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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關門之後(馬修·斯卡德係列之六)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白。”
“我隻想要忘掉這一切。”他說,“這事一直在我心頭打轉。真希望我能忘個精光。”
那個周末我跟我兒子在一起。過了這個周末,他們就要到夏令營去了。我星期六上午到火車站接他們,星期天晚上又把他們送上火車。我還記得,我們看了一場電影,用一整個上午的時間逛華爾街和魚市。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周末,很久以後,我還記得清清楚楚。
我們下午進了格林尼治村,直到第二天天將破曉才回到旅館。我作了一個很可怕的夢,夢到我走在一個高不可測的橫樑上,小心翼翼,生怕掉下去。就在我驚疑不定、膽戰心驚的時候,電話鈴響了。
我拿起電話筒,隻聽到沙啞的聲音說:“沒辦法了,我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但是至少我們不用擔心我們會在法庭上輸掉這個案子。”
“請問是哪一位?”
“傑克·迪博爾德。你是怎麽啦?你好像還沒睡醒。”
“我剛剛起來。”我說,“你在說什麽?”
“你沒看報?”
“我才睡醒,出了什麽事?”
“你知道現在幾點了?都快中午了。你這傢夥過的是什麽日子啊?”
“天哪。”我說。
“趕快去買份報紙。”他說,“我一個小時之內會再打電話給你。”
《新聞報》在頭版上有一條新聞標題:“殺人嫌疑犯自縊牢房”,詳細內容則見第三版。
米格利特·克魯茲把他的衣服撕成碎條,編成繩索,繞過牢房上端的管子,結成套子,站在床沿上,把頭往裏麵一鑽,了此一生。
傑克·迪博爾德沒有再打電話過來,但是,傍晚六點的電視新聞卻交代了後續發展。在知道朋友的死訊之後,安傑爾·赫雷拉翻了供,承認他跟克魯茲犯了蒂勒裏家的搶劫案。克魯茲在做案過程中,發現樓上有動靜,便從廚房抄了把菜刀上樓査看。稍後赫雷拉很驚訝地發現,克魯茲居然把那女人亂刀砍死。赫雷拉說,克魯茲的脾氣常常失控,會做出常人難以揣度的事,但他們不但是好朋友,還是親戚,所以,他隻好編謊話來保護克魯茲。
最好笑的事是:我竟然想到日落公園去。這個案子算是結了,跟案子相關的人該怎麽樣也都怎麽樣了,但我還是覺得我應該上街去,找個酒吧,請小姐喝杯酒,給自己買包薯條。
我當然沒出去,我甚至沒認真打算過,那隻是一種感覺而已。
那天晚上,我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喝得又猛又快,但是我的腦筋沒閑著,大概是在十點半、十一點的時候,門打開了,走進來一個人,我連頭也沒回就知道是湯米·蒂勒裏。蒂勒裏顯然是剛打扮過,一身光鮮,這好像是他在妻子被殺之後第一次到阿姆斯特朗酒吧來。
“嘿,看是誰回來了。”他叫著,笑得很開心。大夥兒衝過去跟他握手。站在吧檯後的比利還沒反應過來,湯米就決定要請客了。這麽一來他可就破費不少了,因為在場起碼有三四十個人,但是我想酒吧裏就算有三四百人湯米也不會在乎。
我安坐不動,任隨別人去跟湯米寒暄。可是湯米卻瞧見了我,把手臂往我肩膀上一圍。“就是這個人,”他向大家宣布,“大家要注意這個跑壞好幾雙鞋的偵探!”他對比利說:“這傢夥的錢今天不管用。他不能付錢買酒,不能付錢買咖啡。如果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的廁所改成收費的話,這傢夥也別想在那裏花上一毛錢。”
“廁所還是免費,”比利說,“不過,我們會慎重考慮你的建議。”
“別鬧了,你們會沒想到嗎?”湯米說,“馬修,哥兒們,我愛死你了。我站在一個沒退路的地方,全世界的重量都壓在我身上,是你救了我。”
我到底做了什麽?又不是我把克魯茲吊死的,也不是我叫赫雷拉翻供的。我甚至還沒正眼瞧過他們。但是,我拿了他的錢,現在又好像非得喝他請的酒不可。
我不知道我們在那裏待了多久。有趣的是,在我放慢喝酒速度的同時,湯米卻一杯一杯加速猛灌。我不知道他為什麽不帶卡羅琳來,反正,現在案子結了,他用不著顧忌什麽。不過,我懷疑卡羅琳不會跟來,畢竟她家就住在附近,大家都認識她,大家在想什麽,她心裏也明白。
過了一會兒,湯米把我推出阿姆斯特朗酒吧,也許他也想知道卡羅琳是不是在其他地方。“我們要好好慶祝一下,”他跟我說,“我們不要醉到不省人事還待在同一個地方。我們要出去,到處遛遛。”
他有車,我就搭他的車。我們真的逛了幾家酒吧。在東緣大道,有一家吵極了的希臘酒吧,裏麵的服務員個個窮凶極惡,像是黑道的打手。我們也到了一兩家非常時髦的酒吧,其中有一家是傑克·鮑金開的,也就是博比說的斯基普偷了他好多錢、讓他自己有本錢開小貓小姐的那一家。最後我們在格林尼治村附近還找到一家黑漆漆的啤酒屋,這家店讓我想起在日落公園的那家挪威風味的菲約德啤酒屋。那些日子我一直想到格林尼治村那家啤酒屋去,不過那地方我隻去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了。或許是我記錯了位置,它不在格林尼治村,也許是在切爾西區。開車的人是湯米,我也沒太注意周圍的環境,不過我想我們現在去的啤酒屋,不是上次我去的那家。
“我隻想要忘掉這一切。”他說,“這事一直在我心頭打轉。真希望我能忘個精光。”
那個周末我跟我兒子在一起。過了這個周末,他們就要到夏令營去了。我星期六上午到火車站接他們,星期天晚上又把他們送上火車。我還記得,我們看了一場電影,用一整個上午的時間逛華爾街和魚市。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周末,很久以後,我還記得清清楚楚。
我們下午進了格林尼治村,直到第二天天將破曉才回到旅館。我作了一個很可怕的夢,夢到我走在一個高不可測的橫樑上,小心翼翼,生怕掉下去。就在我驚疑不定、膽戰心驚的時候,電話鈴響了。
我拿起電話筒,隻聽到沙啞的聲音說:“沒辦法了,我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但是至少我們不用擔心我們會在法庭上輸掉這個案子。”
“請問是哪一位?”
“傑克·迪博爾德。你是怎麽啦?你好像還沒睡醒。”
“我剛剛起來。”我說,“你在說什麽?”
“你沒看報?”
“我才睡醒,出了什麽事?”
“你知道現在幾點了?都快中午了。你這傢夥過的是什麽日子啊?”
“天哪。”我說。
“趕快去買份報紙。”他說,“我一個小時之內會再打電話給你。”
《新聞報》在頭版上有一條新聞標題:“殺人嫌疑犯自縊牢房”,詳細內容則見第三版。
米格利特·克魯茲把他的衣服撕成碎條,編成繩索,繞過牢房上端的管子,結成套子,站在床沿上,把頭往裏麵一鑽,了此一生。
傑克·迪博爾德沒有再打電話過來,但是,傍晚六點的電視新聞卻交代了後續發展。在知道朋友的死訊之後,安傑爾·赫雷拉翻了供,承認他跟克魯茲犯了蒂勒裏家的搶劫案。克魯茲在做案過程中,發現樓上有動靜,便從廚房抄了把菜刀上樓査看。稍後赫雷拉很驚訝地發現,克魯茲居然把那女人亂刀砍死。赫雷拉說,克魯茲的脾氣常常失控,會做出常人難以揣度的事,但他們不但是好朋友,還是親戚,所以,他隻好編謊話來保護克魯茲。
最好笑的事是:我竟然想到日落公園去。這個案子算是結了,跟案子相關的人該怎麽樣也都怎麽樣了,但我還是覺得我應該上街去,找個酒吧,請小姐喝杯酒,給自己買包薯條。
我當然沒出去,我甚至沒認真打算過,那隻是一種感覺而已。
那天晚上,我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喝得又猛又快,但是我的腦筋沒閑著,大概是在十點半、十一點的時候,門打開了,走進來一個人,我連頭也沒回就知道是湯米·蒂勒裏。蒂勒裏顯然是剛打扮過,一身光鮮,這好像是他在妻子被殺之後第一次到阿姆斯特朗酒吧來。
“嘿,看是誰回來了。”他叫著,笑得很開心。大夥兒衝過去跟他握手。站在吧檯後的比利還沒反應過來,湯米就決定要請客了。這麽一來他可就破費不少了,因為在場起碼有三四十個人,但是我想酒吧裏就算有三四百人湯米也不會在乎。
我安坐不動,任隨別人去跟湯米寒暄。可是湯米卻瞧見了我,把手臂往我肩膀上一圍。“就是這個人,”他向大家宣布,“大家要注意這個跑壞好幾雙鞋的偵探!”他對比利說:“這傢夥的錢今天不管用。他不能付錢買酒,不能付錢買咖啡。如果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的廁所改成收費的話,這傢夥也別想在那裏花上一毛錢。”
“廁所還是免費,”比利說,“不過,我們會慎重考慮你的建議。”
“別鬧了,你們會沒想到嗎?”湯米說,“馬修,哥兒們,我愛死你了。我站在一個沒退路的地方,全世界的重量都壓在我身上,是你救了我。”
我到底做了什麽?又不是我把克魯茲吊死的,也不是我叫赫雷拉翻供的。我甚至還沒正眼瞧過他們。但是,我拿了他的錢,現在又好像非得喝他請的酒不可。
我不知道我們在那裏待了多久。有趣的是,在我放慢喝酒速度的同時,湯米卻一杯一杯加速猛灌。我不知道他為什麽不帶卡羅琳來,反正,現在案子結了,他用不著顧忌什麽。不過,我懷疑卡羅琳不會跟來,畢竟她家就住在附近,大家都認識她,大家在想什麽,她心裏也明白。
過了一會兒,湯米把我推出阿姆斯特朗酒吧,也許他也想知道卡羅琳是不是在其他地方。“我們要好好慶祝一下,”他跟我說,“我們不要醉到不省人事還待在同一個地方。我們要出去,到處遛遛。”
他有車,我就搭他的車。我們真的逛了幾家酒吧。在東緣大道,有一家吵極了的希臘酒吧,裏麵的服務員個個窮凶極惡,像是黑道的打手。我們也到了一兩家非常時髦的酒吧,其中有一家是傑克·鮑金開的,也就是博比說的斯基普偷了他好多錢、讓他自己有本錢開小貓小姐的那一家。最後我們在格林尼治村附近還找到一家黑漆漆的啤酒屋,這家店讓我想起在日落公園的那家挪威風味的菲約德啤酒屋。那些日子我一直想到格林尼治村那家啤酒屋去,不過那地方我隻去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了。或許是我記錯了位置,它不在格林尼治村,也許是在切爾西區。開車的人是湯米,我也沒太注意周圍的環境,不過我想我們現在去的啤酒屋,不是上次我去的那家。