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同治《蘇州府誌》記載,“吳人諱成名,改曰賢”。至於“吳人”在此指的是誰,是誌語焉不詳。推測下來,可能是吳地市民,敬其義舉,遂諱“成”而謂之“賢”。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官府惡意為其更名。朱國楨《皇明大事記》中有“官曰‘成’非佳兆,改為‘賢’”的記載,禇人獲的《堅瓠集》中也有類似的記載,“當道以亂民不宜為誠,改為賢”。上述記載似乎說明了官方嗤其為亂民,惡意改其名。但如果亂民不宜以“誠”為名,則“賢”似乎更不適宜作亂民之名符。此說也有矛盾。
另據無名氏作《萬民安》(明朝蘇州人作,描述葛成擊殺黃建節事。謂因此而蘇民得安,故名《萬民安》)一書中記載,葛成被改為“葛賢”,是蘇州知府朱燮元所為,而且並非出於惡意,恰恰相反,是為了表達官府對葛成的褒獎之意。緣何對於被稱為“亂民”的葛成還予以褒獎?據說這裏麵有一個故事。
葛成是蘇州長洲縣人,以受僱絲織為業,年屆三十時,妻子曹氏因病故世,留下一繈褓中幼子。葛成有一鄰居,人們都稱呼她為韓家婆婆,其夫在世時,曾與官府合作織造黃帛,去世時欠下官府一些債務,而地方官府也因其去世免其欠債。但後來朝廷要求清查積欠,並派京差二人至蘇州強行勒索,因韓家婆婆無力償還,京差將其女兒雲娘擄去,以作抵償。後來葛成得知此事,便去官府,問韓氏欠官府多少錢?官差說共銀三十兩。其時葛成經累年蓄積,正好攢到了三十兩銀子,本想用這筆錢續娶一內室,以撫養幼子。見此情形,葛成遂傾囊以出,幫韓家婆婆還清了公差的積欠,雲娘也因而得以回家。韓氏非常感激。她看葛成平時為人正直,又有一裙褓中的幼兒缺人照料,便想把雲娘配給他做繼室,一則可以幫葛成撫養幼子,再則也好讓女兒有一個好的歸宿,但葛成堅持認為不可。韓家婆婆便將葛子抱回家,親自撫養。當時正好有一個保定人,名叫房壯麗,屢次考試不中,因其母舅鄭尚甫在蘇州經商,遂前來投奔母舅。偶識韓氏,韓氏遂將雲娘以三十兩銀子賣與壯麗,而將賣女所得銀兩悉數還葛成。葛成堅決不受,推延良久,葛成隻得將三十兩銀子以為雲娘置辦嫁妝為由交給雲娘。韓氏母女對葛成更是感恩刻骨。房壯麗之舅鄭尚甫,久在蘇州一帶經商,但經營並非很好,經常虧本。鄭娶本地沈氏為妻,多年未得生子,而尚甫當時已近七十歲,恐自己死後誤沈氏終身,一直想找一個穩妥可信之人託付給他。正好其外甥娶雲娘為妾,借其寓所,尚甫偶問韓女家世。雲娘便將葛成仗義之事全告訴了鄭尚甫。尚甫十分感嘆葛成為人居心忠厚如此,又聽說其有幼子而無內室,遂作手書,欲將沈氏託付給葛成為妻,並贈白金百兩。葛成堅不肯受。鄭尚南堅持將沈氏送到葛家。葛成夜晚歸家,見沈氏獨在室內,便不肯入室,恐犯瓜李之嫌,隻立於門外互談。至夜半時分,葛成因困累難支,便倚門首而睡。正好那一夜長洲縣令鄧雲霄三更巡夜,見葛成倚於一戶門口,以為是賦,又聽得門內尚有女人聲音,便懷疑其在拐騙婦女。鄧雲霄即將葛成抓捕,並叩開大門詳問沈女。聽沈氏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交待一番後,雲霄不禁大為稱嘆,並打算將此事報與上級官員,加以褒獎,並旌表門閭。
後來發生了蘇州市民反稅監暴動事件,朝廷派員嚴予追究。為避免連累他人,葛成便挺身而出,主動承擔所有的責任。長洲縣令鄧雲霄將巡夜所見告之蘇州知府朱燮元。朱燮元念其忠義大賢,遂將“葛成”之名改成“葛賢”,並在上司麵前極力庇護他,所以最終葛成得免殺頭之罪。
關於葛成改名為葛賢的事情真相,到目前為止,仍沒有一個比較權威的說法。其改名究竟是自己主動更改,還是他人代為易名,仍是一個謎。
禍萌驂乘張居正身死受辱之謎
張居正堪稱有明一代權力最大的內閣首輔。張居正本人曾對人說:“我非相,乃攝也。”所謂“攝”,就是攝政,是代皇帝執政,顯然張居正自己也認為,他的權力超出一般的內閣首輔。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也稱,張居正“宮府一體,百辟從風,相權之重,本朝罕儷,部臣拱手受成,比於威君嚴父,又有加焉”。張居正號太嶽,時人竟將太嶽相公與大明天子並稱,張居正的顯貴可見一斑。然而,就是這樣一位顯赫一時的超級首輔,卻在死後慘遭清算,差一點被“斷棺戮屍”。為什麽生前威風八麵的張居正在死後會受到如此羞辱呢?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明穆宗逝世,年僅十歲的明神宗朱翊鈞即位,身為帝師的張居正在皇太後的支持下坐上了內閣首輔的寶座。在以後的十年時間裏,大明王朝進入了張居正時代。作為明代最有建樹的政治家,張居正在執政的十年中雷厲風行地推行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改革,一舉扭轉了嘉靖、隆慶以來財政連年虧空的窘境,使萬曆初年成為有明一代最為富庶的時期,同時他在軍事上的改革也使原來“虜患日深,邊事久廢”的局麵大為改觀。《明神宗實錄》在對張居正的評價中稱:“海內肅清,四夷善服,太倉粟可支數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成君德,抑近倖,嚴考成,綜名實,清郵傳,核地畝,洵經濟之才也。”對張居正執政十年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即便是對張居正懷有偏見的李贄也感嘆張居正是“宰相之傑”。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如此功勳卓著的張居正卻在屍骨未寒之際成為朝野攻訐的對象,最後落得個抄家封門的下場。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麽張居正死後會出現這樣的結局?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官府惡意為其更名。朱國楨《皇明大事記》中有“官曰‘成’非佳兆,改為‘賢’”的記載,禇人獲的《堅瓠集》中也有類似的記載,“當道以亂民不宜為誠,改為賢”。上述記載似乎說明了官方嗤其為亂民,惡意改其名。但如果亂民不宜以“誠”為名,則“賢”似乎更不適宜作亂民之名符。此說也有矛盾。
另據無名氏作《萬民安》(明朝蘇州人作,描述葛成擊殺黃建節事。謂因此而蘇民得安,故名《萬民安》)一書中記載,葛成被改為“葛賢”,是蘇州知府朱燮元所為,而且並非出於惡意,恰恰相反,是為了表達官府對葛成的褒獎之意。緣何對於被稱為“亂民”的葛成還予以褒獎?據說這裏麵有一個故事。
葛成是蘇州長洲縣人,以受僱絲織為業,年屆三十時,妻子曹氏因病故世,留下一繈褓中幼子。葛成有一鄰居,人們都稱呼她為韓家婆婆,其夫在世時,曾與官府合作織造黃帛,去世時欠下官府一些債務,而地方官府也因其去世免其欠債。但後來朝廷要求清查積欠,並派京差二人至蘇州強行勒索,因韓家婆婆無力償還,京差將其女兒雲娘擄去,以作抵償。後來葛成得知此事,便去官府,問韓氏欠官府多少錢?官差說共銀三十兩。其時葛成經累年蓄積,正好攢到了三十兩銀子,本想用這筆錢續娶一內室,以撫養幼子。見此情形,葛成遂傾囊以出,幫韓家婆婆還清了公差的積欠,雲娘也因而得以回家。韓氏非常感激。她看葛成平時為人正直,又有一裙褓中的幼兒缺人照料,便想把雲娘配給他做繼室,一則可以幫葛成撫養幼子,再則也好讓女兒有一個好的歸宿,但葛成堅持認為不可。韓家婆婆便將葛子抱回家,親自撫養。當時正好有一個保定人,名叫房壯麗,屢次考試不中,因其母舅鄭尚甫在蘇州經商,遂前來投奔母舅。偶識韓氏,韓氏遂將雲娘以三十兩銀子賣與壯麗,而將賣女所得銀兩悉數還葛成。葛成堅決不受,推延良久,葛成隻得將三十兩銀子以為雲娘置辦嫁妝為由交給雲娘。韓氏母女對葛成更是感恩刻骨。房壯麗之舅鄭尚甫,久在蘇州一帶經商,但經營並非很好,經常虧本。鄭娶本地沈氏為妻,多年未得生子,而尚甫當時已近七十歲,恐自己死後誤沈氏終身,一直想找一個穩妥可信之人託付給他。正好其外甥娶雲娘為妾,借其寓所,尚甫偶問韓女家世。雲娘便將葛成仗義之事全告訴了鄭尚甫。尚甫十分感嘆葛成為人居心忠厚如此,又聽說其有幼子而無內室,遂作手書,欲將沈氏託付給葛成為妻,並贈白金百兩。葛成堅不肯受。鄭尚南堅持將沈氏送到葛家。葛成夜晚歸家,見沈氏獨在室內,便不肯入室,恐犯瓜李之嫌,隻立於門外互談。至夜半時分,葛成因困累難支,便倚門首而睡。正好那一夜長洲縣令鄧雲霄三更巡夜,見葛成倚於一戶門口,以為是賦,又聽得門內尚有女人聲音,便懷疑其在拐騙婦女。鄧雲霄即將葛成抓捕,並叩開大門詳問沈女。聽沈氏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交待一番後,雲霄不禁大為稱嘆,並打算將此事報與上級官員,加以褒獎,並旌表門閭。
後來發生了蘇州市民反稅監暴動事件,朝廷派員嚴予追究。為避免連累他人,葛成便挺身而出,主動承擔所有的責任。長洲縣令鄧雲霄將巡夜所見告之蘇州知府朱燮元。朱燮元念其忠義大賢,遂將“葛成”之名改成“葛賢”,並在上司麵前極力庇護他,所以最終葛成得免殺頭之罪。
關於葛成改名為葛賢的事情真相,到目前為止,仍沒有一個比較權威的說法。其改名究竟是自己主動更改,還是他人代為易名,仍是一個謎。
禍萌驂乘張居正身死受辱之謎
張居正堪稱有明一代權力最大的內閣首輔。張居正本人曾對人說:“我非相,乃攝也。”所謂“攝”,就是攝政,是代皇帝執政,顯然張居正自己也認為,他的權力超出一般的內閣首輔。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也稱,張居正“宮府一體,百辟從風,相權之重,本朝罕儷,部臣拱手受成,比於威君嚴父,又有加焉”。張居正號太嶽,時人竟將太嶽相公與大明天子並稱,張居正的顯貴可見一斑。然而,就是這樣一位顯赫一時的超級首輔,卻在死後慘遭清算,差一點被“斷棺戮屍”。為什麽生前威風八麵的張居正在死後會受到如此羞辱呢?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明穆宗逝世,年僅十歲的明神宗朱翊鈞即位,身為帝師的張居正在皇太後的支持下坐上了內閣首輔的寶座。在以後的十年時間裏,大明王朝進入了張居正時代。作為明代最有建樹的政治家,張居正在執政的十年中雷厲風行地推行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改革,一舉扭轉了嘉靖、隆慶以來財政連年虧空的窘境,使萬曆初年成為有明一代最為富庶的時期,同時他在軍事上的改革也使原來“虜患日深,邊事久廢”的局麵大為改觀。《明神宗實錄》在對張居正的評價中稱:“海內肅清,四夷善服,太倉粟可支數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成君德,抑近倖,嚴考成,綜名實,清郵傳,核地畝,洵經濟之才也。”對張居正執政十年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即便是對張居正懷有偏見的李贄也感嘆張居正是“宰相之傑”。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如此功勳卓著的張居正卻在屍骨未寒之際成為朝野攻訐的對象,最後落得個抄家封門的下場。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麽張居正死後會出現這樣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