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陳王氏,28歲,於1月29日返回原來住處,半路上,她和另一個婦女被3名日本士兵攔住,他們要她倆跟他們走。盡管她們下跪求饒,但仍被拖進一家商店,陳王氏被他們強姦了3次。
233)1月28日,張楊氏,37歲,回到家中後,兩次遭日本士兵強姦。
234)1月31日,倪馮氏,一位17歲的年輕女子,回家後正在井邊淘米,一日本士兵向她襲來,打翻米簍,把她拖到桑田,肆意強姦。
235)1月30日,姚彩珍(音譯),一位16歲的少女,與她母親一起前往鼓樓醫院探視病人。在鼓樓附近,兩個日本士兵把她摔倒在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強姦了她。
236)1月30日,徐秦氏,一位36歲的婦女,正同丈夫以及幾個鄰居一道回家,走到長白街太平巷時,她被兩個日本士兵拖進屋子,遭到強姦。
237)1月30日,江劉氏,一位27歲的少婦,與其公公回到自己的家。1月31日22時,兩個日本士兵闖進她家,幸好她已躲藏起來,未被發現。
238)1月28日,魏陳氏,一位45歲的婦女,與一位女鄰居一起回家,被一日本士兵抓住。他要把她拖走,另一位具有同情心的士兵救了她,而她的女鄰居卻被強姦了。
239)1月28日,高思偉(音譯),一名24歲的青年男子,為日軍特務機關幹了幾天活,一日本士兵盜走了他5元錢和登記證。
240)周陳氏,36歲,於1月30日返回位於通濟門附近的住所,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1)秦王氏,一位22歲的少婦,於1月23日被日本士兵從安全區的難民收容所中拉了出去,至今未歸。
242)白吳氏,27歲,1月28日回家後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3)1月28日,劉尹氏,42歲,回到門東附近的家中,午夜時分,一些日本士兵闖入她家要女人。
244)1月29日,秦馬氏,35歲,回到北門橋的家中後遭到強姦。
245)1月28日,張衛氏,一位20歲的年輕女子,回家後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6)1月28日,徐朱氏,32歲,回家後遭到一個日本士兵強姦,她丈夫的衣服被盜走。
247)秦方氏,36歲,家住通濟門附近,在回家途中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其房屋被焚燒。
248)1月29日,姚王氏,34歲,在回家途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
249)1月29日,13歲的姑娘蔡家英(音譯)與其母親回到馬台街家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了。
250)1月30日,朱張氏,40歲,回到新巷橋附近的家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
251)1月29日,吳殷氏,19歲,剛分娩4天就遭一日本士兵強姦。
252)朱姚氏,46歲,1月29日在回家途中被日本士兵阻攔,他們向她要女人。
253)王張氏,43歲,1月25日回到新橋家中遭日本士兵強姦,丈夫被他們用刺刀刺死。
254)1月31日夜裏,2個日本士兵闖入天妃巷一人力車夫家中,要他為他們找姑娘。他陪他們到螺絲街,告訴他們說找不到姑娘,他們就把他痛打一頓。(米爾斯)
255)46歲的婦女潘樂澤(音譯)從蠶廠的難民收容所回到國府路西側的家中後,日本士兵蜂擁而來找姑娘,因此她又回到了難民收容所。
256)1月30日,一姑娘在返回位於國府路住處的路上,遭到2個日本士兵的襲擊。他們把她拖進一間空屋輪姦,因此她又回到難民收容所。
257)1月30日,一位44歲的婦女在返回大中橋住處的途中,遭到日本士兵的襲擊。他們把她拖進一間空屋強姦,她不得不又回到了蠶廠難民收容所。
258)1月30日,一男子回到申家巷家中,日本士兵前來找他要年輕姑娘,因此他又回到了安全區。
259)1月29日,許陳氏,42歲,回到她熱河路的住處後,被2個日本士兵強姦。
260)1月30日,歐戴氏讀了自治委員會的通告後,想帶著2個女兒回到門西飲馬巷的家中。途中被3個日本士兵阻攔,他們搶走了她身上的所有現金,共3.20元,她隻得返回難民收容所。
261)1月28日,丁李氏回到西華巷的住處。在家中,她看到日本士兵正逼迫她70歲的老母為他們找姑娘,於是她趕緊返回難民收容所。
262)1月28日,蘇茂盛(音譯)先生在返回昇州路171號住所的途中被日本士兵搶走了42元錢,他們隻給他留下3角錢。他的房子被燒毀。
263)1月28日早上,6個日本士兵闖進國府路64歲的蘇盧氏家中,強迫一家6口人擠進一個屋子。他們翻箱倒櫃,洗劫一空,連最後的一點小錢1.40元也都被他們搶走。因此,蘇老太請求返回難民收容所。
264)2月1日晚上11時,3個日本士兵越過金陵神學院的院牆,從一草棚裏拖出一個姑娘,姑娘逃脫了並大聲呼救。難民收容所裏的難民被驚醒,慌忙跑出草棚,大聲喊叫,迫使日本士兵翻牆而逃。(索恩)
265)1月31日,李王氏報告說,幾天以來(即1月28日以來),日本士兵再三騷擾位於後宰門321號的她的住所。房東劉文龍(音譯)的太太拒絕為他們找姑娘,他們就把她打傷。李太太急忙躲進防空洞才免遭殘害,她請求允許她留在難民收容所。
266)1月29日,這一天,日本士兵以米、麵換雞鴨為藉口引誘一些婦女和姑娘到老米倉,把她們強姦了。周必清(音譯)親眼目睹了這一切。
267)1月31日,馬清仁(音譯)報告說:我見到自治委員會的通告後,偕同全家回到原來的住處,但不得已又要離家而去,因為日本士兵每天都來騷擾,要錢、要女人。
233)1月28日,張楊氏,37歲,回到家中後,兩次遭日本士兵強姦。
234)1月31日,倪馮氏,一位17歲的年輕女子,回家後正在井邊淘米,一日本士兵向她襲來,打翻米簍,把她拖到桑田,肆意強姦。
235)1月30日,姚彩珍(音譯),一位16歲的少女,與她母親一起前往鼓樓醫院探視病人。在鼓樓附近,兩個日本士兵把她摔倒在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強姦了她。
236)1月30日,徐秦氏,一位36歲的婦女,正同丈夫以及幾個鄰居一道回家,走到長白街太平巷時,她被兩個日本士兵拖進屋子,遭到強姦。
237)1月30日,江劉氏,一位27歲的少婦,與其公公回到自己的家。1月31日22時,兩個日本士兵闖進她家,幸好她已躲藏起來,未被發現。
238)1月28日,魏陳氏,一位45歲的婦女,與一位女鄰居一起回家,被一日本士兵抓住。他要把她拖走,另一位具有同情心的士兵救了她,而她的女鄰居卻被強姦了。
239)1月28日,高思偉(音譯),一名24歲的青年男子,為日軍特務機關幹了幾天活,一日本士兵盜走了他5元錢和登記證。
240)周陳氏,36歲,於1月30日返回位於通濟門附近的住所,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1)秦王氏,一位22歲的少婦,於1月23日被日本士兵從安全區的難民收容所中拉了出去,至今未歸。
242)白吳氏,27歲,1月28日回家後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3)1月28日,劉尹氏,42歲,回到門東附近的家中,午夜時分,一些日本士兵闖入她家要女人。
244)1月29日,秦馬氏,35歲,回到北門橋的家中後遭到強姦。
245)1月28日,張衛氏,一位20歲的年輕女子,回家後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
246)1月28日,徐朱氏,32歲,回家後遭到一個日本士兵強姦,她丈夫的衣服被盜走。
247)秦方氏,36歲,家住通濟門附近,在回家途中遭到兩個日本士兵的強姦,其房屋被焚燒。
248)1月29日,姚王氏,34歲,在回家途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
249)1月29日,13歲的姑娘蔡家英(音譯)與其母親回到馬台街家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了。
250)1月30日,朱張氏,40歲,回到新巷橋附近的家中,被兩個日本士兵強姦。
251)1月29日,吳殷氏,19歲,剛分娩4天就遭一日本士兵強姦。
252)朱姚氏,46歲,1月29日在回家途中被日本士兵阻攔,他們向她要女人。
253)王張氏,43歲,1月25日回到新橋家中遭日本士兵強姦,丈夫被他們用刺刀刺死。
254)1月31日夜裏,2個日本士兵闖入天妃巷一人力車夫家中,要他為他們找姑娘。他陪他們到螺絲街,告訴他們說找不到姑娘,他們就把他痛打一頓。(米爾斯)
255)46歲的婦女潘樂澤(音譯)從蠶廠的難民收容所回到國府路西側的家中後,日本士兵蜂擁而來找姑娘,因此她又回到了難民收容所。
256)1月30日,一姑娘在返回位於國府路住處的路上,遭到2個日本士兵的襲擊。他們把她拖進一間空屋輪姦,因此她又回到難民收容所。
257)1月30日,一位44歲的婦女在返回大中橋住處的途中,遭到日本士兵的襲擊。他們把她拖進一間空屋強姦,她不得不又回到了蠶廠難民收容所。
258)1月30日,一男子回到申家巷家中,日本士兵前來找他要年輕姑娘,因此他又回到了安全區。
259)1月29日,許陳氏,42歲,回到她熱河路的住處後,被2個日本士兵強姦。
260)1月30日,歐戴氏讀了自治委員會的通告後,想帶著2個女兒回到門西飲馬巷的家中。途中被3個日本士兵阻攔,他們搶走了她身上的所有現金,共3.20元,她隻得返回難民收容所。
261)1月28日,丁李氏回到西華巷的住處。在家中,她看到日本士兵正逼迫她70歲的老母為他們找姑娘,於是她趕緊返回難民收容所。
262)1月28日,蘇茂盛(音譯)先生在返回昇州路171號住所的途中被日本士兵搶走了42元錢,他們隻給他留下3角錢。他的房子被燒毀。
263)1月28日早上,6個日本士兵闖進國府路64歲的蘇盧氏家中,強迫一家6口人擠進一個屋子。他們翻箱倒櫃,洗劫一空,連最後的一點小錢1.40元也都被他們搶走。因此,蘇老太請求返回難民收容所。
264)2月1日晚上11時,3個日本士兵越過金陵神學院的院牆,從一草棚裏拖出一個姑娘,姑娘逃脫了並大聲呼救。難民收容所裏的難民被驚醒,慌忙跑出草棚,大聲喊叫,迫使日本士兵翻牆而逃。(索恩)
265)1月31日,李王氏報告說,幾天以來(即1月28日以來),日本士兵再三騷擾位於後宰門321號的她的住所。房東劉文龍(音譯)的太太拒絕為他們找姑娘,他們就把她打傷。李太太急忙躲進防空洞才免遭殘害,她請求允許她留在難民收容所。
266)1月29日,這一天,日本士兵以米、麵換雞鴨為藉口引誘一些婦女和姑娘到老米倉,把她們強姦了。周必清(音譯)親眼目睹了這一切。
267)1月31日,馬清仁(音譯)報告說:我見到自治委員會的通告後,偕同全家回到原來的住處,但不得已又要離家而去,因為日本士兵每天都來騷擾,要錢、要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