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山西路入口處豎起第一批委員會旗幟時,美聯社記者還給我們攝了影。在18時的新聞發布會上,馬市長沒有露麵,外國人也僅有一半人出席,估計其餘的人可能已經上船了。有人謠傳城內靠近城門的房子也要燒掉。這在那些任在南門附近的窮苦百姓中造成了恐慌,幾百戶家庭的一家老小湧向我們安全區,但是在黑夜中又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婦女和兒童瑟縮哭喊著坐在鋪蓋卷上,等待著去找住處的丈夫和父親。我們今天運進了2117袋米,明天是否還能進出城門就要打問號了。
供報界專稿 1937年12月7日
一、今天下午(大約過了16時),已經開始在山西路交叉路口處安置界旗。
二、根據警察局方局長的報告,唐將軍已經發布命令,從安全區境內撤出全部軍事設施。我們的總稽查(施佩林先生)確認,高射炮陣地已經從五台山撤出,此外我們還注意到,其他一係列軍事設施也正準備運走。
三、今天晚上發布了通告,要求所有店主將商店遷進安全區,並盡可能多地將儲存的商品帶進安全區。
四、今天晚上還向中國報界提供一份公告文本(附後),該公告將於明天在安全區域內廣為張貼,公告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市民介紹安全區的意義。
五、同時還向中國報界披露安全區的行為守則,該守則也將於明天在安全區內廣為張貼。下麵是該守則中特別關於住宿和膳食問題的幾個要點:
1.住宿:
(1)建議居民盡可能在安全區內達成私人住房協議。需交付的房租應盡可能的低,絕不應超過和平時期通行的價格。
(2)安全區內的公共建築以及學校是給沒有能力簽訂私人住房協議的最貧窮的人預留的。學校隻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予以開放。
(3)對於居留在公共建築物和學校的家庭,其家庭成員可以共同安置在一起,但是寢室的安置將根據性別區分。該住宿的安置是免費的,為了能安置大規模的難民,向每人提供的寢室麵積不超過16平方英尺。
(4)在安全區啟用後,若以上設施不足以安置全部難民,委員會將要求安全區內所有空房或僅得到部分使用的房屋的主人免費接納剩餘的無家可歸者。
2.膳食:
(1)指定分發給委員會並由委員會儲備的大米、麵粉由經過委員會特許的私商出售。
(2)窮人的膳食(稀飯)由紅卍字會和紅十字會負責管理的粥廠以低價提供。粥廠分別位於五台山、金陵大學附近,以及山西路交叉路口。
3.安全區的啟用時間:
(1)一旦中國軍方撤出全部軍事設施,委員會將向雙方(中方和日方)正式宣布啟用安全區。
(2)公共建築物和學校設施將盡快開放,安置最貧窮的人,開放事宜將另行公布。
(3)安全區的最終開放還將通過報紙的專版予以公布。
供中國報界和安全區布告使用:
告南京市民書1
在不久以前,上海戰爭的時候,國際委員會曾經向中日雙方當局建議,在南市一部分的地方設立一個平民安全區。這個區域為雙方所贊同的。中國當局允諾中國軍隊不進入指定的區域。這個區域既然沒有駐兵,日方也就贊同不再攻打那個地方了。這個協定為雙方所遵守的。在那個區域以外的南市各地方,雖然有恐怖和毀滅的事,然而這個難民區域卻是被救了,而且又救了整千整萬人的生命。
現在在南京的國際委員會也為本城作了同樣的建議,這個區域的界址開在下麵:“東麵以中山路北段從新街口到山西路廣場為界;北麵以山西路廣場沿西到西康路(即新住宅區的西南界路)為界;西麵以由西康路向南到漢口路交界(即新住宅區的西南角),又向東南成直線到上海路與漢口路交界處為界;南麵以漢中路與上海路交界處到原起點的新街口為界。”這個區域的邊界都用了旗幟作記號。在旗幟上麵有一個紅十字,紅十字以外再有一個紅圓圈,並在旗上寫了“難民區”三字。
為著要使上述的區域為平民成為一個安全地點,衛戍司令長官曾允諾在本區域以內所有的兵士和軍事設備一概從速搬出,並且允諾以後軍人一律不進本區。日本一方麵說:“對於規定之區域頗難擔負不轟炸之責。”在另一方麵又說:“凡無軍事設備,無工事建築,不駐兵,及不為軍事利用之地點,日本軍隊決無意轟炸,此乃自然之理。”
看到以上中日兩方麵的允諾,我們希望在所指定的區域內為平民謀真正的安全。然而在戰爭的時候,對於任何人的安全自然不能擔保的。無論何人也不應當認為進了這個區域,就可以完全保險平安。我們相信,倘然中日雙方都能遵守他們的允諾,這個區域以內的人民,當然比他處的人民平安得多啦,因此,市民可以請進來吧!
南京難民區國際委員會
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八日
1 <告南京市民書>的文字,採用拉貝在日記中保存的中文原件。
12月8日
昨天下午,傭人張把他的妻子從鼓樓醫院接了回來。她還沒有完全恢復,但是在這段最困難的日子裏,她想和自己的孩子們在一起。我們的勤雜工很難過,他的家人在城外20公裏的地方,他沒法把他們接過來。他沒有時間,因為我們的廚師病了,他要承擔廚師的一部分工作。關於此事,他一個字也沒有向我說過,我以為他的家人早就在這裏了,但現在為時已晚。即使他出得了城門,他也許就再也進不了城了。
供報界專稿 1937年12月7日
一、今天下午(大約過了16時),已經開始在山西路交叉路口處安置界旗。
二、根據警察局方局長的報告,唐將軍已經發布命令,從安全區境內撤出全部軍事設施。我們的總稽查(施佩林先生)確認,高射炮陣地已經從五台山撤出,此外我們還注意到,其他一係列軍事設施也正準備運走。
三、今天晚上發布了通告,要求所有店主將商店遷進安全區,並盡可能多地將儲存的商品帶進安全區。
四、今天晚上還向中國報界提供一份公告文本(附後),該公告將於明天在安全區域內廣為張貼,公告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市民介紹安全區的意義。
五、同時還向中國報界披露安全區的行為守則,該守則也將於明天在安全區內廣為張貼。下麵是該守則中特別關於住宿和膳食問題的幾個要點:
1.住宿:
(1)建議居民盡可能在安全區內達成私人住房協議。需交付的房租應盡可能的低,絕不應超過和平時期通行的價格。
(2)安全區內的公共建築以及學校是給沒有能力簽訂私人住房協議的最貧窮的人預留的。學校隻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予以開放。
(3)對於居留在公共建築物和學校的家庭,其家庭成員可以共同安置在一起,但是寢室的安置將根據性別區分。該住宿的安置是免費的,為了能安置大規模的難民,向每人提供的寢室麵積不超過16平方英尺。
(4)在安全區啟用後,若以上設施不足以安置全部難民,委員會將要求安全區內所有空房或僅得到部分使用的房屋的主人免費接納剩餘的無家可歸者。
2.膳食:
(1)指定分發給委員會並由委員會儲備的大米、麵粉由經過委員會特許的私商出售。
(2)窮人的膳食(稀飯)由紅卍字會和紅十字會負責管理的粥廠以低價提供。粥廠分別位於五台山、金陵大學附近,以及山西路交叉路口。
3.安全區的啟用時間:
(1)一旦中國軍方撤出全部軍事設施,委員會將向雙方(中方和日方)正式宣布啟用安全區。
(2)公共建築物和學校設施將盡快開放,安置最貧窮的人,開放事宜將另行公布。
(3)安全區的最終開放還將通過報紙的專版予以公布。
供中國報界和安全區布告使用:
告南京市民書1
在不久以前,上海戰爭的時候,國際委員會曾經向中日雙方當局建議,在南市一部分的地方設立一個平民安全區。這個區域為雙方所贊同的。中國當局允諾中國軍隊不進入指定的區域。這個區域既然沒有駐兵,日方也就贊同不再攻打那個地方了。這個協定為雙方所遵守的。在那個區域以外的南市各地方,雖然有恐怖和毀滅的事,然而這個難民區域卻是被救了,而且又救了整千整萬人的生命。
現在在南京的國際委員會也為本城作了同樣的建議,這個區域的界址開在下麵:“東麵以中山路北段從新街口到山西路廣場為界;北麵以山西路廣場沿西到西康路(即新住宅區的西南界路)為界;西麵以由西康路向南到漢口路交界(即新住宅區的西南角),又向東南成直線到上海路與漢口路交界處為界;南麵以漢中路與上海路交界處到原起點的新街口為界。”這個區域的邊界都用了旗幟作記號。在旗幟上麵有一個紅十字,紅十字以外再有一個紅圓圈,並在旗上寫了“難民區”三字。
為著要使上述的區域為平民成為一個安全地點,衛戍司令長官曾允諾在本區域以內所有的兵士和軍事設備一概從速搬出,並且允諾以後軍人一律不進本區。日本一方麵說:“對於規定之區域頗難擔負不轟炸之責。”在另一方麵又說:“凡無軍事設備,無工事建築,不駐兵,及不為軍事利用之地點,日本軍隊決無意轟炸,此乃自然之理。”
看到以上中日兩方麵的允諾,我們希望在所指定的區域內為平民謀真正的安全。然而在戰爭的時候,對於任何人的安全自然不能擔保的。無論何人也不應當認為進了這個區域,就可以完全保險平安。我們相信,倘然中日雙方都能遵守他們的允諾,這個區域以內的人民,當然比他處的人民平安得多啦,因此,市民可以請進來吧!
南京難民區國際委員會
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八日
1 <告南京市民書>的文字,採用拉貝在日記中保存的中文原件。
12月8日
昨天下午,傭人張把他的妻子從鼓樓醫院接了回來。她還沒有完全恢復,但是在這段最困難的日子裏,她想和自己的孩子們在一起。我們的勤雜工很難過,他的家人在城外20公裏的地方,他沒法把他們接過來。他沒有時間,因為我們的廚師病了,他要承擔廚師的一部分工作。關於此事,他一個字也沒有向我說過,我以為他的家人早就在這裏了,但現在為時已晚。即使他出得了城門,他也許就再也進不了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