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太陽升起,金色的陽光鋪滿大地。


    暖暖的陽光透過玻璃,照進屋裏。


    一覺醒來,元歌滿足的伸了個懶腰。


    “嘶”


    腰間和腿根處傳來的疼痛感,讓她倒吸了一口涼氣。


    關於昨晚的記憶,在腦海中浮現。


    “狗男人。”


    元歌嘴裏嘟囔著,準備起床。


    腳上傳來異樣,低頭看去,腳腕上不知何時被戴上了一條鑽石腳鏈。


    元歌坐在床上,勾著腿,想要將腳鏈摘下來。


    這時,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隻得暫時放下腳鏈,扭腰去取手機。


    “媽媽。”


    從重生之後,蔣元歌就沒有回過家,也沒有給家裏打過電話。


    對父母而言,不過是十天半個月的時間,於自己,卻是相隔一世。


    這聲媽媽一叫出口,元歌就熱淚盈眶。


    “丫頭啊,昨天媒人上門來,給了結婚的日子,訂了九月九日,你爸讓我問問你,你確定要買市裏的別墅當婚房嗎?


    你在外麵賺錢也不容易,咱一個農村人,也不是非要住幾百萬的房子。”


    聽著媽媽的話,元歌明白其中的意思,隨即開口,打斷了下麵的話,


    “媽,我最近幾天有點忙,一下子回不去,房子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我會找人裝修好的,等我這段時間忙完了,就回去帶著你和爸爸一起去看新房子。”


    這個時間點,未過門的嫂嫂的家裏人,早已經將自家準備了一套別墅做婚房的事宣揚出去了,若這個時候自己說不買別墅,豈不是又把人給得罪了。


    雖然自己的出發點是好的,想著自己有能力了,可以讓父母安度晚年,可,真是應了那一句,世事無常啊。


    重生歸來,雖說現在自己的賬上也沒有餘錢,但是比起上一世,到底好了許多。


    而且首付已經交了,自己這幾天找個裝修公司,到時候讓父母親和哥哥他們去盯著就好。


    隻要自己好好的,努力的工作,錢,總會有的。


    “現在是3月22日,那離九月九日就剩下5個多月的時間了。”


    “是啊,你嫂子的家裏人,拿著你哥和你嫂子的八字,專門找人算了的,這個日子好,萬事皆宜,而且你哥他們在這一天結婚,可以家庭和睦一輩子。”


    老一輩的人,總是圖兒女孝順,家庭和睦。


    上一世,此時的自己已經躺在床上了,哥哥結婚的日期,卻是沒變,仍然訂在了九月九日。


    日子過得如何呢,好像在表麵看來,是挺和睦的。


    但是那樣的和睦,卻多少是在父母及哥哥對嫂嫂的愧疚和感激下,處處相讓換來的。


    媽媽在那頭語氣興奮的說著,元歌也隻是笑了笑,沒有吭聲。


    視線無意中掃到腳腕上的那條鑽石腳鏈上,心中突然有了主意。


    待媽媽的電話掛斷後,蔣元歌撥通了另一個電話。


    “唐琳姐,你知道有收購二手首飾的店嗎?”


    這個腳鏈戴著礙事,剛剛好自己又缺錢,把它賣了換錢,豈不是兩全其美。


    “這個我還真認識一個,圈子裏許多小明星買不起撐門麵的首飾,禮服,包包什麽的,都會找她租,她那裏也兼著二手奢侈品的回收,她叫木歡,你等一下,我把她的微信號推給你。”


    不一會兒,聊天記錄裏就發來了名片。


    “我現在給她打個招呼,有什麽事你自己和她說,這幾天我起早貪黑的,忙得連坐下喝口水的時間也沒有了,沒事我掛了。”


    電話那端,唐琳一口氣說完話,也不等蔣元歌回應,就掛了電話。


    元歌也不在意,添加了推薦來的名片,等對方通過後,要了對方的位置,約好了一會兒見,就洗漱去了。


    腳鏈搗鼓了半天也弄不下來,元歌索性就那麽戴著。


    隻是戴著腳鏈,無論是穿打底褲還是絲襪,總是咯得慌,氣得元歌把絲襪一脫,光著腿,從衣櫃裏找了條長及小腿的連衣裙,外麵搭了件風衣,腳上穿上了高跟鞋,嗒嗒嗒的下樓。


    庭院裏,司機已經等候在那裏了。


    坐進車裏,視線不自覺的又掃到了腳腕處的鏈子上。


    仔細一看,細細的鏈子就那麽鬆鬆垮垮的掛在腳腕處,每隔一指寬的距離,點綴著一顆黃豆大的鑽石。


    元歌輕抬起腳,左右看了看,別說,倒還挺好看的。


    車子在寬敞的馬路上平穩的行駛著。


    “劉師傅,麻煩你回去一趟,我有東西忘拿了。”


    蔣元歌強壓下心中的激動和忐忑,朝司機說道。


    “好的,蔣小姐。”


    當車子在門口緩緩停下時,元歌匆忙的進了屋子,直奔衣帽間。


    將衣帽間的櫃門全部打開,拿出手機,對著衣服,鞋子,包包,哢嚓哢嚓一通拍照。


    拍完後,在禮服區,拿了件香家的黑色抹胸晚禮服,又拿了條古馳雙提花的大披肩,用袋子裝起來,這才又出了門。


    木歡的店就在cbd商業圈附近不遠的一個二層小樓裏。


    以前元歌的咖位,也沒機會走紅毯,即便是參加一些宴會,也用不到以高奢名牌的衣服裙子來裝扮自己,所以元歌的衣櫥裏,頂了天的衣服也不過是幾千元的。


    也是跟了池先生,住進了蘭溪別墅,才穿上了高奢品牌的衣服。


    而此時,走進木歡的店,放眼望去,清一色的高奢品。


    一樓,像是走進了那些奢侈品店,包包,鞋子,在牆上的架子上擺著,中間,是一組沙發和茶幾,外麵則是一個一個的玻璃櫃子,裏麵擺放著飾品,在燈光的照射下,散發著璀璨奪目的光輝。


    “你就是蔣元歌吧。”


    在元歌四處打量時,一個一頭利落短發,身材瘦高,穿著牛仔褲,寬鬆針織毛衣的女人,滿臉笑意的迎麵走來。


    “你好,我是蔣元歌,唐琳姐推薦我來的。”


    “我叫木歡。”


    雙方互相自我介紹完後,木歡就引著蔣元歌來到中間的沙發上坐下。


    “咖啡還是果汁?”


    “果汁吧,謝謝。”


    元歌坐在那裏,看著對方將一杯果汁放在自己麵前。


    端起來,喝了一口。


    一旁的木歡這才開口問道,


    “蔣小姐是要租東西,還是要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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