock便回復常態,若無其事地放開了john,邊往其他人站的地方走邊喊了一句,“不,不用開燈了,我完事了。”


    john又在原地站了兩秒,做了個深呼吸,正要舉步跟上自己的同居人,卻見對方又走了回來,手搭到自己背上,來回輕輕撫摸了兩下。


    john搖了搖頭,示意自己沒事兒,然後同室友一起並肩往巷口走去,慶幸剛才那幕沒人看到――他在一條黑乎乎的巷子裏摸他的背,人們看到又會說閑話了。


    john很高興自己還有心思開玩笑。


    lestrade和另外兩個警員一起等在巷子外頭,背靠著紅藍燈閃個不停的警車,見他們走過來馬上站直身:“你……”


    “你認為他有多高?”射rlock一如往常地搶走了談話的主動權。


    “你說兇手?我們分析他至少有五英尺八英寸,或者更高……”


    “嗯哼,分析,”射rlock挑起眉,一副“我知道你們怎麽想,但還不如別想”的表情,“顯然他比她高,比她有力,而被害人隻有五英尺出頭……別張嘴,我知道你想說什麽,她的確穿了高跟鞋,我們都看到她那雙四英寸的鞋子了,但是走走腦子,她醉了,穿著那鞋她走不了路!”


    “這隻是你的猜測,沒準她早習慣了,你又不了解……”


    “oh really?”射rlock諷刺地反問,“看來你是真被一具屍體嚇昏頭了,lestrade,別被那些刀口分散了注意力。她沒穿絲襪,腳底沾了灰,有細微的擦痕,你或許看到了,以為那是她在掙紮時踢掉了鞋,赤足蹬地造成的擦傷,可卻沒有去仔細看看她的鞋!”


    “鞋?”他們來現場前一起看過被害者的隨身物品,lestrade記得射rlock把每一樣都拿起來看了,似乎也沒對鞋特別感興趣。


    “是的,鞋,十厘米鞋跟,廉價的人造革,靛藍漆皮,不是新買的,但每道磨損都是舊痕。鞋的尺碼對她來說有點緊,不過她一貫如此,穿不合腳的鞋,她的腳趾告訴了你這一點。況且她沒穿絲襪,那鞋絕不可能隨便蹬蹬就掉,如果是在掙紮時踢到的,上麵一定會有新的劃痕。”


    “所以……你是說因為她醉了,可是鞋跟太高,鞋子又不合腳,所以她把鞋脫了拎在手裏,然後赤著腳走路?”


    “第一名被害人的屍體被你們攪合得差不多了,我不能肯定她被殺時有沒有穿著高跟鞋,但至少她的腳腕沒有扭傷,”射rlock抬手比了個和john差不多高的高度,“他確實比她們高,能夠憑藉身高的差距從後麵毫不費力地捂住她們的嘴,但沒有你們分析得那麽高,所以至少把你們的身高側寫給我降到五英尺半。”


    “好吧,你說得在理,但光憑這一點……你就那麽肯定兇手不是個高個子?”


    “還有腳印,lestrade,他戴了鞋套,弄亂了血跡,讓你們提取不出完整的腳印!”射rlock帶著副你怎麽還不明白的表情補充道,“他需要跟蹤她,他是去殺人,肯定會選雙合腳輕便的鞋。難道你以為他會怕你們從鞋底花紋裏推斷出什麽?運動鞋哪兒都能買到,所以他一定是不想讓人看出他的鞋碼!”


    “哦,是的……我是說我們知道……”lestrade口不對心地點了點頭――這本應很明顯,可他們就是忽視了。因為被害者的臉曾被粗暴地毆打,甚至被打落了五顆牙,所以他們理所當然地推斷對方應該是個體格高壯的男人,從而忽視了兇手謹慎行事背後是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不過起碼……”lestrade又點了點頭,決定採納射rlock的意見,修改一下身高側寫,“我是說他也許不夠高,但肯定很有力,因為……”


    “john曾是個軍醫,他受過基本的格鬥訓練,雖然我認為他忘得差不多了,”射rlock第無數次打斷lestrade的話頭,“可我試過了,即使在有思想準備的情況下他也做不出什麽有效的反抗,兩具屍體都是背後下刀,利落地割斷咽喉,說明兇手能夠熟練使用刀具。何況她們醉了,反應遲緩,準定來不及用力掙紮就咽了氣。”


    “我……”john欲言又止,沒去反駁室友把自己形容得手無縛雞之力――他不得不承認,如果射rlock手裏拿著刀,自己現在已經是一具屍體。


    “當然因為他是個男的,所以我稍微用了點力,”射rlock瞥了john一眼,帶著該死的無辜的神情,“盡管屍體臉部曾被重毆,但肘擊同樣可以造成瘀傷。即使兇手的拳頭不夠有力,他也可以把她放到地上,用更有力的肘部鑿擊她的臉――順便一提他顯然穿了防水的塑料雨披,不是一次性的那種――以及牙齒被工具拽落和被打落的傷痕很難分辨,不能排除他用鉗子拔掉被害人牙齒的可能,總而言之,很遺憾,你們對於兇手體格魁梧的推斷也站不住腳。”


    “god……”lestrade覺得自己頭疼得要死了。本來他們認為他們需要找的是個看上去高壯有力的男人,還打算盡可能地排查下有沒有潛在的目擊證人,通常人們會對這類人多點印象。但倘若兇手隻是個體型平凡的普通人的話――當然普通的定義僅指生理範疇,那混蛋絕對是個心理變態的瘋子――他們就基本不能指望目擊者了,即使人們和他擦肩而過也不會多加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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