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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遊戲(飢餓遊戲第一部) 作者:[美]蘇珊·柯林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時,黑密斯跌跌撞撞走進包廂。“我錯過了晚飯?”他口齒含混不清,說著哇地吐了一地,然後摔倒在嘔吐物上。
“哈,這回你們可以一笑了之了。”艾菲·特琳奇說道。她踮起穿著細高跟的腳,繞過那髒東西,逃出了包廂。
第一篇 貢品 4、貢品列車
我和皮塔愣在那,看著我們這位前任試圖在他濕滑的嘔吐物上想站起來。一股強烈的酒精的臭味差點讓我把晚飯吐出來。我和皮塔交換了一下眼色。顯然,黑密斯不值一提,可有一點艾菲·特琳奇說的是對的,一旦我們進入競技場,他就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皮塔和我似乎達成了無聲的協定,我和他一人拉著黑密斯的一隻胳膊,把他拽起來。
“難道我摔倒了嗎?”黑密斯問道,“好臭啊。”他用手抹著鼻子,把阿髒之物抹了一臉。
“咱們回您的包廂吧,”皮塔說,“給您洗一洗。”
我們半拖半拽把他弄回了包廂。我們不能把他就那麽放到繡花床單上,所以直接把他拖到浴缸裏,打開淋浴噴頭,他還是迷迷糊糊地。
“好吧,”皮塔對我說,“現在我來照顧他吧。”
他能這麽說,我還真心存感激。給黑密斯脫衣服,把他吐的東西從他的胸毛上洗掉,然後把他拖回床上,這是我最怕去做的事。也許皮塔想給他留個好印象,一旦比賽開始對他有利。但看黑密斯現在的情況,他恐怕明天未必會記得這些。
“好吧,”我說,“我一會兒找一個凱匹特人來幫忙。”火車的號碼簿有所有人的號碼,為我們做飯、伺候我們、看守我們、照顧我們,都是他們的責任。
“不,我不需要他們。”皮塔說。
我點點頭,然後朝我的包廂走去。我理解皮塔的感受。我也不願見到凱匹特人,可讓他們伺候黑密斯也許是對他們小小的報復。所以我暗自思忖他為什麽堅持要照顧黑密斯;繼而我恍然大悟,是出於善心,正如對我發善心,給我麵包一樣。
這想法讓我心頭一緊。善良的皮塔比無情的皮塔對我更危險。因為善良人總能深入我的內心,在那深深地紮根。我不能讓皮塔也深入我的內心,至少在競技場不能。所以我決定,從現在起,要盡量少跟這個麵包師的兒子接觸。
我回到包廂時,火車正停在一個站台加油,我趕快打開窗戶,把皮塔爸爸給我的甜餅扔出窗外,猛地關上了車窗。再也不要有,不要有他們父子的任何東西。
可惜甜餅的盒子扔在地上,正好砸在鐵道邊一簇蒲公英上。我隻看了一眼,但已經足夠了,它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學校操場的那朵蒲公英……
我剛把視線從皮塔·麥拉克打青的臉上挪開,就看到了那朵蒲公英,我知道希望沒有消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摘下來,飛快地跑回家裏,拿起一隻桶,拉起波麗姆的手,就往“牧場”跑。是的,裏麵長滿了金黃色的蒲公英。摘完這些,我們有沿著圍障走了大約一英裏,直到桶裏裝滿了蒲公英花、莖和葉。那天晚上,我們大嚼著蒲公英沙拉和剩下的麵包。
“還有別的嗎?”波麗姆問,“我們還能找到別的吃的嗎?”
“有好多可以吃的,”我向她保證,“隻要我能記得。”
媽媽有一本早先從藥房帶來的書,書頁是舊羊皮紙的,裏麵有各種植物的鋼筆畫,下麵用娟秀的字體寫下了每種植物的名字,在哪可以摘到,什麽時候開花,有什麽藥用價值。爸爸在書裏又添加了不少條目,哪些植物隻可食用,不能治病。蒲公英、美洲商陸、野洋蔥、鬆木。那晚剩下的時間,我和波麗姆一直在啃這本書。
第二天,在放學的路上,我在“牧場”邊久久流連,最後終於鼓足勇氣從圍障低下鑽了過去。這是我第一次一個人站在這個地方,沒有爸爸的弓箭的保護。我找到了爸爸用挖空的一截樹幹給我做的弓和箭。那天,我往“牧場”裏麵走的距離大概不超過二十碼。有很長時間,我呆在一棵老橡樹的樹杈上,靜靜地等著獵物經過。幾個小時後,我運氣不錯,打到一隻兔子。以前爸爸教過我,我也曾打到過幾隻兔子。可這隻兔子,是完全靠自己打到的。
幾個月來我們第一次吃到了肉。媽媽看到兔子,似乎激起了內心深處的某種力量,她打起精神,剝了兔皮,把肉和波麗姆挖的野菜燉在一起,之後她又萎靡不振,回到了床上。可燉菜做好以後,我們哄著她吃了一大碗。
樹林子成了我們的救星,每天我都會往裏多走一點。一開始很艱難,但我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自己養活家人。我從鳥窩偷鳥蛋,用網子捕魚,有時打鬆鼠和兔子,什麽都幹,我還挖遍地都是的各種野菜。挖野菜要小心,有的可以吃,有的吃上一口就能要命。挖野菜時,按照爸爸的圖片仔細反覆地檢查,我們吃得野菜都安全。
隻要有一點危險的信號――遠處傳來的嚎叫,樹枝發出的劈啪聲――我會立刻跑回到圍障邊。慢慢地,我冒險爬到樹上躲避那些不停找尋獵物的野狗。熊和豹子躲在林子深處,也許它們不喜歡我們區的煙燻味。
五月八號,我去法院大樓簽字領取食品券,用波麗姆的玩具車把我第一次領到的糧食和油拖回家。每月的八號,我都去領一回。當然,打獵也沒停。糧食不夠吃,還要買些別的東西,比如肥皂、牛奶和針線。除了必須吃的,其它的我都拿到集市上去換。起初,沒有爸爸的陪伴我感到很害怕,可大家都尊敬爸爸,也就接受了我。獵物就是獵物,無論是誰打到了它。我還把獵物拿到有錢人家的後門去賣,我盡量回憶起爸爸教給我的辦法,自己也學會了幾招新的。肉鋪老闆隻買兔子,不買鬆鼠。麵包房老闆喜歡鬆鼠,他老婆不在身邊時,他就換一隻,就換一隻。警局局長喜歡野火雞,市長對草莓情有獨鍾。
“哈,這回你們可以一笑了之了。”艾菲·特琳奇說道。她踮起穿著細高跟的腳,繞過那髒東西,逃出了包廂。
第一篇 貢品 4、貢品列車
我和皮塔愣在那,看著我們這位前任試圖在他濕滑的嘔吐物上想站起來。一股強烈的酒精的臭味差點讓我把晚飯吐出來。我和皮塔交換了一下眼色。顯然,黑密斯不值一提,可有一點艾菲·特琳奇說的是對的,一旦我們進入競技場,他就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皮塔和我似乎達成了無聲的協定,我和他一人拉著黑密斯的一隻胳膊,把他拽起來。
“難道我摔倒了嗎?”黑密斯問道,“好臭啊。”他用手抹著鼻子,把阿髒之物抹了一臉。
“咱們回您的包廂吧,”皮塔說,“給您洗一洗。”
我們半拖半拽把他弄回了包廂。我們不能把他就那麽放到繡花床單上,所以直接把他拖到浴缸裏,打開淋浴噴頭,他還是迷迷糊糊地。
“好吧,”皮塔對我說,“現在我來照顧他吧。”
他能這麽說,我還真心存感激。給黑密斯脫衣服,把他吐的東西從他的胸毛上洗掉,然後把他拖回床上,這是我最怕去做的事。也許皮塔想給他留個好印象,一旦比賽開始對他有利。但看黑密斯現在的情況,他恐怕明天未必會記得這些。
“好吧,”我說,“我一會兒找一個凱匹特人來幫忙。”火車的號碼簿有所有人的號碼,為我們做飯、伺候我們、看守我們、照顧我們,都是他們的責任。
“不,我不需要他們。”皮塔說。
我點點頭,然後朝我的包廂走去。我理解皮塔的感受。我也不願見到凱匹特人,可讓他們伺候黑密斯也許是對他們小小的報復。所以我暗自思忖他為什麽堅持要照顧黑密斯;繼而我恍然大悟,是出於善心,正如對我發善心,給我麵包一樣。
這想法讓我心頭一緊。善良的皮塔比無情的皮塔對我更危險。因為善良人總能深入我的內心,在那深深地紮根。我不能讓皮塔也深入我的內心,至少在競技場不能。所以我決定,從現在起,要盡量少跟這個麵包師的兒子接觸。
我回到包廂時,火車正停在一個站台加油,我趕快打開窗戶,把皮塔爸爸給我的甜餅扔出窗外,猛地關上了車窗。再也不要有,不要有他們父子的任何東西。
可惜甜餅的盒子扔在地上,正好砸在鐵道邊一簇蒲公英上。我隻看了一眼,但已經足夠了,它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學校操場的那朵蒲公英……
我剛把視線從皮塔·麥拉克打青的臉上挪開,就看到了那朵蒲公英,我知道希望沒有消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摘下來,飛快地跑回家裏,拿起一隻桶,拉起波麗姆的手,就往“牧場”跑。是的,裏麵長滿了金黃色的蒲公英。摘完這些,我們有沿著圍障走了大約一英裏,直到桶裏裝滿了蒲公英花、莖和葉。那天晚上,我們大嚼著蒲公英沙拉和剩下的麵包。
“還有別的嗎?”波麗姆問,“我們還能找到別的吃的嗎?”
“有好多可以吃的,”我向她保證,“隻要我能記得。”
媽媽有一本早先從藥房帶來的書,書頁是舊羊皮紙的,裏麵有各種植物的鋼筆畫,下麵用娟秀的字體寫下了每種植物的名字,在哪可以摘到,什麽時候開花,有什麽藥用價值。爸爸在書裏又添加了不少條目,哪些植物隻可食用,不能治病。蒲公英、美洲商陸、野洋蔥、鬆木。那晚剩下的時間,我和波麗姆一直在啃這本書。
第二天,在放學的路上,我在“牧場”邊久久流連,最後終於鼓足勇氣從圍障低下鑽了過去。這是我第一次一個人站在這個地方,沒有爸爸的弓箭的保護。我找到了爸爸用挖空的一截樹幹給我做的弓和箭。那天,我往“牧場”裏麵走的距離大概不超過二十碼。有很長時間,我呆在一棵老橡樹的樹杈上,靜靜地等著獵物經過。幾個小時後,我運氣不錯,打到一隻兔子。以前爸爸教過我,我也曾打到過幾隻兔子。可這隻兔子,是完全靠自己打到的。
幾個月來我們第一次吃到了肉。媽媽看到兔子,似乎激起了內心深處的某種力量,她打起精神,剝了兔皮,把肉和波麗姆挖的野菜燉在一起,之後她又萎靡不振,回到了床上。可燉菜做好以後,我們哄著她吃了一大碗。
樹林子成了我們的救星,每天我都會往裏多走一點。一開始很艱難,但我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自己養活家人。我從鳥窩偷鳥蛋,用網子捕魚,有時打鬆鼠和兔子,什麽都幹,我還挖遍地都是的各種野菜。挖野菜要小心,有的可以吃,有的吃上一口就能要命。挖野菜時,按照爸爸的圖片仔細反覆地檢查,我們吃得野菜都安全。
隻要有一點危險的信號――遠處傳來的嚎叫,樹枝發出的劈啪聲――我會立刻跑回到圍障邊。慢慢地,我冒險爬到樹上躲避那些不停找尋獵物的野狗。熊和豹子躲在林子深處,也許它們不喜歡我們區的煙燻味。
五月八號,我去法院大樓簽字領取食品券,用波麗姆的玩具車把我第一次領到的糧食和油拖回家。每月的八號,我都去領一回。當然,打獵也沒停。糧食不夠吃,還要買些別的東西,比如肥皂、牛奶和針線。除了必須吃的,其它的我都拿到集市上去換。起初,沒有爸爸的陪伴我感到很害怕,可大家都尊敬爸爸,也就接受了我。獵物就是獵物,無論是誰打到了它。我還把獵物拿到有錢人家的後門去賣,我盡量回憶起爸爸教給我的辦法,自己也學會了幾招新的。肉鋪老闆隻買兔子,不買鬆鼠。麵包房老闆喜歡鬆鼠,他老婆不在身邊時,他就換一隻,就換一隻。警局局長喜歡野火雞,市長對草莓情有獨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