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羅誌剛夜間不曾睡好,天剛蒙蒙亮他就醒了,那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疑雲始終在他的腦際徘徊。雖然是個老刑警了,但是仍改不了年輕時候的倔脾氣;不管什麽案子,隻要理不清頭緒,他就休想睡好。
他突然想起不久前警界內部刊物上的一篇報導:西南某處一尊玉佛像失竊,當地警方通過三個多月的努力,終於將罪犯抓獲。那幾名罪犯為了運輸便利居然將那玉佛像鋸成四截,真是罪大惡極!羅誌剛猛然醒悟道,盜取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竊賊會不會也把那玉壺春瓶砸成幾塊,帶出公司後再重新組裝呢?為什麽那刀條臉第二天離開公司時他的包裏是鼓鼓囊囊的呢?其中會不會就是那玉壺春瓶的碎片呢?如果真的如此,那麽夜裏12點半在利民巷口放爆竹的目的就是掩護那竊賊把那玉壺春瓶砸碎!
可是,他幾乎是立刻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為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是瓷器,而瓷器是很脆的,砸碎後的狀態是無法預料的,不像玉器鋸開時那樣能夠加以控製,因此其恢復也將是不可能的。況且作為一件古董,砸碎後即使能夠恢復如初,其價值也將大打折扣。所以竊賊是不可能這樣做的。除非……
羅誌剛立即從床上坐了起來,他突然想到了另一個可能性:
除非這玉壺春瓶本來就是贗品!
是的!可能就是贗品!隻有是贗品,他才可能將其砸碎!
如果真的是贗品,那麽一切就都能解釋得通。德雲古玩軒的劉德雲在下午4點把假的元青花玉壺春瓶送到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同時取走200萬元的支票。此時,那位刀條臉的竊賊已經隱藏在公司內部某處。當6點40分陳玉才出門去吃晚飯時,刀條臉悄悄進入總經理辦公室,打開文件櫃的門,盜走玉壺春瓶,再把櫃門鎖好,同時在鎖眼裏塞了一根極細的銅絲。刀條臉盜得花瓶後,仍舊躲藏在某處。等到夜間12點半,外麵響起猛烈的爆竹聲時,他將那玉壺春瓶砸成碎片,全部收集在他的手提包中。第二天上午上班後,進出公司的人很多,他便乘機溜出公司大門,誰又會注意到他呢?
但是,他為什麽要在文件櫃的鎖眼裏塞進一根細銅絲呢?
作為一個優秀的偵探,不但要能夠解釋罪犯的每一個行為,還必須能解釋罪犯的每一個心理。據羅誌剛估計,刀條臉的目的大概有二:其一是,他擔心當天晚上陳玉才有可能由於好奇心而打開文件櫃獨自欣賞那絕世珍寶。倘若果真如此,就會立即發現那玉壺春瓶失竊,肯定會報警,刀條臉將無路可逃。而如果陳玉才打不開文件櫃的鎖,他可能會認為是鎖出了什麽故障而絕不會報警。因為,既然王誌偉不在,他為什麽要私自開文件櫃呢?弄不好就會得罪上司的。其二是,刀條臉擔心王誌偉翌日早晨八點鍾一到辦公室就立即要看那玉壺春瓶。如果他開櫃一看,發現那玉壺春瓶不見了,就會立刻報警。此時公司裏還沒有什麽客戶,竊賊很難混出公司院子而不被注意。他塞入細銅絲的目的無非是延遲王誌偉打開文件櫃門的時間,以便自己有充足時間安全離開公司。
一切疑點全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大概整個事件的實情正是這樣的。不過,這一切都是自己的推測,一切還有待於調查。
如果估計不錯,在公司的某個地方,也就是刀條臉砸碎玉壺春瓶的地方,理應殘留著一些瓷器的碎屑,最好能發現較大的瓷片,那將是最好的證據!
第八章
第八章
9月14日上午8時15分,羅誌剛率領周曉梅、於文海等刑警再次來到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王誌偉見到他們立即緊張地問道:
“案件調查難道有所突破?”
“至今隻能說有所進展,今日必須再次搜查。”羅誌剛回答道,不過從他那堅定的語氣中似乎可以猜測到,案件大概已經有點兒眉目了。
這次搜查比上次搜查更加徹底、更加細緻,因為上次搜查的目標是一個大玉壺春瓶,而這次搜查的目標僅僅是一些碎瓷屑。搜查從一樓到三樓,逐步進行,每一個房間,每一寸地麵都不曾漏過。羅誌剛堅信,刀條臉在砸碎玉壺春瓶時,是在黑暗中進行的,即使使用手電,光線也比較微弱,況且作為竊賊,其內心理應是恐慌的,因此難免有一些碎瓷屑留在地板上。
當周曉梅搜查到三樓董事長的辦公室時,在辦公桌後角落裏的地板上,果然發現了很少的一些碎瓷屑,不過,也僅僅是碎瓷屑而已,卻不能斷定究竟是不是玉壺春瓶的瓷屑。大家再仔細尋找,最後在辦公桌下終於找到了一塊大約兩平方厘米左右大小的一塊小瓷片。在那小瓷片上,呈現著幾根清晰的青花線條,依稀是龍爪的尖角。這塊小瓷片的斷麵非常幹淨,這就說明是新打碎的瓷片,否則斷麵上理應沾滿灰塵。
這時,刑警們都很興奮。這就說明,羅誌剛的推斷可能是正確的。
倘若羅誌剛的推斷是正確的,那麽,竊賊的偷盜行為對誰最為有利呢?毫無疑問,對德雲古玩軒的劉德雲最有利,因為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既然沒有了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今後將無法向德雲古玩軒索回200萬元借款。劉德雲僅僅以一個玉壺春瓶的贗品就輕易地獲取了200萬元,真是一本萬利的生意!甚至於他還有權利向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進一步索賠,因為即使不計算近兩年的升值,那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原價就是240萬元!而這整個一件事,僅是他一人所為呢?還是他與朱大富共同的陰謀呢?
第七章
羅誌剛夜間不曾睡好,天剛蒙蒙亮他就醒了,那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疑雲始終在他的腦際徘徊。雖然是個老刑警了,但是仍改不了年輕時候的倔脾氣;不管什麽案子,隻要理不清頭緒,他就休想睡好。
他突然想起不久前警界內部刊物上的一篇報導:西南某處一尊玉佛像失竊,當地警方通過三個多月的努力,終於將罪犯抓獲。那幾名罪犯為了運輸便利居然將那玉佛像鋸成四截,真是罪大惡極!羅誌剛猛然醒悟道,盜取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竊賊會不會也把那玉壺春瓶砸成幾塊,帶出公司後再重新組裝呢?為什麽那刀條臉第二天離開公司時他的包裏是鼓鼓囊囊的呢?其中會不會就是那玉壺春瓶的碎片呢?如果真的如此,那麽夜裏12點半在利民巷口放爆竹的目的就是掩護那竊賊把那玉壺春瓶砸碎!
可是,他幾乎是立刻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為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是瓷器,而瓷器是很脆的,砸碎後的狀態是無法預料的,不像玉器鋸開時那樣能夠加以控製,因此其恢復也將是不可能的。況且作為一件古董,砸碎後即使能夠恢復如初,其價值也將大打折扣。所以竊賊是不可能這樣做的。除非……
羅誌剛立即從床上坐了起來,他突然想到了另一個可能性:
除非這玉壺春瓶本來就是贗品!
是的!可能就是贗品!隻有是贗品,他才可能將其砸碎!
如果真的是贗品,那麽一切就都能解釋得通。德雲古玩軒的劉德雲在下午4點把假的元青花玉壺春瓶送到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同時取走200萬元的支票。此時,那位刀條臉的竊賊已經隱藏在公司內部某處。當6點40分陳玉才出門去吃晚飯時,刀條臉悄悄進入總經理辦公室,打開文件櫃的門,盜走玉壺春瓶,再把櫃門鎖好,同時在鎖眼裏塞了一根極細的銅絲。刀條臉盜得花瓶後,仍舊躲藏在某處。等到夜間12點半,外麵響起猛烈的爆竹聲時,他將那玉壺春瓶砸成碎片,全部收集在他的手提包中。第二天上午上班後,進出公司的人很多,他便乘機溜出公司大門,誰又會注意到他呢?
但是,他為什麽要在文件櫃的鎖眼裏塞進一根細銅絲呢?
作為一個優秀的偵探,不但要能夠解釋罪犯的每一個行為,還必須能解釋罪犯的每一個心理。據羅誌剛估計,刀條臉的目的大概有二:其一是,他擔心當天晚上陳玉才有可能由於好奇心而打開文件櫃獨自欣賞那絕世珍寶。倘若果真如此,就會立即發現那玉壺春瓶失竊,肯定會報警,刀條臉將無路可逃。而如果陳玉才打不開文件櫃的鎖,他可能會認為是鎖出了什麽故障而絕不會報警。因為,既然王誌偉不在,他為什麽要私自開文件櫃呢?弄不好就會得罪上司的。其二是,刀條臉擔心王誌偉翌日早晨八點鍾一到辦公室就立即要看那玉壺春瓶。如果他開櫃一看,發現那玉壺春瓶不見了,就會立刻報警。此時公司裏還沒有什麽客戶,竊賊很難混出公司院子而不被注意。他塞入細銅絲的目的無非是延遲王誌偉打開文件櫃門的時間,以便自己有充足時間安全離開公司。
一切疑點全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大概整個事件的實情正是這樣的。不過,這一切都是自己的推測,一切還有待於調查。
如果估計不錯,在公司的某個地方,也就是刀條臉砸碎玉壺春瓶的地方,理應殘留著一些瓷器的碎屑,最好能發現較大的瓷片,那將是最好的證據!
第八章
第八章
9月14日上午8時15分,羅誌剛率領周曉梅、於文海等刑警再次來到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王誌偉見到他們立即緊張地問道:
“案件調查難道有所突破?”
“至今隻能說有所進展,今日必須再次搜查。”羅誌剛回答道,不過從他那堅定的語氣中似乎可以猜測到,案件大概已經有點兒眉目了。
這次搜查比上次搜查更加徹底、更加細緻,因為上次搜查的目標是一個大玉壺春瓶,而這次搜查的目標僅僅是一些碎瓷屑。搜查從一樓到三樓,逐步進行,每一個房間,每一寸地麵都不曾漏過。羅誌剛堅信,刀條臉在砸碎玉壺春瓶時,是在黑暗中進行的,即使使用手電,光線也比較微弱,況且作為竊賊,其內心理應是恐慌的,因此難免有一些碎瓷屑留在地板上。
當周曉梅搜查到三樓董事長的辦公室時,在辦公桌後角落裏的地板上,果然發現了很少的一些碎瓷屑,不過,也僅僅是碎瓷屑而已,卻不能斷定究竟是不是玉壺春瓶的瓷屑。大家再仔細尋找,最後在辦公桌下終於找到了一塊大約兩平方厘米左右大小的一塊小瓷片。在那小瓷片上,呈現著幾根清晰的青花線條,依稀是龍爪的尖角。這塊小瓷片的斷麵非常幹淨,這就說明是新打碎的瓷片,否則斷麵上理應沾滿灰塵。
這時,刑警們都很興奮。這就說明,羅誌剛的推斷可能是正確的。
倘若羅誌剛的推斷是正確的,那麽,竊賊的偷盜行為對誰最為有利呢?毫無疑問,對德雲古玩軒的劉德雲最有利,因為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既然沒有了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今後將無法向德雲古玩軒索回200萬元借款。劉德雲僅僅以一個玉壺春瓶的贗品就輕易地獲取了200萬元,真是一本萬利的生意!甚至於他還有權利向偉富醫藥品貿易公司進一步索賠,因為即使不計算近兩年的升值,那元青花龍紋玉壺春瓶的原價就是240萬元!而這整個一件事,僅是他一人所為呢?還是他與朱大富共同的陰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