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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昏同人)淡粉色島嶼 作者:nuhnad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大輝的把柄?樸誌訓瞳孔收縮了一下,突然明白這句話意味著裴珍映已經發現他背後的人大概是誰了,如果真這樣,那距河成雲知道也不遠了。
裴珍映把樸誌訓的反應看在眼裏,然後笑了,眯著眼睛有點孩子氣的那種。“對呀,哥的秘密我都知道了。” 他看起來很開心,“但我不會告訴成雲哥的,這種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刺激不是嗎?”
“我是來幫忙的,” 邊說著,這個假獄警邊晃了晃他藏在槍套裏的東西,“哥你和a0923要的東西,我幫你帶過來了。”
“為什麽賴冠霖自己不來?你現在倒開始為他跑腿了。”
裴珍映有些委屈地癟了癟嘴,“你的那位一區男人最近盯他盯得太緊,萬一被發現多不好,迫不得已隻好換我來了。至於為什麽為他跑腿,” 裴珍映伸了伸懶腰,“哥不了解我嗎?我快悶得發黴了。”
樸誌訓接過他拋來的小東西,發現是個小磁卡,覺得有些無奈,“他就給我這個東西?這裏沒有電腦,裏麵的東西我看不了啊。”
裴珍映想了想,補充道,“賴家那小子說你肯定會這麽問,他讓我轉述,回答是你很快就會知道該怎麽辦了。”
說完之後,確定樸誌訓收到東西了,這名有模有樣的假獄警,在被人發現之前,和樸誌訓打了個招呼,然後就先溜了。
於是又隻剩下男孩一個人在這間軟禁室裏,因為知道房間裏有監控,他不敢光明正大地打量這個磁卡,隻能握在手裏,思考著剛剛裴珍映話裏的意思。
隻是樸誌訓沒想到,賴冠霖所謂的很快,來得這麽快。
電子門的聲音又響了,這次估計不是獄長就是社長了,男孩這麽想著,更加小心地藏好了手裏的東西。
他低著頭,抿著唇——然後在聽到來人腳步聲的時候,眼睛驀地瞪大,嘴唇也顫抖了起來。
太熟悉了,這個腳步,這個節奏,他仿佛都能看到那個人走路的樣子了——他仿佛都能聞到他的氣味了。
像是不敢置信般,樸誌訓慢慢地,輕輕地,伸直了身體,抬起了眼。
他正站在他的麵前。
就和兩天前一樣明亮——不,甚至比之前更明亮地站在了他的麵前,男人眼角微微帶笑的弧度點著了樸誌訓眼睛。
薑丹尼爾正站在樸誌訓的麵前。
*
半個小時前,一區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薑丹尼爾掃了眼監控,發現門外是誰後,臉色有些驚訝。
門開後賴冠霖走進來,也不廢話,直接挑明了來意,“我知道你最近在監視樸誌訓的那個三區室友,” 他手上的小東西放到薑丹尼爾麵前,“剛剛他來找我了,從我這拿走了樸誌訓要的東西,於是我悄悄在他身上放了個定位晶片。”
“你隻要把我給你的這個前端連上電腦,你就可以看到對方的位置了。怎麽樣,好不好奇他現在是去了哪裏?”
薑丹尼爾自然明白這句話背後的意思。
“你有什麽條件?”
“把我調回二區。” 賴冠霖靠在桌子邊沿說道,“至於其他的,比如哥你怎麽和獄長交代,就不在我思考的範圍內了。”
“怎麽樣,換不換?”
第二十四章
從現在往回看的時候,大腦裏的記憶像是一場大霧下的森林,迷迷朦朦得什麽都看不清,隻有湊到很近的時候才能看見樹枝和樹葉上的一些紋理,一旦靠遠了,就一片模糊。
舉個例子,比如說樸誌訓十二歲遊樂場裏的旋轉木馬,明明是無比快樂的回憶,現在想起來隻有一些瑣碎的細節,比如拴在邊欄上的彩色氫氣球,或者是身後坐在另一個木馬上笑得很大聲、穿著白色公主裙的女孩子。除此之外,腦海裏什麽都沒剩下。
但現在薑丹尼爾站在他的麵前,這讓樸誌訓驚恐地發現,記憶在遇上這個男人的時候出現了變化——籠罩在森林上方的大霧散去,陽光直射而下,因此不需要靠得太近,景致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他一直以為自己隻是大概記得男人眼下小痣的位置,現在再次看去,竟是與記憶裏的分毫不差——男人像是開發了他過目不忘的能力。
薑丹尼爾正站在樸誌訓的麵前。
他站得很筆直,明明是一身糟糕的囚衣,領口處的皮膚上還留著樸誌訓給他帶來的傷疤。可他唇角帶著笑意,淺色的頭髮像落了星星,黑色的戒圈在他的無名指上微微反光。
這是我的王,樸誌訓突兀地想到,這是我的太陽。
“小訓睡慣了我的床,” 薑丹尼爾看了看樸誌訓身後簡陋的床,“現在怕是過得很不好吧。”
樸誌訓張了張嘴,還是出不了聲音。
“所以回來吧,回到我的身邊。” 他往前又走了一步,近到隻要張開雙臂就可以將樸誌訓整個人擁入懷裏。
樸誌訓終於再次和男人對視了,現在他仿佛真的變成了那個剛剛入監時對未來一無所知的新人,脆弱、美麗、臉色蒼白,像是一枝隨時可以被折斷的玫瑰。
事實上,他已經被折斷了,他凋零在他的太陽過於炙熱的烈焰之下,他掙紮過、然後失敗了。
“你不應該來的,” 過了會兒,男孩子終於找回了聲音,抖著說,“你不該來的,你不該相信我的,我對你毫無用處,我對你隻是累贅,我打傷了你,我出言傷害你,我反覆背叛你,你不應該來找我,我不想,我不想讓別人覺得你有了弱點——”
因為我多希望你還是那個順風順水,人生寬闊明亮,沒有挫折與坎坷,高高在上的王。
可是他的王打斷了他的口不擇言——
“你沒有,你不是,你現在不是,將來也不會是。”
薑丹尼爾朝他伸出一隻手——無名指上的黑色戒圈在他白皙的手指上格外明顯——然後男人牽過樸誌訓的手放在了自己有槍傷的一邊肩膀上。
“你從來都沒有真正傷害過我,你看,這裏傷得甚至比你臉上的還輕,” 薑丹尼爾聲音有些啞,有些沉,不是以往那種誘哄似的調子,而是認認真真地對著麵前快要失控的男孩子說,“我們都知道,你還可以繼續騙我,但已經無法繼續騙自己了。”
於是男人手下的另一隻手也微微顫抖了起來。
樸誌訓似乎做了那麽多就為了現在這個瞬間——就為了薑丹尼爾能夠明白,其實他早就放棄自己的心了——他早就把自己的心掏了出來。就在審訊室裏、在水池邊、在那個一區線人的獄室裏、在拿著晶片連上電腦的時候,他無時無刻不希望有一天薑丹尼爾可以知道,他從未真正地背叛過男人——早就捨不得了。即使這樣做會引起社長的懷疑,即使這樣做相當於把命賭在了男人對他的感情上,即使這樣做——即使這樣做又笨又蠢又傻,可樸誌訓一個人在黑暗裏蹣跚了太久,義無反顧地再賭一次自己的命來換這個瞬間,似乎值得了。
裴珍映把樸誌訓的反應看在眼裏,然後笑了,眯著眼睛有點孩子氣的那種。“對呀,哥的秘密我都知道了。” 他看起來很開心,“但我不會告訴成雲哥的,這種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刺激不是嗎?”
“我是來幫忙的,” 邊說著,這個假獄警邊晃了晃他藏在槍套裏的東西,“哥你和a0923要的東西,我幫你帶過來了。”
“為什麽賴冠霖自己不來?你現在倒開始為他跑腿了。”
裴珍映有些委屈地癟了癟嘴,“你的那位一區男人最近盯他盯得太緊,萬一被發現多不好,迫不得已隻好換我來了。至於為什麽為他跑腿,” 裴珍映伸了伸懶腰,“哥不了解我嗎?我快悶得發黴了。”
樸誌訓接過他拋來的小東西,發現是個小磁卡,覺得有些無奈,“他就給我這個東西?這裏沒有電腦,裏麵的東西我看不了啊。”
裴珍映想了想,補充道,“賴家那小子說你肯定會這麽問,他讓我轉述,回答是你很快就會知道該怎麽辦了。”
說完之後,確定樸誌訓收到東西了,這名有模有樣的假獄警,在被人發現之前,和樸誌訓打了個招呼,然後就先溜了。
於是又隻剩下男孩一個人在這間軟禁室裏,因為知道房間裏有監控,他不敢光明正大地打量這個磁卡,隻能握在手裏,思考著剛剛裴珍映話裏的意思。
隻是樸誌訓沒想到,賴冠霖所謂的很快,來得這麽快。
電子門的聲音又響了,這次估計不是獄長就是社長了,男孩這麽想著,更加小心地藏好了手裏的東西。
他低著頭,抿著唇——然後在聽到來人腳步聲的時候,眼睛驀地瞪大,嘴唇也顫抖了起來。
太熟悉了,這個腳步,這個節奏,他仿佛都能看到那個人走路的樣子了——他仿佛都能聞到他的氣味了。
像是不敢置信般,樸誌訓慢慢地,輕輕地,伸直了身體,抬起了眼。
他正站在他的麵前。
就和兩天前一樣明亮——不,甚至比之前更明亮地站在了他的麵前,男人眼角微微帶笑的弧度點著了樸誌訓眼睛。
薑丹尼爾正站在樸誌訓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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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前,一區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薑丹尼爾掃了眼監控,發現門外是誰後,臉色有些驚訝。
門開後賴冠霖走進來,也不廢話,直接挑明了來意,“我知道你最近在監視樸誌訓的那個三區室友,” 他手上的小東西放到薑丹尼爾麵前,“剛剛他來找我了,從我這拿走了樸誌訓要的東西,於是我悄悄在他身上放了個定位晶片。”
“你隻要把我給你的這個前端連上電腦,你就可以看到對方的位置了。怎麽樣,好不好奇他現在是去了哪裏?”
薑丹尼爾自然明白這句話背後的意思。
“你有什麽條件?”
“把我調回二區。” 賴冠霖靠在桌子邊沿說道,“至於其他的,比如哥你怎麽和獄長交代,就不在我思考的範圍內了。”
“怎麽樣,換不換?”
第二十四章
從現在往回看的時候,大腦裏的記憶像是一場大霧下的森林,迷迷朦朦得什麽都看不清,隻有湊到很近的時候才能看見樹枝和樹葉上的一些紋理,一旦靠遠了,就一片模糊。
舉個例子,比如說樸誌訓十二歲遊樂場裏的旋轉木馬,明明是無比快樂的回憶,現在想起來隻有一些瑣碎的細節,比如拴在邊欄上的彩色氫氣球,或者是身後坐在另一個木馬上笑得很大聲、穿著白色公主裙的女孩子。除此之外,腦海裏什麽都沒剩下。
但現在薑丹尼爾站在他的麵前,這讓樸誌訓驚恐地發現,記憶在遇上這個男人的時候出現了變化——籠罩在森林上方的大霧散去,陽光直射而下,因此不需要靠得太近,景致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他一直以為自己隻是大概記得男人眼下小痣的位置,現在再次看去,竟是與記憶裏的分毫不差——男人像是開發了他過目不忘的能力。
薑丹尼爾正站在樸誌訓的麵前。
他站得很筆直,明明是一身糟糕的囚衣,領口處的皮膚上還留著樸誌訓給他帶來的傷疤。可他唇角帶著笑意,淺色的頭髮像落了星星,黑色的戒圈在他的無名指上微微反光。
這是我的王,樸誌訓突兀地想到,這是我的太陽。
“小訓睡慣了我的床,” 薑丹尼爾看了看樸誌訓身後簡陋的床,“現在怕是過得很不好吧。”
樸誌訓張了張嘴,還是出不了聲音。
“所以回來吧,回到我的身邊。” 他往前又走了一步,近到隻要張開雙臂就可以將樸誌訓整個人擁入懷裏。
樸誌訓終於再次和男人對視了,現在他仿佛真的變成了那個剛剛入監時對未來一無所知的新人,脆弱、美麗、臉色蒼白,像是一枝隨時可以被折斷的玫瑰。
事實上,他已經被折斷了,他凋零在他的太陽過於炙熱的烈焰之下,他掙紮過、然後失敗了。
“你不應該來的,” 過了會兒,男孩子終於找回了聲音,抖著說,“你不該來的,你不該相信我的,我對你毫無用處,我對你隻是累贅,我打傷了你,我出言傷害你,我反覆背叛你,你不應該來找我,我不想,我不想讓別人覺得你有了弱點——”
因為我多希望你還是那個順風順水,人生寬闊明亮,沒有挫折與坎坷,高高在上的王。
可是他的王打斷了他的口不擇言——
“你沒有,你不是,你現在不是,將來也不會是。”
薑丹尼爾朝他伸出一隻手——無名指上的黑色戒圈在他白皙的手指上格外明顯——然後男人牽過樸誌訓的手放在了自己有槍傷的一邊肩膀上。
“你從來都沒有真正傷害過我,你看,這裏傷得甚至比你臉上的還輕,” 薑丹尼爾聲音有些啞,有些沉,不是以往那種誘哄似的調子,而是認認真真地對著麵前快要失控的男孩子說,“我們都知道,你還可以繼續騙我,但已經無法繼續騙自己了。”
於是男人手下的另一隻手也微微顫抖了起來。
樸誌訓似乎做了那麽多就為了現在這個瞬間——就為了薑丹尼爾能夠明白,其實他早就放棄自己的心了——他早就把自己的心掏了出來。就在審訊室裏、在水池邊、在那個一區線人的獄室裏、在拿著晶片連上電腦的時候,他無時無刻不希望有一天薑丹尼爾可以知道,他從未真正地背叛過男人——早就捨不得了。即使這樣做會引起社長的懷疑,即使這樣做相當於把命賭在了男人對他的感情上,即使這樣做——即使這樣做又笨又蠢又傻,可樸誌訓一個人在黑暗裏蹣跚了太久,義無反顧地再賭一次自己的命來換這個瞬間,似乎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