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2月1日中午時分,張先生在古林寺附近被日本士兵搶走了8角錢。(這些在安全區西部發生的事件表明,這些農民每天上下工要克服多大因難。)


    316)2月2日早上8時,馮先生去下江考棚登記,11時回到西華門三條巷100號家中,半小時後一日本士兵闖入他的住宅。此時,正巧鄰居高先生及其兒媳在馮家作客。這個日本士兵不懷好意,因馮先生略通日語,把他打發走了。高先生事後回到幹河沿。


    317)2月1日上午9時,王先生返回北門橋15號家中。他正在收拾屋子,突然闖進來一個日本士兵,向他要姑娘,他回答說沒有。於是,這個日本兵轉向王先生的孫子,問他的母親在哪裏,孩子支吾不答,他就讓小孩領他到隔壁屋子,仍然沒有發現女人,他給了孩子1角錢就走了。


    318)2月2日,江先生要返回位於新門口的住所,在雲南路和中山北路交叉處的一個街角,遇見了五六個日本士兵。他們強迫他把餐具挑到挹江旅館。他辦完事後正要回家,在鐵道部附近又碰到兩個日本士兵,要他把大米扛到上元門。他遵命完成任務後,時間已晚,不得不放棄回家的想法。


    319)2月2日。張先生,46歲,曾在難民收容所住過,1月11日受僱於日本小橋部隊。2月2日上午8時許,他在去部隊的途中,在雲南路丁家橋遇見10多個日本士兵,他們脅迫他搬運大量重物。他向他們出示了小橋部隊頒發給他的證件,以證明他為日本軍隊工作的合法身份。可是,他們撕毀了證件,全打他,逼迫他從命。


    320)2月1日,王先生在回家途中的珠江路附近的小紗帽巷,遇到了兩個日本士兵,他們搶走了他1.12元錢。


    321)2月2日。陳先生和苗先生於1月30日前往中山東路的東麵牌樓,安排2月2日回廠事宜。抵達工廠時,看到4個日本士兵正在搬運印刷機和其他機器。日本兵不讓他們進入廠房,他們別無他法,隻得返回難民收容所繼續等待。2月2日清晨,他們再次來到工廠,發現工廠裏有很多日本士兵。哨兵要他們出示證件和圖章,向他們索要女人,最後還搶走了陳先生18元、苗先生12.80元錢。這兩位先生身無分文,隻得重新返回難民收容所。


    322)2月2日下午,朱先生想返回位於建康路的家中,他與他的朋友同行。他們到達鐵管巷時受到5個日本士兵的阻攔,他們不得不聽從日本士兵的命令,為他們工作到深夜。從此,他們再也不敢有試圖回家的想法。


    323)2月2日,馬太太回到光華東街的住所,剛一到家,日本士兵就從她家前門和後門蜂擁而入,向她要姑娘。幸好姑娘們及時躲藏在床底下,沒被發現。日本士兵順手拿走了5個盆碗和10根蠟燭。


    324)2月2日下午3時,4個日本兵闖入王府巷包先生的家找姑娘,當他們得到否定的答覆時,悻悻離去。


    325)2月2日下午2時,日本士兵穿牆闖入朱家苑一居民家中,搜遍全屋找姑娘,好在婦女們躲藏起來沒被發現,他們於2時30分離去。


    326)2月1日下午1時,3個日本士兵強姦了止馬村的一位29歲的婦女。


    327)2月1日下午1時,3個日本士兵闖入鼓樓附近王條巷某人家中,拉走了一個十來歲的小姑娘。在月28日就已有3個日本士兵來過一次,並強姦了2名婦女。


    328)2月2日下午3時。3個日本士兵闖入七家灣某人家中找姑娘,該家主婦從後門逃走,他們拿了4個盆走了。


    329)2月1日10時。一日本士兵闖入門東轉龍巷某人家中,問一個11歲的男孩哪裏有姑娘。孩子說沒有,他就使勁打了孩子兩個耳光,並搶走了一個盛滿熱水的銅壺離去。


    330)2月3日上午10時左右,七八個日本士兵闖進自下路江先生和江太太的家中(此時他們已回家),命令江先生出去,企圖對他太太施暴。當他們看到江先生帶著國際委員會的袖章時,悻悻而去。


    331)2月2日10時許,馬先生的太大走近中華門時被日本士兵抓住,遭到強姦。


    附:上述23起事件是對2月1日、2月2日和2月3日下午統計出來的事件的補充。所幸的是,這些事件並不像1月29日~1月30日期間所發生的事件那樣嚴重。其中一個原因是難民們已清楚地知道,年輕婦女和姑娘受到的危險最大,因此,得採取特別措施保護家中的婦女。但是,日本士兵不斷搜尋年輕婦女,敲詐勒索和搶劫掠奪仍嚴重妨礙中國老百姓重返住所過正常生活。如上所述,年輕婦女正麵臨著最大危險,我們希望能夠幫助她們,至少為她們開放幾個難民收容所。當然,難民重返住所,並不意味著救援工作就算是結束了,特別是在當前情況下,老百姓還不能重新開始或繼續進行正常的經濟生活。相反的,難民突然返回自己的住所可能會增加我們救援工作中的困難,我們將不得不招收大批工作人員,採用新的方法來解決這些困難。我們的恢復秩序委員會正忙於製定新的計劃,對至今獲得免費定量供應大米的5萬名難民還將無償提供糧食,我們甚至估計到這類難民數還將增加。至少在4月,這樣的援助是必不可少的。


    下列事件發生在2月1日以前,由於時間太緊,當時沒來得及列入事態報告的清單上:


    332)1月31日,63歲的李太太回到她長樂路的家中,她第一次在自己家中睡覺,晚上七八點鍾,日本士兵闖入她家索要錢財。她交出全部現金後,於第二天清早逃回難民收容所,幸運的是,她未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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